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捕娇妻:刑警先生,我自首-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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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第75章 看‘碟’下‘菜’()
“你……想干嘛?”莘以墨被穆旭尧看得有些心虚,问出这句话才发现这句话是有多傻。 穆旭尧感觉到手下的力道减轻,这才放开了手,在沙发另一边坐下:“明天的事情,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打算的。”他总觉得莘以墨不会这么草率的就揽事情上身,她这回答应帮忙,看着虽然有些赶鸭子上架的意味,但是莘以墨做事,从来都是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的,这回的风格不像是她的。莘以墨神色不变,笑着点点头:“我在你心里就这么有心计?”穆旭尧突然觉得脸有些发烫,怀疑是一回事,但被人看穿就是另一回事了。“看碟下菜而已,你还记得那个‘雷霆’的衣着么?”莘以墨抛出另一个问题,让穆旭尧的尴尬减轻了不少。“迷彩,刚硬的温柔。”穆旭尧略一思索,开口答道。“我觉得用‘铁血柔情’更为恰当,起码这句话更容易让女生联想到”莘以墨意有所指。穆旭尧也来了兴致,目光一眨不眨的看着她,等待她的下文。“很多人都认为,不应该以貌取人,看碟下菜的做法也被很多人呲之以鼻。不过谁都无法否认,服饰装扮在初次见面中给人留下第一映像的重要性。美国某位总统的礼仪顾问就曾经说过‘当你出现在他人眼前的时候,即使别人不认识你,但从你的服饰外表他们可以看出你的经济状况、受教育程度、可信任程度、社会地位、成熟度、家族情况,等等’虽然什么事情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人们对服饰的喜爱也是如此,不过这种改变通常都是随着时间慢慢转移,甚至在很长的时间内都不会发生变化。如果一个人穿衣风格突然大变,那么只能说明他最近一定遇上了什么事情,心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有时候也是再向周围传达主人新的构想和决心。举个几个例子吧,喜欢穿着时尚个性衣服的人,在性格上往往也比较有个性,通常不会在乎别人的眼光和观点,甚至对别人的指责嗤之以鼻,多见于年轻人。而喜欢穿漂亮套装的人,则往往十分注意自己的外表,而且通常比较有城府,希望通过自己的着装给人留下好映象。这样的人给人的感觉往往比较干练,有主见,很有责任感。当然,也有另一类,喜欢穿着可爱洋装的人,这类人往往给人‘洋气’十足的感觉,常常让人觉得耳目一新。但实际上,这类人从心理,更加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照顾和帮助。而且她们非常爱惜自己,常常很注意身体的保养和健康。而喜欢穿着同一款式衣服的人,在人际交往中往往个性鲜明,有自己的观点和主见,且十分明确是非、对错、爱恨。这类人通常都有很强的自信心,做事情果断利落,用‘言必行,行必果’来形容他们再合适不过。但这种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常常自以为是,刚愎自用,一意孤行,对别人的意见很难听得进去,有较强的自我意识。相比之下,喜欢宽松自然打扮,而不讲究款式的人,自我意识就要强烈很多。他们多半性格内向,常常以自我为中心,很难介入别人的生活圈。这种类型的人,不但不愿意接触别人,还对别人的接触有天生的排斥感。但却最重情义,一旦有人能打开他们的心门,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他们就会非常珍惜与你的这份友情。他们的朋友很少,但却都是挚友。还有穿着花里胡哨的人,也是年轻人居多,他们的虚荣心较强,爱表现和炫耀自己。性格也是嚣张跋扈,十分任性。他们内心主要的出发点是想招来更多的目光,但往往事与愿违。当然,也有喜欢根据自己喜好选择服饰的人,他们跟喜欢流行服饰的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派系。他们个性鲜明,有着果断的决策能力,在遇到困难时一般都能独立应付。根据综上所诉,穆警司认为,我们今天看到的‘雷霆’应该属于哪一类人?”莘以墨抛出问题。“很显然,他是最后一种人。”穆旭尧想也不想的回道。“他身上穿着欧美大牌的最新款外套,里面却搭着一件一看就‘年代久远’的迷彩,手上的腕表价格在大概80万左右,他并不缺钱。”“不缺钱,却穿着一件旧迷彩……这就是你断定他曾经服役的理由?”穆旭尧似笑非笑的看着她。莘以墨不为所动:“当然不止是这样,除了衣服,最主要的还是他在游戏里展现出来的一些只有某些家伙才有的‘怪癖’”“他穿的衣服,是给你看的。”穆旭尧突然想到了什么,电脑的视屏开启是对方控制的,也就说明对方应该一走就有过准备,想让莘以墨看到他。莘以墨点点头,会心一笑:“游戏里的玩家多数都是军事迷,女军迷也很多的。这类人通常都对迷彩有一份难言的悸动,对于一个军迷来说,俊美又会夸人的军哥哥……简直就是”后面的话莘以墨没有说下去,但谁都知道她想表达的意思。“看来他做的也是两手打算,迷彩攻势如果不行的话,那么他身上的名表就该是另一种手段了。”莘以墨点头:“你注意看了吗,他身上那件外套上印着的标语。”穆旭尧摇头,他还真的没注意这么多。“国人在选购衣服的时候,往往对印在衣服上的英文标语不怎么重视,一般很少人回去注意上面写的到底是什么,很多女明星甚至还为此闹出过不少笑话。但我们遇上的这位显然不是,他是一个注重细节的人,所以他一定是有选择的选择了这件衣服上的标语。选择这样衣服的人,往往和衣服上的标语一样具有幽默感,总是会给人聪明智慧的感觉。而隐藏在这之下的,是他们强烈的表现欲,他希望通过自己的方式吸引别人的注意力。”本书来自l/32/32514/index。l
76。第76章 一手制定死亡()
穆旭尧:“衣服的选择可能是为了吸引人而特意选择的,但是上面的标语却能反射内心?”莘以墨没有回话,径直从酒柜中取出一瓶苏格兰威士忌开了:“hwhisky,原产苏格兰,用经过干燥,泥炭熏焙产生独特香味的大麦芽作酵造原料制成,色泽棕黄带红,清澈透亮,气味焦香,带有浓烈的烟味,你喜欢什么样的喝法?”“纯饮”穆旭尧反射性的回到。莘以墨饶有兴致的点点头,一边往杯子开始往里倒,还不忘了说话:“不错,纯饮,莽汉行家一口间,我喜欢。”穆旭尧:“……”莘以墨丝毫没有察觉穆旭尧内心的崩溃,从冰箱里取出冰块,为自己也倒了一杯,轻啜一口后舒服的出声:“啊……”穆旭尧有些奇怪的看她,他以为莘以墨会更喜欢纯饮或者加苏打水……纤细的手指托着杯,棕黄色的液体衬得指尖更显白皙,莘以墨脸上的笑容却有些刺眼“加冰饮法又称ontk,年头比较少的酒会很烈,喝的时候会比较呛,加冰可以稀释且口感更好,是想降低酒精刺激又不想稀释威士忌的另一选择。”穆旭尧觉得自己越来越不明白了,似乎从认识莘以墨以后,他的思维就在被莘以墨带着走。果然,莘以墨的下一句话就变了调调:“威士忌加冰块虽能抑制酒精味增加视觉美,但温度的降低会让部份香气闭锁,难以品尝出威士忌原有的风味特色。不过加冰块更能烘托饮酒时的气氛、浪漫的情调。喜欢喝威士忌加冰男人通常都会给人热情中带着几分酷酷的冷静,跟007詹姆斯·邦德的气质有着几分相近,总是喜欢冒险但又不会太鲁莽的那种。当然,这种男人艳遇指数也会很高,让人缺乏安全感的。”噗……穆旭尧嘴里的酒差点喷出,她这是什么意思?是在说她自己,还是想告诉他,他刚才要是选加冰的话,就等着被贴上‘艳遇指数’超高的标签?不过很快,我们的穆大警司就反应过来:“你是说,他……?”莘以墨点点头:“视屏过来的时候,一闪而过有这么些东西,包括酒柜和……吧台”穆旭尧觉得自己已经无法与莘以墨交流了,这简直就是单方面的辗压……虽然这案子不是他手里的,但王凯林怎么说也是跟他‘势均力敌’的同僚,见他被莘以墨如此辗压,他心里还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感情他带着手下人忙活了半年,还没有莘以墨这一天跟对方来一场pk赛得到的信息多……“不过我得出的结论是,这家伙武力值不佳……”莘以墨放下杯子。没有觉得自己已经完全根不是莘以墨的思路。莘以墨似乎看穿了他心底的想法:“因为我发现他喜欢喝的,是黑啤……”穆旭尧终于知道,自己又想偏了,如果不是因为这件案子是王凯林自动找上门来的,他都要以为这是莘以墨策划来打击他内心建设的。不过饶是这样,他也受不了了:“请你一次把话说完……”莘以墨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满意,快得无人察觉,有接着道:“好吧,酒柜里多是一些高档酒,但吧台上除了一瓶新开的威士忌和冰块,其他全是黑啤……”穆旭尧有种想掐死她的冲动,早说不就完事儿了吗,又是开酒又是大谈‘威士忌和男人的性格’非整这么多。“喜欢黑啤的男人对强健的体魄有一种向往,这种人通常觉得自己不够强健,或者本身就不强……他在明知道要与我见面前喝加冰威士忌,更是佐证了这一点,他希望通过威士忌来给自己增强信心,想象自己能够像詹姆斯·邦德一样……所以我们大概可以得出,他或许加入过军事训练,但应该偏向技术类的人才,恩……他的电脑技术确实不错。不过相对的,他的武力值并不怎么样,所以他才会想要通过用征服‘强大’的女人,来展现自己的能力。至于他那变态的行为,只要知道国外从战场上下来的军人的犯罪记录,这一点就很好解释了。而且不管在哪里,这个年纪,能‘全身而退’的,真少……”轻轻摇着杯中未化的冰块,莘以墨身上的气质愈发高雅,仿佛她在分析的是财经档案,而不是刑事案件。穆旭尧微微眯眸:“他的心智并不成熟。”“希望吧……”“就算他自身武力并不强大,但是已经有那么多人在他手上被害,一定也不是好相与的。”穆旭尧知道自己这话对莘以墨并什么什么大用,但他还是想试着劝劝。“现在最该担心的是那个叫林胜男的受害者,据我看来,以‘雷霆’的性格,一定会将她藏起来,放在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莘以墨绕开了话题,穆旭尧的思想被她牵引:“是啊,就算知道是他,找不到证据和受害者,一样无法定他的罪。”“最主要的是,如果受害者还没死的话,我们把他抓了,他抵死不认,受害者可能会被活活饿死……下午的时候,我抽时间去看过那些被发现的尸体,从被确认失踪到死亡,最快的半个月,最长的一个月,死状凄惨。而且根据死者身上的伤痕来看,她们的死亡时间其实是凶手一手制定的。也就是说,凶手很可能是抱着玩猫捉老鼠的心态,慢慢的玩弄受害者。死者身上除了人为制造的伤痕外,脚上,身上,多有被树枝,石头,摩擦和划伤的痕迹,这表示她们或许在类似的环境中逃跑过,而且是多次。”“你的意思是,他有意的放受害者逃跑,然后又把她们抓回去。”穆旭尧放下手里的酒杯,眉头蹙起。不断的给人希望,又狠狠的扼杀,这绝对是心理上最残酷的折磨。“攻心为上,他从受害者受到的折磨里得到快乐。**上的疼痛也可以做到让人无法忍受,但看着自己的猎物一次次的绝望,绝对比前者要来得爽……”莘以墨的眼中闪过莫名的光。本书来自l/32/32514/index。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