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门剩女纪事-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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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受得这般侮辱。锦言心中虽有些气,可尽量还是保持客气:“阿棠同我一块长大,她的心性我最了解,她方才所言,必定是真心话,婶娘把心思用在她这,还不如想些法子劝劝立远,除非他能娶阿棠做妻,否则还是赶快断了这个心思。”
林氏脸色微变:“做妻是没有可能的……”
锦言点头:“阿棠自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定不会胡乱起心思,立远是一时糊涂,婶娘好好劝他,他是孝顺孩子,不会惹婶娘伤心的。”
林氏来这一趟,自然也只是试探下阿棠的意思,毕竟立远还小,功名未取,纳妾只会让他分心,阿棠的态度坚决,林氏倒有几分放下心来。此刻也不再逗留,起身言退。
房间空了下来,锦言轻声一叹,软倒在椅子里,觉得身心疲惫。闭上眼,皱起眉,又挂念起承煜,眼中一酸。
五月的边塞,□还未曾看,河水虽说不上刺骨,却也足以让人遍体生寒了。河中一人却散发赤肩,在水中不管不顾地洗起澡来。
一边洗,一边放声高歌:“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行人刁斗风沙暗,公主琵琶幽怨多。野营万里无城郭,雨雪纷纷连大漠。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
天地旷远,这歌声听起来高亢洒落,雁阵南去,平添几分寂寥。
那人身后却传来一声呵斥:“李承煜,我杀了你这狗贼。”
承煜河中涤衣的手轻顿,听见有锐器划破气流的声音擦耳而过,他精准地偏过身子,反手搭在刺客腕上,轻轻施力,水中“扑通”一声,那穿着瓦剌军衣的刺客已掉进河里,承煜顺势上岸,系好衣衫。
刺客挣扎着抱住一个大石头,抹了一把脸,嘶声喊道:“李承煜你个混蛋!”
待看清楚那人的面孔,承煜不禁失笑,立刻不敢怠慢,搭了把手让那人上了岸,看着那人狼狈不堪的样子,微微眯起双眸,似是调侃:“宋大小姐若学人家偷袭,就先别喊那嗓子……”
宋筝才不想跟他废话,“啪”地就扇了他一巴掌:“李贼,你里外为奸,卖国求荣,国主信任于你,你不想着立节报德,竟勾结胡人,陷主于囹圄,我父亲念你是人才,器重于你,你却让他蒙羞不说,害他陷敌被困,我从前只当你是个好男儿,却不想是瞎了眼,等我杀了你,就剜出你的心去祭我父亲和十万大军!”
承煜的脸上火辣辣地疼,却也不以为恼,静静地听完宋筝激烈的言辞,听罢方笑:“我区区一个千户,能搅起如此大的风波,你当我是天兵神将么?”
“你倒会臭美,”说着,宋筝明眸暗转,恍然大悟,讥诮道:“那么请问,李二公子如今是在为哪个主子效命?”
承煜微笑:“到时这里的信报传至京城时,哪位贵人最是春风得意,哪位就是我的主子。”
宋筝脸色一变,心里似乎有了答案,脸上仍是嘲讽:“想不到,你竟会做他家的走狗。”
承煜无奈,低低一叹。
宋筝拾起长剑,凛然说道:“今日我若杀不了你,你便杀了我。”
承煜索性把脖子横了过去:“来来来,杀了我,到时候看你拿什么脸去见宋将军。”
宋筝的表情一点点化开,由诧异转为欣喜,又由欣喜转为犹疑:“你是说……我父亲……”
承煜只将目光坦然凝视着她,点了点头,说:“你只管信我。”
宋筝小心翼翼地揣摩承煜的眼神,最终目光坚定起来,又有一些欣悦,低下头说:“我信你。”
承煜的目光温和起来,重新坐倒在地,宋筝把剑回鞘,坐在他的不远处,侧过头说:“你在瓦剌军里的日子过着也算滋润了,这几晚我潜伏在你的军帐外,看见瓦剌的将军送了几个胡姬到你帐内,怎的都被你遣出来了?”
承煜衔起一根狗尾巴草,撇了撇唇线,没有作答,索性枕手躺了下去。
宋筝一桩心事放下,心里惬意,继续打趣:“说不定瓦剌的将军以为你不近女色,是因酷好男风,明日送几个清俊的小倌到你帐中,看你如何应付。”
承煜的表情变得复杂难以言说,点了点头道:“宋大小姐博学多才,见多识广。”
宋筝盘膝而坐:“那些胡人也不拘你,随你到处游荡,也不怕你跑了。”
承煜自嘲而笑:“他们自当知道我李承煜已在大梁臭名昭著,我此刻逃回大梁,等于送死。”
宋筝郑重其事:“可你总不能一辈子呆在这鬼地方吧?”
承煜看了她一眼,一副天机不可泄露的模样:“暂时还不是回去的时候。”
宋筝斜眼觑他:“你在这逍遥便是,再耽误些时日,你那小媳妇就要被人骗走了。”
承煜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目光灼灼,果然就紧张起来:“究竟何事?”
宋筝瞧他那不正经的样子即刻紧张起来,眼神闪过一些暗淡,随即道:“你三弟趁人之危,挑唆你未来岳父改变婚约,将你那小妹妹许配给他,若不是你小妹妹绝食相抗,恐怕李承焕已经得手了。如今连夫人只劝你未来岳父,流言存疑,不可尽信,你未来岳父才松口,暂时搁下不提,却说若等消息确认,就算不把你小妹妹许给你三弟,恐怕也得登门退婚。”
承煜听着,沉默下来。
宋筝瞧他神情,心底轻叹一声,便说:“可你那小妹妹,心志笃定得很,不像我,听了消息,就莽撞起来,疑了你。”
承煜这才勾出一丝苦笑:“总是我不好,让她为难。”
静了许久,只能听见呼呼的风声,宋筝的心底忽然闪过一念,支着身子站起身来,郑重其事地说:“你只管心无旁骛做你的大事,你小妹妹那里的困局,我来想法子。”
承煜也站起,问:“李承焕是个小人,你有何办法对付他?”
宋筝笑了笑,眼睛明亮:“我不告诉你,不过你尽管放心。”言罢,转身走了两步,又回眸:“我问你一句无关紧要的。”
承煜抬眉。
宋筝那双常年像是堆满积雪的眸子忽然化开潺潺的春意:“在你看来,和连锦言比,我怎样?”
承煜的神色严肃凝重起来:“我从不把她跟任何人相比。”
宋筝一时怅然失神,随即轻笑:“呆子,哄女人都不会。”
承煜扬起眉:“从我认识你,你只有在送征那日穿了女装。你这人奇得很,穿女装的时候,像男人,穿男装的时候,像女人,你说我到底该把你当兄弟,还是当姊妹?”
宋筝苦涩一笑,用转身掩过失落,语气是勉强的洒脱:“不如就做个酒肉朋友,便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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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秘闻旧事
秋风起兮白云飞,这个秋天十足是个多事之秋。
早在两月前;在彭皇后的支持下;立大皇子劭宁为帝。
劭宁是彭皇后的嫡姐、三年前薨逝的玉贵嫔所出,年仅七岁。而康帝;若生;则被尊为太上皇,若死;日后梓宫发丧。
汉王、赵王得到消息,以勤王为名;出师京城。京城被炮火席卷了两月余;彭翊指挥军队拼力抵抗;终于将造反压制。正在兵马疲累的时候;瓦剌的军队停在了西直门。
瓦剌军派了人通知大梁;康帝在他们手上。彭翊却派小官回话,大梁的皇帝早在关外自尽,怎会忍受被俘的奇耻大辱,瓦剌手上的皇帝是假冒的,大梁是不会理会。
一场大战避无可避,康帝出征时带走了大军三十万,京城所剩的本就是些老弱病残,如今又被赵王、汉王所累,京中所剩十万兵马都是恹恹不振,西直门外的瓦剌军可是虎狼之师,若冒然击之,那是以卵击石,定是瞬间被杀得渣都不剩。
山雨欲来风满楼,京城笼罩在一种山崩海啸前的压抑里,难得有酒馆还有闲情开张,席上冷清,只有一个翩翩佳公子喝着清酒,神情冷冽。一会儿,楼阶又上来一人,小二赶忙迎客,一眼便认出,来人是如今炙手可热的侯门公子李承焕李三公子,赶忙引去雅座:“李三公子,今年的梅花酒香得紧,给三公子早存下几坛。”
李承焕点了点头,却听席上的白衣公子冷冷地笑:“我道是谁,原来是襄阳候的三公子,瞧着华服锦带、衣冠楚楚,想来跟你二哥一样,是个斯文败类罢了。”
承焕开始听那人出言不逊,心中有些恼火,可听到后来,知他是恨极李承煜,才迁怒于人,于是便收起心中那点恼火,转头打量说话的人。
只见那人容貌俊美不凡,气质清冽孤寒,将一身白袍穿得风流不染,相比之下,承焕的一袭白衣都失了光泽。
承焕心中升起几分结交之意,于是踏前两步,拱手施礼:“这位兄弟,此言差矣。”
那人长眉一挑,颇有几分不屑:“李承煜臭名昭著,我所言有何不妥?”
承焕施施然在他面前的位子上坐下,抬眸微笑:“李承煜是败类不错,可万万担不起‘斯文’二字。”
听见承焕的话,那人果然有了三分欣悦,对承焕亦是客气起来:“都说手足相亲,兄弟同心,可看来三公子跟你那混二哥,不属同路。”
这话听在承焕耳中,满满是溢美之词,十分养耳,适时小二上了酒来,承焕先给对方斟满一碗,方笑:“实不相瞒,我二哥与我并不在一处长大,性情也大不相同。他今日所为忤逆不孝之事,与我李承焕也无半分关系。不知这兄弟跟李承煜有何过节?”
那人冰凉的眸子忽然起了层大雾一般迷蒙起来,怔怔地望着琥珀色的酒水,嘴边划过浅笑:“他这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又何须过节。”
承焕略一沉吟,便问:“不知这位兄弟怎么称呼?”
那人喝了口酒,淡淡地说:“宋争,争气的争。”
承焕沉吟不语,便听宋筝又道:“家父宋化。”
承焕恍然大悟,总算知道这位公子跟李承煜结了什么怨,可细心一想,宋将军膝下三子,可有一个叫宋争的?倒是没什么印象,可眼前这人,分明是从前在何处见过的。
宋筝有三分醉意,踉跄起身喊小二过来,从怀里摸出一支簪子,拍在桌子上:“这个,抵酒钱!”
承焕的眼神在桌上的簪子上轻轻掠过,漆黑的瞳仁忽然缩聚,那赤金鲤鱼镶红宝石的簪头,像在承焕的眼里,放了一把火。
承焕重新审视起眼前这人,虽有些飒爽之气,可仍旧不掩明艳夺人的光采,举动间,又隐隐传来清冷的香气,跟他清冽如冷酒般的气质稳稳相合。承焕皱起眉,终于将眼前这人与当日送征时的白衣女重叠起来,再将目光凝在红宝簪子上,心中便有了大概,摇头轻笑:“宋公子,这簪子用来付酒钱,未免太阔绰。”
宋筝唇角一勾:“留着徒惹伤心。”
承焕便更加确定心中所想,起身踱到宋筝面前,笑意深浓:“像这样糟心物件,就该拉杂摧烧之,当风扬其灰,不知宋姑娘对李某所言,同意与否?”
一场大雨之后,空中的阴霾一扫而去,渐有了几分秋爽之意。可京城一片乱象,百姓像地裂之前的蚂蚁,惊惶不安。
在与瓦剌周旋之际,朝堂上也立分两派,一派主张迎战,一派主张南迁。
主迁派以彭国公为首,力议应避开锋芒,保存实力。主战派只是寥寥数人,据理力争,却只是胳膊拧大腿,抗不过彭家势力。事情本已落定,不曾想七岁的小皇帝竟然很有几分骨气,执意死守京城,拒不南迁。
“彭皇后都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