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废材下乡战记 >

第3章

废材下乡战记-第3章

小说: 废材下乡战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是,曾晟不知道的事情林翰却是知道。看来问题是出在大黑‘欲图不轨’这里,不过,啧啧,这么有趣的一幕他怎么没有看到呢?林翰心里惋惜,不过他还是没有忘记要安慰他家侄子的,“没事的,小玷,我会帮你教训大黑的。”
  “可是,……”林加玷眼神本来就大的眼睛鼓得更大了,嘴唇翘得高高的,他现在只想要吃那条狗的肉!
  林翰可没有打算要让林加玷把话说完,要是他真的说出了他吃大黑的肉的话,他这个做大伯的还真不好做,所以,此时最好的方法就是让林加玷没有机会向他开口,“那就这么说定了,我会教训大黑的!啊!我锅里的菜!”
  看着林翰匆匆离去的背影,林加玷的气显然没有消。而曾晟却是很无语,明明大伯手里拿的是菜刀,而他也知道,林家大伯做菜的习惯之一就是一定要把菜完全准备好才开始炒。所以,现在他锅里哪里来的菜啊?
  不过曾晟的疑问并没有问出,对于林翰的各种不靠谱在他有生以来的二十年里他可是充分的认识到了。更重要的是,林翰冲回厨房的速度显然比以往快了许多,而此时曾晟刚张开嘴。
  林加玷很郁闷,非常郁闷,所以作为一个从来不会自己独自郁闷的大少爷,是绝对见不得别人在他郁闷的时候不郁闷的。
  “喂!”林加玷又一次坐到了椅子上,语气高高在上的向正思考着该说什么才能缓解这个尴尬的气氛的曾晟喊道。
  “啊!在!”曾晟一惊,反射性的回答。
  傻子!看到曾晟显得有些傻乎乎的表情,林加玷心情突然好了一点。不过!这一切都是眼前这个家伙引起的!要不是这个傻大个说他是那大狗的亲戚,那大狗怎么会扑过来?要不是这个傻大个告诉了他那条大黄狗的名字,他林小爷怎么会叫?他才不管这个傻大个是不是故意的呢,反正这一切都是他的错!
  这时候,曾晟突然觉得背脊有些发凉。
  “对了,我的箱子呢?”林加玷开始习惯性的发号施令,而且语气要比一般时候高傲得多,刚刚丢脸丢够了,现在不拣点回来怎么行?而且,竟然全都被这个傻大个看到了!林加玷的箱子其实就在堂屋的门口角落处,但他就是不往那里看。他就是想为难这个傻大个怎么了?谁让他看他笑话还敢告诉他家大伯的?
  不过,林加玷的这点小招数显然没有让曾晟产生任何不适。
  “我去给你拿。”曾晟的语气很热情。他显然是认为林加玷真没看到那两个箱子,而且照顾这个城里来的客人也算是他的责任,毕竟是他把林加玷带到这里来的。
  看着曾晟很轻易的就把箱子拿了过来,而且脸上没有一点不自然,林加玷表示很满意,不过满意了却不代表他不生气了。“唔,我现在不想要箱子了。你给我找点水喝。”
  啊!该死的!来了这么久竟然没有想到要给加玷弟弟倒水!显然没有意识到林加玷语气中的各种不屑,曾晟是真的自责了。敲了敲脑袋,然后先把箱子又挪到了那个角落,然后进厨房给林加玷倒水去了。
  林加玷依然很不爽,他明明想要好好整顿这个傻大个一番的,结果可恶的是傻大个竟然一点也没有不高兴的样子。
  于是他更不爽了。
  夏天的天总是黑的特别快,仿佛前一秒还是白天,下一秒就暗无天日。此时的天渐渐黑了下来,天边唯一的一缕微光也消散了,可能是快要下雨了,层层的云把月光遮得死死的,没有开灯的屋子显得分外的阴森可怖。
  由于从来没有来过这么落后的房子,林加玷找不到这个屋子电灯开关在哪里。于是,可耻的,他开始害怕了。
  “水来了。”曾晟的声音其实很好听,特别是在这寂静的时候,显得格外的明朗。
  “怎么不开灯呢?”曾晟的语气有些疑惑,而林加玷终于松了一口气,此时的他完全忘了自己还想要作弄某傻大个的初衷了。
  汗涔涔的手心在灯亮起来的时候终于松开了,林加玷怕黑,晚上一个人睡的时候起码要开一盏台灯,不然他绝对睡不着也不敢睡。这一点,他谁也没告诉,毕竟,作为一个男子汉竟然还怕黑,显然,他林小爷丢不起这个脸。就连他的父母也只是知道他们的儿子习惯于晚上开灯睡觉,而对于这一点,他们并没有多加关注,一是他们太忙,二就是他们觉得这个习惯没有什么不好的。
  这个山村显然还很落后,用的灯还是那种昏黄的老式电灯泡,在夜里可以照的挺远但绝对算不上亮,而且还会招来很多飞蛾之类的趋光物。
  “你怎么了?”虽然这灯光看不怎么清楚,但曾晟显然发现了林加玷苍白的脸色和完全失去的血色的的嘴唇。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我是光棍我怕谁?
    
    ☆、晚餐,收拾。

  〃没事。〃林加玷已经镇定了许多,而且他没必要把自己的事情告诉一个刚认识的人。
  〃那就好。〃曾晟的眼神显然放松了许多。
  林加玷很疑惑,为什么?他明明已经向这个人表示了他不喜欢他了,还为难他,虽然没有什么特别的恶意,但也算是态度各种不好了。而这个人竟然似乎还很关心他的样子,奇怪。
  作为一个从小生活在大家族中的孩子而言,虽然林加玷是那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大家少爷,而且也没有什么外界的压力,但他也知道,除了他的父母,没有任何人能够无条件的对另一个人好。
  很多人表面对他好,都是为了想要让他的父母为他们办事,或者想从他的口里得到什么消息。于是,从某一次他被那个家伙狠狠的欺骗了之后,他就学会了要认真的看人了。
  而对于看人的眼光,林加玷觉得自己还是不错的,至少他能够分辨出谁是真心,谁是假意。就目前为止,他所看到的大多是贪婪和黑暗。而这个人,他竟然从他眼中看不到任何一丝杂念。
  这算什么?他竟然在一个刚见到不到半天的人的眼里看到了真心的关心。
  看到林加玷这么久还不回答还面无表情的样子,曾晟显然不明白林加玷的纠结,把水递到林加玷面前,〃这是俺们刚刚接到的山泉水,大伯说你们城里是喝不到的,你尝尝。〃
  〃谢谢。〃林加玷脸上露出了进了这个屋子之后的第一个笑容,他是真心的想要谢谢这个人。
  〃嘿嘿,不用谢。自家人,说谢谢做啥。〃曾晟先是摸了摸头,脸上是傻傻的笑,语气憨憨的让人产生好感。
  难道这个就是山里人和城里人的区别?林加玷疑惑,随后放松,小爷到底在纠结什么?爷只是到这个地方来体验生活的,又不是来长居的,啧啧,看这个落后的样子,林加玷嫌弃的摇了摇头。
  于是,林加玷又开始没心没肺了。但他却没有再为难曾晟,看了看面前清亮亮的水,水装在一个大瓷碗里,碗洗的很干净,端起碗,还可以看到碗边细小精致的花纹,这是村里一家人户自己做的碗,那家人的制陶技术据说是从祖上传下来的,都几百年了。
  果然是山间纯天然的水,冰冰凉凉的还有些回甜的味道,这显然是城里的自来水不能比的。
  看着林加玷把满满的一碗水喝的干干净净,曾晟脸上是自豪的笑,他就说吧,加玷弟弟不会不喜欢这里的。
  把空碗给了曾晟之后,林加玷才记起来,他刚刚似乎并不想喝水来着,要曾晟拿水来只是为了再一次为难他而已。
  唉,算了,看来这个傻大个人挺好的,爷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此时林加玷完全没有想过,曾晟其实啥也没做就被他迁怒了。
  〃饭好了!小晟小玷进来给我端菜!今晚咱吃顿好的!〃此时林翰的声音从厨房中传来。
  〃来咧!〃曾晟出声应和。接着朝着林加玷憨笑,〃加玷,我们一起去吧,大伯忙不过来。〃
  对于没有任何生疏的两个人,林加玷反倒有些不自在了,他只是防备心太强而已,他也不是那么一个不知道人对他好的人。
  〃好。〃在曾晟真诚的眼神下,林加玷表示彻底战败。
  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做过任何家务的人,甚至在家连吃饭都差点让人送到嘴里来的人来说,帮忙做些什么,显然当然绝对不靠谱。
  终于有惊无险的把所有的饭菜端上了桌子,林加玷终于狠狠地松了口气。
  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饿了一下午的林加玷正一脸垂涎的看着那个被炖的香喷喷的鸡,眼睛散发着可疑的绿光,仿佛恨不得立刻把它吞了。
  林翰做为一个长辈,自然是一眼就看出这孩子真的是饿得慌了,自然也不会在这时候大发感慨什么的,所以林加玷很顺畅的开始动筷子了。
  作为一家小皇帝,林加玷虽然被养的很好,但该有的素养还是有的,譬如吃饭再饿也很斯文这一点。所以到现在为止,虽然觉得这个侄子有点脱线,但林翰对他的印象还是挺好的。
  真好吃!
  本来以为大伯作为一个男人,做饭再怎么好吃也好吃不到哪里去,当然,这点是在他老爹那里知道的,所以理所当然的没有对这桌食物抱太大希望。可没想到这显然超出了他的预料太多。
  林加玷虽然努力保持着自己的风度,但下筷的速度却是丝毫不慢。
  曾晟睁大了眼睛,没想到这城里来的小哥吃饭竟然这么……快,而且就算吃得这么快也显得很斯文,这怎么做到的?
  “小晟你别尽看着啊,来来,快吃快吃。”林翰一边说着一边夹了个鸡腿到曾晟碗里。
  林加玷顿了顿,看向曾晟碗里的那个鸡腿,那是他本来想要的。
  显然感觉到了林加玷侵略性的目光,曾晟疑惑地抬起头来,“加玷,怎么了?”
  “没,没什么。”他能说你把我的鸡腿吃了吗?这显然不实在。咽了口口水,林加玷戳了戳自己碗里的另一个鸡腿,狠狠地咬了口,叫你吃我的鸡腿!
  那股狠劲让曾晟打了个哆嗦,仿佛林加玷咬的是他一样,看了眼碗里的鸡腿,突然产生了一种罪恶感是怎么回事?
  正在认真地考虑要不要把这只鸡腿也给林加玷的时候,林翰再次把一只鸡翅膀也放到了他的碗里。“小晟今天辛苦了,快吃快吃,别光看着。”
  如果不是他脸上恶作剧般的笑容,或许曾晟还会相信他的真诚。一股森然的寒意从背后升起,曾晟欲哭无泪,这让他怎么吃得下啊。
  看着到手的翅膀被这个应该叫大伯的家伙硬生生的从筷下抢了去,林加玷不怨念是不可能的,特别是发现那个翅膀也一起落入了那个傻大个的碗里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别提多难看了。
  在家里的时候从来没有人这么对待过他!他的翅膀啊他的腿!
  哼哼!这次先放了这家伙,以后有的是机会欺负回来,他还要住两个月呢!
  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林加玷虽然不是什么君子,但记仇的功力绝对是一流的。
  这也就奠定了曾晟之后的杯具生涯,到后来曾晟还一直怀疑这根本就是林翰故意的,毕竟林翰喜欢看热闹可是众所周知的。
  最后晚餐就在这么‘愉快’的气氛中用完了,除了那个鸡腿鸡翅之外,林加玷还算是心满意足的吃得饱饱的。可他是舒服了,曾晟却是完全高兴不起来,后来他每夹一筷子菜都会被一道怨念的目光扫射,这让他哪里还吃得下?
  “好了,你们谁洗碗?”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