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血瞳-第5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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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是享受,这便是以毒攻毒,一物降一物的道理。
在它们吃下毒蛇以后,鸩肾就会分泌出含有强烈气息的黏液,将蛇毒萃取出来,并开始煎熬毒药。蛇毒被逐渐分解,直到成为比粉末更细致的东西。最后,这些毒粉随着汗水渗透到鸩鸟的皮肤上,在沿羽毛流淌的过程中,逐渐蒸发散失。
正是因为如此,鸩鸟的羽毛含有巨毒。用鸩羽在水中轻点,这水就被称为“文血浆”,喝了便性命不保,洗手则骨肉尽碎。但鸩鸟的肉却是无毒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美味。除了食蛇,鸩鸟另一个让人惊讶的举动,是它的力量巨大。
鸩鸟挥动翅膀,就可以推开一块甚至一个成年男人都无法挪动的岩石。
这给猎手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宋人梅尧臣在一首诗中,描写岭南猎手谋取鸩鸟的活动。他提到,在出发猎鸩前,猎人要举行特殊的祈祷仪式,并敲击鸩的骨头,观察裂纹确定出猎的方向。
即使这样,每年死于猎鸩的人依然数以万计。诗人写到这里不免感叹说,南方人民生活是如此的艰苦,以至不得不常常冒死以猎取这些无甚价值的弊鸟。
事实上,梅尧臣不解鸩鸟的价值。尽管岭南的人民很少用到鸩鸟的毒羽,但却有无数北方的豪客,携带着成箱的金银珠宝来购买鸩羽。来自北方的购买者相信,越是新鲜的鸩羽,毒性越强,而且杀人后不易被察觉。
岭南的诸族则看重鸩鸟的眼睛,这些眼睛是朱红色的。岭南的猎户捕杀了鸩鸟以后,将它们的眼珠挖出来,在水银中浸渍三十天,鸩眼就变成红润可爱的宝石。据说,南蛮的酋长们把用鸩眼装饰的鹿皮作为求亲的聘礼,也有的拿它来装饰金银制品。
古时说有五种鸠:祝鸠、⑺Ⅵ吗Ⅶ金4臃掷嗌峡矗p枉金丘啵鸠是攀禽类的布谷,爽鸠是鹰类,雎鸠是鹗类。
这个混杂的种属很容易孕生一些险恶的词汇,例如:鸠鸩,喻指专门诬陷好人的人,鸠夺鹊巢便也是指鸠性拙,不善筑巢等等,在这样的不良暗示下,把两者混为一属,似乎又情有可原。
历史记载,当年吕不韦被秦王赐死之时,他就是喝了鸩酒,据说鸩是一种鸟,羽毛有毒,足以致命,所以文言文里下毒常叫做“鸩”。但现代的生物学里似乎没见过鸩这种鸟的记载。我看的作品里出现频率最高的就数它了。
屈原作品里出现了鸩鸟,有人认为他在文章中吾令鸩为媒兮,鸩告余以不好;雄鸩之鸣逝兮,余犹恶其佻巧是说屈原看见有女戎国的美女,便托鸩鸟为媒,鸩鸟不肯并且远离了他。
接着他又想托雄鸩为媒,但却心犹豫狐疑。其实这个解释有些一相情愿。鸩鸟并不能成为媒鸟,李商隐诗青雀如何鸩鸟媒显然是继承了屈原的用意,不过想想也对,连鸩鸟也可以托之为媒,就可以推测相思之毒已是深入骨髓了。有学者研究考证,余令鸩为媒兮除了表达屈原的思想外,还反映了古代捕鸟的一种方法,即以鸟引鸟捕之。
晋朝的学者潘安仁曾经注云:媒者,少养雉子,长而狎人,能招引野雉。至今在长江三峡地区,仍有人沿用养活鸟以为媒招引野鸟来捕之的古老捕鸟方法。
禹步另有一种说法,见于《抱朴子》等古籍,但是在《陆判手卷》也有记载,大意是说,大禹治水时,在南海之滨见到一种大鸟(即鸩鸟)会禁咒术,走着一种奇怪的步子,能使大石翻动,于是大禹模拟其步伐,使成为法术,十分灵验,因为是禹制作的,故称为禹步。
从这些说法中大致可以看出禹步形成甚早,与古代的禁咒术有关。禹步的基本步伐是三步九迹,后来扩大为十二迹、三五迹等不同的禹步。后发展成为了道家著名的罡步。
鸩鸟在水中洗浴,其水即有毒,人若误饮,将中毒而死。自有此传说后,人们因惧怕中毒而不敢轻易饮用山林之水。
《朝野佥载》也记载说,冶葛食之立死。有冶葛处,即有白藤花,能解冶葛毒。鸩鸟食水之处,即有犀牛,犀牛不濯角其水,物食之必死。为鸩食蛇之故。翻译过来的意思是,野葛吃了就得死。生长野葛的地方,就长有白藤花,它能解野葛的毒。鸩鸟饮水的地方,就有犀牛,犀牛不洗角的地方,生物喝了这水一定得死。
因为鸩鸟吃蛇的缘故。而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基本沿袭了这个说法,强调了一物克一物的仁义思想。但总体上说,鸩鸟是克不住的。因为它俨然已经成为权力和复仇的使者。它必须持续飞舞在激烈的欲望风浪里,使命一当传达,就不可能停止,逢人杀人,逢鬼杀鬼。
并且我定睛一看,朝着我和崔明丽飞来的这只鸩鸟却是全身黑羽,眼睛深红好似宝石,直直地冲来顿时引起了腥风阵阵,吹到了我和崔明丽的脸上,单单这气流就可以把我们俩的脸颊搞得生疼。
“二黑子,杀了他们——”老宋头咬牙切齿,指挥着天空当中翱翔着的黑鸩鸟,刹那间,我和崔明丽便朝着两边散开了去,不好,他这是要用鸩鸟把我和崔明丽逼到两边,而后便想直直地冲到我身后的饿鬼道上面去,这可不行。
“滚开——”崔明丽大吼了一声,眼瞧着她已然被那只黑鸩给缠上了,崔明丽取出了判官笔,和那黑鸩打斗了起来……
第646章 激战()
真的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老宋头儿,看似仅仅是一个在街上拉车载客的老头子,却不想他竟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御岭力士。
卸岭派据说创始人是一个土匪头子,得仙人传授“令人力大之法”,因此这土匪头子力撼山岳无人能敌,后来他干起盗墓的勾当,并且将这法门传授于自己的得意弟子,其门人自称卸岭力士。慢慢的卸岭派的人丁就开始兴旺起来。
从古至今,说起强盗贼寇,在世人眼中,历来各个都是该遭千刀杀,万刀剐的歹人,乃是极败坏的恶名。可细论起来,朝臣天子,士农工商,在那三百六十行里,从上到下,哪一处没有丧尽天良,用瞒天手段行奸使诈的贼子?大盗窃国,中盗且候,成王败寇,只有最末等的才窃金银。孰不闻“道不盗,非常盗”,“盗亦有道,盗不力道”之言。真正在绿林结社取利,做分赃聚义勾当的,也向来不乏英雄豪杰,惯作出一些常人难以思量的事业,并非是旁门左道可比。绿林盗中声名最显者,莫过卸岭群盗。
此派于北宋期间经过逐步互相交流融合,吸收了摸金与崂山派两派特色,形成了具体的流派,对风水术法有自己独特的认识(但并非集两家之所长)。擅长于破坏法阵,熟悉各类风水地形的的弱点。
卸岭之辈或散布天下,或聚啸山岭,敬关帝,并尊西楚霸王为祖师,逢有古墓巨冢,便蜂拥而起,众力发掘,毁尸平丘,搜刮宝货,毫厘不剩,专效仿昔时赤眉义军的作为。试看各朝史上,都少不了卸岭群贼倒斗发冢的秘闻,倘若说将出来,那些惊心动魄,诡异外分的行踪,实不逊于摸金校尉的事迹。卸岭盗墓皆是聚众行事,盗取古冢,历涉险阻危厄,并非仅凭矫健身手与群盗之力。正所谓盗亦有术,卸岭之术在于器械,流传了近两千年,引出许多冠绝古今的奇事。然天下事物兴衰有数,既有其生,就自有其灭。卸岭力士始于汉代乱世,鼎盛于唐宋,没落于明清,至民国时期,终于销声匿迹,就此绝了。
发丘,摸金,搬山,卸岭,其术不外乎“望,闻,问,切”四诀,四字分八法,各有上下两道,如“望”字之上法,乃为上观天星,下审地脉;下法观泥痕,辨草色,其间高下,虽是相去甚远,却皆有道,非是寻常艺业可比。故常言道“七十二行,盗墓是王”。
卸岭派盗墓离不开他们灵敏的鼻子,他们用铁钎打入地下抽出来之后在辨别土壤的气味,根据土壤中气味种类的不同再做判断,另外在打铁钎的时候手感的不同以及土壤颜色的差异都是他们考虑的事项,但是最主要的还是依靠鼻子,所以他们为了保持自己鼻子的灵敏度,忌烟酒辛辣之物。
然摸金有符,发丘有印,搬山有术,御岭有甲,而但关这老宋头穿在身上的这件铠甲,便可以得知,此人便为御岭群盗当中的一个大头目,别的不说,单这一只黑鸩,便可以奠定了他近乎于掌门人的地位。
这只黑鸩虽然稀少,但一看就是训练有素,此时,它仿佛是一支利箭一般直直地飞上了天际,旋即,猛地俯冲了下来,那尖利的鸟喙就好像是一条尖利的钩子,倘若要是被这钩子给勾到了肉的话,定然会把血管还有筋骨都给勾段。
“畜生,来啊——”崔明丽大叫着,牢牢地抓住了判官笔,握在了手中,笔锋挥舞间,几乎可以把空气都给撕裂了。
不得不说,崔明丽的判官笔即使没有到了登峰造极,但是也绝对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仅仅只是在瞬间,这判官笔在她的手里面,竟然可以摆出了好几个招式,并且招招都可以戳中那黑鸩的要害。
亦为古兵杖之一,形式奇特,长一丈三尺,柄端安一大拳,拳握一笔,纯以铁制,其重量不亚於斧头,旧式仪仗中时见之。此器大约赤始於周秦之世,非猛勇之将,不得其用也,习此者,巳寥若晨星,盖古法失传矣。惟锥铛之法,皆脱胎於此,略能想象耳。嵩山拳叟李杰,曾从名武师真传,转辗传授,故北方健儿多能之者。法只十五手,而各势不同,非若刀枪剑斧等法之有重复,意古人随势换法,并未加以组织耳;然按抡舞,亦并不觉其散漫无序,而每手换势,尤见其神化敏捷之妙;惟器重无锋,专以猛攻见长,毫无含蓄之意,未始非微疵也;故力弱之人,决不宜用笔挝,因易迟钝而受算也。
也称为抓,有长械、短械、软械三种之分。挝的使用方法融有长矛、大斧等长柄重械的技法。挝头似斧脑可宕击,挝笔似斧刃可用斧之劈撩之法,伸直之挝指则如矛尖,用以戳扎,挝柄似矛,杆可拨可撩。
主要用于取穴打位。对于判官点穴笔,武学有云:“一寸小,一寸巧;一寸长,一寸强!”普通的判官笔二尺八寸,可是我却没有想到,崔明丽的这杆判官笔的上面竟然还带着有机关,就在那黑鸩逼近她的时候,她的拇指转动了一下,原本二尺八寸长的判官笔瞬间又多出了七寸。
“一笔穿喉——仙女引针——白猿献果——叶底偷桃——双蝶舞花——”崔明丽一连使出了五招,并且招招都十分娴熟,那判官笔在她的手中舞动着,仿佛是长了眼睛一般,竟然次次地朝黑鸩身上敏感的部位刺,并且几乎招招致命。
尖利的笔尖儿,在瞬间便冒着寒光,朝着兜头飞来的那只黑鸩直直地戳了过去,黑鸩怪叫了一声,竟然在空中掉转了身形,朝着一边飞去,这个畜生,没有想到,它的神行竟然会如此的灵活。
黑鸩为鸩鸟中最为稀少的一种,其毒性强而难发,这种引而不发的性质就像它所具备的深厚功力,待当事人的想象力和恐惧感挥发得差不多了的时候,一发则动全身,发则无药可救,无怪此物一旦侵人头皮之后,非数月甚至一年之久毒性才始行发作。
普通鸩毒人一旦饮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