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男神就宠我!-第12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大娘确实如此,面子上过不去,可心里她根本不想让叶方新来。
一个烂赌徒,修了八辈子福气摊上了妮子这么个能干的好闺女,却不知道好好过日子。
而且多个人多张嘴,这肉挺贵的。
叶方新厚着脸皮,而李大娘心里有包袱,几个人气氛有些尴尬。
可这时候,林晚快步过去,先把自己的稀饭和地瓜放在堂屋的桌子上,又拐过来勤快的帮李大娘。
“大娘,你怎么愣在这儿了,赶紧进屋啊,我帮你端菜。”
“你爹”李大娘有些尴尬。
“我爹啊,爹,你之前说你是读书人,读书人不吃嗟来之食,李大娘看我我可怜,让我吃点肉,但爹是读书人,这肉可不能吃。”
“爹,你赶紧回去吧,我就在李大娘家不乱跑,你也别担心了。”
扬了嗓子,林晚大声的说了。
堵得叶方新脸上忽红忽白,想拉着面子去蹭顿肉吃,这时候也开不了口。
好歹也是读书人,这身份可是他最骄傲的事情。
“走,大娘,咱们到屋里吃饭去,我家里有饭,我爹在家里吃就行,他马上回去你别管他。”林晚把饭菜端进去,又给李大娘找台阶。
看叶方新站在风里也使劲闻味儿的样,哪里像不想吃肉。
但不都是揣着明白当糊涂吗?李大娘当下也应是,看着林晚黑胖的脸,感觉叶妮子好像比平常机灵很多,看着虽然黑、也壮了点,但是说话做事都有点不一样的感觉!
“成了,叶先生,妮子在我们这儿你放心,赶紧回去吧。”李大娘看着叶方新不走,心里膈应的慌,又说了一句。
这时,叶方新才讷讷的,“我我、我这就回去!”
他转过身,可那肉味像是长了翅膀似的就向他鼻子里钻,肚子里更饿。
第416章 最丑农女逆袭(5)()
而李大娘干净整洁的大堂里传来了说笑声,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反正就是和乐融融的样子。
叶方新心里恼着,回了叶家的破屋,给自己盛了稀饭、拿了地瓜。
稀饭真是稀饭啊!都能照出人影。
从来吃饭的时候,叶方新的稀饭都是又稠又白的,他不是瞎子,当然也能看到每次叶妮子的碗里就只有一些稀饭汤水。
可今天,林晚那一碗的稠稀饭、叶方新是看着的。
铁锅里的稀饭每次都只够一碗,稠的都被林晚盛走,剩下的当然都是清汤寡水。
本来就暗恼的心里又高涨了怒火。
要不是叶妮子多嘴,他就装作不知道,到李大娘家里蹭一顿,李大娘想着也是不好意思拒绝他的。
拿着发酸的馒头咬了一口,到了嘴里,酸又硬的难以下咽。
一股酸意从叶方新喉头涌出来,差点让他吐出来。
可没办法,要么饿,要么吃。
就着热地瓜,忍着酸,把那两三个馒头全吃了,打定主意一个都不给林晚留。
而稀饭就当是解渴的水,咕咚咕咚喝了半锅。
等林晚从李大娘家吃饱喝醉,唇边还带着油光回来的时候,灶房的锅里已经干干净净、连个米粒子都找不到。
本来想着叶方新总不能饿成这样,一抬头,林晚就看到院里有大片的湿透的痕迹,那有些泛白的痕迹,肯定就是稀饭的汤水。
林晚看着,再看叶方新。
今天太阳挺好,勉强吃饱喝足,叶方新就眯着眼在院子里晒太阳。
那惬意样子,哪里是担心自己要被带走的?
心里冷笑了看他一眼,叶方新像是感受不到林晚注视似的,还是那么懒洋洋的。
吃完了饭,锅碗什么都没刷,就给林晚丢在那灶房里等她回来处理。
一天天,叶方新除了混吃等死什么都不干,这穷家里只剩下这一点稀饭和馒头,结果稀饭全被他倒了,哪怕是稀汤水、都够林晚晚上再把那米底清一下,煮两碗稀饭。
可现在倒好,晚上吃什么?
这种人!真的就欠打一顿,再丢给那些赌徒们收拾。
“妮子,你给我过来!”
林晚不想搭理他,也不想洗碗。
一天天都是叶妮子给他惯出来的毛病,一点当爹的样子都没有!
“叶妮子!你再走,你再走一步我就把你卖到镇子上的怡红院去!给我过来!”叶方新气急,翻身起来冲着林晚背影就叫。
怡红院
这种名字一听就是那种风月场所,之前家里有钱的时候,叶方新在怡红院还有几个相好的吧?
现在潦倒了,出息了,都要把她卖到怡红院去!
勾勾唇,黑胖的脸露出了一个让人感觉像是脸部抽搐的笑容,肉都堆积在一起了。
“去啊?爹爹,你去吧!就先问问看,我长成这样,哪个院子敢要我,你去问一声,不用你卖、我自己去!”
在李大娘家,绑着李大娘打水,反正林晚有力气。
然后就着清清的井水,林晚就看清了这个原身的相貌。
第417章 最丑农女逆袭(6)()
一张黑胖而圆的脸,脸上都是横肉,还把眼睛都挤成了一条缝。
虽然吃住都不好,但jian命就跟那野草似的、似乎很好养活,所以叶妮子的身高大概有一米七、从背后看的话,恐怕就像是个扮作女装的壮汉。
这样的女人,说不好听一点,再长点胡子那就是标准的星爷电影里的如花啊!
哦不,如花虽然长了胡子,但是也没叶妮子胖,也比叶妮子的眼睛小。
当看到自己是这样一张脸的时候,虽然林晚对容貌什么的,已经没有底线要求,但是看到这样的一张脸是她的身体,还是瞬间糟心。
刚从一个美得雌雄莫辨的身体上过来,极度的美再对比上眼前的丑,那滋味,啧
不过丑点也是好事,比如现在吧,听叶方新这口气早不就不知道打过多少次卖原主的打算,但凡原主长得好看一点,肯定一早就被叶方新卖进了怡红院,哪还能保留清白之身到现在?
“那那也不行!我不管,我要吃肉!叶妮子!我是你爹,有你这样对你爹的吗?你爹要死了,想吃肉想死了!”
他撒泼不要脸的躺在地上来回打滚。
要不是叶妮子一点不像他,就像她那死去的娘,他能现在这么穷吗?
把叶妮子卖到怡红院,就凭借那张像他的脸,怎么都能弄到足够的银子给他去吃喝赌的吧?
所以,都是叶妮子的错!
“我要吃肉!叶妮子!你今天要是不给我吃肉,我立马就去找族长,把你赶出叶家村,让你做流民!”
叶方新看林晚无动于衷,于是又恶狠狠的威胁。
阳光下,撒泼的男人跟个疯子似的,白净脸皮也透着凶狠,整个人哪有读书人的斯文。
林晚看着他。
在外面,不管再怎么不好好混、嗜赌如命,叶方新都是要脸的,你说他是读书人,他还是爱惜作为读书人的羽毛。
但是在家,叶方新就是祖宗,比泼皮无赖还无赖!
“肉家里连米都吃不上,我上哪儿去给你弄肉?怎么?我从身上割块肉给你吃?”
叶方新听着,看了看林晚,好像还真的想打这个主意。
但是被林晚瞪了,又连忙说,“怎么可能?妮子,人肉哪里敢吃,爹就想吃点猪肉,咱们后山那边有野猪,我之前跟那几个人在后山掷骰子的时候,就遇到了一次,还好我跑得快。”
“李大娘的儿子是猎户,有长枪,你让他带带你,你去给爹打点肉来吃。”
叶方新脑子转得快,舔舔嘴唇,又卖可怜,“好妮子,你看你爹,如果没有办法还钱给那些人,都得被他们带走了,看在你爹以后都不能陪你的份上,就帮爹想想办法,弄点肉吃吧!”
看着他那无赖的德行,林晚打心眼里膈应。
可眸里闪了闪,林晚却又应下,“好,那我去,你在家看家,我这一去可能就得三四天,这家里也没吃的了,到时候你都得自己先想办法解决吃饭问题。”
“三四天为什么要那么久?”
第418章 最丑农女逆袭(7)()
林晚看出了叶方新的不情愿。
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什么都不想付出,就想得到收获了?
“不行的话也没办法,人家李大哥进山一次,哪次不是三四天,后山那猎物都快被打没了,你当猎物是那么好打的么?”
“好,三四天就三四天!”心里打着算盘,叶方新还是咬牙应下。
“我去收拾一下,再去找李大哥说一声,现在就走。”、
林晚做事情干净利落。
她收拾了自己的衣物,又到灶房带了些盐巴和糖,又找了一个小刀带在身上。
林晚心里知道,如果她要跟李家那大哥一起去打猎,李大娘估计求之不得,肯定会答应。
李家是靠打猎生活,孤儿寡母的,家里还有点地、靠李大娘来种着,生活也不太好,但总过得去比叶妮子家里强。
李大娘一直都相中了叶妮子,就是因为叶妮子身体壮、能当男人用。
吃饭时候还问她,她看李让怎么样。
林晚当时回答的是挺好的。
毕竟李让勤劳又肯吃苦、还是个温和脾气,长得也不差,除了家里不是太好,各方面般配叶妮子都是挺好的,门当户对!
反正是丑女逆袭嘛,嫁给了猎户,然后一起致富奔小康,也是很合情理的剧情!
所以跟男人一起进山三四天,名声好不好听什么的,把李让当做自己的准夫婿参考,林晚也不计较这些。
反正名声再好听,以叶家的家境和叶妮子这长相都没其他人会娶她。
而刚才,林晚看李让,似乎对她也有点意思的。
比她高的男人,看着她都会脸红。
林晚去找了李让,跟他说了这件事,也说的很直白。
她跟他一起去打猎,然后要是打到更多猎物,把猎物分给她一些就行。
李大娘一心想促成林晚和李让,当下就同意了,推着李让也同意。
李让红着脸、带着情谊看着林晚,也是答应下来。
他把打猎的弓箭和短枪都准备好,还有一大捆麻绳、一些巧手编织的小网,仔细的放好在包袱里。
所有事情准备妥当,两个人带着李大娘准备的干粮,就了山。
*
林晚做特种兵的时候,经常穿梭在山林之中。
那些毒枭,经常喜欢在大山里出没,做一些不可见人的交易,而她的潜伏在这里就需要更多的耐心。
如今跟着李让进了山,那茂密的树枝遮掩着光亮,脚下踩着厚厚落叶的感觉,让林晚身体里的本能又被唤醒,行走起来都像是豹子一样矫健轻盈。
“妮子,没想到你的体力挺好,竟然能跟得上我!”李让赞叹的说。
走在山路里看不清脚下,经常都是磕磕绊绊,李让也是走得多了才熟悉起来,但是身旁的少女,他在前面走,竟然没感觉她在后面多吃力。
“还好,就是稍微吃力了些。”林晚放缓了些脚步。
“第一次这样已经很好了。”李让安慰着她。
一进入了山林,李让就感觉自己是进入了自己的地盘,于是话也多了
第419章 最丑农女逆袭(8)()
“如果咱们以后真能成家了,那就看你喜欢,你要是喜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