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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忠犬纪事 by 青阳-第25章

小说: 忠犬纪事 by 青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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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人都是他的。

    从里到外都染上了他的味道,都是他的。

    这种感觉真好。

    “学会没?”顾识久声音有些哑。

    “会了。”顾子权抬起头来认真的看着他,“你要吗?”

    “蠢狗。”顾识久笑着敲了敲他的脑袋,顾子权却直接压上来吻他。

    顾识久想推,却全身无力,“不能再做了,阿九疼。”

    “不做,亲亲阿九。”青年朝他笑了笑,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唇瓣。

    啧,活了大半辈子,却栽在这么一个愣头青身上。

    对叶卿,我燃尽了所有的热情。

    于是这世上许多的好奇心感、探究心、新鲜与期待,统统都离我远去。

    就好像将鲜艳的世界抹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

    对顾子权,我穷尽了我所有的耐心。

    于是他将我的温柔变得更加绵软,将我的温暖变得更加广袤。

    就好像日光一点一点包裹暗沉的夜色,再全然点亮。

    叶卿曾经问过我,如果她离开这个世界,我会思念她吗。

    答案是肯定的,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坚定回答。

    我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她无疑在其中占了很大的分量。

    我会思念她,但我不知道会思念多长,多久,多深,多重。

    虽然这种思念已经只是带着一种单纯的对过去的缅怀和对美好事物的向往。

    若是顾子权问我,如果他离开这个世界,我会思念他吗。

    我也可以很简单明了的告诉他,不会。

    因为我会跟着他。

    我怕要是没有我在他身边,连怎么去往那个世界的路他都不会走。

    他无法离开我,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他不愿意离开我,当然事到如今,我也没法想象我们不曾认识的生活。

    而我的生活里若是剔除掉这么一个人,或许并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但是所有的风景,不过是黑白的而已。

    他曾说过找不到我,他不会活下去。

    何其有幸。

    ————————完————————

    =====================

    后记

    这里正文就算是完结啦。

    最多也就是稍微修一修,有可能会更一更番外。

    这个文文算是冷文啦( ˇ?ˇ )看不见留言的我每晚都缩在被子里默默的哭呢~所以很感谢能看到最后的姑娘,能和你分享这么一个小故事很开心。

    写这个文文的初衷前面也说过,是想要纪念一下姐姐家被车撞挂了的那只吃货狗狗╮(╯_╰)╭…真的好萌啊它…有这个梗的大概去年这个时候就差不多有了(笑,但是一直都犯懒不想写。

    真正开始动笔写是今年1月份的时候,写的时候老是遇到瓶颈啊,有的时候卡好久写不动啊,然后还是那样磕磕巴巴的写完了它,然后就边修边发上来了,(修文多修出来30多K,本来最开始我是这样想的,如果连续发了三天都没有人看,我就去申删,让它一辈子呆在硬盘里睡觉╮(╯_╰)╭,但是偏偏突然就有了回复,然后就继续发了下去,后来又冷了下去呐,但是怎么说已经发了这么多,不发完感觉又不舒服,所以就一口气尽快改完发上来,也算是让自己少一个牵挂吧,就这样。

    最后再携毛毛及大顾感谢那些关注过这篇文文的人们~阿里嘎多~番外可能有,也可能就…╮(╯_╰)╭有缘再见~mua~

    何泽番外——原罪

    很多人经常都会说,如果你早一点遇见的是我,就好了。

    我和识久相遇绝对算是早的了,至少比他和那个人早,如果那个算是人的话。

    我们大学的时候是一个宿舍的,四人间,有个人可能江湖闯荡去了,办了退学手续根本就没来过,整间寝室就只有我,文修,还有就是识久。

    文修这么多年来也不容易,个二缺的性子从始至终就没有变过,不过他个动物医学的可能从根本上就比较忠于本能和天性,尿性和我们不一样。

    我和识久的床是挨着的,就算不是同床共枕起码也是在一个水平面上。

    那个时候的识久,怎么说呢,很有韵味,啊,这还是说的太抽象了。

    这小子天生自带惊艳感,瞅完第一眼一般情况都会再去瞟个两三眼,但你第二眼要再望过去,他就会拽一拽身边的人,要么快速走开,要么侧头避开视线,脸上还会微微的泛个红。

    他肤色甚白,那飘红染在脸上看得人心痒痒。

    喜欢上识久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容易到我回溯过去我都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那么关注他。

    但真正没法抑制的沦陷下去的时候是在一次打篮球赛的时候,他是队里的得分后卫,得分全靠队友。

    那次我几乎是一窜就上去了,整个人被对方一米八九的壮士给直接扑地上去了,裁判一脸装酷没吹。

    识久投篮一直很稳,篮球脱手入框。整个人姿势潇洒漂亮的不得了,裁判吹哨,我们队反超一分险胜。

    他看着比分板似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抿着唇微微的笑,眼神亮亮的看着我,朝我伸出了手,阳光正好。

    当时我就觉得,这个人真特么好看的要死。

    识久问:你还好吧?

    我笑得有点无奈:膝盖伤了,走路估计全靠跳。

    识久直接把我手搭他肩膀上:我扶你回去吧。

    明明都是一身汗臭味,我却觉得舒心的紧。

    识久很多事都很擅长,但偏偏是个音痴。

    现在都还记得当时才开学的时候,学校里出了个活动非得每个寝室搞个活动出来参赛。

    我们仨一合计就定了唱歌。

    一首beyond的真的爱你跑的没了边,文修还去那些杂货批发市场鼓捣了仨10块钱一把的那种玩具吉他,一按就是生日快乐歌,还是电子琴版本的。

    当时我们就那么傻不拉几的站在那讲台上,丢人现眼。

    下面那些学生会的笑得都趴在了桌子上颤抖。

    我是真的没想到,识久平时说话挺好听的一声音,一到了舞台上就跟修罗场一样。

    我愣是快跟着他的调跑完一个海陆水循环。

    还没有把调给拉回来。

    可是他唱的还非常认真,始终保持了一个灵魂歌者的基本素养。

    文修当时听识久唱了第一句之后整个人都傻了,抓着他的塑料吉他一个没留神碰到了按键,整个教室就识久的歌声和生日快乐歌唱和着。

    很理所当然的,我们初赛都没过。

    可是我们还是倔强的去看了决赛。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希望我这辈子都没有让识久去看那一次比赛。

    那是堪比马克思和恩格斯巴黎相会的重大事件。

    识久看到了叶卿。

    时至今日,我也不得不说,叶卿是个很美的女人。

    当时的她坐在钢琴前,一头黑发挽在脑后,随意的别了根簪子,很温婉的样子。

    追光灯打在她身上,像是月光在流转。

    识久安静的看着她。

    直到叶卿演奏完毕,识久突然笑了一下。

    “我好像有点喜欢她了。”

    后来,后来我都有点记不太清了。

    那段时间我日子过得有些浑浑噩噩的,只隐约的记得叶卿和识久越来越近。

    追叶卿的人绝对不在少数,然而识久自己本身也算是一个传奇的存在。

    那段时间我很少见到识久,他似乎总是很忙。

    社团的事,学生会的事,叶卿的事。

    相遇了,我们也不过只是笑一笑,打个招呼。

    知道他们开始交往的事情我一点都不惊讶,但是心里面的失落很明显。

    识久的床边上有个小柜台子,上面有好几本素描本。

    三分之二都是画了叶卿的素描。

    站着的,坐着的,侧脸,正面,背影,颦蹙,笑颜。

    只有一张我。

    是我让识久给我画一张的。

    就像小王子里画绵羊那样,不停的挑着刺儿说,这不对,那不好。

    我不是很能理解那本童话里那个小王子之所以最后要了一个箱子的用意是什么,或许是因为我也是一个大人,正因为我是一个大人,我无法简单的表述我自己的感情,在这份感情面前,我怯懦的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

    我当时不断的指着画告诉他:这里太圆了,我有那么胖吗?

    之类之类的。

    我只是很享受他把目光放在我身上,很享受那段闲适的时光。

    他脾气好,但是人是有些傲气的,反驳我:哪不好?不好你来画。

    我笑:那可不行,我这人出手一向比较惊人。

    他哼哼了一声。

    我说:画啦,快画。

    他斜我一眼,风情无限:那还圆不圆?

    我只得附和他:不圆不圆,瞧你把我画的比我本人帅出一条街了。

    他点点头,又有些不好意思:这话大王我爱听。

    太喜欢他了。

    可我这么喜欢的人,却有人不珍惜。

    我是恨叶卿的。

    我还记得那天我刚从图书馆回来,寝室里面有些暗,只开了一边的灯。

    识久安静的坐在凳子上。

    其实我已经有些时候没见着他了,他自从和叶卿开始交往了之后就在外面租了房子,基本上不会回寝室来。

    我唤了他一声,他没有反应。

    我走近发现他面前的画板上是一男一女赤裸交缠的肢体,看上去疯狂又显得淫靡,表情狂乱而又堕落,却带着惊人的美。

    地上散落了大概10来张,都是同一个内容。

    画面上的女人面容熟悉,一笔一画勾勒得清楚明晰,每一个明暗都把握得精准细腻。

    叶卿。

    他突然转头过来,像是突然发现我似的,笑了一下:你回来啦,这里有些乱了,我马上收拾。

    我看着他的眼睛,里面分明有什么在混乱着,显得空洞而疏离。

    我有些担心:这些…

    他笑容扩大。

    “美吗?”

    美。

    放纵堕落的美。

    他说:神说,我们是带着罪出生的,贪婪,色欲、饕餮、妒忌、懒惰、傲慢、暴怒,可正因为有了这些,我们才成为人不是么?

    我觉得他肯定是受什么刺激了。

    他笑着说:我有罪,是我太贪婪了。

    叶卿的事情过去的好像很云淡风轻。

    但识久变了。

    他不再是那个略带些腼腆的人,他整个人像风一样捉摸不定。

    如果圣经是正确的,那么我想我的原罪一定是妒忌。

    我妒忌叶卿,但我心底同时是那么可怕的,激起了贪欲。

    人真是可怕的事情。

    识久退了学生会和社团,每天没事就研究些各种诡异晦涩的文字,有的时候还看看诗经什么的,甚至还对金瓶梅进行了探究。

    我看着他,守着他,我还是会时不时的挑他的刺儿,说你天天能不能少看些这些咿咿呀呀的。

    但我再也没让他给我画过素描。

    我想,终有一天,我能看到曾经那个识久回来。

    然后我这么陪着他,到我们俩都老去,到我们肉体都分崩离析,葬入土里。

    直到那个人的出现。

    识久给他取了个名字,叫顾子权。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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