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泪劫-第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书生搜遍了全身也只剩下了一文钱,小贩却不肯,死活都要一文半,书生便和小贩争得面红耳赤,最后将手中的面具抵给了小贩,这才宝贝一般的捧回了那块年糕,一抬眼,便瞧见酒楼里的公子正眯着眼睛笑,少年的脸上便再也挂不住,恨不能一路红到脚后跟。
回了酒楼,公子将少年揽在怀里,一面吃着少年递过来的年糕,一面无奈的说着:“你啊,以后便叫梦锦好了,便是做梦,我都要你锦绣前程,当不得再跑去和那小贩再去争一块年糕。”
自那后,少年便唤作梦锦,每日甜点里,也必有一碗年糕。
“他哪里晓得,我是不爱吃这些东西的,不过痴痴傻傻的信了民间的谣传罢了,呵呵,说到底,不过是懒得再将心思用到我身上了,这样细小的事情,也就是瞧不见的了。。。。。。”
那一夜,韶华拥着梦锦,后者梦里似乎还喃喃着:“饶安邑,信子节,年糕。。。。。。”(注①)
注①
【饶安邑(今河北盐山县千童镇),东晋时期的地理学家晏漠撰写的《齐记》中载有“‘童子城’秦方士徐福将童男女千人求蓬莱筑此城”。唐代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图志》也有“饶安县,本汉千童县,即秦千童城。始皇遣徐福将童男女千人入海求蓬莱”。公元前210年,秦方士徐福受秦皇之命,拓饶安邑,筑千童城,并在方圆百里征集“信子”(“信子”一词是当时被征集的童男女的特用美称,寓意为虔诚且能完成使命)。同时到其它地区征集百工和航海家,进行长期周密的准备工作。因此,江苏、浙江、山东、河北等地都留有徐福及秦皇活动的遗迹。在千童镇的遗迹和史料考古中足可以证明:千童镇就是徐福活动的大本营。如今,千童镇的“信子节”就是徐福东渡前离开大本营的活化石。两千年来,每逢徐福及千童信子离开家乡的日子,乡亲们就在千童镇举行纪念活动,开始时出于对亲人的思念和期盼,后来变成了招魂仪式,被时间淡化的思念在若干年后变成了如今千童镇特有的民俗文化节“信子节”。】
【饶安邑和信子节都是确有其事,不过小bye不知道具体过程,所以可能有些出入,真实的过程还望筒子们以实际为准。年糕那一段大概真的是子虚乌有,只为了配合剧情,筒子们理解就好了。】
十三 '本章字数:1885 最新更新时间:2012…02…11 21:10:28。0'
…………………………………………………………………………………………………………………………………………
【十三。】
梦锦驻足的这一处地儿当真是富足。
放眼望去,水光潋滟,菱藕万顷;人们成船成船地往外载出白鸭黄蟹,韶华猜想,这些人是不是只要衔着纸烟、哼着小曲就能过消停日子。哪怕借着残月繁星下淀,大概也能一网扯来欢蹦乱跳的鱼虾吧?
当真是京城周边,眼瞧着这里,怕是怎样也想不出那些依旧风餐露宿,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穷苦人过的是怎样的日子。
韶华本没有多少善心的,这一路走来,街边的尸骨未寒也不是没瞧见过,怎的到了这样繁花的地界,反倒悲天悯人了起来?
梦锦坐在塘坝上,打着赤脚在水里晃来晃去,眯着眼瞧着塘里的孩子摘藕捞蟹,一串串的笑声便像银铃般,顺着水纹,一圈圈荡漾开去。
“当真还是六月的荷花开的最是好看,文人墨客都是怎样说的来着?出淤泥而不染,呵呵,说笑,自打一张出莲叶,便就不再淤泥里了,出淤泥而不染的,是莲藕才对。”梦锦自顾自的说着,不知是辩解还是嘲笑,韶华侧着头,瞧着梦锦脸上淡淡的笑颜。
映日的荷花,碧绿的莲叶,赤脚嬉笑的青衣少年,恍惚心底晕开了什么,又恍惚这画面似曾相识。
皱了皱眉头,韶华实在是想不出这感觉由何而来,便摇了摇头,决定不再多想。该他知道的时候,他必定会知道的,多想也无益。
从晌午一直坐到日头西下,梦锦依旧还未有动身的念头,韶华蹲下身,浅浅的问了一句:“怎的不怕凉了?”
梦锦回身,脸上是轻轻浅浅的笑意:“就知道殿下心疼梦锦,呵呵。。。。。。”说罢还在韶华的脸上轻啄了一下,提着衣摆笑嘻嘻的转身而去,留下韶华一脸茫然。
找了店家,用过晚膳,梦锦偎在韶华怀里睡的深沉,却瞧不见支着下巴的狐狸殿下眉毛都凝成了一个圈了。
梦锦近来有些奇怪,韶华敢肯定,却是又说不出哪里怪。毕如今日,往常,便是他们最亲近的时候,梦锦也不过只是紧紧的环着韶华的脖颈,虽说形态算不上放荡,却也绝不如今日这般青涩。
韶华不由用指尖拂过被梦锦亲过的地方,明明是傍晚的事了,却真的好似留下了印记,不用铜镜,韶华也能知晓是刻在哪里。
这有些危险。
揉了揉有些发胀的额头,抽出被梦锦压着的手臂,转了个身,也沉沉的睡了去。
次日梦锦堪堪睡到了日上三竿,起身后又急急的跑去了荷塘边,韶华无奈,只得跟了去。
依旧是昨天那般景色,美虽是美,韶华却是瞧不出到底有怎样的吸引,惹得梦锦这般依恋不舍。
“他曾说过呢,若是我喜欢,便常带我来,呵呵,摆明了不过一句玩笑话,却只有我当了真。。。。。。”梦锦喃喃开口,韶华眉头轻皱。
那一年,少年和公子行至此处,少年便着了魔般赖在这荷塘不走,公子揽着少年,任他打着赤脚与水中的鱼虾嬉戏。
公子曾说:“终有一日,我要这全天下,都是这般祥和景色!”
公子还说:“回了府,差人给你种上一府的荷花,非要叫你在看得腻了不可。”
温温润润的公子使了一指点过少年的鼻尖,少年便傻傻的红了脸,当了真,却来不及思量,这要全天下都要祥和的公子,是何种身份,只被那凌云的壮志,激励的满怀汹涌。
“呵呵,要不是说当年痴傻呢,明明都暗示的那样明显了啊,当真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呆子,除了四书五经,便再不会思量其他的事。”梦锦说的有些自嘲,韶华却挑了挑眉尾。若不然说这鬼魅有龙气护身呢,若不然说如何也查不到这鬼魅的来历,原来是有皇族关联着。
暗暗吸了一口气,韶华带着几分嘲讽的问道:“你的公子,当真是位帝王?本殿到不知晓有哪个皇帝养过男宠。”
“呵呵,殿下真会说笑,莫不说不养,便是养了,还能明目张胆的写进书里么?不过是一床被子掩了,上不得史册的,便是上了,也只能说是哪一位贤臣如何如何了,这还要说是人家真的拿你当了回事呢。”梦锦仰着脸,迎着光,便闭上了眼睛。
韶华想了想,史上唤作宣的皇帝也只有前前朝的宣华帝,倒是死的早,可是也没见他那一朝史书里大肆赞扬过哪位贤臣,或者说,那一朝也没有一位唤作梦锦的臣子。心下好奇,便又开口:“哦?那你又是哪一位贤臣?”
“呵呵呵呵,殿下还真是高看了梦锦了,都说了那是人家要拿你当了回事,我这样的,充奇不过是个家奴,家奴又怎会写进书里?那帮白胡子老头,这些年到底是教了你些什么。。。。。”似乎有些不满,梦锦摇了摇头,喃喃了一句什么。
韶华却皱紧了眉头:“说到我族长老,你的口气倒是不见生。”那帮老头是不怎样,可毕竟也是自己族人,怎轮得到外族评断?
“呵呵,殿下,梦锦连生带死也过了五百年了,莫说是狐族的几个白胡子老头,便是蛇族虎族的族长,那也是打过交道的,往日里殿下总是要高看梦锦,怎的今日倒是把梦锦看扁了呢,恩?”梦锦玩味的抛了个媚眼,这青衣白衫的,韶华觉得,当真碍眼,不做多说,扭身便离了去,只余空落落的一句话:“当真是本殿小看了你了!”
梦锦收回目光,嘴角扬的有几分做作:“殿下,你是小看了呢。。。。。。”
十四 '本章字数:1945 最新更新时间:2012…02…11 21:11:18。0'
…………………………………………………………………………………………………………………………………………
【十四。】
并未在那里做过多的耽搁,不过几日,梦锦便回了京城,和银儿打了个招呼,梦锦便引着韶华来了一处府邸。
门口高挂的匾额被灰尘覆的严实,仔细去辩,才能依稀辨出该是合宣王府。是了,当年宣华称帝之前,是合宣王。
进了府,并未在前院多做停留,而是直奔后山,走的近了,韶华才瞧出来,原来是一处墓地,却是个无字墓。
“殿下,梦锦求您一幅题字。”梦锦仔细的清扫着陵墓,虽说语气谦卑,却是丝毫不瞧韶华的脸,连带声音,都有些细小的颤巍,韶华饶有兴致的挑了挑眉毛。
“你的墓?”帝王陵不可能在这样狭小的地方,且不说那个无字碑了。
“是,也不是。”梦锦难得的态度温顺。
“如何说?”韶华把玩着指尖,丝毫不为所动。
“衣冠冢,我的尸骨并未在此处。”不似往日般调笑,语气凝重的好似再说一件多么不得了的事,也确实,有些不得了。
韶华继续挑眉:“哦?本殿倒是稀奇,你的尸骨在哪。”不是疑问,只是平淡的叙述着狐狸殿下的好奇心,多少还带了些玩味。
“怕是要让殿下失望了,梦锦并无尸骨,若是还有,怕是也不知随了风去了哪里了。”韶华微怔,仔细去端详梦锦,却是瞧不出他脸上有一丝难过。
“要本殿提什么字?”说不上是怎样的心境,有些怜悯,总觉得这样的梦锦好似无限的凄凉,让人忍不住去顺了他的意。
“梦锦,衣冠墓。”
“就这样?”
“恩,就这样。”
韶华指尖轻挥,毫不费力的刻上了几个字,却是十分不解,莫说墓碑上无人去刻衣冠墓,便就是真的衣冠墓,哪里还要这样明目张胆的写出来的?当真是个奇怪的鬼魅。
刻好了字,韶华便侧立一旁,瞧着梦锦给自己上香叩拜,然后烧了一堆的纸钱。
“当真还是不行,呵呵,原以为有了题字就不一样了,罢了罢了,五百年前痴傻,现如今也一样,当真是出息不得了,殿下见笑了。”梦锦起身,对着韶华盈盈一拜,又恢复往日嘻嘻笑笑的模样。
“你这是在给自己烧纸?莫要告诉本殿,你族后续无人了。”韶华眉头紧蹙,哪里有鬼可怜到这种境地,尸骨无存了不说,连个祭拜的人也没有了,如何说当初都是跟过帝王的人,怎会凄惨到这个境界?
“当初做的亏心事多了,不过是报应。”梦锦似乎不愿重提,韶华不依,皱着眉头似乎要看出些什么,半晌不语。
梦锦无奈,苦苦笑了一声:“难为殿下有兴致,罢了罢了,梦锦说了便是。”
当年少年跟着公子回了京,才发觉了公子的身份,本是想要独自离开的,却如何也舍不得,况且公子巧舌如簧,三两句话,少年便铁了心的要祝公子一臂之力。
少年对公子当真痴心,原本纯白如纸的一届书生,硬是学会了朝堂之上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为了少年的太子之位,舍了良心,丧心病狂的事情终是没有少干,最后逼得当时的太子不得以干出蠢事,皇帝大怒,可毕竟是自己的儿子,狠下心也只落得个发配流放。
少年怕公子有后顾之忧,便背着众人将太子杀了,落得个死无全尸。
于是有人开传少年委身合宣王,不过是人家身下的一条狗。人言总是无脚却跑的最快,不过月余,便传回了少年的家乡。
少年的父亲是个老老实实的商人,骨子里确有几分读书人的迂腐,知晓了少年的行径,气的吐血身亡,并将少年逐出家门。少年不得以,只得舍了本名,真真正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