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黑暗召唤师-第10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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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艰难地转过头看了一眼这插穿墙壁的叉子,又额头流汗地回过头来看了看李佳玉,心有余悸道:
“明,明白……我这就去……很快就回来……”
“需要几分钟?”
“二十分钟就好!”
“那我先去洗个澡,浴室在哪里?”
“在,在我房间!刚好我衣橱里有一条没用过的浴巾……你打开电热水器,扭左边是热水,右边是冷水……”
“知道了,你快去快回!”
说完,李佳玉就转过身要上三楼,但林嘉情急之下连忙喊道:
“等等!”
“干嘛!有屁就放!”
“你等等……我给你拍个照!”
林嘉以最快的速度拿出手机,打开拍照软件,朝着李佳玉啪啪啪地迅速抓怕了几张照片,照片里的李佳玉呆萌又冰冷,齐臀长发飘逸顺直,完美精致得脸颊焕发出清丽夺目的光彩,美得惊心动魄。
这,才是化作永恒的绝美!
此时此刻的林嘉终于明白那些摄影师的心情了,摄影师的工作,就是让美丽化作永恒的画面,让你可以一直品味欣赏。
“好,真是太好了……大小姐你知不知道你超上镜,表情无比到位,简直美呆了,可恨我这手机只是两千块的水货,像素不够,拍得不算高清,要不然我都能拿你的照片来做电脑桌布了……”
“你手里的是什么玩意?”李佳玉颦起眉梢,长久的黑暗生涯已经让她淡忘了手机、电脑这样的普通电子产品了。
“手机呀。我倒是忘了,手机是我们地球土著的产品,你这穿越者肯定没见过……”
“切。不就是个小盒子么,有什么了不起的,谁稀罕了!”
李佳玉不屑地撇撇嘴,如一阵狂风般上了楼梯,她迫切地想要洗个澡,因为昨晚上喝了点酒感觉浑身不舒服,而且刚才吃的西瓜也把她的脸和脖子弄得黏糊糊的。
目送着李佳玉离开。林嘉又看了看手机里的几张照片,激动高兴得手指都有些颤抖起来,作为新世纪的有为青年。外加acg文化的狂热爱好者,拍到如此可爱的萌物怎能不激动?
“这照片,我要是运用得当,或者拿给策划公司做炒作的话。少说也能赚个几万块钱。甚至可以在网络上引起不小的轰动,尤其是昨晚上的游戏会展还有一大群人在寻找这个神秘萝莉呢……”
“不过,我林嘉也不是什么见钱眼开的人,如此精美的照片,自然该由我独享才对……哎,先出去给她买点新衣服吧,免得又被她武力威胁,又是扔筷子又是飞叉子。我估计下次就是菜刀了……”
林嘉收起了手机,下到一楼开着自己的摩托车。一溜烟地就开了出去。
林嘉虽然住着父母留下来的宅子,可他并不富裕,自然没法像富二代那样开上四轮车,这台摩托车还是花了三千块钱买来的二手货,黑银相间,倒也勉强算得上挺威风的,造型不算拉风,可是车灯和车轮非常大,给人一种大气磅礴的感觉。
之所以会用到摩托车来出行,都是因为这片森林公园有些偏远了,算是市郊,反正就是距离城北有两公里远,距离穗城大学更是有十几公里远,每天林嘉都得开着摩托车往返半个小时,长年累月下来,倒是挺辛苦的,没摩托车还真的很不方便。
但没办法,林嘉也不好不住家里呀,他父母国外失踪好几年,虽然他有点绝望了,但这栋宅子是父母留给他的最后一样东西,他没办法弃之而去……
穗城的城建相当好,道路规划非常棒,绿化条件也不赖,路边载满了树木,空气清新而又没有丝毫杂味,路两旁倒也有不少修筑豪华的别墅,时不时地就能看见名贵的轿车……
进到城北,人流一下子就拥挤起来,各种高楼大厦耸立而起,虽然刚刚下了一场滂沱大雨,可是热闹喧嚣的气氛丝毫都没有减弱,大街小巷都是穿着清凉得美女,衣冠楚楚的上班族人来人往。
穗城,是广东省最大的城市,也是跟北京上海并驾齐驱的城市,这座城市拥有着华南地区最强的经济动脉,其实力雄厚程度难以窥伺。
林嘉来到一家服装店,便停下了摩托车摘下头盔进去挑选衣物,这家服装店的老板是他的熟人,倒是可以稍微打点折。
“哟,林嘉,怎么样,刚才买的女装校服还满意吧?你表妹是不是很高兴?嘿嘿,高档货可不是盖的。”一个身穿牛仔装的中年人红光满面地笑道。
“刘叔,我表妹很满意也很喜欢……可是她喜欢蹦跶,而且喜欢运动,她说这几天不想穿裙子,想穿裤子……”
“哦,裤子啊……随便选随便选,就在那边,全是女装裤子,包你能选到一条满意的,唔,林嘉,你应该让你表妹亲自来挑选合身的才对……”红脸中年人道。
“下次,下次一定带她来拜访您……说起我那表妹,真的拿她没办法,她现在特痴迷电脑,正窝在家里玩电脑游戏咧……”林嘉汗颜,反正也是撒谎,干脆就来个通篇谎言算了。
“什么游戏?传奇世界还是魔兽世界?这两游戏我都很牛叉,谁都要给我几分面子……”
此时已经是2019年,这两款曾经的霸主游戏虽然还在运营,但实在是有点太老了,人气大不如前……
“不是不是,她也就是玩尾行ol,电车之狼ol而已,新出的游戏,不适合咱们男人玩的……”林嘉客气地笑道。(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章 一石激起千层浪
跟老熟人寒暄了几句,林嘉就赶紧地给李佳玉物色她的新衣服,李佳玉不喜欢花哨,如此一来就得排除掉一大半的女装,林嘉选起来特感头疼。
正犹豫间,身后忽然传来了一个热情的声音:
“哎哟,这不是我们的大校草林嘉吗?这么巧,你是在给女朋友挑衣服吗!”
林嘉转过身,却见来者是个戴着金丝眼镜、身穿英伦小西服的白嫩男生,细碎的头发明显打了发胶,看起来倒是人模人样的,不过此人最是八卦,一张嘴能唧唧歪歪滔滔不绝,而且最喜欢说三道四,跟个长舌妇一样。
“呵,这不是王老兄吗?校草不敢当,我这种纯**也就是个备胎的命,哪里有什么女朋友?”
这个名为“王老兄”的眼镜男是林嘉的“劲敌”,当然,指的是网络小说方面,因为此人也是混网文的,跟林嘉倒是半斤八两,都是三流得不能再三流的那种,半点名气都没有,区别就在于林嘉只是业余爱好,没事写点玩玩,赚多少钱都无所谓,而“王老兄”则是一门心思都扑在网络小说上,偏偏越写成绩越差。
“林嘉校草,你跑来女装店作甚?”
“给表妹挑衣服,不行吗?”
“这么巧!我也是给我表妹挑衣服!表妹你快过来!”
来者招呼一声,当即就有个还算长相靓丽的少女蹦跶过来,她上下打量了一眼林嘉,摇头道:
“这男的是你同学?”
“是啊,怎么样,帅吧?”
“帅毛,反正就是配不上我。我在我学校可是班花的哩,全校男生都在追我,据说有杂志想要邀请我去给他们拍个封面,还有影片公司找我要我去拍电影呢,像我这种姿色的美女,迟早是要当女星的……”
林嘉咧咧嘴泛起了白眼,怎么现在的中学生都那么狂拽酷炫吊炸天,这妞儿也就有几分姿色而已,用得着那么眼高于顶吗。尤其是跟林嘉家里面的某人比起来,简直是云壤之别,惨不忍睹。
“哥,我去玩陌陌了!”
“去吧……你记得少交那些整天想着约炮的损友……”
“知道啦,真啰嗦!”
少女跑去一旁玩起手机。林嘉才有空闲继续与“王老兄”调侃几句。
“林嘉,我这段时日特别郁闷,连续写了几本书都扑街得不行……”
“嗯?”
“第一本写的是丧尸加修真,主角是个大罗金仙,降临反间的时候恰好生化病毒大爆发,大部分人都变成了丧尸,此时主角神威天降。尽显仙人手段,驰骋生化末世,泡校花,追女教师。勾勾手指头就能让美国妞也过来跪舔……但尼玛这本书愣是成绩惨淡!”
“呃……”
“你先别说,继续听我讲!我痛定思痛,觉得是给主角开挂开的太牛逼了,于是我就开了第二本书。这是仙侠,一个古时候的山村少年。无意中得到了一台手机,靠着那台手机的智能软件,他跑去修真门派里混日子,想不到如鱼得水,所有功法都能破解得无比透彻,他也一路顺风顺水,脚踩同门恶师兄,拳打古板抠门老宗主,连宗主的老婆和女儿都给哄上床,可尼玛还是没人气,还被一群读者喷我脑残!”
“你……”
“这次真的伤到我了,可是没有关系,我痛定思痛,又开了第三本书,这次写的是都市文,主角拥有一头白鸽分身……啧啧,白鸽够牛叉吧,样子温顺又可爱,主角就操控这头白鸽分身去偷窥女孩子洗澡,还去偷女孩子的内衣内裤,必要的时候还能驯服一大堆麻雀,啧啧,爽点不断……可是尼玛又是成绩不好!”
“好……”
“继续听我说!这三本的人气都不高,于是我决定放手一搏,我想啊,现在的读者都是那般的浮躁,他们肯定喜欢看一些刺激的,引爆眼球的!所以我就写了第四本书,里面参杂了一点点的**艺术……唔,主角是个八辈子轮回的处男,重新投胎之后阎王给了他一个奖励品,那就是搜阴手,只要被他碰过的女人都会爱上他,非他不嫁,而他也凭着这只手受尽天下群美,夜夜笙歌,什么母女花的全部纳入囊中,光是床戏我就写了五万多字……”
“结果呢?”
“结果被和谐了!整本书都被删掉了,我日!”
“哈哈哈,你这不是活该吗?”
“哎,这四本书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每本都写了七八万字的……”
“七八万字你就断定没人气,义无反顾地太监,活该你扑街扑到死!”
林嘉愤愤地喷了一句,再也不想跟这个“王老兄”浪费口舌,随手就挑了一套蓝黑色的女式牛仔套装,找老板结账去了。
“王老兄”站在原地干瞪眼,左思右想才憋出了一句:
“靠,大家都是扑街货,扑街何苦为难扑街呢……就冲着你刚才的幸灾乐祸,我就不把我表妹介绍给你!”
林嘉以最快的速度骑车回到家里,此时李佳玉还在卫生间里面享受着难得的沐浴,她不是白佳玉,既没有光明魔法也没有水系魔法,以前想洗个澡都特别不方便,如今好不容易有个机会静下心来尽情享受水的滋润,她当然乐此不倦,浑然不知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半个小时。
“哒哒哒”
敲门声响起,依旧在淋着热水的李佳玉不悦地朝门外喊道:
“干嘛!”
“你的衣服买回来了。”
“哦,给我送进来!”
“什么?你现在关着门,我怎么送?”
林嘉纳闷地嘀咕一声,孰料,卫生间的木门却“啪”地一声打开一小截,只见热气蒸腾中,一只白嫩恩如玉藕般荧光闪烁的手臂探了出来。
这是李佳玉从门缝里伸出来的手。但紧接着,李佳玉那布满了水渍的脸也稍微探了出来,由于沐浴了太久的热水,李佳玉那水灵灵的脸蛋儿被熏得娇艳欲滴,红得就像熟透的苹果,极是诱人,让人恨不得想要抱着轻咬一口。
“快把衣服递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