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月明by君卿安禅-第2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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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这句话说的很没有底气,尤其最后四个字。
“我没有说谎。”只是说了部分事实。
“其实,真的没什么事。”事情都用拳头解决了。
“我更没有出轨。”起因是七廉想让你出轨。
“明月,你要相信我。”这次真的没有说谎。
“明月,明月……”又开始用哀兵之策。
明月似笑非笑的看着重阳,在他的下巴上落下一吻,然后,利索的翻身下床穿衣。
这是相信了,还是没有相信?
此时,重阳看着明月的背影,竟然在想与那美色无关的事情。哎,真是失策。
方才他竟然没有看明月穿衣服的情景!
其实,明月已经从暗卫嘴中知道了实情的真相,不过,见重阳如此好玩,便斗了他一下。
明月走了之后,重阳也很快从床上起来。穿衣服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全身不疼了。他自己用手指戳了一下,竟然不疼了。想到方才明月在自己身上压了又摁,然后……
“明月是不是知道所有的情况?”
“是。”
“做得不错,下去吧。”
重阳招来暗卫,问了一下情况,万分的庆幸自己刚才没有撒谎。想象自己方才语言中……咳咳,幸亏,那些话都是经得住推敲的。
想到明月笑着出门,重阳觉得这事情可能就这样过去了。
出门?重阳想着这两个人,马上穿着衣服跑出去。
重阳跑出去后,便看着明月在教几个小孩子骑马。小孩子的笑容和明月的笑容相呼应,上面是湛蓝的天,下面是碧绿的地。真的……很美。
明月在教孩子骑马时,还亲自演练了一番。
策马而动,白衣纷飞,广阔的绿荫映着高远的蓝天,说不出的可人。
重阳就这样站在帐篷前,看着那人笑,看着那人动,看着那人策马而动。重阳觉得很美,美得有些不真实。
也许,明月就应该属于这么一个地方,广阔,邈远,没有世俗之争,干净,纯善。
如果一直能在这么一个地方,这个人会是多么开心。但是……很可惜的是,这个人已经却被自己禁锢在怀中。就像苍鹰不能在天空翱翔,只能看着北冥都城上方那小一片的天空。
很多人都觉得重阳付出的很多,却不知道,从来明月放弃的更多。他跟随着重阳,改变了他的追求,他的目标,他的一切的一切。
“重阳。”当明月笑着跑过来的时候,重阳一把把他抱住。
他只是突然想要抱抱这个人,只是这样而已。
“重阳?”面对重阳现在的举动,明月有些不解,待到重阳放开他的时候,明月便拉着他开始往牧场的方向走。
“我们赛马如何?”明月指着马棚中的两匹黑色的骏马,眼睛闪闪发光的对着重阳说。
“好!”
看到如此好马,重阳突然间有些豪气万千。
好男人,哪个不爱马?
两个人均是豪气万千的男人,纵马持缰绳,一下子窜了出去。
若论是马术,可能重阳更胜一筹。但论是与马的配合度,却是明月更好。
因为……马也很喜欢明月身上的气息。
部落上看着两匹无人驯服的野马那么顺从的被两个人操纵,都有些目瞪口呆。
后来,在这个部落知道两个人身份后,这两个人的故事就开始在草原上传播。这两位都是受人爱戴的王!
当然,两个人受人爱戴不是因为马术惊人。而是他们为整个草原带去了文明和希望!
炎武帝国,这是一个注定开创前所未有盛世的帝国。
第279章:纵马草原,遇狼
纵马草原,两个人最初虽要要比马术,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却渐渐享受这悠闲的时光。
两个人笑声在绿草蓝天中间回荡,白衣黑马端的是风流清雅,红衣黑马却是霸道飞扬,随着两个人走到一处牧草茂密的地方,不知为何,两匹马去踌躇着不再前行。
“这是?”明月勒马朝着四周望了一下,风吹草低,不远处又一条小河,这么地理位置优越的地方为什么没有部落定居。
“这里……可能有狼……”重阳换换吐出六个字,眉毛不经意皱了一下。
“狼?”草原上哪里没有狼。
草原上遇到狼的可怕不在于遇到一头,而是一群。明月看着这茂密的牧草,再瞅着那微微动着的草叶,心中有了计较。
“听说西靳人都崇拜狼,因为它是最勇敢,最团结,最有灵性。如果……我们这次把头狼带回西靳王庭,你说,会不会……”明月看着重阳,眼中的眸子一转,带着轻许的狡黠,看起来可爱极了。
“这个注意不错。”西靳人崇拜武力,重阳正想着这次去西靳要带着什么东西,这些狼来的正是时候。
“吼!”就在两个人对话间,其中三匹狼一下子扑了上来。那闪着寒光的獠牙,但就在他们腾空的瞬间,一道红光闪过,随着喷涌而出的鲜血,三头狼直接全身分离。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身红衣的重阳从马上腾空而起,握着嗜血的剑,杀进了狼群。
以重阳可以斩杀妖怪的功力对付这狼群,几乎就是拿着宰牛的刀杀鸡。
手起,刀落。
一阵阵鲜血喷涌而出,染红了周围一片草地。
后来狼群见此直接扑了上去,重阳一个转身,红色的剑划过一群,周边却是残尸。
有一部分狼见打不过,马上想跑,但到了一块岩石后面又不走了。
这个时间,重阳才看到,在岩石的旁边站着一头墨色的狼。
那么头狼全身墨色,一点杂色都没有。眼睛很奇怪,虽是闪着幽光,却一只眼睛红色,一直眼睛蓝色,完全一般狼眸不同。
终于看到头狼了!
看着那匹和马一样高大的狼,重阳的眼中有了一丝的兴奋,把他剑收入鞘中,后头对着明月说,“要不要骑着它回去。”
“好。”明月坐在马上,看着重阳耀眼的自信,应了一声。
若是有那么一匹坐骑,是如此的让人得意。
无关其他,这是一种征服的快感。明月且以为,只有这样的坐骑配得上他的重阳。如此的桀骜不驯,如此的狠厉残暴,何其相似,何其相似!
赤膊与狼王搏斗,重阳享受的是猎取的快感。
重阳的气势虽然很强,但在杀生惯了狼王眼中,不过是一块肉。见这块肉直接收了兵器朝着自己走来,那狼王先是一愣,后趁着重阳与明月说话的时间,闪电般的扑了过去。
动物世界的守则,活下来的,便是胜者。
对面狼王的进攻,重阳没有夺,反而迎了上去,待到狼王快近身,他随身一转,又轻轻的跳跃,非到了狼王身上。
狼王体形巨大,当感觉没有捉住猎物在改向时,已经来不及转身。他很灵敏的发现背上有人,想要把重阳甩下来,但颠簸了半天,又动又跳又嚎叫,重阳却盘腿坐在它身上,动作没有丝毫的变化。
就在这个时候,狼王突然打滚,用通过后背着地的方式处理掉背上这个人。
狼王刚一翻身,重阳就利落的从他背上滚了下来。
那狼王马上去扑重阳,重阳却身形一变,又窜到了狼王的背上。
狼王又想故技重施的翻滚时,重阳一用内力,只听扑通一声,把狼王压趴下,并且死死地卡住它的喉咙,用上所有的力气,让它怎么挣扎都不行。
在狼王挣扎越来越慢时,重阳附在那狼的耳朵上,用十分冷冽的语气说,“我知道,你跟它们不一样,你很聪明,比其他所有的狼都聪明。我很喜欢,做我的坐骑,跟我身边!”
不是询问,而是命令!
那狼王在听到重阳的话时,全身不经意颤抖了一下,但因为就在眼前越来越模糊时,终于点了一下头。
就在这个时候,又突然窜出一头和狼王一样大小的狼,它像一道黑色的闪电朝着重阳扑去,却被重阳一下子踹到在地上起不来。
“我不想见血,你就以为我没那么能力?”重阳放开身下的狼,直接快去,踩着那狼的头,非常嗜血的说道。这个时候,从那狼的耳朵中,已经流出了潺潺的血。
“你们,将会是西靳皇的坐骑,我不会圈养你们,但是,现在……你们必须被我骑着回去。”说着,重阳又抽出那把红色的剑。
似乎感知重阳的情绪,那剑身闪着红色的幽光,带着嗜血之气,嗡嗡的响。
那两只狼被重阳用不同的方式对待,此刻却都匍匐在他的脚下。狼王非常的灵性,既然技不如人,自然俯首称臣。
动物世界和人间最本质的东西都一样,就是胜者为王。
只要你有绝对的实力,就能让别人匍匐在脚下。不过,脚下的人,也有服气与不服气之分。若是让脚下的人服气了,他就不会反抗,若是让他不服气了,就要天天害怕被手下反抗。
狼喜欢弑主,很大方面,是因为它们自由、奔放,只臣服于强者。
如果它们的主人,强大到只有动一下手指他们就臣服,这如此能不让它们为之匍匐。
常见骑着马赶狼,但很少见骑着狼带着马跑。
但部落中的人,看到重阳、明月回去后,都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们。
重阳和明月不知道这里的事,所以更不知道,方才他们去的地方被西靳部落的人成为死亡禁地。那里牧草肥沃,却因为狼王太强大,数次攻击,丧生无数勇士,也没有夺取那个地方。现在……只是短短的几个时辰,这么巨大的狼就被制服。
而且,不是杀,是降服。
重阳、明月两个人本身气质出众,又做了如此惊人的事,一下子被部落封为神明,众人皆是下跪膜拜。
这件事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到西靳都城,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西靳的新皇徒手降服了草原狼王。
重阳和明月也很得瑟,在进入西靳都城时,骑着两头高大的狼。那狼似乎知道它们的主人现在很想炫耀,在荒野,那两匹黑狼便像飞一样的跑,到了人多的地方,反而走的很慢,专门供路边的人瞻仰。
西靳的人本来看着那狼王心生恐惧,但见它们被训练的跟狗差不多,便想上去摸一下,只是那狼王的眼光太犀利,只是微微一瞪,就让那人半天回不过神来,等到他们回过神来后,便发现队伍已经走远了。
这个时候,一个身穿黑色袍子拄着拐杖的黑衣人站在西靳城楼上,看着城楼下的语气,深深的叹息了一声。他身边有个小童。
“师父,人都走了,我们该回去了。”
“传说中,会有两个人会骑着狼王而来,给这片大地来到繁荣和希望。没想到……我有生之年能看到。”
那老者说完,眼角留下一滴泪,然后像空气一样从城楼上消失,就像没出现。
在围观的群众,有些人看到城楼上的老者。据说,每当西靳发生大事时,就会看到那么一个人。从那个老者出现时城楼上发出的光芒,百姓很开心看到金色的希望。
“恭迎陛下回宫,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此时的明月已经恢复了本来的面目,他坐在黑狼上,和重阳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