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攻当自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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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谁让闵世琛玷污了他……最心爱的旗袍?衣服和鞋子,那是高劲男的身家性命。
又到了万恶的周一,高劲男战战兢兢去了公司,好死不死在电梯间遇上了闵世琛。
“闵总,早。”对方身上还穿著那件万年不变的咸菜西装,不过衬衫领子难得一见竟然格外挺直,几乎将整个脖子都挡住了。
高劲男回忆起来,那天晚上,光溜溜的闵总瞧上去还尚算可口,於是他就在他脖颈上、胸前、乃至大腿内侧都吸了几个印章。虽然数量不多,可一吸一个准儿,红里透紫,形状也好看。
“早。”闵世琛看著不太对劲儿的高劲男:“小高,你的脸……怎麽了?”
高劲男回过神,摸摸自己被打过的半边脸颊。
还好意思问?下那麽重的手,都两天了,乌青还没消下去呢。
“哦,喝醉了走在路上,不当心磕著电线杆了。”高劲男随口胡诌道。
“那以後可得多注意,酒这种东西,还是少碰为妙。”闵世琛在这方面深有体会。
话说到这个份上,高劲男也知道闵世琛根本没认出来那晚上的人就是自己,不由得大松一口气:“多谢闵总关心。”
电梯门开启後,高劲男先一步走出去,闵世琛迟迟没有跟上。他心里有些奇怪,忍不住回过头看了一眼,瞅见闵世琛怪异而缓慢的走路姿势,顿时了然,忍著笑走进办公室。
话说那酒店可真不错,虽然价钱贵了点儿,但道具齐全,那些尺寸“傲人”的按摩棒,的确够闵世琛“受”好几日了。高劲男那天夜里在气头上,只想著怎麽整人,对於闵世琛的身体,虽然有意料之外的欣赏成分在其中,却没产生多少欲望。他原本就挺冷感的。
再者说,像霸王硬上弓这样的事儿,恐怕只有熊雄这种有胸肌没脑子的人才能做得出来吧。
只可惜,高劲男才安稳了没几个小时,一颗心就又悬起来了。
“劲男,闵总让你现在去他办公室。”吴美丽撩著头发胡乱放电。
该来的总是要来。高劲男整了整衣服,叹息一声,敲响闵世琛办公室的门。
“请进。”闵世琛这声音,现在听上去还是平静的,不过,是不是暴风雨之前的平静,高劲男可就猜不准了。
“闵总,找我有什麽事儿?”高劲男紧张地微笑。
闵世琛也是笑眯眯的,但高劲男看著就是!得慌:“你先坐吧。”
用不用使上这麽神秘莫测的心理战术啊,NND,早知道先打辞职报告再说,一甩就走人。
有句话怎麽说来著,此处不留娘,自有留娘处。
“下周,我需要去上海公干,你准备准备,跟我一起走。”
高劲男眼睛瞪大,表情是惊大於喜:“闵总,这……要去多久?”
“半个月。”闵世琛依然笑眯眯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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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知道来回路费是由闵世琛包揽的时候,高劲男还以为天上要下红雨了。不过,後来他拖著行李箱跟闵总一起去了长途客运站,坐到气味难闻的大巴士上,才终於深刻理解什麽叫做狗改不了那啥。而且,这家夥选的还是硬座!
闷得简直透不过气儿来,高劲男开了窗,以往也没觉得这城市里空气有多新鲜,现在却像被冲上岸的鱼,张开嘴一阵猛吸,还让风给呛了喉咙。
“咳咳……咳咳……”
“怎麽了?小高,你嗓子不舒服?”闵世琛凑过去看,“我有润喉糖,需要麽?”
高劲男连连摆手:“不用了,多谢闵总好意。”
笑话,他恐怕连这个都要算钱,最低价五毛一颗。这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就是和自己的顶头上司一起出差,而且,这上司还是葛朗台的现实翻版。
车刚出发没多久,车厢内就响起了绵延起伏的呼噜声,高劲男听著就烦,干脆拿出MP4来塞住了耳朵,这样一来,闵世琛也不会找他说话了吧。其实,他跟闵总倒真没有什麽深仇大恨,往常工作时交集也不深。除了上次那晚,高劲男被气得头脑发热,恶整了他一回。
唉……算了,不想这些烦心事儿了。这趟去上海,就权当是旅游吧,魔都GAY吧应该不少,肯定能玩儿个尽兴。
很显然,高劲男遗忘了自己身边坐著的闵总也是个GAY的事实。
听歌正听得昏昏欲睡呢,高劲男却突然感觉到肩膀搁上了一个重量,侧过脸一看,嘿,闵世琛用他的肩当作枕头,打瞌睡打得舒服。刚想推开,高劲男却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僵著不动了。
闵总眼角挂著的那滴玩意儿,该不会是眼泪吧?
高劲男抖了抖,起了一身的鸡皮。
这麽一小下颤动并未能惊醒刚刚睡著的闵世琛,他依然做著乱七八糟的梦,眉头痛苦地挤在一道,有些人、有些事,虽然表面上击垮不了他,但他毕竟不再年轻,需要一个人陪伴在身边永远到老的心情,只不过是本能罢了。当这种本能被人为摧毁,又怎麽会不感到悲痛?
“王籽……”
他是个懦弱的老男人,只有一套西装、一间两室一厅的公寓,可是他把剩余的全部都给了他。
高劲男听见这一声梦呓,忍不住要发笑。王子?莫非闵总在梦里成了公主?
尽管对这个男人抱有著嘲弄的心思,但高劲男还是叹了口气,把车窗关上,伸出食指轻轻挑去了闵世琛的那颗泪水,指尖发烫。
第四章
“这房间还不错吧?坐南朝北,虽然有点儿凉,而且没来得及装空调,不过现在天气热所以没关系。那个……家具什麽的也忘买了,你行李箱就放地上吧,拿东西方便。”
闵世琛简单几句解说让高劲男险些绷不住脸。
本来以为,哪怕闵总再怎麽不济,找一家稍微正规些的饭店还是可以的。结果……这是什麽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儿?
好像有读心术,闵世琛淡定回答:“这是以前欠我前的小老板为了抵债而给我的房子,一室一厅,地方很好,只不过没装修而已。”
“闵总……”怔了几秒,高劲男终於憋不住地说,“这儿只有一间房一张床,咱俩一块儿也不方便,要我说,干脆我就出去自己找酒店住吧。”
“哎,别别别,客气什麽,这里不是挺好的麽?俩大老爷们儿,挤一挤有啥不方便的。”闵世琛话锋一转,“你会做饭麽?”
高劲男勉强点头。
“那就好,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半个月的夥食就拜托你了。回去以後,我一定给你加工资。”
这只老狐狸!
高劲男真想朝他那张脸狠狠吐一口唾沫。他觉著闵世琛八成是故意的,分明认出了他,想反整回去。
感谢佛祖,这房子里的浴室和厨房都能用。客厅中至少还有桌椅,卧室内也有床……MD,被褥和日用品什麽的还得临时去买。
自认倒霉放下行李箱,高劲男去卫生间洗手,打开水龙头的时候,他恶毒地想,闵世琛这种人会被甩,纯属他活该。
数小时之前,闵世琛在车上的那句梦呓高劲男还记得,事实上他不久後就回忆起来,上次在医院里坐闵总腿上的那个漂亮男孩儿好像就叫“王子”。也可能是“王梓”、“王籽”……或者别的什麽,那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能让闵世琛为他掉眼泪。
高劲男可不是什麽小蝴蝶小王子,他是白雪公主她後妈,世界上还有无数公主王子,但是,他要做最妖豔的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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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劲男与闵世琛的“同居”生活正式开始。
白天,基本上都是闵总手里举著张地图,带高劲男一起东奔西走谈生意。至於晚上,高劲男也得负责各种家务,之前对魔都的种种声色犬马向往和纸醉金迷幻想,皆被粉碎了个彻底。一天不穿女装,他就会感觉浑身不自在,然而现在,受到的简直就是非人的折磨。他楠姐向来被人捧在手心叱吒风云,什麽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
真是要怄死了。
也不知道闵世琛究竟怎麽想的,两个GAY住在同一屋檐下、睡在同一张床上,难免要有事儿发生。尽管闵总可能并不清楚高劲男的性向,而且他还是性冷感。但此时的问题并不在於闵世琛担心高劲男会对他做什麽,而是高劲男提心吊胆自己会被闵世琛报复。
加个毛工资啊,都快精神分裂了!
这天,闵世琛神秘兮兮弄了个破旧的黑匣子回来,捣鼓许久。当它发出刺啦刺啦的杂音时,高劲男才恍然大悟,这货原来是个收音机。鬼知道他是从哪个收破烂儿的手里买下来的?
“你们年轻人,现在都不兴听这个了吧?”闵世琛望著他,“想当年,我跟你这麽大的时候,差不多二十出头,最喜欢邓丽君。”
高劲男心中动了动,难得平和地说:“是麽?我也喜欢她的歌儿。”
闵世琛还想说些什麽,收音机内却传出一阵劲爆的乐声:
“你是我的情人,像玫瑰花一样的女人,用你那火火的嘴唇,让我在午夜里无尽地消魂……”
“可是,等你像我这麽老了,就该喜欢刀郎了。”闵世琛神态认真,一点儿都不像在开玩笑。
高劲男无语,想象自己四十岁的样子,穿著旗袍浓妆豔抹在台上唱刀郎……顿时恶寒。
“我去看看饭煮好了没有。”
憋著气来到厨房,连电饭煲好像都要和他作对,开关摁下去半小时了,结果米还是生的,一动没动。高劲男干脆拔掉电源重新连接,可插头一插上去,四周便陷入一片阴森森的黑暗。客厅里隐约传来闵世琛的惊呼。
“咋回事儿咋回事儿?保险丝烧了?”
“Shit。”
高劲男狠狠咒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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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溜──吸溜──”
吃著五块钱一份儿的炒面,桌上那些临时从附近饰品店中买来的香氛蜡烛盈盈点点燃烧著光芒,高劲男许久没跟男人吃过烛光晚餐了。只是他无论如何都预料不到,对象竟然会是闵世琛。
回忆起刚才那个送外卖的小夥子在瞥见屋内景象时的震惊神情,高劲男想死的心都有。
“这家店的东西还不错吧,价格既便宜,味道又好吃。”闵世琛一脸满足地抹抹嘴。
一般般而已。
“嗯,是啊,很不错。”高劲男没什麽胃口,但看在这顿饭是由闵总良心发现付钱的份上,还是给足了顶头上司面子。
闵世琛打了个饱嗝儿,趴在桌上打开收音机,那玩意儿的杂音还是很大,不过勉勉强强能听。高劲男瞅著他,忽然觉得,这家夥眼睛被烛光映照得发亮的模样,似乎并没有那麽讨人厌。
脑子坏了真是……高劲男摸了摸自己的後脑勺。
“有伴儿吗?”
闵世琛这突如其来的问题犹如一道炸雷在高劲男耳旁劈开,他……这是什麽意思?
“得了,别在我面前装傻,我见过的男人比你吃过的米还多呢。”闵总用食指敲打著桌面,那声响令高劲男心烦意乱,“对同类的敏感是GAY的天性。”
既然话说得这麽开,高劲男也不再有隐瞒的必要,勾唇道:“闵总,您用不著因为一时失恋就自暴自弃。您是精英,我可高攀不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