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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常醉侯-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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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著话,忽然一把拉离宵的裤子。
  离宵赶忙撑起身子,扭头望住他,满脸警惕。
  “上药。”叶飘一脸正色地拍了拍离宵的腰,让他趴回去,手上重新抹了药膏後又小心地替离宵臀上的伤口抹药。
  他刚开始还好好地替离宵上著药,可渐渐地这手就象不听使唤似的竟摸到了对方大腿内侧。
  离宵一惊,分身已被叶飘握在了手里。
  “侯爷,别乱动,小心折断那里。”叶飘不怀好意地警告了一句,粗糙的手竟握住离宵的男根上下捋动起来。
  “你……唔……”
  离宵被他握得浑身发软,自腰间往上传来一阵酥麻。
  他不由自主地探手抓紧了雕花床栏,回头时,满面皆是羞色。
  “侯爷,我打了你,我知道你心里和身子都不舒服,就当我赔罪,便让你舒服一下。”
  叶飘顺势把离宵抱进了怀里,嘴贴在对方滚烫的耳畔,不时轻笑低语,而手上更是不曾闲下来。
  离宵微微仰著头,舒服得在叶飘怀里扭来挣去,恨不得他再快一些。
  “叶大侠,你赔罪的方式……真是有意思。”
  离宵冷笑著轻瞥了一眼叶飘,喉头轻颤,连说话都变得不太利索。
  叶飘只是把他抱得更紧了些,省得他从自己怀里蹦出去。
  “诶,和侯爷行了这苟且之事,叶某还算什麽大侠,以後直呼其名就好!”
  叶飘漫不经心地撮弄著离宵的铃口,看准时机竟紧紧掐住了离宵男根的根部,而粗糙的麽指横在了铃口之上。
  离宵身子一颤,欲泻不能的难过劲让他不顾身份地在叶飘怀里死命折腾了起来。
  “唔……叶飘,你放开本侯!”他呻吟著燥红了脸,挣扎中,发簪一散,一头墨色的长发顿时披了下来,丝丝顺滑地散铺在胸前,肩上,以及背上。
  “漂亮。”叶飘赞赏地一笑,手稍稍一松,转而却搓弄得更厉害。
  离宵禁不住这刺激,头一阵乱摆,身子也是一通乱扭,一头青丝也跟著发颤。
  忽然他“啊”了一声,身子一软,终於舒服地躺定了在叶飘的怀里。
  “常醉侯,真不知那个皇亲国戚有你这麽淫荡?”
  叶飘松开离宵,让他躺回了床上。
  离宵喘著粗气,眼里竟氤氲出一股水汽,看来,他的确是充分享受了情欲之乐。
  “你这……”
  离宵的唇微微动了动,话还没说完,便被叶飘的唇覆了上去。
  两人耳鬓厮磨之间,叶飘隐隐听见,那个骄傲的侯爷在自己耳边轻声的恳求。
  求你不要离开我,求你一直陪著我。
  我答应你。
  情难自禁,叶飘几乎是不由自主地便说了那四个字。
  这一次,他不带情欲,而是出自爱怜地把这个寂寞的男人紧紧抱在了怀里。
  待到离宵的伤全然恢复之後,天气已是初秋。
  叶飘也遵守诺言,未再离开无醉山庄。
  他每日都和离宵饮酒作乐,或是切磋武艺,日子过得悠哉游哉,比他往日奔波在江湖中,为主持武林正义而四处奔忙,不知轻松了多少。
  只是,那铲奸除恶的快意也少了很多,不得不让叶飘时而发出一些抱怨和感慨。
  这日,离宵从书房处理了庄中事务过来,看到叶飘又一个人闷闷地喝酒,笑著上前抢了他的酒杯。
  “走,今日我带你去打猎。”
  “喔?”
  凌云峰的山色可谓天下第一,山上也少不了珍禽异兽。
  每到春秋二季,离宵都会在附近狩猎取乐,以往他都是单人匹马而去,不过,今年,他的身边已是多了个叶飘。
  方鸿飞的伤势也好了,不过离宵那顿教训之後,他紧记住自己的身份,不再敢有所造次,对叶飘也友好了许多。
  他怕自己若惹怒了离宵,终有一日连呆在他身边这样的小小心愿也不得满足。
  “侯爷,请上马。”
  方鸿飞牵过离宵的爱马乌云,单膝跪下,以自己的背充当起了离宵的上马石。
  “恩。”
  离宵冷淡地看了方鸿飞一眼,镶嵌了珠玉的绣线银靴毫不客气地踏上了他的背,借力一跃便顺当地上了马。
  而叶飘在一旁看得又微皱起了眉,这骄横成性的人也不知什麽时候才能改得了这作践他人的坏习性。
  离宵勒住马缰,打马转身,看见叶飘还不上马,修眉一扬,对他笑道,“叶兄,快上马啊。”
  叶飘见他一身衮绣墨袍,银冠高束,背箭挎弓,神色昂然地坐在马上,俊美的面容凛然生威,俨然是一副王侯气度。
  叶飘低嘲地笑著也跃上了马,策马走到离宵身边,忍不住低声讥讽了一句。
  “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莫非如此?”
  不过离宵现在心情愉悦,并未听到叶飘那句低讽,他挥鞭一指,大有指点江山之状。
  “前面乃是有名的虎栖峡,里面野物众多,运气好还能打到老虎,叶兄,咱们走吧。”
  说完话,他扬鞭一拍,胯下的乌云立即拔足狂奔,向著虎栖峡驰去。
  叶飘微微一笑,不甘落後,他长啸一声,双脚一夹,座下的白马也发足奋蹄向前追赶。
  无醉山庄的一干人目送著二人远去,这才纷纷回去。
  唯有方鸿飞远远地凝注著离宵在马上袖袍翻飞的背影,久久不愿离开。
  离宵和叶飘两人一前一後来到虎栖峡,开始在林间转悠,不一会儿,就各有收获。
  秋节一到,很多动物都出来觅食存粮,以图度过难熬的冬季。
  突然林木中隐隐露出一只鹿的身影,离宵见了,立即拈弓搭箭,反手弯弓,背射出一箭,惊鹿应声而倒。
  当年他身为宁王率兵征西时,也是这麽一箭射死过对方大将。
  可惜,往日不再。
  离宵想起当年,目中稍黯,随即朗声笑道:“又中一头!今天收获倒丰!”
  不过这鹿太大,他也不便带走,只是取刀上前割下了鹿茸,又回到了马上。
  “侯爷好雅兴啊,每年都来这麽漂亮的地方狩猎。”
  叶飘勒住马缰,和离宵并辔而行,他不时东张西望,欣赏著虎栖峡的美景,打猎的心情远不及观赏美景的雅致。
  “什麽雅兴,解闷罢了。”离宵淡漠地一笑,目光微微沈凝,他侧目看了眼叶飘,说道,“先皇以莫须有的罪名把我禁锢在白水镇,我若不找点事来做,只怕早闷死了。这些做皇帝的,整天疑神疑鬼,甚至连自己的手足也不放过,哪来什麽以德治天下!”
  “是啊,成天呆在这里也是挺闷的,我行走江湖已成习惯,还未试过这麽长时间呆在一个地方。”叶飘叹了声,避而不谈他们皇家的事。
  本朝的先皇,号圣德皇帝,奉行以德治世,在位虽然仅有六年却能安抚百姓,肃清吏治,一时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也可谓开创了一朝盛世。
  当今天子乃圣德皇帝的独子,继位後仍推行著他父亲定下的以德治世的宗旨,继位一年间,国家更见兴旺。
  叶飘心中对这两朝爱民修德的天子很是敬佩,所以不愿顺了离宵的话去做非议。
  不过他也清楚,皇帝固然治理得好天下,却总处理不好家事。
  几乎每一个皇帝亲政,必有一帮皇亲国戚失势,毕竟,皇帝的位置只能一个人做,但凡对帝位构成威胁的人,即便是同胞手足也会被毅然除去。
  离宵,或许只是因功获罪罢了。
  叶飘还记得,七年前,西边的蛮族刹木进犯边界,本朝则由年轻的宁王统兵迎敌。
  宁王率兵一举打到刹木首都,逼他们的汗王签下了永朝圣邦的文书,发誓再不侵犯我朝边界,并许诺年年纳贡。
  那时,宁王的威名在那时传遍天下,百姓无不拍手称快,江湖中人也多是称赞为这位一举制敌,智勇双全的王爷。
  不过没多久,後来的圣德皇帝肃王萧远继位,这位威风一时的宁王便销声匿迹,似乎再也无所作为,而人们也渐渐忘了这个立下奇功的王爷。
  反正多一个王爷,少一个王爷,百姓的生活终究是一成不变,一切只凭皇恩浩荡罢了。
  叶飘知道离宵的过往,也知道他心中委屈苦闷,可是却劝不得,说不得。
  这样出身高贵,心高气傲的男人,你越是劝他,越是安慰他,只怕会令他越觉屈辱和痛苦。
  他默默地骑著马跟在离宵身边。
  两人之间忽然都没了话似的,变得异样的沈默。
  初秋刚至,风已经变凉了。
  虎栖峡的峰顶风很大,离宵下意识地拉了拉前襟,神色苍凉地望著远处。
  “过了这座山,便出了白水镇的界限。我们只能到这里了。”
  他转头对叶飘苦笑了一下,仰头闭起了眼,冷风迎面而来,吹起他鬓发在风中飞扬。
  叶飘自马上凌空一跃,稳稳落坐到了乌云的身上,紧紧地贴著离宵。
  他探手搂住离宵,望著山那边,温柔地在离宵耳边笑道:“其实,这边的风景其实也不错。只不过因为我们在这边,所以才看不清楚。”
  离宵把头顺势靠到了叶飘的肩上,喃喃说道:“我想有一天能和你游遍名川大山,那日子,该多麽逍遥自在。”
  叶飘一愣,目光正好瞥到离宵脸上那抹寂寞的笑容。
  忽然,他的手上一紧,原来是离宵的手握住了他的手。
  “为什麽皇兄要如此对我?我到底做错了什麽?!”
  离宵坐直了身子,背向著叶飘,发出了一声悲戚的长啸。
  怨恨,寂寞,痛楚皆在其中,叶飘敛眉,只能从离宵身後,紧紧抱住浑身发颤的他。
  天色渐暗,两人下了马,各自牵著缰绳往回走。
  离宵爱抚地摸著乌云的鬃毛,还不时贴上过去吻一吻它。
  “想不到你还是个爱马之人。”叶飘笑著走近了离宵,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了两声。
  离宵停下步子,摸著乌云的鬃毛对叶飘说道:“饿了?要不我们就地烤个野味来吃,反正今天收获不小。”
  虽然建议是离宵提出的,可是这位侯爷却根本就不会烤什麽野味。
  他把两匹马拴到了一旁的树上,之後便坐定在一旁,认真地看著叶飘忙碌地堆柴生火。
  “吃什麽?”
  叶飘好不容易架好柴堆,却看见常醉侯一本正经地垂手坐在一块石头上,压根就没动一动的打算。
  他叹了口气,心想自己果然生来命苦,比不得这些享受惯了的王侯。
  叶飘把两人打的野味都拖了过来,野兔、山鸡、狸猫、獐子、猴子,还有些他都不知是什麽的动物摆了一地。
  “今晚吃什麽啊,侯爷?”
  离宵这时才慢腾腾地站起来,走到一干野味面前,思量了一会,才用脚尖踢了踢一只花毛大山鸡。
  “这东西好吃,以前我打了回去,总吩咐下人好好烹制,味道极为鲜美。”
  叶飘弯腰把那只山鸡拣了起来,斜眼看著离宵,对他说道:“我本事有限,到时候烤得不好吃,侯爷你可别怪罪。”
  叶飘毕竟是久在江湖中漂泊的人,常有夜俗野外的习惯,野味也是烤过不少来吃了。
  他把山鸡的拔了毛,又到旁边的溪中洗净之後,这才穿在一根弓箭上架在火上烤。
  两人听著火苗烧得劈啪作响,都目不转睛地盯著肥腻的山鸡。
  叶飘用刀切下一小片鸡肉,尝了尝,确是熟了。
  “来,尝尝。”他撕下一个鸡腿递给离宵,对方立即接了过去。
  离宵尝了口鸡肉,鲜美非常,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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