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强迫症 >

第10章

强迫症-第10章

小说: 强迫症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想只当没看到,要了两碗豆腐脑,又跑到旁边的店子买了鸭锁骨烧饼什么的,乱七八糟的吃食堆了一桌子。
  “吃吧。”李想递给郑鹏徒一双一次性筷子。
  “吃这些,不太健康吧,感觉挺不卫生的。”每天都有看健康饮食节目吃的很健康的健康先生如是说。
  “嘿,你一个中国人还讲究卫生健康?没听过那句话吗,不吃遍元素周期表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中国人。”说完李想就不去理会他了,捧着热乎乎的豆腐脑咕噜咕噜的开吃。
  有一个老奶奶挎着小篮子走过来笑眯眯的问:“小伙子,要不要买点田螺啊?不贵,五块钱一包。”
  李想买了两包,老奶奶给了一小把牙签。
  “这个是蜗牛?”郑鹏徒摸了一颗出来,有点困惑。
  “你没吃过?这个是田螺,用牙签弄掉这个门吃里面的就可以了。”
  郑鹏徒不疑有他,用小牙签戳出田螺里面的肉塞进嘴里,然后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
  确实是吃里面的肉,不过李想没有说还要去掉后面的内脏肠子只能吃前面的一点肉,想来后面缀着的那些乱七八糟的味道不是太好。
  好吧,他确实是故意的。
  “咳,那个后面的不能吃,要掐掉。”
  郑鹏徒不愧是郑鹏徒,面不改色的掐掉后半部分吃掉:“你还记不记得,你高中的时候参加过一个全国高中生的摄影大赛。”
  “啊?好像是参加过一个。”李想没想到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仔细想了想印象中是有参加过这么一个比赛,记得那个时候他好像是拿到第一名还是什么,时间太久已经记不清了。
  “你是第一名。”
  “那又怎么样,你不会是第二名吧?”李想用牙签掏出田螺肉塞进嘴里,随口说。
  郑鹏徒点点头:“我是第二名。”
  “噗!!!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妈的,田螺的汤呛进气管真TM的疼!
  “我是那个时候去你们学校的交换生。”
  那个时候高中学校搞了一个所谓交换计划,从两个高中里随机抽取十个学生互相到对方的学校体验不同的教育,李想作为学校的尖子生,接待过这些学生。
  不会吧。
  “所以我们那个时候见过面”
  “不可能。”
  郑鹏徒这种人属于存在感极强的类型,见过一次就不可能忘记,那个时候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人,就算过了这么多年他也会记得不可能一点印象都没有。
  他确实记得有过这么一回交换计划什么的,不过那群学生里没几个能搬的上台面的,他记忆里只有一个五大三粗的姓王的男生和一个姓牛的女生还算出彩,其他的完全属于打酱油的存在感极低。
  面前这个长相帅气浑身散发着“王霸之气”的男人没理由是其中的一员啊。
  郑鹏徒抽了一张纸巾擦了擦油腻腻的手指头,然后把梳的整整齐齐的头发弄乱,刘海垂了一些在额头前面:“那个时候我不是很喜欢说话,所以你可能对我印象不深,这么多年了,人也长的变了一些,那个时候我头发也比现在长一点。”
  这么说搞的跟你现在很喜欢说话似得,李想默默腹诽,不过郑鹏徒这么一弄他倒是想起来似乎有过这么一个人。
  戴着很厚的啤酒瓶的眼镜,抱着一本不知道是什么的厚书,头发很长盖住眼镜的男生。他很少说话也很少一起出去,每天阴森森的呆在角落里一动不动。
  因为他性格很孤僻就连同行的几个同班同学都很排挤,李想自然没和他说过几句话,郑鹏徒如果不提他这辈子可能都不记得认识过这么一个人。
  不可能吧,那个是郑鹏徒?虽然说女大十八变什么的,这变得也太大了,何止是脱胎换骨啊,简直是肉身炼化重新塑了一个金身!
  李想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田螺汤滴在身上都没理会:“你、你就是那个天天抱着本书的那个?”
  “嗯。”
  “我去,你变的也太厉害了。”
  郑鹏徒看了他一眼:“你也一样。”
  李想被他噎了一下,是啊,郑鹏徒变化大自己变化也大,当初他和刘勉的事情被爆出来以后他就和很多同学断了联系。面相没有变又怎么样,就算见了也没几个人会相信当初的李想会变成现在这样的李想。
  他还记得当初那个有点秃顶嘴巴也刻薄的班主任在他的同学录上写下的话,龙飞凤舞的几句话:李想同学认真刻苦,前途无量。
  喝了一口刚买的矿泉水,是苦的。
  “那你现在告诉我这个是干嘛。”
  郑鹏徒本来想往后靠的,但是靠了一半想起这个是凳子不是他办公室的椅子,就以一个很别扭的姿势停了下来:“公司现在很缺摄影师,我想请你。”
  “开什么玩笑。”
  “不是开玩笑,你绝对有这个才华,摄影这个东西全是靠天赋,你所缺的只是一点点指导。最近竞争很大,我需要能震撼大家的照片才能完成更好的广告。你应该知道我们公司的广告中心是感动和平凡,我需要这种平凡但是有震撼力的照片。”
  “你也不甘心这么过一辈子不是吗?我可以送你去英国参加一个短期的班,他们主要是教一些摄影技巧和相机的功能,一个月你就可以学成归来。”
  “我记得那个时候你参赛的作品是人,那种照片我现在都还记得,很有震撼力,我输的心服口服,所以我相信你是一个很有潜力绝对会上升的潜力股。”
  李想问:“你干嘛要找我?就因为咱们曾经认识?所以你日行一善拉一把落魄的老同学?”
  就算他有才华,培养一个摄影师和招一个摄影师还是后者比较划算,他们几乎没有交情,郑鹏徒这么做完全没有道理。
  “当然不是。”郑鹏徒伸出一根手指头摇了摇。
  李想松了一口气。
  “因为我喜欢你。”
  李想一口气松大发了差点没上来。
  


☆、第 12 章(修)

  这算什么?刚刚玩过真心话大冒险来拿他开涮吗?大晚上的来这么刺激的他可扛不住。
  李想整个人傻掉了,这个喜欢应该不是他理解的那个喜欢?应该是欣赏?千里马看到伯乐的那种喜欢?到底是闹哪样啊!他们说好的正常上司和下属的关系呢?他们说好的谈赔偿的事情呢?
  李想试图从郑鹏徒脸上看出点什么,然而郑鹏徒还是一张棺材脸坐的溜直,看不出一丝开玩笑的痕迹。
  “别开玩笑了,这种笑话不好笑。”
  “你不应该过这种生活,你有更能力让自己过得更好。”郑鹏徒没有就刚才的话做出解释,仿佛他刚才根本没有说,这让李想放松了一点,如果他解释了,不论是开玩笑的还是认真的都让他不好受。
  就当没听到是最好的。
  “……有什么关系吗,反正我现在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我不觉得我过得不好。”
  就算过的好又怎么样不好又怎么样,没有人会在乎。他失去了父母失去了朋友现在连坚持了那么多年的人都失去了,他的人生早就毁掉了,既然没有人会在乎也不需要去努力,他只剩下自己了。
  “可是你拥有过辉煌的人生,你只是摔倒了而已。”
  “你觉得斑马是黑底白条的还是白底黑条的?”李想说:“不论它是黑底白条的还是白底黑条的,你眼中它们都是斑马,不会因为它们的条纹不一样而对它们另眼相看。所以就算我曾经辉煌过又怎么样,我现在和那些没有努力过的人都一样,不会有任何区别。”
  郑鹏徒捏了一个田螺放在眼前端详没有说话,李想看着他很难把他和记忆里的那个男生联系在一起,也许唯一比较像的就是他不论坐在哪里都可以很好的和背景融合,不会有任何的突兀吧。
  他曾经以为自己会变成这种人,光鲜亮丽不会为下一顿吃什么发愁,每天玩着奢侈的玩意当做消遣。
  只是,他最终还是从狮子沦落成了斑马,就算曾经是白色的也没有人会在乎。黑底白条和白底黑条在陌生人眼里都是一样的,他们关心自己明天吃什么都多过关心别人的过去。
  意志力的消沉往往是最可怕的,所谓的摔了爬起来就好的言论不过是外人敷衍的话语,说安慰的话比说风凉话更轻松简单而且没有心理负担。
  针不扎到自己的肉,是不会感觉到疼的。
  也许他本来就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能干,也许他就算是参加了高考也还是会沦落,也许他本来就是应该过这样的日子。
  “李想,你觉得你是黑底白条的还是白底黑条的?”郑鹏徒开口了。
  “这不重要,李想,在别人眼里你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还记不记得你自己是什么样子的。每个人都会摔倒,这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每个人摔倒了也都会哭,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重要的是你是爬起来再哭的,还是哭了就爬不起来了。”
  “就算是斑马又怎么样,就算在别人眼里都是一样的又怎么样呢,我自己知道我自己是一匹与众不同的斑马不就好了吗,我自己记得我的底是什么颜色的不就够了吗?我们都是在为了自己活,但是同时我们也在为别人活,活给别人看。如果你说你可以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完全不在乎就这么过一辈子,你做的到吗?”
  “时间是最好的伤痛药,但是它治疗好伤痛的同时也会麻木你的斗志。每一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只是要看你自己甘心不甘心,站在金字塔的顶端和被踩在金字塔的低端一样能活着。区别不止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
  郑鹏徒说给李想三天考虑,是继续做保安还是答应他去进修,说完他就离开了。
  一个穿着单薄的落魄老头扛着一个扁担唱着不知名的小曲从街的这头走到那头,本来还算欢快的调子从他沙哑沧桑的嗓子里唱出来莫名的悲凉,他红着眼抬着头,嘶哑的扯着嗓子唱着那些李想听不懂的词。
  听着让人想哭。
  当眼泪顺着脸流下来的时候,李想想,果然那包田螺太辣了。
  回到租的房子,李想发现隔壁的屋子搬了新的住客,一个胖胖的长着青春痘的小男生。他背着一个大大的画板站在门口,乱七八糟的一堆行李还堆在门外面,屋子里一个中年妇女一边收拾一边絮叨。
  “住家里不停好吗,大不了叫你爸天天开车接你能麻烦死他嘛?非要出来住出来住,爷俩都不让我省心哦!”
  小男生讨好的说:“妈,我这不也是体验生活吗,再说离得近我可以多睡一会,挺好的。”
  中年妇女哼了一声:“好什么好!在你爸车上一样能睡个回笼觉!你就作吧!有你哭的时候你个小兔崽子!”
  “哎呦,妈,我是小兔崽子那你和我爸不成老兔子了?生米都煮成熟饭了你就别絮叨啦!”
  “你信不信我揍你啊?怎么和你妈我说话呢!皮又痒痒啦?呦,您是住在这隔壁的?”中年妇女气的拿着笤帚就给了小胖子一下,小胖子嬉皮笑脸的躲过去,中年妇女追出来的时候看到了李想。
  李想连忙走过去和她打招呼:“是啊,我就住这屋,您好。”
  中年妇女把笤帚放下,拢了拢头发,把小胖子拽过来:“您好您好,这是我家孩子,第一次出来住,住在隔壁邻里邻居的还请您多照顾照顾。我这孩子啊,唉,从小家生家养的也不知道做个家务,他爸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