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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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这位胡公子进来罢,我去会会他。”
胡青言见到沈歌后目光复杂,“沈公子,打扰了。事关我小妹,无论如何我都得走这么一趟,还请你多包含。”
胡青言上次见到沈歌,心中虽有猜测,但他已失望多次,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
直到今日,沐休在家的他遇上刚归京的好友于醉墨。
于醉墨在外晃荡了近一年,画了许多画,山水花鸟人物都有。
胡青言本人不爱画,不过对他这位好友的痴性一清二楚,若是不好好鉴赏,过了好友那股炫耀的瘾头,他能烦你一年,直烦得你耳朵冒油。
胡青言后来极为庆幸自己看过画。
他看到于醉墨手头那张人物画后,脑袋轰一下仿佛什么声音也听不见。
画上面是一名正在看书的青年,不同于他上次遇到的时候,画上的青年并未皱眉,而是噙着一抹笑意。
那近乎恬静的神情被定格在画上,格外惹人喜爱。
胡青言也喜爱,喜爱到近乎欣喜若狂,他从未想到有朝一日真的能找到小妹的线索。如果说看面相,画上的青年与小妹只有七八分像,然而那神情就几乎是小妹的翻版。
胡青言激动起来,忙抓住好友的手,连连问道:“这青年是谁,你在哪儿画下的?他可是唤沈歌?”
于醉墨没想到已经称得上位高权重的好友还会这么激动,他茫然地“啊”了一声,却没有直言,而是问:“胡兄,你找这青年做甚?”
“你可记得我小妹?失踪近二十年那个?我觉得这青年与我小妹有渊源。”
胡青言话说到这份上,于醉墨不敢不说,他忙道:“这是我偶遇的一位公子,他确实叫沈歌,今年方十八,是坤究县人士,要来京都赶考,你若找一找,说不得还能找到真人。”
“十八,年龄对得上,面相也对得上,难道真是我外甥?”
于醉墨看着画像,神情有些迟疑,“胡兄你这是在说沈歌,这未免也太过巧了罢?”
“我先前找高僧批命,高僧道让我今年每日下午去京都最大的茶楼等着,便能得偿所愿。我先前还不信,看来高僧果然未曾骗我。”
胡青言神色极激动,已经听不进于醉墨的话。
胡青言原地打转转了好几圈,转得于醉墨眼花缭乱,他不由有些无奈道:“既然如此,你找沈弟一问便是,我观他是大心胸之人,必不会为你这问题着恼。”
事实上沈歌已经恼过了,不过这事胡青言不好与于醉墨多说,他道:“你说得有理,我这便去找沈歌一聊。”
“哎,你可知他住哪儿?”
这有什么难?知晓姓名来历,只要着人一查便是。胡青言朝他拱拱手,快步回家找人去查去了,同时派人快马加鞭去那个坤究县查。
胡青言手下养的这批人动作极快,再加上沈歌从未故意掩藏行迹,故没过几日,胡青言这头就收到了消息。
胡青言怎么也没想到外甥还和位高权重的荀国公有关系,不过他现下管不到那么多,他也不在意什么得罪不得罪,拜帖都没递,直接带着人找过去了。
沈歌对幼时的记忆已经没什么印象,不过他知道他娘亲与家中的关系并不好,不然他娘亲这么一个聪颖的女子,没有理由放着好好的大家小姐不做,偏偏憋在乡下过日子。
沈歌笃定他娘出身大家,不然绝不会断文识字。
这年头,能念书的大家小姐真不多见,他娘亲却能写一手好字,作一手好文章,加之面貌出众,沈家父子想不多想都难。
沈歌心里有猜测,对胡青言不由戒备起来,他娘亲已经亡故多年,好消息也不过锦上添花,若是坏消息,一个不慎,将会把他拖入危险的境地,甚至连带他荀哥也要受到牵连。
第43章 夜归()
胡青言坐在荀家别院的正堂里;看着对面的青年;觉得越看越像。他呷了口茶;勉强平复心中的激动。
沈歌神色戒备,“胡兄找过来;仍要说先前的事么?”
“我乃安南府人士。”胡青言朝他笑笑,道:“我那小妹名叫胡青窈;她实际上是我堂妹,不过名字乃是我父亲取的。”
名字对得上;沈歌惊讶过后神色微微放松了些;但心头那份警惕还在。
胡青言将他的神情收在眼底,目光悠远;仿佛又看到小时候;他道:“我母亲生我时难产而亡,父亲心中悲痛;又忙于公事;故从未再娶。我三岁那一年,婶婶过门;第二年便生了青窈。”
“婶婶待我如亲子;我与青窈的感情亦极好。婶婶在我十五岁时病故,一年后,新婶婶进门。我十八岁考上进士,第二年被分配到敬州府的一个小县城做县令,再后来回家时便听说青窈在花灯节之时被人拐走。”
沈歌听到这里,脸上的表情变了变;胡青言接着说道:“当时我听说这事时为时已晚,只能尽力让人去找,可惜再也没能找到。”
胡青言叹口气,“后来我方听说,叔父要将小妹嫁个一商户做继室,估计小妹因这事方不愿再回来罢。”
沈歌母亲闺名就叫胡青窈,不过她嫁到沈家村后,众人都只称她“鸿存家的”,故除沈歌父子之外,沈家村再没第四人知晓沈歌母亲的名字。
沈歌端详胡青言的面容,他面貌俊朗,十分具有男子气概,与沈歌截然不同,若他不说,绝不会有人想到双方是亲戚。
沈歌将信将疑,仅凭一个故事,他怎么也不可能认下一个舅舅。
胡青言见沈歌仍沉默,不知如何是好,两人对坐良久。
胡青言忽然问:“你母亲可好?”
“家母早已西归。”
胡青言目光沉痛,看向沈歌,问沈歌,“何时的事?这么多年,我竟不知。”
沈歌低声道:“家母在我一岁时便去了,后来许多事还是我父亲说与我知。”
沈歌这么小,不知晓当年的事也实属寻常,胡青言问:“令尊何在?”
“我父亲在我十二岁那年也没了。”
“这么多年来,你是如何过的?”
“我当年十二岁,在乡下年岁已不算小,有夫子和大伯等人帮衬,跌跌撞撞便这么长了起来,也无甚难过之处。”
“多怪我来迟”
“胡兄莫有此言,虽说你我二人确实有缘,但凡事有个意外。若令妹的经历只有一部分与我母亲相似,现如今还好好活在世上,胡兄认我为外甥,到时事情一发,岂不尴尬?”
胡青言断然道:“你相貌与我小妹极为相似,天下哪有那么巧之事?你当是我外甥无疑!”
沈歌摇头,目光真诚,“话是如此说,但无凭无据,哪能仅凭相貌就认亲?”
沈歌并不大相信事情就真有这么巧,这是一个准备做得足一点的骗子也说不定,无论如何,沈歌不会这么轻易便认亲。
胡青言见沈歌戒备,不由苦笑,“确实,我这般贸然上门认亲也无甚凭据。”
沈歌再次沉默,他决定等胡青言走后托李绵延去查一查他的身份来历。
两人喝了会茶,胡青言告辞,沈歌去送他,道:“这般认亲的大事由不得我不慎重,望胡兄莫怪我失礼。”
胡青言摆手,“谨慎些也好,我再去找找有无证实彼此身份的事物,我过几日再来看你。”
沈歌点头,“下次我请您吃酒赔罪。”
胡青言走后,沈歌看着他的背影,心头一阵迷茫。
若胡青言找来沈家村,说是他的舅舅,沈歌的态度定会热情许多,无论如何,也不至于陷入现如今的尴尬。
偏偏胡青言来找沈歌的时候在京城,而沈歌刚刚知晓他家荀哥乃一国国公,是跺一下脚京城都要抖三抖的大人物。事情这样巧,沈歌不得不多想,尤其现如今他荀哥还在南边,正处理战事。
沈歌心头没底,转天去吴予时家寻他。
现在已年二十六,国子监休旬,吴予时正巧在家。
见到沈歌时,吴予时正在杀鸡。
沈歌一进院门,就听见鸡一声声惨叫,吴予时倒没什么“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故君子远庖厨也”的感慨,他用腿夹着鸡,站在院子里正与鸡生死斗争。
沈歌见麦儿和柳儿睁着滴溜溜的眼睛在一旁看得有趣,不由哑然失笑,“师兄,怎么是你在杀鸡,嫂子呢?”
“她娘家亲戚有人成婚,帮手去了。阿弟快来,帮我提着这鸡的脚,我这动作不太利索。”
沈歌见了,忙上前几步把鸡的脚倒提起来,好放鸡血。
大冷天的,吴予时忙出一身汗,他怕弄脏衣服,故而动作格外不顺畅。
沈歌将放干净血的鸡扔到一旁,吴予时把鸡血端回去的同时顺便把一大木盆滚水端出来。
麦儿和柳儿见吴予时端着水好奇地围上来,吴予时驱赶一双儿女,“麦儿,带妹妹站到一旁去,莫烫到。”
麦儿应声带柳儿走远了些,不过仍兴致勃勃地看他爹杀鸡。
鸡被放干血扔到地上,小幅度挣扎一下,最后一丝活气也没了。吴予时方挽起袖子,坐在小马扎上,将鸡小心放在滚水里烫过好褪毛。
吴予时到底是书生,再怎么充熟练动作还是带着几分小心翼翼。
沈歌看不过去,一把过去帮他把鸡提起来,“师兄你一边坐着,我来。”
“别,”吴予时笑,“学无止境,我也学着些。”
于是两个大男人便在寒风中绊手绊脚地给一只异性鸡褪毛,麦儿和柳儿过来凑热闹,时不时拔一点,严重妨碍工作效率。
沈歌已许久未经历这股烟火气,一时极为放松。
他嘲笑完师兄的动作笨拙后,自个主动拎着鸡去厨房开膛破肚,而后快手快脚地准备下锅。
吴予时被抢完手头活计也无二话,安心地窝在厨房一角给沈歌当烧火公。
麦儿和柳儿中午吃这餐饭都添了饭,直道师叔做的菜好吃,引得沈歌又是一阵笑。
吃罢饭,吴予时打发一双儿女去睡午觉,坐在客厅问沈歌,“阿弟可是有事?”
沈歌点头。
吴予时现年二十六,二十二岁之前都在坤究县,他比沈歌大八岁,胡青窈嫁到沈家村时他已经是个会跑会跳的大小子。
吴夫子与沈鸿存很早便认识,沈鸿存成婚时,吴夫子还帮忙操办过。
沈歌后来听说这些事,知晓当年的事吴予时多半还记得些内情,于是便过来了。
沈歌道:“昨日有位长辈找到我的住处,他说是我舅舅。”
“婶婶不是逃难到沈家村么?她亲人现如今还在?”
沈歌摇头,“我也不大清楚,应当还在罢。”说着沈歌将胡青言说的话跟吴予时说了一遍。
吴予时也道:“这未免也太巧了些,不过也并非不可能。那位胡青言是哪里人士?家中还有什么人?若是有空,去看看便知。”
沈歌道:“马上便要科举,现在哪里走得开?我已托人去打听消息,现在过来就是想问问师兄你记不记得以前那些事。”
吴予时仔细回想一下,摇头道:“婶婶的模样我倒还记得,你确实和她十分相像,至于别的,我未听说过。那时我还是小孩,旁的事父母也不告诉我。阿弟你不妨直接写信去问我父母。”
沈歌昨晚已经写过信去问夫子与师娘,不过两地通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