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质邻居by靠靠(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怅然若失 天作之和)-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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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晴在南岛如鱼得水。她其实是在南岛出生长大的,她在南岛生活了八年,而後才跟著爸妈去了城市里。她在这里甚至还有同学,小学同学。她跟方澄在南湾散步,有人好奇地盯著她看,她就兴高采烈过去问人家是否是南岛小学某某班的。她就这样结识了一群新的朋友,她跟他们谈起小学一年级的事就像谈论昨天刚发生的事一样,亲热而不生疏。她在南岛快速地建立起自己的小圈子,日子过得热闹极了。
她老揪著方澄一起出去散步,一路上不断地停下来跟人家打招呼,方澄在旁边不耐烦地等著她。他想偷偷跑掉,他姐姐偏偏揪著他不放。
“你又想跑回家去玩电脑吗?你得出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看你脸白的,你是男生啊,至少晒黑一点嘛!像阿森那样,多性感啊。”方晴双眼发亮地说。
方澄觉得她的形容词恶心死了,“你恶心不恶心,阿森比你小多了,都可以当你儿子了。”
“你这臭小子,要死啊!”方晴大怒,跳起来就打他。她今年二十二,确实比阿森大很多,但也不到方澄说的地步。
她确实很喜欢阿森,没有特别意味的喜欢。她觉得男孩子就该是阿森那样的,在海边,短头发,小麦色,很有力气。她逼著方澄要去把头发剪掉,方澄觉得自己头发软塌塌的,剪成寸头会很好笑,坚决不从。方晴看逼方澄剪发不成,又让他每天晒太阳,要他晒成小麦色。用她的话说,这样才性感。为了让弟弟的肤色均匀,她拿著自己的高级防晒油,满院子追著他,要给他擦在身上。方澄被捉弄得苦不堪言。
方晴还硬要他跟著她一起出门,去海边玩,或者去她的小圈子聚会。她老觉得如果没有她,弟弟根本不会出门。作为姐姐,她有天生的责任感,喜欢带著弟弟参加自己的各种活动。虽然方澄从来不想参加。
就这样方澄开始过上一种好像很忙碌的暑假生活,偶尔阿森过来找他出去玩,他总是没空。方晴带著他到南岛各个地方玩,呼朋引伴,他们去游泳,去唱歌,去烧烤,一群人热热闹闹,喧哗至极。每次回到家,方澄总是疲惫不堪。
这种情况直到方晴的男朋友徐华东过来了才解除。他们的恋情双方家里都知道,现在只等著方晴研究生的学业结束,他们就立刻结婚。徐华东的家庭条件一般,父母都是普通的职员,但是他本人长得十分英俊迷人,能力强,在外企工作,前途光明,方家父母没什麽不满意的地方。
男朋友来了之後,方晴就不一样了,天天陪著徐华东,不再招朋引伴。方澄终於松了口气。他在家里安安静静待了几天,阿森似乎又在打什麽新的工,整天不见人影。
有一天方澄起了个大早,总算碰上来打扫屋子的阿森。阿森看见他,问他:“最近没出门去玩?”方澄摇摇头,“我姐男朋友来了。”
阿森笑了笑,问他晚上要不要一起去烧烤,跟他同学,还有其他很多人。
“有很多人我也不认识的,没关系,一起去吧。”
方澄一点也不喜欢烧烤,但他犹豫了一下,最後还是答应了。
烧烤的地点在南尾的沙滩上,来了许多人,不止阿森的同学,甚至还有大他们许多岁的人。也不知道谁发起的活动,一个拉一个,最後变成二三十个人,浩浩荡荡,占据了沙滩一大片地方。
这纯粹是一个无聊的活动,方澄觉得。东西不好吃,大部分全焦了,散发著奇怪的烟味;过程也不好玩,烟熏火燎的,呛得人直咳嗽。
他到底为什麽来?
他也不知道。
还好出发前他喝了一大杯木瓜牛奶,肚子一点不饿。阿森递给他一串烤好的鱿鱼,他慢慢啃著,不像别人那麽饥饿难耐。
过了一会,大概是因为木瓜牛奶喝多了,他想上厕所,就低声问阿森厕所在哪。阿森说这附近没有厕所,方澄呆了,不会吧?
阿森看他的表情觉得好玩,站起来说:“我带你去。”
阿森不是带他去找厕所,而是带他走到沙滩边缘的小树林,扬扬下巴,示意他进去。方澄看了看那片黑漆漆的树林子,知道没得选择,只好进去了。树林里虽然没有路灯,但月光亮堂堂的,方澄第一次在野外上厕所,有点别扭,走了一段路,找了一个植物茂盛的地方挡住了自己才停住。
阿森站在小树林外等著他,并没进来。
当时真是一个很平常的夜晚。月亮挂在方澄的头顶,昆虫的鸣叫从四面八方传来。方澄第一次在这样的地方上厕所,没有遮蔽,导致他的神经紧张兮兮的,加上又担心会突然有什麽小动物、昆虫从树丛里跑出来,使得他费了一些劲才顺利尿出来。
“阿森。”
树林外传来一个陌生的男声,方澄没放在心上,也许是阿森的朋友看他走远了,来找他。方澄只希望他不要突然走进来。
“你为什麽躲著我?”那声音听起来很伤心。
方澄正在拉拉链。
“我没躲著你,你说什麽,我正在等──”
阿森的声音焦急地传来,很快就被那陌生声音打断了。
“你说谎!今天整个晚上你都躲著我,你看都不看我一眼,离得远远的,这不是故意的吗?”
方澄觉得有些不对,他们在吵架?他要出去劝架吗?可他跟那陌生人一点不熟,也不晓得发生了什麽。
“你别在这里喊,我──”
“可是你在躲著我,我找不到机会跟你说话,到处都是人!阿森,听著,我还是要再说一次,我喜欢你,我是真的喜欢你。你不用开口,我知道你要说什麽,你已经说过了,不用再说一次,我都知道。我只是想,既然我们都喜欢同性,为什麽不试著先在一起?这没有损失啊,难道你不觉得孤单吗?”
那陌生人以激动又高昂的声音说了一大堆。方澄像被雷击中一样,从头皮到脚底到血液,全在发麻。他下意识往前走动了几步,他看见阿森的脸正对著他,脸上的表情是他从未见过的漠然。
阿森的对面站著一个男生。
清清楚楚,没有一丝疑问,绝对是一个男生。
阿森越过那男生,瞟了方澄一眼。
方澄觉得自己的脑袋正在尖锐的轰鸣,像一架负荷过重的机器,高速运转,充满噪音,随时要崩溃。
他听见阿森冷冷说:“我不孤单。”
那男生绝望地垂著肩,黑暗中他散发著浓浓的悲伤气息,可谁也没注意他。方澄看著阿森,阿森也看著方澄。那男生最後沈默地走了。
方澄依然呆站在原地,直到阿森走过来看著他。
“我希望你不要告诉别人,特别是我奶奶。好吗?”他说。
10
那个令人出乎意料的晚上由方澄的落跑告终。
在阿森说完那句等同承认性向的话後,方澄像被什麽野兽咬了一口,惊恐极了。他突然发现自己不知道如何面对阿森,阿森完全成了一个陌生人,他手足无措。
最後他跑了。
他跑啊跑,像有只怪兽在後头追他一样。他跑得血液在血管里呼呼奔流,跑得呼吸都窒住,跑得心脏像鼓声一样震天响。
到最後跑不动了,他才回头看了一下,身後的小路空荡荡的,没有人追来。他松了口气,躲到墙边的阴影下,缓缓走著,让自己歇息一下。他的思绪乱极了,几乎不能思考,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阿森喜欢同性这件事。
他脑子里的神经像被炸弹炸过一样零碎,完全无法组织起来进行一次有效的思考。到最後他放弃了,他不再思考这个离奇的晚上所发生的事情。他走回家,洗了一个冷水澡,而後把自己扔到床上,试图使自己迅速进入梦乡。
他翻来覆去一个晚上,心里乱糟糟,近凌晨的时候才迷迷糊糊睡著,零零碎碎做了几个乱七八糟的梦。
醒来的时候心慌得厉害。
他躲著阿森。
阿森出现的时候,他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去。有一次他下楼去喝水,正好碰见阿森帮他奶奶从外头买了一袋米回来。阿森瞧见他,张了张口正想叫他,他几乎是立刻就转身逃上楼,像犯人见了警察一样。
这太明显了。
阿森不笨,一下就察觉方澄有意躲著他,也猜到是怎麽回事,从此他也不再去找方澄说话或者出去玩。
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方澄反而在意起来。阿森过来他家的时候,他从窗户偷偷注意他。阿森仍是那个阿森,笑容满面地同每一个人打招呼,手脚勤快地帮他奶奶打扫院子、修剪植物。他一点也不惊慌,仿佛他的秘密从没有被方澄撞破,仿佛他的秘密没什麽大不了的。
方澄一再地想起那晚上的惊慌跑走,他觉得那是因为自己对阿森的性向太过惊讶,炸弹一样的冲击,令他无法思考。但如果说他是否因此讨厌阿森,答案绝对是否定的。他不讨厌阿森。阿森挺好的,跟他在一起一点也不无聊。他不像他的同学,老是谈论漂亮女生、名牌鞋子等等无聊的东西;他也不像他们那样吵闹,动不动勒人脖子,做出一些下流动作,说黄色笑话。跟阿森在一起很舒服。
所以他想跟阿森和好了。
但是他们又没有过争吵,怎麽和好?
这难住了方澄。他从小孤僻,个性糟糕,自私自利,从没有过好朋友,没人愿意承受他的坏脾气。他在班级里面是独来独往的资优生,考试永远第一名,但人缘永远最後一名。同学们出去活动,总是有意无意遗忘他。方澄在意吗?他总是装得毫不在意,他确实不喜欢他那些吵吵闹闹的同学,可是心里总觉得有些受伤害。他有时会想,自己就那麽惹人讨厌吗?不管在学校还是在家里,他总是令人不愉快。渐渐的,他也开始认为自己确实不招人喜欢,他确实是惹人讨厌的。这些自卑的自我认定使得他的脾气越来越坏,而越来越坏的脾气也使得他越来越惹人讨厌。
可阿森使他觉得自己不那麽讨厌了。至少还有人愿意与他相处,乐意跟他一起出去散散步、说说话。而且这些日子,他跟阿森确实相处愉快,即使开头他依然脾气暴躁,但阿森容忍了他,邀他一起去玩。他觉得跟阿森在一起,自己的脾气似乎好了一点。
他开始想一些笨拙的方法,希望跟阿森恢复到以前的样子。
他在阿森可能出现的时间,在房子里、院子里到处溜达,希望能碰见阿森。可每次都那麽不凑巧,在他上厕所或者倒杯水的时候,阿森送他奶奶过来了又走了。他总是碰不上他。只有一次,吃过晚饭他在院子里呆坐,正碰上阿森过来载他奶奶。两人对望了一眼,方澄想起和好的事,紧张得全身僵硬。他想说点什麽,可这时他姐姐跟她男朋友也在院子里坐著。阿森奶奶慢悠悠走出来,坐上阿森那辆破自行车的後座。他们走了。
错失这次机会之後,方澄开始到南湾去散步。
可是机会总是那麽不好找。阿森的周围总是围著一群人,他的同学,他的朋友,他不知道怎麽认识的人。他们说说笑笑,看上去关系是那麽好。
方澄有些黯然。围著阿森的人多一个或者少一个,对阿森来说并不重要,不是吗?
可是这些人并不知道阿森的秘密!方澄恶意地猜测著。如果他们知道了阿森的秘密会怎麽样?这些都是说不定的,也许他们会表现得比他更慌张。
但这些都是猜测而已。
方澄心事重重地在沙滩上来回走著,隔著一段距离偷偷注意著阿森,想找一次机会过去跟他说话,然後把那天晚上的事当做从未发生。这样几次过後,阿森终於注意到他,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