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路之爱-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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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呢,不过定是来头不小就是了,说不准是楚家的某位远亲呢。”有人羡慕,当然也有人嫉妒。
“可他的样子,不像是与大老板家有什么亲戚关系,再加上老板对他的态度,不像是对待亲戚,倒有点像是……”人事部门的职员上午接待过老板,瞧出一些端倪。
“像什么?别吊人家胃口。”
“没什么,可能是我看错了。”
沈青默不作声地端着餐盘从她们面前走过,清瘦的背挺得笔直,任那些闲言碎语从耳边过。他早就知道,与楚慕天扯上关系,这些自然在所难免。
如果他有个好的家世,如果他有个好的文凭,又如果他有一身好才华,那么现在他可以理直气壮地为自己正名,可是偏偏他什么都没有,唯一有的不过是这具身体。
“嘘……别说了,吃饭,吃饭。”有人眼尖,见着沈青,连忙提醒越说越有劲的几人,于是少了这几个人的嘀咕,大堂一下子安静许多,自然沈青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
沈青径自不作声寻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今日难得出了太阳,阳光隔着窗户照进来,将沈青白皙如玉的脸衬得越发精致美丽,阳光下的沈青有种浑然自成不是女人却又胜似女人的姣美,文静如玉,秀美如端,教人难得移开眼线。
沈青顶着他们火热的视线以及满腹的疑问,安静恍如远离尘嚣一样径自吃着盘中那味道还算可以的饭菜。他向来吃得少,自然也就没点多少菜,不到十分钟他就起身离开了。
他们的打量,他有点招架不住,尤其其中有几双他再熟悉不过的眼睛,那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不该有的眼神。
出了餐厅,离上班的时间还早,沈青并不想这么快就回财务部,他想熟悉一下这里,想看看他的公司究竟是什么样的。
楼不高,有十层,沈青所在的财务部在八楼,而顶楼是楚慕天的办公室,这个人无论是住家还是办公,都喜欢最高处呢。是想体会古人所说的高处不胜寒么?沈青想想觉得不对,他那样一个风流的人,身边最不缺的就是人,怎么可能有那种诗情画意,那又为的是什么呢?
沈青想了想,还是去问一下,想着现在是午饭休息时间,应该不会打扰到他。
果真是没有人,沈青颇有点做贼心虚,悄悄推开门,被里面的华丽装饰晃得眼花,这人,果然趣味颇俗,到哪都不忘华丽。
办公室很大,大得有些空荡荡的感觉,沈青边走边打量,这就是他办公的地方么,沈青脑海中想着那人在这里发号施令的样子,就觉着颇不真实,像是在做梦。他这辈子,还从没有接触过像他那样的人,他是站在云端之上的天之骄子,而自己却是活在地底最下层的混混,极不搭调的两个人,怎么就给遇上了。
沈青不想将这种遇见称之为缘分,也许真的就像楚慕天说的那样,只是喜欢罢了。
“好久不见,沈青。”
☆、不行啊
上班的第一天,沈青在看似风平浪静其实却是流言满天的局面下收拾走出办公楼。
初秋的天气,仍残留有夏日的燥热,一会儿热,一会儿凉,沈青讨厌这样的反复无常。
许久没有去那里了,也不知道那里是否一如当初。沈青还来不及转身,就看到楚慕天的车子从他身前疾驰而过。
“楚……”只来得及叫这一个字。那车连同那人顿时消失在视野,沈青楞楞地怔在原地,刚才他没眼花,他车上有人,是谁呢?
沈青不想让自己胡思乱想,可是应子扬的话却如同唐僧加在孙猴子头上的紧箍咒一样,妄动痴念,就会生疼。
楚很会画画,尤其擅画人像。不过他轻易不动画笔,这些年,他只画过一个人。
应子扬很讨厌,沈青再次确认这点,这个男人。自己应该转身就走的,可是却该死的脚下像是灌了千斤水泥一样,挪动不了,耳朵也超出自己的控制。
他喜欢画谁是他的事,与我何干。
呵呵,沈青,有没有人说过,你很矛盾,明明在意得要死,嘴上却喜欢说着反话。其实,你的眼睛早就出卖了你。像你这样有趣的人,难怪楚会打破他的原则,三个月了都还没有放手。
三个月?
怎么,你不知道,楚这人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其实在我们那个圈子很多人都知道,他喜欢一个人通常不会超过一个月,而你,却是打破了这个常例。
我该为此而感到高兴还是悲哀?应子扬。
高兴也好,悲哀也罢,沈青,我只是希望你明白,像楚这样的人,不可能真的与谁长久在一起的,自从他离开后。三年前的楚也许可以,但是现在,恐怕不行。
不是第一次听过这个他,沈青承认自己很在意,可是他却不想问。
你不想知道他的事么?应子扬不解,他承认自己有点犯贱,沈青越是装作无动于衷,他就越恼火,究竟为何这样执着这个人呢,也许自己也跟楚一样,开始有点在意这个人。
我问,你就会照实说?沈青冷眉星目,眼里没有半点波光,已经有过那样一次不堪的事,他不想造就第二次的难堪。
原来你已经这样了解我了啊,沈青,我很高兴。
应子扬这人绝对是披着斯文的外皮其实内里却是虚伪到了极致的人,沈青不想与这样一个人再谈下去。
沈青,我有个提议,你跟我吧。我对你还真有点上心了。
上心,究竟凭的是什么,沈青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两个都是这样自作主张无所顾忌。
承蒙厚爱,但无福消受。应子扬,你找别人去。
楚慕天的例子,明白教会他一件事,拒绝别人要彻底,不能留半分余地。
可是拒绝了应子扬又如何,他的话,像怀疑的种子,在心里生了根。
万安广场的钟声再也不能带给他平静,只会让他的心越来越乱,稳重醇厚的钟声像千斤巨石挤压,沈青被压得踹不过气来,心里的烦躁越来越明显,明显到他的眼睛里不再黑白分明。
楚慕天,你这个混蛋。
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沈青盯着手机半响,脑海里却想起了一些片段。
那是在他们认识的第七天,那天他记得很清楚,是他想试一试的那个晚上。
是个混乱到极点却又酣畅淋漓的晚上,不管是他还是楚慕天,不论是从身体还是心灵上,他们都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快感。而他自己像条濒死的鱼一样只能无力疲软在那人身下,大口大口的呼吸,贪求着属于生命的呼吸。
楚慕天拥着他说,沈青,我喜欢你。
这就是他说的喜欢,沈青埋着头,瘦弱的肩膀无声地颤动,手机无声滑落。
钟声过后,是死寂的沉默,这里远离尘嚣,即便前一刻还有人停留,到了归家的时候,仍旧会豪不转身的离去,虽然明天他们或许依旧会再来。
会一个人永远停留就已经是奢侈,何况是为一座广场,一座钟楼。
喜欢都是有底线的,或许自己也是个自私的人,楚慕天也许早就看清了,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倔强嘴硬,其实骨子里根本就是个胆小鬼。明明害怕着感情,却又妄图去拥有。嘴里说着答应,可心里压根就没有过想要付出的想法,只是等着。
不行啊,这样不就是太狡诈了吗?沈青,这样的你又有什么资格说应子扬虚伪,比起他,你自己彻头彻尾就是个软弱的人。
不行的,这样下去不行。如果自己做得足够好,那么阿宝当初就不会离开。已经有过那样一次的教训,怎么能够,再来一次。
错了一次的人,在同样的地方再错一次,无疑就是个笨蛋蠢货,沈青虽然不怎么聪明,可是他不是个笨蛋。
天完全降下黑夜的帷幕,沈青瘦瘦高高的身影与钟影重叠,笔直无所顾忌地向前拉长。
万家灯火齐亮,街灯霓虹点缀这片夜空下的城市,沈青像个苦行者一样,徒步穿梭在这个城市,他告诉自己,他要亲自走到他面前。
他一直以为这个城市很小,却原来发现自己的见识有多浅陋,这个城市高楼林立下的街道错综复杂纵横交错,来了这里快五年,却仍然陌生一如当初。
他就像个误入迷宫的孩子,在未知的地方憧憬着未知的前方,他又是个倔强固执的人,即便是错了,也不想回头。
手机响了,他的手机,只存有一个人的号码,以前还有个叫阿宝的人,但是已经成了往事。
“喂,你在哪?”
“转身就好。”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就在灯火阑珊处。
☆、随波流
我们通常所说的烦恼,其实说穿了不过是心情的好坏,凡事转换个心情,换个角度去想,那些所谓的纠结不算什么。
沈青是个固执的人,固执的人有一个其他人比不上的优点,一旦想通了认准了就会无所顾忌不撞南墙不会回头,也许有的人会说这样的人是在赌博冒险,但是在沈青看来,这样就好,不用去想太多,只要跟着心走就行。
沈青试着去了解楚幕天这个人,了解一个人该从哪些方面着手,沈青为此特意去了一趟图书馆,费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他才挑出来三本书,每一本都比他以往所读的任何一本书都要来得厚。
“既然要做,那就做好了。”沈青翻开书的第一页,开篇明章的一句话,让他啼笑皆非,“且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这都是什么跟什么。”笑着摇头将书合上,其实他不想承认他借错书,他真正应该借阅的是两个男人之间的相处,而不是诸如朋友之交,同事之交这一类正常的书籍。
“是我太不正常了吧,哪有正常人会写这种不正当关系的书。”沈青一下午的功夫白费了。
到了傍晚,沈青打电话过去问楚幕天,楚幕天的手机又关机了,沈青拿着手机发了会儿呆,想着待会要吃些什么。
做饭的最大乐趣是有人能陪着你吃,沈青看着偌大的屋子里空荡荡的,走动一下都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太安静了,他不想一个人在这样的寂静中默默地吃饭,本来他就不怎么饿。
沈青不怎么喜欢看新闻,又讨厌各大卫视没完没了的前仆后继地放些谍战剧抗战剧,这部完了又来另一部,炮火冲天里的灰土灰脸,构造一个又一个完美战士。
难道非要如此,才能告诫人们,不要忘记那段苦难的历史?
究竟一部片子里,成就的是谁,真正炮灰的又是谁?
沈青不是不爱国,但是他讨厌这种大肆渲染某个人的丰功伟绩的片子,如果这个人是真实存在还好。
又转换了几个频道,不是相亲类的造作节目就是一波又一波的娱乐秀,周立波的嘴皮子太厉害,他不敢恭维,音乐梦想秀这一类的,他又没有半点细胞,自然也不会看,最后他还是停在了一档相亲节目上。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句话讲得真是太对了。听公司的女同事时常提起这档约会节目,听说当前很火爆,沈青将每一位甄选出来的女嘉宾评头论足,最后得出结论,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淑女型的,中性型的,还有萝莉娇小型的,沈青惊奇的发现里面有一个女嘉宾跟自己长得还挺相似的。
上台的男嘉宾相貌平平,但胜在谈吐文雅,举止斯文,不轻浮不虚燥。第一印象,沈青给了他满分,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