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临武侠之门-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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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守自盗,这个叶闲必定会被我们唐门正法!”
“如果不是靠我们唐门的追心箭,他这个练气一层的废物怎么可能杀了游老庄主!”
“不错,这个叶闲已经不是我们唐门的弟子了。”
“呵呵,我还挺佩服这个叶闲的,望月生死丹的解药只有我们唐门有,他居然为了宝物连命都不要了!”
“崔执事说了,叶闲距离毒发也就十天左右,他活不了几天了。”
…………
……
唐门虽然对叶闲嗤之以鼻,但是却没有派人专门去对付叶闲,因为在他们看来叶闲已经没有几天可活了,就让他毒发身亡自生自灭吧!
不过虽然唐门没有派人去杀叶闲,却有唐门弟子偷偷的在寻找,因为他们想得到叶闲身上的追心箭。
追心箭虽然在唐门暗器中只排第九,并不是至宝,但对弟子们来说也是难得一见的宝贝!
这个时候的唐门,已经准备和血剑门开战了。
在唐门看来,叶闲只是个小人物,不值得一提,根本没有必要把精力花费在他身上,背叛唐门根本那就是自寻死路。
而血剑门不同,血剑门敢对唐门下手,他唐门就必须要立威!
至于这个时候的叶闲,已经和阿飞离开了藏剑山庄。
胡茜云盛情邀请叶闲和阿飞去她家里做客,但两人终究是拒绝了。
当局者痴,旁观者清,叶闲看的很明白,经过这七日的相处,胡茜云不仅对阿飞没有了惧怕,而且还产生了丝丝的情意。
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阿飞明显对胡茜云没有丝毫的感觉。
叶闲如今俗事已了,就等着期限已到回归地球去,所以干脆随着阿飞去浪迹江湖一番。
两人策马奔腾,往京城疾驰而去。
马匹,自然是从藏剑山庄的。不仅如此,叶闲还从藏剑山庄顺手拿了一柄宝剑。
藏剑山庄最好的一柄剑,自然是龙泉,不过这柄剑叶闲想都没有想,这种绝世名剑不是他有资格掌握的。
所以最终他从藏剑山庄的拿了一柄叫做“北寒”的宝剑。
阿飞,却是什么剑都看不上眼,他只喜欢手中的烂铁剑,迂腐。
你问叶闲又不会剑法为什么拿剑?
浪迹江湖不背一把剑怎么算江湖人士?
“阿飞,你去京城有何打算?”路上,叶闲对着阿飞问道。
阿飞笑道:“当然是挑战兵器谱上的各大高手。”
叶闲额头微微出汗,他有些无法理解阿飞的这种人的思维,好顿顿的非要去挑战人间,搞的很不上档次有没有?
“我只能陪你十日左右,十日之后我便要离去了,以后不知道还能不能够再相见!”说话的时候,叶闲的眼神中流露出了一丝惆怅。
等他离去之后,或许便真的是永别了,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再回到这个世界。
“哦,叶兄准备去哪里?”阿飞好奇的问道。
叶闲却是摇了摇头,无言以对。
阿飞看到叶闲的神情,知道叶闲或许有什么难言之隐,所以便不再发问。
一路上,叶闲和阿飞结伴而行,两人倒是渐渐的滋生了一种真正的友谊,日久生情嘛。
五日之后,一片荒原。
“阿飞,我们似乎走错了方向。”叶闲有点不确定的问道。
“好像是!”阿飞看着不远处渐渐飘落的雪花,脸上也是露出了尴尬。
往京城的方向,应该天气愈来愈温和才对,正直深秋,还远未到寒冬。
叶闲瞪大了眼睛怒道:“前几日那个倒霉熊孩子,给我们指路居然指了一条相反的道路。”
阿飞摇了摇头道:“你把人家的布娃娃撞掉了,要是我我也不想帮你。”
叶闲不可思议道:“可是我给他买了一个新的啊!”
阿飞无奈道:“或许因为你长的丑吧,吓到人家孩子了。”
长……
长的……
长的丑……
叶闲目瞪口呆,我长的丑?
开玩笑,自己明明是个帅小伙,小鲜肉啊!
这个阿飞什么时候也学会和人开玩笑了?
不管因为什么,那个指路的熊孩子的确给他们指了一条错路,他们这几日的功夫全白费了。
“没办法,掉头吧!”这一次叶闲决定学聪明点,每天都找一个人来问问路,而不是跟个傻子一样埋头直走。
一个时辰后,阿飞无奈道:“雪越来越大了,我们找个客栈休息吧。”
这荒山野岭的,想找客栈不是容易的事情。
足足两个时辰后,两人终于找到了一间客栈。
第二天,雪如鹅毛,大的惊人,饶是叶闲体内有一丝真气游走全身,也是冷的受不了。
“这地方,按照地球上算应该是东北了吧,这么冷。”叶闲裹着一件从客栈买来的大衣,在心头低估道。
鹅毛大雪,一夜间居然将地面铺了半尺厚。
“二位客官,听说你们要去京城?”店小二对着阿飞和叶闲问道。
阿飞点头道:“不错!”
小二苦笑道:“这么大的雪,你们走不动的,估计你们得在这停留几天了。”
谁曾想,这一留就是七天七夜!
直到第八天,雪才彻底停了下来,地面上的冰雪也渐渐融化。
阿飞有点兴奋的说道:“叶兄,雪终于化了,我们可以走了。”
叶闲则是有点萧索的说道:“是啊,该走了!阿飞,还记得我之前和你说的话吗,十日左右我便要离去,今日就是你我分别之日了。”
阿飞面色一变,眼神中的不舍一闪而过,笑道:“你既然有难言之隐,我便不再多问。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今日一别,来日我再请你喝酒!”
还有来日吗?叶闲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惆怅。
叶闲一拍桌子:“好,今日我陪你喝个痛快!”
阿飞大笑道:“哈哈,好,今天我们就痛快的大喝一场,一醉方休!”
叶闲的脑海中已经出现了倒计时,距离他回归只有两个小时了,也就是一个时辰。
这个倒计时在昨天就已经出现了,从倒数24小时开始。
第二十七章 离别,才是开始()
和阿飞在客栈的这几天,叶闲闲着也是闲着,索性便向阿飞请教剑法。
拿着他在藏剑山庄得到的那柄北寒剑,再加上阿飞的指点,叶闲练了几天的剑法倒也有些感觉。
虽然阿飞并没有教叶闲具体的剑法,只是指导叶闲一些普通的出剑和使剑动作,但这些正是叶闲需要的。
现在就算给叶闲一套绝世剑法,叶闲也练不来。
七天的时间,叶闲在剑法虽然谈不上入门,但是也算会用剑了。
再加上阿飞把快剑的精髓一点一点分析给叶闲听,只要叶闲持之以恒的练下去,肯定也会有不弱的剑术。
所以如今在叶闲的心目中,阿飞已经成为了亦师亦友的存在!
和阿飞分别在即,叶闲心中真的是很不舍,因为从今以后他或许不会再回来了。
“不错,大喝一场,一醉方休!”叶闲也是对着阿飞说道。
“小二,上酒!!”
酒是烈酒。
两大坛烧刀子。
既然要喝个痛快,又怎能喝那些软绵绵的酒?
一碗酒下肚,叶闲擦嘴道:“痛快,再来!”
阿飞不甘示弱,直接两碗烧刀子往肚子里灌,眼睛都不眨。
客栈之外,雪水渐渐融化,周围也不时的有行人路过,不再似前几日那么冷清。
“阿飞,到了京城之后,什么时候累了乏了,就去看看胡姑娘吧。”叶闲突然说道。
阿飞一愣:“胡姑娘,胡茜芸?”
随即笑着说道:“也是,除你之外,胡姑娘是唯一和我喝过酒的人了。你放心,以后我肯定去请她喝酒!”
叶闲心底默默的叹息一声,他看出来了胡茜芸对阿飞有情愫,阿飞却是懵懂不知。
不过对于阿飞的感情叶闲是懒得再管,反正林仙儿已经被他杀了,阿飞不会再被这个心如蛇蝎的女人玩弄鼓掌之间。
至于胡茜芸和阿飞,一切随缘吧!
脑海中的倒计时一分一秒的流逝着。
两个小时。
一个小时。
59分钟。
58分钟。
…………
……
当倒计时还有十分钟的时候,叶闲猛然提起面前的那坛烧刀子,对着阿飞说道:“兄弟,今日一别,不知何时还能再见,我去了……你自己保重!”
阿飞抬头。
“保重!”
叶闲心底突然滋生了一种难言的惆怅和忧伤,仅仅是一个月的时间,他居然会有些不舍。
提起酒坛子叶闲大步往客栈外走去,不再回头。
“阿飞,记住了,如果你以后和一个叫做李寻欢的成为了朋友,那么便永远不要怀疑他。”
“因为,他从不会骗你!”
说完,叶闲头依旧没回,提着酒坛子往嘴里灌了一口,毅然离去。
背后,阿飞坐在凳子上,一只脚放在地上,另一只脚搭在凳子边缘。
“李寻欢?”
“李寻欢是谁?”阿飞喃喃自语,摇了摇头没放在心上,看着叶闲离去的背影再次痛饮。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阿飞不喜欢离别,从小就不喜欢!
所以他从不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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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马由缰,恣意潇洒。
叶闲离开客栈便直接直接策马奔腾,一手持缰,一手提着那坛烧刀子。
狂风从他的耳边呼啸,顶着狂风他不时的灌一口烈酒,尽显男儿莽性。
“咳咳……”
“江湖,多姿多彩的江湖,我还没有来得及尽情享受,便已经结束了!”
叶闲突然间面色一变,猛的一拉马缰。
“律——”
叶闲的身形猛的一个踉跄。
阿飞前方,雪还未完全消融的路面上,一辆马车疾驰而来,同样是猛的一个刹车。
如果叶闲停的慢了,亦或是马车停的慢了,都能直接撞上。
“怎么了?”马车的帘子掀开,露出了一张苍白的脸上,可这苍白的脸色上又泛着一丝病态的嫣红。
这是一个穿着长袍的男人,他已不再年轻,因为他的眼睛不满了皱纹。每一道皱纹里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
他左手握着一块木头,右手拿着一柄小刀,正在雕着一个人像。
叶闲看的清楚,那是一个女子的模样。
“好烈的酒味,年轻人,我来讨一口酒水可好?”他是如此的自来熟,天性豪迈,说话间把木雕放回车厢,然后从腰间取出了一个酒壶,直接扔给了叶闲。
叶闲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男人。
因为他已经知道了这个男人是谁,正因为知道是谁,所以他才目瞪口呆。
木雕,酒壶,飞刀。
冰天雪地,马车北来,这明明是书中的开篇场景,小李飞刀李寻欢和阿飞第一次相见的画面。
这个男人,正是被称之威神话一般的人物,李寻欢。
是的,李寻欢,从关外回来了。
叶闲神情愕然的接过酒葫芦,提起酒坛子往里面倒酒,直接灌满,然后再扔了回去。
李寻欢随意的一探手,便将酒壶接了回来,惬意的往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