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消失的光年 >

第64章

消失的光年-第64章

小说: 消失的光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对欧怡然没有别的感情,只当他是妹妹。”陈禹锋终于先开口说话。

    “我觉得你还是先把整件事从头到尾跟我说一说得好,闹了这么一晚上,我真的好奇得很。”迟暮疲惫地说着。

    陈禹锋“嗯”一声,收紧手臂,直到两人身体贴合到再没有一丝缝隙,才接着道:“欧怡然他父亲年轻时和我爸爸是战友,欧伯伯去世的时候她年纪还小,所以就把女儿托付给我爸爸抚养。”

    迟暮心道一句,又是这种无血缘兄妹的狗血剧情。

    “大概是因为欧伯伯的关系,我爸爸对怡然总是特别照顾,一直想让我娶了她,然后大家彻底变成一家人。”陈禹锋叹了口气,“我跟他辩解过很多次,但我爸爸那个脾气你也看见了。”

    “你觉得那个欧怡然喜欢你吗?”

    “我不知道。”

    顿了顿,陈禹锋又说:“不说这个了,迟暮,你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吧。”

    两人交往了一段时间,这是陈禹锋第一次提同居的事情。

    迟暮问:“你不怕被你爸妈发现。”

    “不怕。”陈禹锋说得肯定,“我只要有你就好。”

    迟暮不再说话。

    陈禹锋唤了他一声,“迟暮?”

    回应的只有怀里人轻缓的呼吸声。

    这顿不愉快的年夜饭没有被再度提起,几天之后的情人节,迟暮提着箱子搬来了陈禹锋的住处,棕色的皮箱并不大,拉链上挂着一个银色的查理布朗钥匙扣。陈禹锋见到后特地取下来,递给迟暮,说这钥匙扣做得很精致,不用的话可惜了。

    迟暮盯着钥匙扣看了一会,收进口袋里,什么都没说。

    为了迎接迟暮,陈禹锋把他的公寓又简单重装了一遍,换了张两米五宽的大床,足够两人横躺在上边。他一心一意想把日子过得温馨且热闹,每天接迟暮上下班,闲暇时两人约会看电影,时不时给对方买些小礼物玩浪漫,将一个完美情人的形象演绎到了极致。

    何小立度假回来后,迟暮找过他一次,谈一些有的没的问题,顺便发发牢骚。陈禹锋很好不错,但迟暮总觉得两人处在一起少了些什么,每天生活都客客气气的,要用个词来形容的话就是“相敬如宾”。

    何小立安慰他,既来之则安之,两个人相处总得有一段时间的磨合期,反正人总要向现实妥协,陈禹锋又不坏,这道坎跨过去了,他们是可以相互扶持着走下去的。

    迟暮没对他说陈禹锋家里的情况,也强迫自己不再去想,那是一种隐隐存在的威胁,避而不谈最好。

    新年伊始,米兰春夏时装周如期开幕,书店里一整排的时尚杂志上边几乎都是清一色的时装周专题。兴许是职业病的缘故,莫涟这几天每天都会到书店来,顺着书架上的时尚杂志一本一本看过去,边关注时装周的消息,边对这些杂志的排版,文字,照片还有美工设计各种细节上评头论足,时不时也问问迟暮的意见。

    他唯独没有碰过的就是《GENT》。

    迟暮知道,从去年下半年,也就是自己离开《GENT》编辑部开始,杂志的销量就大幅下滑,偶尔从可靠的渠道打听一下,听到的也是编辑部里频繁人事变动的消息。再来看杂志内容,大篇幅推荐服装与配件,无特点没新意还编排得乱七八糟,越来越向大众化的时尚杂志靠拢而失去了原本的个性与特色。

    说白了,这本杂志如今还能保持一个基准的销量,实在是因为之前打下的名气在那有气无力地撑着,但能撑多久,还是未知数。

    《GENT》几乎是靠莫涟一手发展起来的,就算他如今已经离职,看见曾经的心血变为这副光景,换做任何人都不好受,莫涟可能也是不想触情生情。

    莫涟偶尔会向迟暮提两句,如果有一天他能回到编辑部重掌江山,迟暮有没有那个打算再陪他重回这个行业里闯荡一阵子。

    迟暮相当纠结。

    对于曾经的职业,他不说喜爱,但做了这么久感情肯定有。可是如果真有一天他回去了,在那个行业里,一定免不了要和某个故人碰面。

    一个他如今想也不敢想的故人。

    他努力去忽略,也无法不注意的一个事实,这次的米兰时装周,江昱辰作为时尚界最年轻和最有影响力的新锐设计师,已经享受到了同那些泰山北斗差不多的待遇,在黄金时段独有的品牌专场秀。

    纵使成功离不开背景与机遇,但这个男人所展现出来的才华,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折服。

    而那些铺天盖地标着“克劳德江克罗蒂亚”的文章里,也在没有出现过奥利维亚这个名字。





67

67、第六十七章 。。。

   
    新年伊始,迎来了何小立二十九岁的生日,同迟暮的低调不同,何小立爱热闹的性子直接决定了每年都要开一通热热闹闹的庆生会,更别提这场逼近二开头末尾而虚岁已经迈入三开头大关的生日。

    俗话说男人三十而立,以何小立如今的成就,好几年前就迈过了“而立”那道坎,年近三十的男人,有钱,有房,有车,有事业,有样貌,还有个爱他的男人,如果说他的生命里真的缺些什么的话,就是他近来有些分不清爱他的人和他爱的人之间到底有怎样的差距。

    且不说他和周彦屿那些当断不断的藕断丝连让人胃疼,就连向朗在一边默默付出不计回报的守候也很让人胃疼。

    医学书籍上把疼痛分成十级,第一级是被蚊子叮咬的疼痛,第十级是生孩子的疼痛,作为旁观者,迟暮把这种胃疼定在五级,大概是能够不管不顾,影响不了生活,但实在不去管,又确确实实在那疼着。

    庆生会上,迟暮带着陈禹锋出席,出于对陈禹锋父母的考量,迟暮一度担心二人一起出现在这样热闹的场合,要是被熟人撞到了不好,但陈禹锋不在意,用他的话说,反正他们两个已经正式同居,家里如果有心调查早就知道了,而且像这种社交场合一般难以会有政界中人出入,就算有,也不见得会知晓一向低调示人的陈禹锋是谁的儿子。

    迟暮想来想去确实在理。

    而在会场转了一圈,确实没碰上几个熟人,也证明迟暮这样的考量纯属多虑。

    作为主角,何小立红光满面地四处与人碰杯,他今天特地换了个学院味十足的秀气发型,看上去年轻不下十岁,客人们送的礼物被集体堆放在一个小圆桌上,似一座小山。庆生会到了后半段,周彦屿才姗姗来迟地出现,带着他的豪礼——一辆全新的兰博基尼。

    富豪就是富豪,送起东西来都如此抢眼,一瞬间把所有人都比了下去。不过周彦屿来得快去得也快,只同何小立低声讲了几句话,就匆匆离开了。

    迟暮站在门边看得真切,司机给周彦屿开门时,他车里还坐着另外一个少年。

    似乎看出了迟暮的疑惑,何小立走到他身边,大大咧咧靠着他的肩膀,说道:“他和路子涵来的,那小子前段时间从高中退学进了职业篮球队,听说是今天打比赛赢了,周彦屿赶着和他去吃庆功饭呢。”

    迟暮盯着何小立的眼,问道:“他这样对你,你不伤心吗?”

    “我伤心个屁,为这种人伤心,值得么。”何小立眼神有一瞬间的闪躲,又恢复精明,道:“好在他对我这个老情人还有点良心,这辆车估计没个两三百万拿不下来。”

    何小立指向停在玻璃窗外的跑车,漆黑的流线型车身在路灯的印衬下,像一道黑色的闪电。

    “就床伴的优越性来考量,我自问比不过路子涵那小子。”何小立自嘲道:“年轻又青涩的身体,还不孱弱,结实修长有点肌肉,长相还不错,不光符合他周彦屿的口味,估计只要脱光了躺在床上,随便摆个pose就能勾起任何人对这种少年人身体的情…欲。”

    迟暮不可置否地耸肩,不想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派对随着渐深的夜色结束,客人也走了八九成,陈禹锋约着迟暮准备离开,走到门口时,迟暮眼角余光忽然瞟到了向朗。

    之前迟暮还在嘀咕,何小立过生日的庆祝会,那个苦苦追他的孩子没出现,是不是已经死了心。结果一直没在派对上看见影子的向朗,这时却忽然从会场的侧门走了进来,站在角落的阴影处。

    迟暮让陈禹锋先出去等他一会。

    何小立正靠在吧台边上和最后几名客人闲聊,并未注意周围,向朗走到堆着礼物的桌边,从一堆盒子里翻出一个小纸袋,远远地看了何小立一眼。

    迟暮在他身后轻道:“你在做什么?”

    向朗脊背一僵,恹恹转过身来,见是迟暮,才勉强笑道:“原来是迟先生。”

    “这包东西,不是你送过来的吗?”迟暮见着向朗手中纸袋,“既然是送给何小立的,为什么又要拿走?”

    “没有,迟先生你弄错了。”向朗把东西往身后藏,“这不是……”

    迟暮索性上前,趁其不备夺过纸袋,打开一看,是一包类似茶叶的东西,草叶中夹着些柠檬片和干菊花。

    迟暮目光又回到向朗脸上,“这个是?”

    向朗脸色忽然有些不自然,“是……是药草茶,我照着我妈说的方子自己配的,偏方而已,喝了能降虚火,对经常喝酒的人还能保肝。”

    迟暮道:“这东西很适合何小立啊,你为什么要拿走,难道方子配错了么。”

    向朗不说话了。

    迟暮心中一亮,“难道是因为周彦屿?”

    他这句话似乎正中向朗软肋,这个大男孩脸色忽然一白,垂在身侧的双手渐渐捏紧拳头。

    迟暮顿时理解向朗的心态了。

    这就是大众谈恋爱的心理,我喜欢一个人,偏偏这个人还有另一个人喜欢,情敌之间就免不了攀比,这并不是好面子,而是潜意识里一种爱意的表达。

    可怜向朗年纪轻轻,喜欢上一个不该喜欢的人不说,情敌还是一座他几乎无法逾越的大山。迟暮看着手里的小纸包,又回头望了眼停在外边的那辆兰博基尼,摇摇头,轻叹道:“傻孩子。”

    向朗默不作声地从迟暮手中拿回纸包,忽然道:“迟先生,请你们以后别把我当孩子看了,我也是男人,我也想保护自己喜欢的人,你们越是把我当孩子看,我越是觉得在他们眼里会矮上一截。”

    他脸上是认真严肃的表情,即便眉宇间依旧有隐隐的稚气,这么看着还是成熟了许多。

    “既然你觉得自己不是孩子而是个男人,那你把东西拿走做什么。”迟暮笑道:“是男人做事就该顶天立地,因为怕被瞧不起就胡乱退缩,这和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又有什么不同。”

    “这不一样,我只是……”向朗想要辩驳,肩膀却忽然被人拍了一下,他转头,惊见何小立站在他身后。

    他的脸刷的就红了。

    何小立带着玩味的表情,慢条斯理拿过纸包,拆开闻了闻,似自言自语,又似说给旁人听道:“送礼还真的挺讲学问的,车子那种东西吧,贵是贵,好是好,但我又不是没车开,多一辆放在那里反而鸡肋,倒是最近这几天觉得有些肝火过旺,这包东西要是真有用的话,简直就是再好不过了。”

    向朗眼神一连变了好几下,最后像是颇为激动似的,忽然就推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