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案组陵光-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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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好今天再战。看来是没治了。
麦小荞的父母从老家赶了过来照顾她,但他们俩老也只能隔壁门上的玻璃窗看着绻缩在床头的女儿默默流泪,因为就算是他们靠近,女儿也会不住地尖叫。
我把一张银行卡交到麦小荞的父亲手上,这是我惟一能做的。当然,这张银行卡并不属于我,它原来的主人是史珉泽……也许我应该称他为麦珉泽。或许他已经感到后悔了,成功复仇并未能解除他心中的枷锁,反而给他再加上了另一个枷锁。他真正需要的并非复仇的快感,而是父母的关怀。
二
“这宗案子可真惹出不少麻烦啊!”梁政把理工大学凶案的档案递给梁厅长,接着便汇报处理结果——
陈金喜已承认谋杀洪森,以及协助史珉泽谋杀他人,两条都是严重罪行,但考到他是受他人唆摆,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故从轻法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经常详细检查后,已证实史珉泽背部长出的白毛、假死以及超出常人数十倍的力量等异常情况皆为返早现象,与所谓的碟仙全无关系。他已承认了谋杀、强奸、教唆他人谋杀、非常禁锢等一切罪名,依法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梁政把处理结果汇报完后,又补充了一句:“关于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校方和政府都不愿意掏钱,我想你最好跟汪书记打个招呼。”
厅长叹了口气:“这帮铁公鸡,出国考察时又不见他们会这么抠门。人家儿女都走了,给人家一点补偿也那么多话说。待会我会跟汪书记聊聊。”
梁政沉默片刻,忽然提出建议:“我们是不是还应该跟教育局联系一下,毕竟这宗案子只是因史珉泽父母的无知而起。”
厅长又叹了口气:“我看还是算了吧,现在的教材跟我们上学时用的也没什么差别,教育局那些大老爷可没这个闲心修改教材。我们还是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吧!”说罢便把一个档案夹递给对方。
“日报大厦频频出现闹鬼事件……”梁政翻阅片刻便笑道:“这宗案子应该会很有趣。”
[卷四完]
灵异档案 白毛怪婴
网上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台湾曾有十二名大学生在地下室召唤碟仙,结果召来骷髅怪,导致七死五疯的惨剧。也许部分读者会认为本卷是以这个故事为原形,某求也不否认的确是从这个故事中得到灵感,但却并非以此为原形。
本卷的原形是网友荞麦提供的,作为奖励,本卷的女主角麦小荞就取名自她的网名。
荞麦告诉某求的故事,其实比本卷更加诡异。这个故事是她从同事口中听来,主角是那个同事的大伯。故事从大伯娘的生第一个儿子开始。
大伯的大儿子一出生,背部就长有白毛,当然并没有小说所说的长成骷髅头状那么可怕,而是沿着脊梁骨从后颈一直延伸到臀部,像一条超长的白色眉毛。大伯以为他是妖怪,非常害怕,就想把他弄死。然而,这个白毛怪婴用水淹却淹不死,大伯把心一横用石头硬生生地把初生的儿子砸死。
父亲用石头把初生的儿子砸死,多可怕的情节啊!某求也觉得心寒,甚至不敢写进小说,然而这是却真实发生的事情。
往后的事情就比较“迷信”了,所以某求并未将其加进小说内。后来是这样的,大伯娘在生了大儿子约二十年后去世,她死后几年,大伯中风昏迷了近十天,醒来便告诉亲友一个荒诞不经的故事。
大伯说他昏迷后,被鬼差抓到地府,与已经离世几年的大伯娘一同在阎王殿受审。他在阎王殿上竟然见到自己的大儿子,也就是白毛怪婴,他依旧是刚出生的模样,但却能开口说话。
怪婴向阎王告状,说大伯用石头把他砸死,令他枉死,要求阎王惩治大伯。幸好大伯娘把所有罪名包揽,所以大伯才能还阳,要不然这次中风就会要了他的命。
怪婴告状不成,恶狠狠地对他说,他的三儿媳会对他不好,让他吃屎。然而,当时大伯的三儿子还没有结婚,甚至连女朋友也没有。
几年后,三儿子终于成家了,三儿媳真的对大伯不好,还经常骂他,而每次骂他都会叫他吃屎。
大伯中风之后所经历的地府审判,或许只不过是一场梦,但做梦又怎么可能预知往后的事情?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某求就不莽下定论了,还是让读者自行推敲吧!
然而,有一件事某求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天生异相或天生就有某些缺陷的人,长大后往往会是奇人。这方面的例子多不声数,较为著名要数爱因斯坦,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在八岁的时还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他的母亲还以为他是弱智。
卷五 隔世情痴
引子
一
繁华的商业大街上有一间雅致的咖啡馆,一名年轻男子独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默默看着从门口进出的客人,视线一刻也没有转移到别处。他在等人,等一个对他十分重要的人。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他的表情不断发生变化,时而深邃沉着、时而紧张期待、时而烦躁不安……他看了下手表,已经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一个多小时,也许对方不会赴约,但他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他依然在默默地等待,因为他知道对方一定会出现,或者说他要等到对方出现为止。
又过去了三个小时,期待中的伊人终于出现了,可是却比约定的时间晚了四个小时。然而,他并没有询问对方迟到的原因,更没有丝毫责备之意,只是细心地为对方拉出椅子,翻开餐单,招来服务员……
服务员走开后,迟来的女人尴尬说道:“其实我本来并没有打算过来,只是恰好经过才进来看看,没想到你竟然还在等我……”
“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所以不管等多久,就算一千年一万年我也愿意等下去!”他的话虽然夸张,但却给人一种真诚、毫不做作的感觉,使女人心底涌现一份似曾相识的温暖。
“可是,我真的就是你要找的人吗?”女人怯怯问道。
“是,一定是!我有强烈的感觉,我知道你就是我找了十五辈子的人。”他忽然紧紧握住对方的手,情绪稍微激动,“跟我走,好吗?”
他的手很温暖,让女人再次感受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很温馨很浪漫的感觉,仿如隔世的感觉。无数零碎的片段随即于脑海中闪现,每一个画面中都有一名既熟悉又陌生的男人出现,欢笑、泪水、哀伤、感动、情欲……所有情感一同于心底涌现,她知道画面中的男人就是眼前这位青年,虽然两者的容貌大相径庭,但两者都给予她相同的感觉——熟悉而遥远的美妙感觉。
然而,难以言喻的美妙感觉,只能给予她片刻的陶醉,陶醉过后她猛然把手从既熟悉又陌生的温暖手掌中挣脱出来,略为惊慌地说:“我不能跟你走,我已经结婚了,我不能抛弃我的家庭。”
她的反应让男人大失所望,哀求般说道:“我为你付出了十五辈子,足足找了你八百年,你就不能为我而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吗?”
“对不起!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对不起……”女人急忙站起来,她想离开,不,她想逃走!她心里明白再不逃走,她的婚姻、她的家庭就会完全崩溃,因为她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个才认识一个星期的男人。她不知道为什么会爱上对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相信对方荒谬绝伦的痴话,她只知道对方能给她一种遥远而熟悉的感觉,一种初恋的心动。
看着女人慌忙离去的背影,男人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但片刻之后这张痛苦的脸渐渐变得狰狞。他对着已消失于繁华大街中的女人,咬牙切齿地说:“我一定会让你回心转意的,我们八百年前是一对,八百年后也该是一对……”
二
凌晨三时,终日忙碌的城里人大多都已经安然入睡,但亦有不少仍紧守岗位,当中就有日报大厦的新保安何夕。
今夜是何夕入职以来第一次上夜班,因为不习惯熬夜,所以他有一点睡意。初来乍到的他,可不敢像一同值夜班的同事黄禹那样,瘫在保安室的椅子上呼呼大睡。为了使自己清醒一点,他走到洗手间洗一下脸。
午夜时分,漆黑的洗手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诡秘气息,尤其当手电筒的光线落在镜子上的时候,仿佛在这个寂静的空间以外,有另一个相同的空间,有另一个相同的人拿着手电筒照向镜子。
何夕忽然哆嗦了几下,匆匆洗了把脸就逃出了洗手间。其实,从手电筒照向镜子那一刻,他已经睡意全消,洗不洗脸也没有关系。漆黑且寂静的走廊又有另一份诡秘的气息,让他心中隐隐感到不安,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让所有灯都亮着。不过他知道,他如果真的这么做,明天便会失去这份工作,对于初到这个城市的他而言,这是非常糟糕的事情。
终于走完让人不安的走廊,来到了同样寂静的大堂,但看见从保安室内照出的灯光后,他便不再那么慌张。保安室是这栋大厦惟一亮着灯的地方,也是惟一能让他心安的地方。然而,当他想快步返回保安室时,眼角瞥见一点闪烁的光点,那是其中一部电梯的指示灯。指示灯显示,这部电梯停留在十三楼。
刚才他上洗手间经过这里时,所有电梯都停在一楼,而现在其中一部却停在十三楼。十三楼是市日报报社,他们没说过今晚要加班,而且就算是加班,也不会这个时候才过来。难道刚才有小偷趁着他去洗手间的空档溜了上去?他觉得这个可能性很高。
如果真的有小偷,那可麻烦了。今晚是他第一次上夜班,要是出了状况,扣工资事小,被辞退可就惨了。他三步作两步走,立刻走到保安室想推睡黄禹,与他一同上楼查看。
他进入保安室后便立刻去推黄禹的肩膀,并说明情况,可是对方只是含糊地应了一声便继续睡,再怎么推也没反应。他想对方大概是在装睡。同事能装糊涂,他却不能,因为他是个新人,有黑锅肯定是由他来背。无奈之下,他只好带上电棍独自上楼。
处身于电梯之内,狭小的空间让人感到压抑,即将打开的门更让人感到畏惧。何夕左手持手电筒,右手紧紧地握住电棍,双眼盯住指示灯——11……12……13……
“叮”清脆的声音响起,电梯门徐徐往左右分开。门外一片漆黑,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在这层楼里并没有人,或者说不应该有人。然而,不该有人的地方却出现了一双眼睛,一双在黑暗中闪烁着幽绿光芒的诡异眼睛。
何夕心中一寒,下意识地把手电筒照向眼睛所在位置,一张清秀的女性面孔顿即出现在他眼前。这是一个女人,一个诡异的女人,她的脸是非常干净,干净得没有一颗尘埃,但脸以外的地方却全是尚未凝固的混凝土。
“来,陪我聊聊!我一个人很寂寞……”女人的手向何夕伸出,混凝土从她的手臂上缓缓滑落地面。
“啊……”何夕惊恐的叫声于黑暗中回荡,但却没有人听见。
第一章 步幅推理(上)
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
甜美的爱情犹如好梦一场,而且还是一场容易醒来的好梦。梦醒之时,有人嘴角仍挂甜蜜的微笑,但亦有人泪湿枕席。爱情就是这么奇妙,双恋的两人在分别之后,一方可能会洒脱地一笑了之,但另一方或许还沉沦于苦恋之中不能自拔,悲剧往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