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柔克刚-第4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真是,你明天一早有课还这么胡闹。」
骆令之一把将他推回床上,连被子一起裹住。「好啦!现在我回到家下,你也得乖乖睡了。」
智衍挣出一只手握住骆令之的,「不睡。你还没跟我报告今天的结果如何。」
「去——」
看男人一脸苦笑仿佛在说「你知道要干嘛」的表情,智衍不甘示弱地逼近,「我今晚也全程看完记者会罗!韩宜君一口咬
定是『敦煌』让她的皮肤发痒红肿,对你们不是很伤吗她那么有人气,一定会有很多人随她起舞,趁机打击鸿硕吧!」
「哇!你好聪明喔!」
骆令之顾左右而言他的企图被智衍一个白眼瞪了回去,「好啦……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她多半是因为范瑞芳的事打算拼
著官司缠身也要跟鸿硕杠上,其实她这样很不聪明,只要我们对媒体反向操作,不论于公于私她的立足点都很弱,到时候
不必等到进入司法程序,她的经纪公司会先吃不消。」
「嗯……」
突然间的沉默,让骆令之心头陡然「怦」地一跳。「怎么了!」
「我只是在想……」
智衍仍低著头,「范小姐跟你的事会再被扯出来吗!」
「呃……你放心好了,我不会再跟她有任何接触,一切都交给律师……」
「我只是不希望你再受到无谓的伤害。」
智衍轻轻按住恋人的唇,「而且,如果事情真如我们所想的,我反而觉得你该跟她谈谈。」
「小智,我不懂。我以为你不希望我跟她……」
「她跟你在一起八年,说不忌妒……是假的。」
智衍颊上微红,口气却相当坚定:
「但你不觉得这一连串事件下来,她其实才是最可怜的人!」
骆令之沉吟。
自己的情人什么都好,就是太不为自己打算了。
「如果这是你的希望,我会跟她谈。」
低沉的声音带些干涩,「但有了辩解的机会,你不怕她要求跟我复合!」
「我是忌妒过她。但你骆令之也不是简单的家伙啊!毕竟你们在一起八年,结果还不是……」
智衍眯起眼睛,笑得骆令之心中一荡。「我变得自信心过盛,你要负全责。」
「真是……败给你了。」
骆令之将恋人紧紧拥住。「这一次,可能会花上很长一段时间处理,暂时没办法像之前那样常常陪著你了。」
「别担心我,我一点都不怕一个人过。」
靠上恋人温热的胸膛,智衍的声音异常平静。「我怕的是你什么都不肯说,一个人把所有事情承担下来。那比一个人还无
力、还寂寞。」
骆令之低头看著说出这番话的恋人。些许惊讶,接着,是了然于心的微笑。「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栘,但如果你愿意,
可以多给我—些时间吗我会学著如何跟你分享一切,不论是好还是坏。」
「嗯,我会等你。」
智衍柔软的唇贴上恋人的,轻轻地说:
「不管多久,我都等你。」
尾声
八年后,台北县立新庄棒球场。
下午五点半,主场球员仍在作最后的调整。绕场慢跑的,作伸展操的,作打击练习的,每个球员脸上都燃著熊熊斗志。
不过,场边有几个球员似乎比别人忙,上上下下传接著球迷递来的加油棒和油性笔。
往上数五排,一个穿著暗红色长袖T恤的高大男人皱起眉头。「那些人在于嘛?吱吱喳喳的吵死人了。」
嚼了一口手里的炸热狗,又皱了一次眉。
「表示这几个球员受欢迎啊!啊!你看,亮喻在那里。天啊!那么多支,他会不会签到手软啊!」
回话的消瘦男子嘴上说著担心,神情却有掩不住的喜悦。
「笨蛋老师……」
高大男子叹口气,靠回椅背上,「小智,你不觉得奇怪吗陈亮喻干嘛没事请我们看球赛!」
「那还用问!」
夏智衍头也不回,继续观看场边的热闹,「今天可是他首次先发耶!」
骆令之不满地嘟了嘟嘴,继续跟那支里放太多炸粉的热拘搏斗。他几乎不看棒球(一打两、三个小时,哪来那么多美国时
间……)哪里晓得能先发有什么了不起。凑近小智耳边,骆令之紧张地问:
「阿哲跟我说,这个陈亮喻……跟你告自过!」
这话总算拉回智衍的注意力,还让他微微红了脸。「喂,都几年前的事了,亏你们还拿出来说。」
「可是我们不也分开了八、九年后才又在一起!」
骆令之抗议。他觉得情人真是太没神经了。
「那怎么一样!」
智衍定定地看着他,「我喜欢的是你,又不是他。」
这话堵得骆令之一愣。智衍丢了句「我也要拿加油棒给他签一便「登登」地跑了下去。
看到老师真的到场,亮喻兴奋得大呼小叫,完全没个先发投手的沉稳。两入隔空寒暄了一阵,高兴得像小朋友似的。
不过,这一切看在骆令之眼里,似乎不再那么刺眼了。
回到座位,夏智衍神秘兮兮地从背后掏出一个小白球。「当当!亮喻说要给你的。他签了名,叫你好好保存,以后必定价
值连城。」
「最好是!」
骆令之笑著接过,正瞥见亮喻对他挥著双手。他也拿着手上的白球摇了摇。
看到前排的年轻女孩们忙着张罗亲手制作的大型加油牌,智衍眸中闪著感动。「真好。下次我们也来做加油牌。」
骆令之微笑,压低头上的棒球帽,「嗯,那得叫他争气一点,以后都得站稳先发才行喔。」
两人相视一笑,握住了对方靠内侧的手,还浑然不觉,他们已经成为周遭少女们另一个注目的焦点。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