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嫰老公,别太涩-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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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正太听着他的话,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旋即又担忧:“那如果我不理她了,被别的男人乘虚而入的话,不是就错失良机了吗?”
“她身边不是有你的眼线吗?担心这做什么?再说,还能有男人比你更能吸引廖小萌的?”宋清哲大笑。
“哦,也是,我怎么一遇到这女人,心就没有一点底了,二哥,那我该怎么做?”
小正太很虚心,毕竟他也看到自己的二哥身边,那么多的美女环绕,心甘情愿地围着他转,这些经验应该是有根据的。
“最低一点,你要让她明白,你对她的爱,是有底线的,不是可以无限地被她无视和透支的;
她如果出言不逊,伤害了你的自尊,你大可以给她一次看着你离开的背影的机会,不要老是让她先转身,自己站在那里无限怅惘的;
你先转身走,让她知道她惹恼你了,让她看着你的背影反思一次。”
宋清哲当然知道他这些天对廖小萌死缠烂打的事情,都到了这个份儿上,廖小萌还没有一点讲和的意思,不换策略就错失良机了。
“底限?自尊?我总觉得舍不得她难过,在她面前都是百般地委屈自己讨好她的,我只想对她好,这难道有错?”
小正太回忆起最初他为了接近她,竟然卖身给她,什么手腕都用上了,是不是那时候,他就失去了在她跟前保持尊严的资格?
至于底限,从来都是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她可能就不知道他也会说“不”字吧。
遇到她用恶劣的态度或者言语伤害他的时候,他都是忍着那种极其不舒服的感觉直接无视,让自己用她对他的爱来麻痹自己,既然二哥一句话都点出了他们俩关系的弊端,这对他来说不是坏事情。
“对她好没有错,无原则地对她好,没尊严地对她好,就是你的错了,你都不把自己当成顶天立地的男人,她哪里会用同样的态度对你?”
宋清哲的话毫不客气,想到弟弟可能被廖小萌当成金丝猫儿一般的宠物,他就极度的不舒服。
“唔——要不,今天?我今天就试着说出一些能够显示我的反抗和不悦的话来,一步一步来,我实在不习惯在她跟前强势。”
小正太看看外边的雨,有些为难地抬手摸摸头发。
“这雨恐怕不太好吧,很容易就把两个人都搞得脏兮兮、湿漉漉的,女人的脸如果妆都被雨淋花了,会很影响你们和好的心情。”
宋清哲一向讨厌雨天,他觉得雨天自己的思维受限。
小正太想到那次他和廖小萌一起看电影回家的路上,他表白的时候,她曾经说过,在爱情中渴望做的那些可爱可笑的事情,包括让他拿着伞去接她却不准把伞打开的往事。
他摇摇头,忽然笑得很甜蜜:“不,雨天刚刚好,她很感性,雨会让她心情忧郁黯淡,意志力薄弱,是个亲近她让她放下戒心的好机会。”
他抬起手腕看看表,觉得离她下班的时间还早。
就随意地问:“二哥,你怎么忽然对春子那么冷淡,今天看着你们俩,好像陌生人一般。”
宋清哲取出烟,抬手示意着问他要不,小正太摆摆手,他一会儿要去接小萌,当然不能吸烟了。
宋清哲抽出烟燃上,悠悠地吸了一口:“那女人太强势,我对付其他女人的招数对她不行,她不屑一顾;
我找人调查了她和叶怀瑾的往事,你猜猜我查出了什么?
青春子幼年的时候,被人拐卖后遗弃,后来被一个捡垃圾的老太婆收养,她到了十六岁的时候,才被现在的家人找到;
叶怀瑾家在当时遇到严重的危机,他们是在初二的时候同班过一年,我在想,一个捡垃圾的老太婆养大的女孩儿,她在遇到叶怀瑾的时候,一定是发生过什么事情,让她刻骨铭心地喜欢他;
可是,她的心灵却没有被悲催的童年遭遇蒙上什么阴影,反而是那么明朗和坚强,而且,她的身上能够看到正义和勇气,这些品质,在女人的身上是很少遇到的;
我一直不服气,即便她心里有了叶怀瑾,她凭什么那么强势和自信,践踏我对她的感情?
显然,是凭她的能力和让她引以为傲的事业,她觉得我拥有的东西,不是她需要的,她经济宽裕,事业有成,工作和为人又有口皆碑,她什么都不缺,就缺少叶怀瑾那里能给与她的温情,关键是叶怀瑾对她没有男女之间的意思;
那好,我有的财富和地位吸引不了她,那就只能让她失去这些好了;
对于处于弱小地位的遥远记忆,她一定隐藏在内心深处,她是一个自信心和控制欲都极强的女人,失去事业的操控权,和要她的命差不多,我就要她知道,在她陷入绝境的时候,谁可以帮她,谁可以成全她。”
小正太有些不认可地摇摇头:“这样会不会太狠了些?”
“她对我狠了,我才不想对她心软,我没有对她的不幸做什么,我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弟弟,讨个说法而已,是她的上司抛弃了她这样忠心耿耿的人,和我无关;
真的打官司,她们未必没有胜算,可惜,卫东那家伙老了,不愿意为她们这样的小喽啰费心思;
如果不是我看上了她,她或许会和杨丽丽一样,被付出过心血和汗水的公司冷酷地扫地出门;
我只需要等着她向我求援的时候,伸手拉她一把,让她看到我才是她可以依赖和信任的那个人,这样,筹码不是就到了我的手里吗?”
宋清哲脸上带着稳操胜券的笑意。
“那你们的感情不是太功利了?好像交换一样。”小正太不解,当然更不认可。
“我是个生意人,不做赔本的买卖,她的生命力极其强韧,身上还有很多的潜力可以挖掘,我这是欣赏她,在给她爆发跳级的机会;
而且,各有所图的爱情,在我看来最让人相信,也最容易把握,只要你有她想要的,她就是你的,这样不好吗?”
宋清哲唇边绽开凉薄的笑意。
……
这场突如其来的雨,下得让廖小萌手足无措,她加了一会儿班,出来的时候,整幢办公楼里就剩下她一个人了。
她有些疲惫茫然地站在办公楼外边的走廊上,双手交错着抱抱自己的肩膀,有些凉寒的湿意顺着她穿了薄丝袜的脚往上蔓延。
她讨厌下雨天,小时候的记忆里,那些叮叮咚咚地从屋顶不停滴落在房内各种容器里的声音,让她如同坐在寂寞的旷野的雨中,小小的心里充满了落寞和无助。
可是,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她依然无法适应下雨时候的黯淡心情,她依然还是一个人,没有陪着她在雨中淋雨的人,更没有给她撑伞为她遮风挡雨的人,她本来就是活得随性潦草的人,现在能够摆脱童年和命运带给她的阴影,她应该轻松了,可是,为什么这心地却空荡荡的?
这雨势头汹汹,恐怕一时半会儿不会停下,这样看着密密麻麻的雨脚,她无法忍受心底那涌出来的孤寒和无助。
她努力地勾起唇角,自己对自己笑笑,她现在只想躲在暖暖的床上窝着,这里离宿舍不过是二百米的距离,她决定回去了,遂举起了挎包到头顶,虽然明明知道那么小的包包对这样大的雨来说,根本是无济于事的,可她还是忍不住就想躲。
一个身影穿过雨幕向她的方向走来,她愣了一下,停下将奔出的脚步。
近了近了,看清竟然是她熟悉的身影。
小正太手里拿着一把没有撑开的伞,就那样一步一步地踩着飞溅的水花,悠然向她走来,他的头发湿漉漉地被水冲得耷拉在额头和面颊,黑的发衬得那小脸上的笑意更加的惑人,仿佛是从雨中走出的一个精灵。
她的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他,好像这是梦境一般,真的有男子愿意拿着伞,也可以为她的一句胡话而淋雨,她怔怔地回不过神来。
他终于走近了她,站在她跟前的台阶之下,并不往她身边走,而是仰着脸看着她笑:
“小萌,我来接你回家,在大门外等不到你,原来你在这里等我。”
他很自然地说着,把手中的伞递给她,仿佛他们不过是早上才告别,现在来接她一样,仿佛他们之间根本没有这么久的冷战。
多久他们都没有彼此地凝望过对方的眼睛了?彼此的目光纠缠着,满含着思念和焦灼。
……
“你这傻瓜,过来啊,这么大的雨,为什么不打伞!
你在用苦肉计,看看我会不会心软吗,宋明哲,你就是冻死了,我也不会跟你回去的!”
廖小萌看着雨水在他白皙的脸色一层一层地滑过,他的粉嫩的棱唇呈现出苍白的浅紫色,又是心疼又是恼火,不知道怎么的,口中就说出了这样的话。
“小萌萌,你说过让我在下雨天的时候,到公司门口接你下班,只准带一把伞,而且,还不能撑起来,要冒着雨跑向你,给你一个热情的拥抱——记得吗?”
小正太说着抬手抹去脸上的雨水,一步一个台阶地走向她,眼睫眉目之间的笑意热情而狂热。
他走向她,双臂舒展,要抱她——
廖小萌猛地想到他这双手,曾经抱过一个鲜嫩得让她自惭形秽的女人,立刻厌恶地后退一步。
她收了纠结的痛苦之色,脸色带着空洞的茫然,神色戒备地说:
“宋明哲,你要干什么?我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话?”
小正太不可置信地望着她,低头看看落汤鸡一样的自己,他固执地伸展着的手臂缓缓地放下了,她真的是当他没有自尊心,她不知道他对着她说出那些话,这样地张开怀抱,忐忑地揣测着她的心情,需要多大的勇气。
他抿抿唇,再次抹去脸上的水,忧伤在他浓黑的睫毛上边弹跳,透过眼睫,他漆黑的视线幽幽地注视着她,他要看清她的神色,一丝一毫都不放过:
“你说过的,小萌,我记得很清楚,我陪你看《失恋33天》的电影的时候,在回家的路上,那天,你和过去做了告别,接受了我的追求,答应让我当你的男朋友,让我把省略的那些追女孩子的程序都给你补上;
或许,这些天我做的事情都很幼稚可笑,可是和你的这个要求相比,没有比这更加可笑的吧?
当时我就很困扰,浑身水湿的我,怎么舍得抱你,让你也和我一样的湿冷?
这把不打开的伞带着又是什么作用?
想来,它是个代表着‘傻瓜’的道具吧!”
小正太苦涩的笑意衬着泫然欲泣的苍白的脸,刺痛着廖小萌的眼睛。
“我牢牢地铭记了你说过的一些愿望,而你却已经忘记了!
或许,我只是你失恋时候,你能够抓到手的那根救命的稻草,如今,你的伤好了,自然就不需要了。”
一阵让人心碎欲裂的沉寂。
廖小萌挑了眉,他还没用对自己的错误反省:“你来这里是和我吵架的?
我当时说那些话的时候,你是谁?
你是个出走的未成年少年!
现在,你是谁?你是大明鼎鼎的宋氏财团的少爷,你是名动海内外科学家的后起之秀,你是身价过亿的股市黑马!
我是谁?
我是那个被放在八卦杂志里,和你怀里的那个与你称为‘天作之合’的女人的陪衬,我一个老掉牙的垃圾股,凭什么厚着脸皮赖着你?
我这辈子受到的羞辱多了,这都是我自找的,行吗?
现在我远离你,你体验生活的游戏也结束了,回到你原来的轨道上,不要离我太近,也让那些把我贬得一文不值的舆论离我远点!”
小正太忽然想到她话里的一些字眼熟悉,应该就是杨丽丽的那本八卦杂志里的那篇搭配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