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高手现代警察-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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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案件的资料也交到了张启的手里,老何在递交资料之后,在一边开始为张启解说重点:“王启年,男,38岁,是在逃的涉黑人员,死亡时间是昨晚凌晨2点到4点之间。”
“报案的是这个工地的工人,据说是过来小解的时候闻到了血腥问,才发现了尸体,已经初步排除了嫌疑。”
张启其实看起那密密麻麻的简体字资料就已经头疼了,他对于简体汉字还只是认全了,但不熟悉,看起来速度自然不快,在听完老何的解说之后,张启就顺势合上了资料,把文件夹递回给老何。
“尸体在哪?带我去看一看现场。”张启开口说道。
老何回答说:“在前面,鉴证科的人在取资料,我们也还保持着刚发现时的情状,没动过现场。”说完之后领着张启走了过去。
人若是出了大量的血液,死亡之后是非常腥臭的,而刑警队不向是大家想象中的那样经常见识这种东西,反而是一年见个两三次就已经算是高频率了。
所以一般的警察对于这种杀人现场都很头疼,那味道简直能让人几天吃不下饭,负责取证的一些人更是口罩手套什么的都戴着,既是防止细菌,更多的却是隔绝那种难闻的味道。
就连老何这个老刑警,在走近了现场之后,也是一手捂住鼻子,一点不敢疏忽,生怕不小心吸到一点气味,那可就大倒胃口了。
“好了,刑警队的伙计可以随便观察了,我们取证完毕了。”张启刚过来,鉴证科的人就开口说道。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张启也就不客气,平静的走到尸体前面,手套也不戴的拨弄起来,一会看看地上,一会看看死者,还用手抬起尸体的下巴,凑了近去观察一下伤口,寻找着有可能存在的线索。
看着张启像是买猪肉那样拨弄着尸体,现场几个新手警察的胃里就是一阵翻滚,在张启凑近观察起来的时候,有两三个已经忍受不住,跑到了旁边干呕起来。
新手的做法引来了老手的鄙视,而张启这种用看牲口的眼神看待尸体的做法,则差点就让老何几人顶礼膜拜,心想道:“不愧是队长,那心理素质就是不一样。”
第六十章 先天搜魂
这个命案发生的地点属于詹力交给张启的区域,所以破案的责任就落到了张启的身上。
在看到张启检查得差不多之后,老何走上前去,问道:“张队,接下来我们要怎么查?”
其实做了这么多年的刑警,老何对于这种案子应该怎么查,心里是一清二楚,不过张启是副队长,需要发号施令的时候还是需要张启开口才行。
“把前些日子捉的那些家伙审一审,找一下和王启年有仇怨的人,”张启以前也追寻过凶手,不过那时他是独行侠,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现在有了手下,还供职官府,破案就简单了许多。
“这是仇杀,凶手身高六尺一寸(185cm),应该是练家子,一手就能提起王启年整个人,而且把王启年挂上去之后,在面前看着王启年断气了才离开……”俗话说熟能生巧,杀得人多了,张启也就能从尸体和现场看出一些东西。
有些东西老何也能看得出来,比如凶手的大致身高,从王启年喉咙的伤口和地面就可以推测出来,但是有一些就看不出来了,比如凶手站着看王启年断气,这怎么推断,就凭那些脚印?
看着老何疑惑的眼神,张启笑着给他说了一句,“直觉,换个位置想一下,我也会这么做。”
“咕噜”,老何吞了下口水,讪笑着也不答话,这话太让人背脊发凉了,什么叫你也会这么做,难道是只有变态才懂变态,老何不敢再想下去,这张启不仅是他的上司,还是他房东呢!
仅凭直觉和经验,张启也能算得上一个合格的警察,但是他的手段若只是如此,那就太对不起他先天高手的身份了。
武入先天,就已经能够让人运用一些身体的奥秘了,比如说搜魂。
很多人以为搜魂就是把对方的灵魂看透,一下子掠取记忆,但事实不是这样,或者说以先天高手的能耐还不能达到这种鬼神莫测的程度。
人体的记忆就是以特定的编码储存在大脑里,具体就是脑里神经元的复杂变化产生的作用,这种作用利用现代的科技仪器等都无法复制重现。
但是张启可以,真气一达先天,就可以完全的复制对方神经元等重现在自己的脑里,这就是搜魂术。
当然这种手段也不是全无限制,依照对方死亡时间的长短和施术者的修为,获得的信息有多有少,传说中神武境的人可以直接搜索普通活人的全部记忆,张启没这么厉害,他只是先天,活人他搜不了,死人则最少也能搜到他死之前的几幅记忆画面。
所以张启一点也不担心破不了案,这就是因为只要死者死前最后一眼是看到的凶手,那他就直接能知道是谁下的手,到时候按图索骥,还怕抓不到人么。
搜魂术在神武境之下的人施展开来的时候,叫做搜魂手,需要通过手部传导这些负载着精密信息的真气才能达到搜魂效果。
当张启用手按在王启年头上的时候,刚吞完口水的老何“咕噜”一声又咽了口唾沫,他还以为张启正在揣摩凶手的行凶手段呢。
“嗯?”一会之后,张启缩回了手,但是他的脸色更疑惑了,“安子烨怎么会来华異市,难道有人雇佣他杀死王启年?这太不划算了吧,一个小小的黑社会就要雇他动手?”
“张队……”老何看到张启在思考,试探着叫唤一声,脸上带着一丝学生求学般的表情。
“没事,你就按我说的查吧。”张启不想再透露些什么,又接着说:“我先回去了,明天老何你把整理好的案卷交给我就好。”
另一方面,苏琴坐在汽车里正无聊的时候,眼尖的孙宓看到了她,开心的跑来过去,两人叽叽喳喳的开始在车里聊些什么。
从孙宓那八卦的表情和苏琴羞涩的笑容看得出,两人的话题想来是离不开张启,再大胆的推测一下,说不定苏琴拉着张启去看电影的主意也是孙宓给出的。
“琴姐你就好啦,和某人呆在电影院里亲亲我我,可怜我却得和死人打交道。”孙宓说起这个,脸色有点不太好,本来今天听到有命案发生,孙大小姐还兴冲冲的想要来表现一下,可惜看到现场之后,就直接跑到一边去吐了,这会跑到车里和苏琴聊天,也带有一点害怕的心理想要找人倾诉。
果然,苏琴不负所望的关心询问:“你还好吧,我们俩连看恐怖片都觉得害怕,你还跑去看现场,真不知道怎么说你才好。”
孙宓一听就不干了,“我这也是为了锻炼胆量,做刑警的哪能害怕这些。”说到这里,孙宓眼睛一转,就想要把苏琴也给拉下水,“琴姐,要不我们再去看一眼,说不定下次再看到就不怕了呢。”
“不要,我才不上你的当,我们是做文职工作的,不用锻炼胆量,这是你自己好玩想要拉我下水吧。”苏琴笑眯眯的摆了摆手,“再说阿启不同意我过去。”
被戳破了小算盘,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孙宓大声不依的说:“又是阿启阿启的,要我说,琴姐你就不应该这么迁就他,那家伙就是大男人一个,难伺候得紧。”
“背后伤人,我果然没看错你。”好死不死的,张启这个时候刚好走了回来,孙宓说的话正好被听了个正着。
恶作剧被苏琴看破,说坏话发牢骚被张启听到,不久前还看了死人、吐了一场,孙宓发现自己今天真的是走霉运,诸事不顺啊。
“哼,嘴巴长在我脸上,我爱怎么说怎么说,你不服气啊,欢迎说回来。”孙宓每次和张启吵架都是被气个半死,久而久之的她也找到了对付张启的办法,那就是蛮不讲理,反正自己错的就是对的,对的还是对的,再加上苏琴经常的劝解,倒是变得胜多负少。
“好男不和女斗,下车!”张启懒得再说下去,孙宓一进入不讲理的状态,他就直接采取武力禁止对方再说,而这一招是非常好用的。
果然孙宓瞪了张启一眼,想到若是不听他的话,眼前这位爷可不是怜香惜玉的种,她孙大小姐可是把点穴截脉丢回房等等都试过了,只好下了车,嘴里还不忘讽刺张启几句。
第六十一章 合作的机会?
华尚悲催的还在上班,本来作为他的上司,张启是可以让华尚一起回别墅“调查”一下案件的,但在苏琴的劝告下,两人最后还是选择了打的。
一回到家,张启先是洗了个澡,然后才拿出手机,找到安子烨的联系方式打了过去。
“喂,告诉安子烨,张启找他。”像安子烨这样的人,打电话的时候很经常都要经过一个中转,就是先打电话到DNA佣兵团的驻点,然后由里面的人帮忙接通安子烨的电话。
这种电话分两种,一种是任务方面的联系,一种是私人的联系,而私人的联系也分等级,最低就是认识的人,这种人的话一般接线人都会告诉你联系不到安子烨,叫你留言,还有一种就是可以尽快接通安子烨的,张启就属于后面一种。
当然还有一种就是亲近的人,那种人打的电话比较安全,安子烨不用害怕会被追踪位置,也就会是直接通话。
电话很快的就接通了,电话那头传来安子烨意外的声调,“张先生,哈哈,怎么想起打电话给我这个小佣兵了。”
安子烨对于张启这个电话很意外,他的意外就来自于凌晨的案子,人是他杀的,而且他也摸过张启的底,知道这是张启的地盘,但这事除了没销毁尸体,其他方面可谓做得天衣无缝,张启在这个时间打的这个电话就颇有意味了。
果然,张启的话打掉了安子烨心里的一丝侥幸,“安子烨,你在挑衅我?”
这话一落,安子烨心里就咯噔的一下,他没想到张启居然真的能这么快的就锁定他,这简直比上一次用剑找人还要神奇。
不过挑衅吗?安子烨还真不敢,DNA佣兵团虽然算不上家大业大,但若是惹上张启这种人,安子烨心里能安稳才怪,那可是个一把剑就能干掉月狼全部人的家伙。
“张先生说笑了,我安子烨对朋友是怎么样的,佣兵界的人那都是公认的,而且我也自认为挑衅不起你啊。”安子烨打了个哈哈,想要最后的探一探张启的意思。
“老狐狸!”张启知道向安子烨这种人那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也不罗嗦,直接就问:“王启年的事情,你觉得不算挑衅的话,那我也不介意‘不挑衅’一下你们DNA佣兵团。”
电话那头的安子烨额头上的汗就流了下来,不再试图蒙混过关,而且他心里也不认为自己做的事情会引起张启的强力报复,反而是在一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张启介入的准备。
“张先生果然厉害,王启年是我杀的,”安子烨组织了一下语言,继续说,“不过我这里有一些资料,张先生会有兴趣知道,之后说不定我们能有合作的机会。”
“不要跟我卖关子……”安子烨到了现在还拖拖拉拉的,张启已觉很不耐烦,呵斥了一声,正要继续说的时候,门外传来苏琴的声音。
“阿启,我要去买菜了,你今晚想吃什么?”
“随便就好,我什么都吃。”张启电话也不捂住,直接就朝门外大声的叫了起来,“哦,对了,有猪血的话买点回来做猪血汤。”
“哦,我知道了。”苏琴的声音有点古怪,本来她还盘算着张启今天看过血腥的场面,要换一些清淡一点的彩色,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要吃猪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