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毒舌来袭:女配升职记-第3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102章 痴傻王爷的套路(15)()
但是现在这个情况,这个古风还挺敢的呀。
古风看着手里的小人,也对得起穿越过来的自己了,没有白走一趟。
这个世界是由小说构成的,古风穿来的时候,已经是在伺候太后了,因为能说会道,深得太后喜爱,听说太后要把他们四人赐给二王爷,古风惊喜不已。
在现代,自己拥有的是神医的称号,因为喜欢看小说,自己被人信任的人枪杀,然后穿到了这里。
古风自己怎也想不到自己会看到那个梦寐以求的男人—百里正奚。
在小说中的痴情、睿智、天下第一美男的称号彻底吸引了她。
因为宫中复杂,不得已装傻,最后却惨败而归,落到到边疆封地孤独终老。
古风给他起了一个深情男配的称号,俗话说,女主是给男主爱的,男配是给读者爱的。不过既然知道她已经穿到了这里,就不会允许后面的事情发生,百里正奚只能是她的。
既然知道他身上的秘密,自己也爱他,当然第一步是他夺抢皇位。
第一个要除掉的就是离歌了,这个离歌不仅胸大无脑,在文里还是个重要女配,喜欢男主,还想给百里正奚带绿帽子。
啧啧,这么好的男人竟然不要。
古风看着手里的娃娃,微眯着眼睛,拿着银针就要往娃娃心口上扎。
离歌扫到古风的手就要往心口,分出一些精神力,把布娃娃的名字给弄了下来。
“Shit。”古风咒骂一声,弯腰把地上的名字捡起,离歌趁现在把放娃娃上的头发收了回来。
这样就失效了,怎么扎身体也不会痛,只能当做泄愤了,但是古风只顾着高兴去了,并没有注意到。
离歌看着手里的头发,从空间拿出打火机把头发烧掉。
精神力继续探索古风,发现娃娃上已经扎了五六根银针,如果没拿掉头发,离歌的身体是普通的话,娃娃被扎成筛子,绝逼会死。
这个女人真特么毒,搞小动作,跟她无冤无仇的,竟然想弄死她。
既然古风无情,就别怪她无义了。
是她要做初一,离歌当然做十五,不然怎么对得起自己。
渣渣,姐会让你哭的很有节奏!!!
离歌听到门外的动静,赶紧收回精神力,这一次用的比较久一些,脑子有点涨,特别是眼球很酸。
揉了揉脑袋,就看到百里正奚推门进来了。
后面没有一个人跟着,全都在外面守着。
离歌现在特别不想看到他。
“娘子,你脸上好白啊,你怎么了?”
百里正奚一踏进房门就上前询问离歌。
“妾身见过爷。。。相公。”
说着就要俯身行礼。
百里正奚比她还快一步,把离歌抱在怀里。
“你到底怎么了呀?身体有些冰凉。”
离歌闻着百里正奚身上的气息,有些不适。
回答道:“没事,妾身是来葵水了。”
百里正奚四处张望然后故作惊讶的说道:“咦,怎么没有人伺候你?”
离歌真想朝着他喷口水:跟你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阿弟。
不过还是解释道“妾身从府上,就只带了一位丫鬟来。”
的确就是毕夏一个丫鬟而已,其他的丫鬟被卖的卖掉了,就算是郡主府,也只是留管家跟一些仆人打扫王府而已。
“毕夏?”
“嗯。”
百里正奚看着离歌我见犹怜样子,真想撕了她的面具。
“啊?那她人呢?怎么不来伺候你。”
第103章 痴傻王爷的套路(16)()
“还没用过晚膳的时,妾身让她走了。”
离歌想退开一步,离百里正奚远一些,谁知这个男人突然弯腰抱起了她。
身体失重,离歌条件反射的抱住了百里正奚的脖子。
离歌:。。。。。。
“相公,这使不得,妾身自己能走。”
百里正奚没有理离歌的话抱着离歌走向大床,嘟着嘴昵侬道“你怎么那么轻?他们说了媳妇肥点屁股大好生娃,我还等着抱娃娃呢。”
离歌要不是知道他是装的,或许会信了他的话,离歌想不通的是女主光环真的有那么大?就算是当初女主不美救英雄百里正奚照样能逃的掉欺负他的那些人,只因女主是男主的女人?
然后就一见钟情?
我的嘛,离歌发现了不得了的事情,这不是一见钟情,是执念不甘心吧?
“相公,你怎么可以。。。。。。”
离歌掐了一下自己腰上的肉,脸色更加绯红,埋进了百里正奚的胸口。
司徒凌拥有的是京城第一美女,那离歌就是千年老妖精。
百里正奚看着怀里的人,努力让自己的心静下来,可却怎么也忍不住。
所以啊男人一见钟情的是脸。
这个女人如果是四弟派来的卧底,好像这样更能让怀里的人知道自己喜欢的人到底有多绝情。
今天百里正奚还真的以为自己睡了眼前这个女人,但是看到自己手腕上的守宫砂,百里正奚知道,自己是被人下了幻药,而那个人就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的人。
有幻药的人就只有他四弟。
百里正奚还以为这个女人为了他四弟,是真的什么都做的出来,可是他错了。
既然如此,已经成亲了,为什么就不光明正大的睡了她呢?
百里正奚看着怀里的娇软,身体真的很冷,下意识抱得更紧一些。
离歌显些被闷到了。
看着百里闵把她放在床上,并没有想做其他的事情,离歌松了一口气,她现在是人家光明正大的妻子,真的要做什么事情,她也不好拒绝啊。
离歌本以为按照套路,百里正奚是有洁癖的,谁知道他竟然不会为了女主守身如玉啊,还好她机智,为自己的聪明点一个赞。
“快来人呀。”
百里正奚对着门卫的人说道,侍卫立马从外进进来低着头跪下:“属下在。”
“去叫人给我家娘子煮一碗,哦不,两碗红糖水。”
“是。”
“退下吧。”
那一刻,离歌带着惊喜又夹着这失落的样子看着百里正奚。
“我听丫鬟姐姐们说的,你们女人有那个是要喝红糖水的,以后有媳妇了,要多疼爱媳妇。”
“多谢相公,只不过妾身只需一碗足矣。”
百里正奚转过头走向床上坐下,咧着嘴说道“我觉得很好喝耶,所以就让他们多准备一碗给我喝。”
说完抓着后脑勺还露出两颗老虎牙看着离歌。
老弟,姐真的败给你了,奥斯卡影帝,拿去,拿去,你比我厉害。
离歌只得像个小媳妇似的害羞的点了点头。
一会儿的功夫,那个属下把红糖水送了进来。
第104章 痴傻王爷的套路(17)()
然后离歌真的看到百里正奚把那碗红糖水喝个干净!
离歌:⊙0⊙
离歌用帕子帮他擦了擦嘴,自己也用勺子一勺一勺的喝掉了。
“真好喝!嘻嘻。”百里正奚说完还用舌头舔了舔自己唇瓣。
那做出的模样配上他的颜值真的好像个受。
离歌不由自主地咽了一口口水。
好吧,渣渣,你赢了。
百里正奚说了些让她好好照顾身体的几句就出去了,离歌没有多管闲事的爱好,所以也没有问。
这院子里除了二等丫鬟,侍卫都走了。
不一会儿四个丫鬟跟毕夏过来了,几人微微行礼,离歌对于他们属于放养状态,只要给人感觉落落大方,温柔贤惠就够了,毕夏,记忆中与她最要好,就连成亲也是她来陪嫁。
离歌觉得没有那么简单,这个毕夏还是离歌女扮男装14岁时,出府逛街的时被偷了钱袋子;还是乞丐的毕夏上前告诉离歌钱袋被偷了,等离歌把钱袋子追回的时候,正要答谢人家,夏知已经走了。
离歌见此多方打听对方的下落,离歌虽然傲慢无礼,但是重情义,也跟儿时缺爱的情况有关。
多方打听终于知道夏知的下落,然后把人接回了府里当丫鬟。
对待夏知更如同亲身姐妹一般。
离歌把最坏的坏处都想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巧合,也许是因为有人抓住了离歌的弱点,让人专门针对着离歌的喜好来,也就有夏知这么一位了。
五个人把热水倒好,正要伺候离歌沐浴,离歌把她们都赶走了。
离歌是真的不习惯别人看她的身子。
沐浴完的离歌穿着衣服躺在床上,想着该怎么改变百里正奚的态度,这些也都需要时间,还有一年,女主就要过来了,这一年,离歌必须要做好防患措施。
现在百里正奚后院的女主人就只有离歌一个人,小妾什么的也都还没有,陪嫁丫鬟也只是毕夏一人而已。
院子上有小厨房,离歌刚成亲还没有厨娘,暂时跟着百里正奚吃饭。
这个府上也是需要整顿一番的,离歌没有管事印章,可以说是在后院是没有一点实权的,谁管理着王府也是一无所知。
好在百里正奚的后宫就两个人。
这半个月都相安无事,要说有事,就是破坏古风牵红线的那玩意儿,每天乐此不疲的见古风发怒咬牙切齿的模样。
离歌这些天陪百里正奚吃饭,百里正奚就是个闲王,整天不是爬树斗蛐蛐就是跟那些丫鬟玩游戏。
离歌佩服百里正奚真的很敬业,时刻都伪装不让人发现一丝破绽。
晚上偶尔百里正奚去书房睡,其余都在离歌这里过夜。
百里正奚好像跟新婚第二天换了一个人似的,两人就真的是盖着被子纯聊天,离歌松了口气,就怕他兽性大发。
这半个月,离歌摸清了一下王府里一共有230人口,丫鬟家丁婆子还有一些保护百里正奚的侍卫。
还有账房先生是一个叫老赵的人,此人年纪30不到,斯文尔雅,对人彬彬有礼。
第105章 痴傻王爷的套路(18)()
据说百里正奚很听他的话。
不过这是离歌听到的版本,就是不知道此人内心是一个怎样的人。
郡主府
离歌坐在前厅,喝着府里泡着的茶,听着毕夏报上掌柜子的名字。
毕夏报完名字,侧身在离歌耳边低语“王妃,这二十个人,全都报备完了。”
“嗯。”离歌慵懒的声音想起,优雅的放下了杯子,看了看自己指甲,对着下面的人说道“倒底是久不管了,有的人有能力了,一个两个的都想造反了。”
离歌狠厉眼神直接扫视下面跪着的人。
一股气场由内而外,几位管事瑟瑟发抖,因为太紧张个个满头大汗。
底下的人只有几个管事的出面,他们互相打掩护,知道离歌从来都不管,这10年,他们也渐渐地放开拿钱,谁知道这王妃听了谁的胡言乱语,竟然把他们招来了。
其中一个掌柜有些心虚说道“王妃,冤枉啊,我们几人辛辛苦苦遵守制度,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别听信他人乱言啊。”
离歌也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种脸皮厚的人,今天她出府就是为了这件事而来,离歌花了10天的时间,才把账本看完,细细数来,这些人竟然贪了足足5万两白银。
他们这些掌柜的薪资一年有40两银子,在古代可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