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启高一-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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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如果休息好了,我应该会三更,把今天的补上来。
还有,在这里说一下更新,过年事情多,可能更新量不稳定,希望大家能谅解。
第210章 飞刀与快剑()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一辆马车自北而来,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
简短的描写,苍凉孤独的气息,从纸张上、白字黑字间、淡淡墨香中,扑面而来。
汶采乐认真的看着看着《小李飞刀》,接着他看到了一个叫李寻欢的人。
“李寻欢打了一个哈欠,将两条长腿在柔软的貂皮上尽量伸直,车箱里虽然很温暖很舒服,但这段旅途实在太长,太寂寞。”
“李寻欢叹了囗气,自角落中摸出了个酒瓶,他大囗的喝着酒时,也大声地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他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与灵魂。”
按照这两段描写的情况来看,似乎是这本书的主角,小李飞刀、李寻欢,显然说的十一个人。
但紧接着,汶采乐就皱眉了。
因为李寻欢用一把小刀,雕刻了一个女人的木雕,看起来像是活的木雕:“他不但给了她动人的线条,也给了她生命和灵魂,只因他的生命和灵魂已悄悄地自刀锋下溜走。”
紧接着,就开始描写了李寻欢的外貌。
“他已不再年轻。”
“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着墨不深的描写,立刻在汶采乐的脑海里,勾勒一个中年病大叔的模糊画面。
“李寻欢竟然是个中年大叔?还有病?这不是主角吧,应该是个配角。”汶采乐情不自禁的想到,实在接受不能,一本武侠,竟然是个大叔,眼角都有皱纹的大叔。
就是四大名捕系列。刚出场时的名捕们,也一个一个都是年轻人而已。
《射雕》和《神雕》出场时,主角们都是小鬼头。
“难道这就是探长说的变化?”
“咳嗽的大叔做主角,这个变化可不是很好。”
汶采乐脑海里闪现过这个念头。随即压下来,继续。
紧接着,一个少年出现了,这少年倒像是主角,描写很多。但奇怪的是,这少年拿着铁片当作剑,明显不是使飞刀的。
带着这样的疑惑,汶采乐很快看完第一章。
第一章主要就是在写李寻欢和少年去客栈,此时客栈里正为了一个包袱众人大起争执,黑蛇和白蛇二人从诸葛雷手中抢去了包袱。但白蛇却被少年用快剑杀死,诸葛雷不但不感恩,反而试图偷袭少年。
这时候,李寻欢一柄小刀,将诸葛雷秒杀。救了阿飞,阿飞请李寻欢喝酒。
这一章看完后,汶采乐已经分不清谁是主角,谁是配角了。很显然,阿飞有主角气质,他的剑超快,人也年轻,符合主角的身份;李寻欢的飞刀更是威名赫赫,号称是“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更加契合书名《小李飞刀》。
当然,汶采乐不知道的是,事实上,《小李飞刀》中究竟谁是主角。张谭写的时候,并未有过计,李寻欢和阿飞,都是主角。
上辈子原版的小李飞刀系列第一部,是叫《多情剑客无情剑》,据称是分为上下两部《风云第一刀》和《铁胆大侠魂》。于是用飞刀的李寻欢,理所当然是第一主角。但《风云第一刀》是内地出版时的错误书名。
真正的《风云第一刀》是指小李飞刀系列的第二部《边城浪子》。
连载的时候,《多情剑客无情剑》才是上部最初的名字,主要写的是阿飞,后来跟主要写李寻欢的下部《铁胆大侠魂》,合并成一本,沿用了《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书名。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说的是古龙连载时,本就是按照阿飞主角来写的,但写着写着就把李寻欢写成了主角。
不管如何,如今张谭修订版本的《小李飞刀》,李寻欢和阿飞,都是主角,不分彼此。
题外话扯远了。
汶采乐在纠结了片刻谁是主角后,就彻底将这个问题给抛诸脑后。
因为故事的精彩,已经将他给吸引了,只顾着跟随剧情走,而无暇他顾谁是主角这种问题。
别样的少年阿飞。
别样的大叔李寻欢。
这本《小李飞刀》呈现给了汶采乐,与众不同的快感,不同于跟随四大名捕一路杀伐果断的酣畅淋漓,也不同于跟随射雕神雕一路悲欢离合的人生成长,这是一部从一开始,各路豪杰就已经展现出各自的特质与武功。
李探花的飞刀,当真是神奇而无敌。
阿飞的快剑也是一路难挡。
百晓生的《兵器谱》是令人眼前一亮的设定。
书中的友情、爱情更是灿烂辉煌,有巨大的感染人心的力量,在悲凉、孤独的文字后面,掩藏着希望的光明。
哗啦!
不知不觉,打着手电筒,汶采乐将《小李飞刀》上册,看完了。
天外也已经蒙蒙亮,他整整看了一夜,没有歇气,将这本书看完了。当最后一页读完,故事戛然而止,显然内容还没有结束,很多的谜题未解,人物的走向也不明。但汶采乐却跟被一块砖头砸中了一般。
躺在床上,整个人都沉浸在小李飞刀的故事中,无法自拔。
他熬了一宿的夜,此时却丝毫没有睡意,闭上眼睛,脑海里全都是小李飞刀中形色人等。那动不动就咳嗽,仿佛要死了,却掌握着神秘莫测飞刀的李寻欢;那倔强在风雪中独行,手中拿着铁片当快剑的少年阿飞;李寻欢苦苦爱恋的林诗音,心如蛇蝎的绝世美女林仙儿。
还有那些性情不一,但都极具特的配角……
简直如自己经历了这个江湖一般,清晰的印刻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汶采乐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吃了早饭,然后如何走去上学的。
到了教室。
他都还没有摆脱出《小李飞刀》的影响,血丝密布的双眼,始终无法垂下眼皮。
毫无困意。
“胖子,你好兄弟上身啦,今天这么老实?”麻花叼着包子,也走进了教室,将书包往自己的桌子上一扔,就找坐在椅子上愣神的汶采乐说话。
包子在他嘴里,说的话含糊不清,但却让汶采乐回过神,仿佛找到了宣泄口:“麻花,你看了《小李飞刀》吗?”
“还没呀,我《四大名捕斗将军》都还没看完。”麻花咽下包子,反问,“你看完了?”
汶采乐重重的点头,用惊叹的语气说:“麻花,我告诉你,快看《小李飞刀》啦!这是我看过这么多年武侠,最吊的一本!”(。)
第211章 绝顶高度()
“最吊的一本?”麻花带着一点不相信,“有这么好看,比《射雕》还吊?”
汶采乐睁着血红的眼睛摇头:“这是不一样的吊,实际上我看《射雕》还不如《四大名捕》,我喜欢四大名捕的故事。但是《小李飞刀》是能令我从头爽到尾的,小李飞刀例无虚发,简直太帅气了!”
说完,汶采乐一拍桌子:“麻花,你赶快看《小李飞刀》吧,我敢保证,比四大名捕和《射雕》更好看,更爽快!”
“真的假的啦?”
“信我啦!”
麻花咬了一口包子,砸吧砸吧嘴:“等我看完《斗将军》就看,我看书没你那么快速度。”
在向麻花倾诉了他对《小李飞刀》的赞叹之后,汶采乐依然没有睡意,上课又偷偷摸摸把《小李飞刀》给翻出来,开始看第二遍。
一边看,一边用心欣赏文字间流淌的诗、酒一般浓烈的快意。
……
小李飞刀像一阵风,刮过了无数人的心头。
没有古龙的武侠是不完整的,如今伴随着张谭的崛起,古龙曾经最受欢迎的一部,迎来了问世的机会。
将近四十岁的李寻欢,名为寻欢其实寂寞愁苦,他有一柄神出鬼没、例不虚发的飞刀,它排在《兵器谱》第三,但谁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厉害。
他每日都会咳嗽,像是得了痨病。
然而他身体中的力量,眼中的希望,如火团一般炽热。
汶采乐为之深深的折服。
读了一遍又一遍,根本停不下来。
他被李寻欢巨大的人格魅力所吸引,仿佛明白了爱情为何物,为李寻欢不能与林诗音在一起,而深陷无力感。
麻花也读过了,对惊叹佩服五体投地,这果然如同张谭在序言所说,是最特别的一部。他不像汶采乐一样喜欢李寻欢。因为李寻欢放弃了自己的爱人,一个连自己的爱人都无法保护的人,是懦弱的。
值得唾弃。
但是他喜欢快剑阿飞,虽然有时候阿飞显得比较傻。他有种奋不顾身去追求的决心和毅力,同时也足够仗义。
《小李飞刀》中有麻花喜欢的角色和不喜欢的角色,这无损他对这本书的喜爱,因为每个人物都那么的引人入胜。即便是他讨厌的李寻欢,也只是讨厌他放弃了林诗音而已。除却这一点,对李寻欢他无法挑剔。
刻骨铭心的遗憾,深入肺腑的寂寞。
仿佛诗句一样的文字,每次都能营造出,那种无限怅惘的气氛。
麻花文化水平比较低,并不会用太多语言描述,来表达自己的读后感。他只是觉得,能看到这样一部,简直是老天爷的恩赐,作为酷爱武侠的一员。还能有和看到这样的武侠,一样舒爽的事吗?
有,那就是看张谭的其它。
从四大名捕开始,每次看张谭的,都是巨大的享受和愉悦。四大名捕、射雕神雕、小李飞刀,三套书的风格都不是很相似,都有变化,但相同的是,都有让他感到看武侠,是一种无比快乐的事。
“最厉害的武侠作家。”麻花心里是坚定认为的。
汶采乐也是这么认为的。
至于三个从小玩到大的死党。另一位成员四眼,没有想太多。他看,好看就是好看,不好看就是不好看。并不会去多关注谁写的,作者是什么人。
在花了三天时间,将二十万字不到的《小李飞刀》看完后,四眼当即找到弯弯。
故作深沉的说:“弯弯,我喜欢你,但是如果让你在我和大龙之间为难的话。我无法强迫自己去做到继续下去,毕竟大龙也是我的好兄弟。”
弯弯捧着课本,一脸莫名其妙的看着四眼:“你瞎说什么啦,你跟大龙昨天不是才打过架。”
“哦是吗?”四眼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你但我们却无法在一起,我内心的痛苦谁能知道。或许我应该离开这里,离开这个令我时刻觉得自己无法面对的伤痛,一壶酒流浪天涯。”
“你在瞎说什么啦,四眼!”弯弯一脸莫名其妙,看白痴一样看着四眼。
“我会借酒浇愁,我会雕刻你的雕像,时刻祭奠和你的点点滴滴,我会祝你幸福。”四眼依然高冷寂寞,说着令弯弯摸不着头脑的话。
还时不时的把手握成拳头,放在嘴边,然后用力的咳嗽。
皱眉、忧郁,仿佛寂寞与孤独伴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