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醉在我怀里-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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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重提,麦可还是忍不住声声感慨。
朱慕凡听得心痛如绞。他怎么也没想到,在爱丽丝那宛如小仙女的轻灵身躯里,竟然埋藏着如此沈痛的热恋伤痕。“爱丽丝很爱柳浩风?”“爱,非常爱!他们是彼此的初恋、更是彼此的唯一。他们都各拥有一群热情的追求者,但是他们彼此的眼中,却都只装得下对方,对别的追求者连多看一眼也不肯,真的是一对深情至极的绝配……”麦可深深叹息。
他重新振作,两手手指交握托住下巴,定定的看着朱慕凡,双眼布满红丝继续以带鼻音的声调说:“浩风刚死的那半年里,爱丽丝几乎是处在完全疯狂的状态中,随时随地都想寻死,旁人怎么劝说都没有用。直到桑若辰使出杀手锅,威胁要把浩风的尸体挖出来曝尸荒野,才遏止了爱丽丝寻死的念头。但从此之后,爱丽丝就像一个自闭症的患者一样,将自己封闭在属于她和浩风共度的那段甜蜜岁月中,拒绝任何人闯入她的心扉!
对别人的话听而不闻、对周遭的事物视而不见,宛如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灵魂早就随着浩风的死而跟着死去了……”
朱幕凡始终未说过半句话。虽然他为柳浩风和爱丽wωw奇書网丝凄美的爱情感到惋惜,但是他实在无法理解,爱情真的有这么重要吗?重要得令人为它寻死觅活、为它发狂?
不仅爱丽丝,他的好友杜希威也一样。
就连曾经和他最为志同道合的大哥朱慕云,最后也为爱举白旗,栽在黎念华手里。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慕凡,你在听吗?”麦可见他出神,一连唤了他数声。
朱慕凡为自己的失态感到不好意思,连忙振作起来。
麦可才继续之后的故事:“浩风死了半年后,发生一件事才让爱丽丝从行尸走肉的日子里,再度回到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朱慕凡迫不及待的想知道下文。
麦可喝了一口马丁尼,调整一下自己的坐姿,“爱丽丝在整理浩风的遗物时,发现一个音乐盒。那是浩风打算送给爱丽丝当生日礼物的。爱丽丝的生日恰巧是结婚日后的
第三天,所以他事先买好,打算在蜜月旅行途中给爱丽丝一个惊喜,没想到却……”
麦可再度深深的慨叹。“啊!抱歉,我又来了,我们继续说吧!爱丽丝打开那个包装精美别致的音乐盒,在里面看到一卷录音带。爱丽丝听完那卷录音带以后,整整关在房里哭了三天。然后,她变了、变成像你现在所看见的模样,从此她再也未曾谈过恋爱,更不容许任何男人靠近她的身边、走入她的内心世界、更不曾自己带男人到这个店来。
所以,第一次看见你和她一起来时,大伙儿才会那么惊讶。”“那卷录音带的内容是什么?”朱慕凡最在乎的是这个。
只见麦可不断的摇头却不发一言。“告诉我吧!”“我也不知道,爱丽丝根本不让任何人碰触那卷录音带,她似乎把它当成了浩风的化身,不准任何人接近。”
听完麦克的话,朱慕凡心中极不是滋昧,只是他不知道这股令他比吐血反胃还不舒服的感觉其名为嫉妒。“爱丽丝也真够傻、真够死心眼的,如果我是柳浩风,绝对不会希望爱丽丝为我如此的。反而会希望她在没有我的日子里,依然过得幸福快乐,再找个适合她、疼惜她的男人,再恋爱一次,绝不希望她像现在这样!”对于自己能讲出这样的一番话,他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
或许是为了反抗朱家荒谬的‘早婚家规’之故,他从未对爱情认真过!结婚和一个女性厮守一生这种事,更末曾在他心田驻留过……虽然他不相信朱家那个‘不早婚就会早死’的‘早夭传说’,但是心中总是有一抹阴影存在。这大概是促使他不愿结婚的主因之一。
不过遇到爱丽丝之后,他的想法有了些微的改变!他才不管柳浩风是怎么想的,他只在乎爱丽丝,希望爱丽丝能幸福快乐。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这是他有生以来头一次,产生这样的念头。
想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努力,让她快乐、让她幸福。“你说得没错,没有人会希望爱丽丝这样的,我相信浩风也是。爱丽丝心里一定也很清楚,但是她却说过:她绝对不可以忘了浩风,因为浩风是个孤儿,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如果连她这个和他最亲密的情人都忘记他,那么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人会记得浩风,那样的话,浩风就太可怜了。
因此她绝不能忘掉浩风,她要一生一世记得浩风,永远保有那份属于他们俩的爱情。所以她绝不再恋爱,就怕再次恋爱的幸福甜蜜会议她慢慢的淡忘浩风,她不要那样,她绝对不要背叛浩风。”“她是天下第一号大笨蛋!她以为她这样做很伟大、很令人佩服吗?”朱慕凡听得一肚子火。他不是生气,而是为她的痴傻感到心痛。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对别的男人的爱恋视而不见,只一心一意固执的追忆一个死去的男人!“她是很傻,却傻得令人不忍心苛责她,不是吗?”麦可打从心坎里说道。
朱慕凡并末回答,只是默默的凝视眼前那杯‘雪白佳人’。晶莹剔透的雪白色泽,彷佛爱丽丝那身雪白光滑的肌肤;清纯明亮的光彩,就像爱丽丝那纯真可人的灵秀气质。
他不得不认同柳浩风的说法,‘雪白佳人’的确像是爱丽丝的化身,非常符合爱丽丝的形象。
他不禁对已死去的人心生妒忌,端起那一杯‘雪白佳人’一饮而尽。“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说服爱丽丝了吗?”他问。“你不生爱丽丝的气啦!”
朱慕凡挑了挑眉瞪了他一眼,才一本正经的说:“听了那个小白痴的故事后,还能气得起来吗?”
从他那又爱又怜的语气听来,麦可明白他是真的原谅爱丽丝,不再为她的恶作剧生气了,这让他像吃了颗定心丸似的安心不少。“想救爱丽丝,方法是有的,就是你!”
“我!?”他诧异的指住自己直挺好看的鼻尖,实在不知道麦可何出此言。
麦可颇有深意的道:“我不是说过,其实爱丽丝是很喜欢你的。她就是怕自己被你吸引之后会逐渐淡忘浩风,所以才会这么做!对你残忍、同时也对她自己残忍。”
朱慕凡渐渐明白麦可的意思。“你是要我和爱丽丝谈恋爱?”“你以为呢?”见他没有他预期的动静,他又说:“难道你不愿意,或者你根本不喜欢爱丽丝?”“当然不是这样……”“那不就成了!”“麦可,其实……”朱慕凡不知道该怎么说才恰当。他是喜欢爱丽丝,也愿意为她的幸福快乐而努力。但是,以爱丽丝的个性和想法,爱情和婚姻之间几乎是划上等号的。
而他这一生最怕的就是结婚两个字,就算他再怎么喜欢爱丽丝、再怎么爱着爱丽丝,他也不可能轻易为她丢弃自己坚持了二十多年的原则……他不要让自己心爱的人,活在随时可能失去他的恐惧中!虽然他不相信朱家的‘早夭传说’,却也无法完全不在意!
姜还是老的辣!麦可从他那一脸为难的神倩,似乎看出了一些端倪。“你有什么苦衷吗?”
望着麦可那双诚挚的眼睛,朱慕凡只能对他说:“我不否认我很喜欢爱丽丝,但是,我一直是个独身主义者,恐怕不太适合爱丽丝,到头来还是会伤了爱丽丝,让你失望。”
“原来是这样啊!”他还以为他要说他已有妻室呢!“你想得太多了啦!恋爱和结婚本来就是两回事,何况爱丽丝她只是喜欢你、对你有好感而已,真要她爱上你可就难如登天了,所以你根本犯不着担这个心。”
听麦可这么说,朱慕凡是安心许多,却也很不是滋味。
难道柳浩风就那么好?他就不信凭自己的条件,爱丽丝不会爱上他!
麦可心里盘算的又是另外一回事。他怎么看都觉得朱慕凡和爱丽丝很相配,而且彼此吸引着对方。
只是爱丽丝不肯忘了柳浩风而逃避朱慕凡,朱慕凡则是因为独身主义而不敢轻易放纵自己对爱丽丝的感情。
既然如此,何不就由他来从中牵线,充当月老?他的想法很简单……
当男女双方彼此自认不可能爱上对方的情况下,往往就是最有希望的!这便是爱情的奥妙之处……往往趁人不备,乘虚而入!所以,他一点也不在乎他们彼此的坚持。他只要能说服他们两个踏出‘友情’的第一步,往后的一切,全交给爱神去伤脑筋就行了。
想当初他和莎莉不都抱定独身主义吗?结果呢?还不是逃不出爱神无远弗界的法力,两人心甘情愿的步上红毯、共结连理,从来没有后悔过。
麦可愈想愈得意,于是加把劲追问:“你意下如何?”“我当然愿意,但我话可说在前头,我……”“我知道,只是当朋友嘛!那就这么说定了。”
朱慕凡思忖片刻,终于以微笑表示同意麦可的说法……或许这是他和爱丽丝之间最适当的相处模式。“对了,你刚刚是不是说过,爱丽丝的哥哥是台湾知名高级服饰公司的董事长?”和自己本业有关的事,朱慕凡绝不会漏听。“没错,有什么问题吗?”
朱慕凡笑容可鞠的解释:“是这样的,我在法国也是从事有关服饰方面的工作,我们公司对台湾的市场很有兴趣,派我来考察。但我来台湾的时间不长,对台湾的服饰市场并不熟悉,所以,想多方打听看看。”
目前他还不想让人知道他真正的身份,以免引来不必要的困扰,所以只能先这么说。
何况他当初回台湾来的目的,根本不是开发台湾市场,而是……
唉!不提也罢。自从认识爱丽丝之后,他就尽量避免想到自己当初的来意,尤其在听了爱丽丝和柳浩风的故事后,就更提不起什么为好友报复的念头了。“原来如此。”
麦可想了一下才说:“我看这样好了,改天你跟爱丽丝说说看,由她出面替你们介绍最适当不过了。”“好主意。”“只是……”麦可不禁眉头深锁,“要爱丽丝带你去见桑若辰恐怕会有问题。”“该不会又和柳浩风有关吧?”
麦可点点头,“自从爱丽丝重新振作后,在桑若辰的默许下,她搬出桑家一个人住。
她尽量不去接触与服饰业有关的一切,以免触景伤情,又想起和浩风在一起的种种,所以……”“既然如此,那就根据你知道的说说就好。”
麦可点点头,很乐意的说出自己的看法:“我比较清楚的只有和‘卡汶’及‘梵雅’两家有关的事,所以就拿这两家说说吧!‘卡汶’和‘梵雅’的竞争一直很激烈。两年前,卡汶……也就是爱丽丝他们的公司因为有著名的铁三角,聚集了许多高手,所以那时候卡汶可以说是较占优势的。但自从浩风死后,卡汶适巧发生一连串的问题,因此有逐渐走下坡的趋势。
梵雅公司就恰好相反,正当卡汶陷入低潮时,梵雅老问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婿陆续学成归国,他们个个都是学有专精的专才又很上进,所以梵雅可说是一下子多了四个生力军。在父子两代共同努力下,梵雅的名气在这两年来,逐渐超过卡汶……”
朱慕凡一面听,一面不停的在脑海盘算着。实在很巧,他最感兴趣的也是这两家公司!
麦可继续说:“并不是因为爱丽丝和浩风是我的朋友我才这么说的,而是凭我自己的感觉而言,我个人是比较喜欢卡汶的产品,对卡汶的印象也比较好。”“为什么?”
关于这点,朱慕凡显然很有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