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僧想还俗-第2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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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天赐并没有因为来通的话而宽心,说:“万事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小心一点比较好,还是让弟兄们加快速度吧!”
来通还是没有动,半跪在洪天赐的面前说:“大掌柜的,兄弟们身强体壮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咱们的马匹可受不了了,咱们连续赶了三天的路,都没有怎么休息,许多的马匹已经出现了疲软,若是再加快速度,恐怕要损失不少的马匹!”
洪天赐沉吟了片刻之后,说:“把精力丹磨成粉,加到灵豆里,给马匹喂下去!”
来通张张嘴,还想说什么,但是看洪天赐一脸坚毅的样子,于是又把到了嘴边的话重新咽了下去,说:“好的,大掌柜的,我现在就去安排!”
商队停下的地方正好是法海休息的地方,法海坐在路边的一块大石头上,石头悬在高空之中,坐在上面,可以看见远处越来越低的昊日,看见昊日的余晖笼罩在连绵起伏的山峰之上,如梦如幻,仿佛不在现实之中。
总有一些花儿与众不同,能够在秋日里盛开,当风从山下吹过来的时候,耸耸鼻子,还能够闻到一种特有的香味儿,让人沉醉其中。
若是站起身子,向远处的山脚下眺望,还能够看见一个繁华的镇子,镇子里面已经有袅袅的炊烟升起,与蓝蓝的天空连在一起,这就是洪天赐口中的鸿德镇。
鸿德镇原本只是这深山老林之中的一个小村子,但在道路畅通之后,来往的商旅多了之后,小村子也跟着繁华起来,村子里面大多数人都已经抛开了男耕女织的生活,在镇子里面做起了小生意,这样做以后,生活的确好了很多,至少许多人都能够练的起武了。
穷文富武,这四个字不管放在那里都是合适的,练武不仅靠的是一股毅力,还需要许多的药物进行辅助,用来修补身体因为练功而留下来的损伤暗疾,更有些功法需要特殊的物质才能修炼成功,所以,练武是一种奢侈的事情。
法海一个人和尚坐在大石头上的确比较吸引人的眼球,所以当商队停下来之后,来通的目光就落到了法海的身上,出门在外,看见一个人赶路的,不是不要命的疯子,就是身怀绝技的高人。
法海的僧衣虽然残破不堪,身上带着浓郁的风尘之气,但是眉宇之间的安然,双目之中的光彩,都说明他不是一个疯子,而是一个高人。
来通出身大家族,该有的眼力自然不差,不会像那些市井小人,总是喜欢从门缝之中偷窥别人。
来通转身走到自己的马匹旁边,从自己的马背上拿出一个水袋,默默的走到法海的身边。
“法师,若是不嫌弃,喝一口水吧!”
法海转身来,看着来通,这个黑黝黝的汉子脸上露出了憨厚的笑容,很难让人产生恶感。
法海从石头上站了起来,对着来通施了一个佛礼,说:“多谢施主慷慨!”
法海默默的接过来通递过来的水袋,打开了塞子,往自己的嘴里直接倒了大半袋子,然后长叹一声,说:“爽!”
来通笑道:“法师开心就好!”
法海微笑着把水袋还给来通,来通却没有接,说:“我们水袋还有很多,我看法师身无他物,不妨自己留着吧!”
法海想了想,说:“那贫僧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多谢施主馈赠!”
来通说:“法师客气了,一个小小的水袋而已,算不得什么,对了,法师你一个人吗?”
第四百七十章 鸿德镇()
昊日悬在西山之顶,将落而未落,将最后一点余晖倾洒,红彤彤的,没有了往人的光芒,可以让人直视,像是一颗红宝珠,真的很好看。2yt
红色的光芒落到来通黑黝黝的脸上,他的脸就显得更加的黑了,不过多了几分真实,就如他问的问题一样。
行走江湖,擅自打听一个陌生的信息,特别是问一个陌生的行人是否一个人独行的时候,就显得非常的突兀失礼,而且一般问这个问题的时候,都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可是这样的问题从来通的嘴里问出来,完全没有了那种负面的感觉,反而感觉到一种温暖,像是正午时候的昊日。
法海对着来通笑了笑,说:“出家人在外,与有缘人相聚,与有缘人同行,没有缘分,即使走在同一条道路上,也是独行!”
来通哈哈一笑,问道:“那我算不算有缘人!”
法海嘴角上扬,露出洁白的牙齿,一张笑脸如天边的夕阳,高举起手中的水袋,在空中晃了晃,说:“有缘!”
来通说:“既然有缘,那就一起同行吧!”
法海点了点头,接受了邀请,正好这个时候,一位带刀的汉子从远处走了过来,凑到来通的身边,说:“大哥,马都已经喂好了,可以出发了!”
来通说:“好,出发!”
法海骑上了商队一匹预备的马,马是白色的,只有四个蹄子是黑色的,不说马身上那种棱线分明的腱子肉,就凭这一身纯白的毛发,放在任一一个通衢大城,都会受到那些贵族富家子弟的追捧,而炒出一个天价。
骑在高大的马背上,前面的路都变得宽阔许多,手中九环禅杖随着白马奔走,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声音,像是一位小女动人的吟唱。
法海忽然之间觉得自己像是那位要去西天取经的和尚,一路上还能看见许多好看的妖怪,嘴角就不由的露出一丝微笑。
洪天赐把来通再次叫到自己的马车里,问道:“那个和尚什么来路,你要邀请他一起?”
洪天赐和来通一起长大,两个人兄弟情谊多过于上下属的关系,所以说起话来,随意很多,没有过多的试探,更没有什么弯弯道道,有什么就说什么。
来通说:“你不觉得看那和尚很顺眼吗?”
洪天赐说:“没有,我只觉得他的那个头亮的让人讨厌!”
“哈哈、、、”
来通哈哈的笑了一会儿,然后眼睛朝着洪天赐的头皮上瞧了瞧,虽然有头发遮掩,但依然能够从发隙之间看见他头皮上那片黑色的痕迹。
“看什么看?”
洪天赐黑着一脸,对着来通那毫不掩饰的嘲笑,一脸的没好气。
来通笑着说:“看了几十年了,每一次看,都有不同的收获,特别是当心情不好的时候,看一看你的头,所有的烦恼和不开心的事情都会被一种莫名的喜悦给冲散了,真是一个好头啊!”
“滚!”
洪天赐直接对着来通吼道,口水都从嘴里喷了出来,落到来通的脸上。
来通毫不在意发怒的洪天赐,也不介意脸上的口水,拉起自己的袖子在脸上擦了擦,嬉皮笑脸突然变得正经起来,说:“你不是说这一趟货非常的重要吗?我就想找一个高手跟我们一起,遇到危险,也多一份保障!”
洪天赐问道:“你怎么确定他不是一个危险呢,你又怎么知道他是一个高手呢?”
洪天赐没有说洪天赐的外貌,他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见识自然不短,也知道世上有高人有些奇异的癖好,比如九大门派之一的玄天门掌门,就喜欢不穿鞋,**着一双脚。
万一眼前这个人就喜欢穿一件破旧的衣服呢?谁也说不准这样的事情。
来通说:“他身上的衣服不是自然损毁的,有很多强力撕扯的痕迹,甚至在胸口那一块裂口上,还有一点点法力的痕迹,动手的人非常的强,所以他的痕迹才能留到如今,像这样的痕迹,他身上还有很多,说明他和很多高手大能动过手,但是最后他活下来了,这说明,他更强大。
像他这样强大的人,应该不会在乎我们这么一点东西,而且与我们敌对那些势力也没有能力驱使这样强大的高手,所以他是一个危险的因素的可能性非常的小。
还有一点,如果他是冲着我们来的,他在看见我们第一眼的时候就会动手,而不会像现在这样,像一个孩子一样在玩耍!”
两人透过门帘的缝隙,去看法海骑着白马嬉戏的样子。
洪天赐说:“或许他就是一个孩子!”
来通说:“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就更加放心了,因为年轻而又强大的和尚只有两个寺庙有,一个是天龙寺,一个是白云寺!”
洪天赐闻言,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了,默认了法海的存在。
吃饱喝足之后的马匹飞奔起来的速度非常的快,终于在月亮从东坡上升起的时候,走进了鸿德镇。
鸿德镇本来就是一个庞大的民间驿站,所以没有什么禁霄之说,或者说是一个不夜之镇更为合适。
还没有靠近镇子,就能够看见从镇子里面散发出来的光芒,让天空上的星星都变得暗淡了。
镇子的布局显然是经过精心规划的,进了镇子之后,东边是镇子居民的房屋,西边是大型的客栈,那里设有大型的仓库,供来往的伤人对方货物,还有大型的马厩,安顿来来往往的马匹。
在镇子的南边是补给之所,那里有许许多多的货物,其中大部分的货物都是这些来往的行商从远处运过来的,镇子的北边,是一个庞大的集市,来来往往的行商可以在这里交易,把这里当作是一个中转站,很多东西不用再去遥远的远方,在这里就可以交易,及减少了成本,又减少了旅途的辛苦,每个商人都会乐意。
镇子的路面试用大块大块的石头铺成,带着铁钉的马蹄踩在石头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当有很多的马蹄声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就变成了一首交响曲了。
第四百七十一章 血池()
大大的红色灯笼高挂在屋檐下面,红色的光芒笼罩着整个的镇子,于是镇子也变成了红色。2yt
清凉的夜风,走街窜巷,从山间走来,带来了山林的气息,与镇子生活气息融合在一起,钻进鼻子里,别有一番味道。
大红色的灯笼在清风中微微的摇曳,像是曼妙的少女扭动着柳条一般的肢体,别有一番诱惑,走在红色的灯光下面,听着人们热闹的声音,有一种逛窑子的感觉。
鸿德镇虽然与那些大城池相比,地界是小了很多,但是麻雀虽然,五脏俱全,镇子上是有一座青楼的,名叫百花楼。
百花楼虽然坐落在这样的一个小镇子上,但是与那些大城池里的青楼相比,丝毫不差,姑娘们年轻漂亮,腰细胸大,皮肤白,诗词歌赋,样样精通。
当法海他们从百花楼门前经过的时候,正好看见有七八个姑娘站在高台上,穿着青色薄薄轻纱,长袖飘舞,优美的曲线在空中画出一笔又一笔、稍纵即逝的画卷,可惜的是门只是正常的大门,能够看见的区域很小。
那些商队的护卫望着百花楼里的情景,眼睛瞪得差点从眼眶里面掉出来,人都往前走了好一段距离了,脖子拼命的往后扭,恋恋不舍的望着百花楼里的姑娘。
来通拍了一下靠近自己的一个小伙子的头,说:“看什么看,再看,头都要断了!”
小伙子摸了摸被打的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虽然头已经扭过来了,但是一有机会还是忍不住回头去看看,直到百花楼的完全消失在拐角之处。
洪家好歹也是一个二流世家,所以就在这座经常往来的镇子上,盘下了一大块的土地,在地面上盖了一个大大的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