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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罪+拍档 完结-第18章

小说: 罪+拍档 完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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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把现场细致的勘查了一遍,因为是垃圾站,所以不能锁定哪一件物品是直接证物。客流量大,脚印杂乱,指纹密集,很难取证。
  此时于斌带着几个警员姗姗赶到,叶非用下巴指了指垃圾,跟老王使了个眼色,老王立即会意把于斌叫了过来。
  老王严肃的说:“小于,看见那一堆垃圾了吗?那里边一定有案犯留下的其他线索,但分拣垃圾是个很繁重的工作……”
  于斌捂着鼻子看了看臭烘烘的垃圾,额角开始冒汗。
  “你带几个人把现场所有的垃圾清点一遍,都分类清楚,知道了吗?这个任务十分艰巨,咱们能不能破案全看你的了!”
  于斌一听这话立即来了劲,攥紧双手,激动的说:“是!保证完成任务!”
  老王赞许的拍了拍于斌的肩膀,跟其他人一挥手:“你们几个留下帮助于斌,其他人跟我回队里。”
  老王上车后终于憋不住乐大笑出来,他看了一眼叶非,“叶队,你也太狠了,那一堆垃圾,得够装一车的!”
  “哎,你可别小看翻垃圾的工作,女孩的鞋子、衣物不见踪影,没准就在那一堆垃圾里。找到了也算大功一件呢。小于性格细致,队里没人比他更合适这活了,他高兴着呢。”
  老王笑而不语。
  叶非发动了车子开了出去。此时,太阳已经西落,天边血一样的红。


☆、第015章 逝者之证

  原本儿童失踪案是街道派出所受理的,但因为迟迟找不到孩子,家长去局里闹,局长就让刑警队来接管,要求尽快破案。自己的辖区一个接一个的大案,宋世博压力不是一般的大。领导释放压力的办法,往往就是把更大的压力转加给手下,这个手下就是他最稀罕的叶非。
  其实他眼里的好手下叶非主意正得很,压根就把他的话当耳旁风,上次跟他谈了94年“1·28”的案子后,并没就此收手,而是让廖雪华暗中继续调查,并派人保护证人罗泾的安全。
  这阵子一直在为“5·3”案忙碌,儿童失踪案也由老刘他们组来调查,叶非并没有过分关注。但现在失踪案上升为强…奸虐杀案,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宋局那边又一个电话过来,说部里来通知了,让他盯盯。话虽不痛不痒,可叶非干了这么多年刑警能不懂吗?案子已经上升成部督案件了,叶非自动在脑海中生成一句话:不按期破案,小心你那身皮。叶非心话说,老百姓的力量真够强大的,连“5·3”这么大的案子都没部督呢……
  其实这案子就算没挂着部督的头衔,叶非也寻思着暂时把精力都投入到这件案子上了。毕竟“5·3”案目前也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腾出空来把这案子早点结了,他也好专心跟付夏炎折腾。
  根据侦查人员调查的结果,失踪的孩子都居住在C区,昨天下午在农贸市场发现的尸体,正是第一个失踪的女孩郑丽娟。
  女孩的父母来停尸房认尸,见到孩子的死状,两人都跪在地上大哭起来,母亲几次哭得昏死过去。队上负责案子的警察和法医,为他们感到难过的同时,更多的是羞惭。
  由于几起失踪案并没有引起当地派出所的足够重视,以致从第一个孩子到现在已经有四人失踪,并且至今没有找到另外三个男孩子的下落,调查资料也不详细。虽说派出所所长已经受到处分,但警方已经颜面扫地,想挽回,那只有尽最大努力捉拿凶手,给家长们一个交代。
  叶非拿到资料后召开了会议,认命刘德志为专案组组长。
  目前警方已知的,接到报案的失踪儿童有四个。
  第一个失踪的孩子也就是已经死亡的郑丽娟,女孩,8岁,就读于c区子弟小学一年级三班,父母在一家桥架工厂打工,家住南溪路十二村平房区,于2001年2月16日下午16点左右失踪。
  另外三个全部是男孩,分别是李昌11岁,于2001年4月13日失踪;何继东13岁,于2001年5月27日失踪;陆兵14岁,于2001年7月20日失踪。这几个失踪的孩子家都在南溪路十二村平房区。
  很显然这个区域是凶手的作案舒适区域,推断凶手应该就生活在c区附近,对周边的情况十分熟悉,所以才屡屡得手,轻易避开了警方的侦查。
  会议中,根据各方资料和意见,老刘进行了工作部署:
  1,深入调查失踪儿童家长的社会关系。
  2,在失踪儿童日常活动区域调查走访,寻找可能存在的目击证人。
  3,在全区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调查出租屋和单独居住的居民。
  4,排查北京及周边县市有过性骚扰记录和前科的人员。
  按照老刘的指示,专案组迅速展开了行动。
  楚柟效率很高,刑侦队这边还没什么进展,他那边已经派助手送来了一份详细的尸检报告,还附赠一份针对尸检细节的推理分析。
  楚柟的助手叫祁亚楠,是个美女,跟他前妻比起来,应该是不分伯仲。祁亚楠把报告送到后没有多做停留,很快就离开了。站在一旁看了一会的关小东冲过去主动要送祁亚楠,被祁亚楠鄙视的瞪了一眼,那一眼差点没把关小东冻死。
  关小东看着祁亚楠的背影,悻悻的挠挠头,“法医都这么冷吗?”
  叶非看了看一脸尴尬的关小东,嗤笑一声,正准备回办公室看资料的时候,猛然间闻到了一股恶臭,紧接着看到于斌领着几个警员一人手里拎着半人高的黑色塑料袋从大门进来。
  “报告叶队!垃圾已经清理完毕了!”于斌看见叶非,兴奋的迎了上来。
  眼见有台阶下的关小东也连忙凑了上去,用手夹住鼻子,嚷道:“呃滴个神啊,斌子,你挑了一宿垃圾啊?”
  于斌自豪的笑了,“那是,为了破案,这不算什么!”
  叶非走过来看了看,一只手捂着鼻子,一只手拍拍于斌的肩膀,“好样的小于,东西赶快拿到技术科让他们细致的检查一下,看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还有,顺便洗个澡吧。”
  于斌低头侧头闻了闻自己的身上,呛得咳嗽了一声,仿佛才意识到自己与什么东西打交道这么久,脸色铁青,干呕着拎着垃圾袋朝技术科跑去。
  关小东看向叶非,嬉皮笑脸的问:“叶队,法医送来的报告写的啥?”
  叶非低头翻看资料,抬起眼皮看了看他,“不是让你去查付夏炎在京的社会关系吗?”
  关小东顿时耷拉下脑袋,特没底气的说,“都查了半个月了,一点收获也没有,我觉得他肯定没有认识人在这边。”
  叶非眼睛转了转,自言自语般的问,“那就怪了……你说,什么样的通缉犯能吃饭、住宿、开车穿过收费站而不被人认出来,或者根本找不到记录呢?”
  关小东开始怀疑付夏炎整过形,但经调查,全国屈指可数的几家整形医院都没接收过付夏炎,所以排除了这个可能。关小东想了想,实在想不出来,就说,“那就只有鬼了!”
  “鬼?”叶非挑了下眉尾。
  关小东嘿嘿一笑,“叶队,我瞎说的,咱可是地地道道的无神论者!”
  “鬼……”叶非来回念叨着,“不吃饭,不住宿,不开车,不会被人认出或者找到,除了出国或者藏匿在某个深山老林,就只剩下一种可能,那就是他真是个鬼!”
  关小东吓了一跳,“叶队,你不是开玩笑吧?这世上哪有鬼?!”
  “对啊,可这世上没鬼啊……”叶非皱眉,看上去相当认真的思索着这个问题,“这么久没有作案,他真的是准备收手了吗?收手……那可就难办了……不吃饭,不出门,靠什么活着呢?这样……那样……说不通啊……”
  “叶队,您没事儿吧?”关小东看着神神叨叨的叶非,不解的问。
  付夏炎不会真死了吧?怎么可能呢?他要是真死了,人是谁杀的?叶非立即推翻了这个疯狂的想法。如果还活着,他下一个要报复的对象到底是谁呢?怎么还不动手啊……
  这么想有点不近人情,但警方办案就是这么矛盾又残酷。如果付夏炎就此收手,再抓他可就难了,这么个反侦察能力极强的主儿……
  叶非眯着眼睛寻思了一会说,“没什么,‘5·3’案不能放松,你联系各个派出所,让他们派人配合你调查走访,挨家挨户的排查,我就不信他一个大活人真能凭空从世上消失!还有,他在北京及周边县市一定有认识的人是你没查到的,按照这个思路继续排查,务必给我查个底儿掉!”
  “那好吧。”关小东说,“我这就去查。”
  ※
  叶非翻看着尸检资料,楚柟根据一些细节作出他自己的推理:
  死者的死亡时间为2001年2月17日凌晨两点钟左右,也就是失踪十个小时后。尸体曾经被盐水浸泡过,应该是用以防腐,后被砌入水泥中,身体有大量融入骨肉的风干水泥就可以证明这一点。死者指甲中有大块的残留物,化验结果显示,里边含有一定量的皮肤组织、毛发、以及水泥、皂角、合金碎屑。皮肤组织和毛发判定是男性下颚处的皮肤,应该是死者生前曾抓挠过凶手。根据皮肤组织的分量,推断伤口应该不会太小,所以凶手的下巴应该会留有三道明显的抓痕。
  死者的头发上沾有一根陌生人的头发,经化验,头发的主人患有脂溢性脱发,推断他谢顶很严重,年龄大概在35至45岁之间。
  一下就缩小了排查范围,叶非突然对楚柟的印象好了一点。他给楚柟打了个电话,问道:“皂角和合金碎屑是怎么回事?”
  楚柟说,“这就是你们警察要调查的事情了,我只负验尸。”但他紧接着又补了一句,“皂角很简单,买不起剃须泡沫的人一般都用肥皂润滑。还有,上个月我这有个打架滋事的案子,有人身上有和本案嫌疑人一样的金属碎屑。”
  “哦?那个人是做什么的?”
  “c区桥架厂的工人。”
  叶非精神一震,现在几乎已经可以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一个极小的圈子里了!
  下巴上有三道抓痕,谢顶,年龄在35至45岁之间,买不起剃须泡沫(经济状况不好),在c区桥架厂工作。真是这样凶手岂不是触手可及?
  竟然这么简单?
  叶非立即打电话联系了老刘,把嫌疑人的特征跟他口述了一遍,让他现在就带人去桥架厂排查嫌疑人,他随后就到。
  叶非拿起外套,开车离开了刑侦支队。 
  孩子年龄偏大,凶手的作案动机可以排除拐卖;失踪的孩子家庭条件都不好,家长也并未接到凶手的勒索电话,所以也排除了绑架的可能;根据派出所提供的调查资料,几位家长平时为人和气,从不与人交恶,报复也可以排除。那么就剩下一种可能的动机——强…奸。
  可他为什么第一起案子的作案对象是女孩,剩下全部是男孩?如果凶手是同一个人的话,其实这种情况不难解释,根据某些连环杀人案例,凶手第一次作案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缺乏足够的心里建设和准备。也就是说,初期他还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实施了犯罪后,发现并不如想象中那样令他满足,于是他会选择改变目标。在本案中,凶手很有可能觉得女孩并不适合他,所以把魔爪伸向了同性的青少年。得手后,食髓知味,确立了自己的“兴趣”,继而开始频繁作案。
  多数实施过猥亵、强…奸青少年的案例表明,凶手作案后怕被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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