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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狂武十三少-第64章

小说: 狂武十三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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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将驻守边疆的那几个顽固派除掉!”

“除掉?”倾风放下茶杯,哼了一声:“乾清就这四处边疆的军队实力强大,我把他们除掉了,怎么,到时候去接收一个满目疮痍的国家,再一步步建设?我没那个时间!”

墨修竹想了想,建议:“我们可以从内部打入,现在那些顽固派,并不是真的拥护乾清皇帝,只是没有找到更好的被拥护者,或者说,找不到一个好的反的机遇。”

倾风微微笑,赞赏地点点头,墨修竹的思维越来越敏捷,不像那个顾城,一年多都没个长进!还总是推脱说她没在他身边,不能耳濡目染!她看,那是真本事没怎么长,嘴皮子倒是练得十分麻利!

“修竹说得不错,飞书给顾城,叫他学学!”倾风竟然有些恨铁不成钢。

墨修竹心中喜悦,说道:“那是主上教导有方。”

这时候,门外传来一声“好久没有人把马屁拍得这么清新脱俗了!”话音一落,战承林的身影便窜了进来,将近三年的岁月,将这个本还稚嫩的少年雕刻成了如今修长优雅的模样,只是在倾风面前一开口,还是显得小孩子气了。

“又胡闹?”倾风也没多说什么,反而语气之中带着点纵容的无奈,倒是苦了墨修竹在一旁咬牙切齿,他和主上回啸城这段时间算是看出端倪了,战承林就是个在主上面前装嫩的臭小子,主上偏偏还就是吃这套!气人!也羡慕死人!(贺铸戳戳手指:您不也是个两面派么?啪——贺铸被拍飞……)

战承林对着墨修竹哼了哼,便跑到了倾风身边,对于两年来可以时刻陪在倾风身边的墨修竹,他是很不爽的!

“倾风倾风,你看,怎么样,好看吗?”战承林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件崭新的衣服,灰色调的普通人家穿的麻布衣服。

“拿来做什么?”倾风对于战承林的小孩子气,很有耐性。

“我决定穿这个,去军营啊!”战承林解释:“乾清军队强悍,要让他们为自己所用,必须从内部服众,然后将军权拿过来!”

倾风点点头,这个主意也是自己刚刚要和墨修竹说的。

“我去。”倾风拿过衣服,前后看了看,稍微大了点,叫墨若改改就行。“啊?”战承林傻了,自己去,怎么变成了倾风去?

“主上不可,军营那种地方,不适合主上,还是修竹去吧。”

“怎么不适合。”倾风笑笑,自己前世从小就常常待在军营,怎么会不适合?

墨若也微微笑了,她知道倾风喜欢军营生活,杀戮和自由,热血和直接。

这一日,天蒙蒙亮,倾风便简单收拾了一下,赶往了齐州——乾清四大要塞之一。齐州位于乾清最南边,虽然不与楚昭接壤,但若是和楚昭打起来,这里将是第一个起兵的地方,而且,齐州的周边小国最是密集,对显示出了弱态的乾清都虎视眈眈,要想内部服众,就要去最危险,战事最可能发生的地方。

还不是很明亮的城头上,一个修长的身影站着,不动如松。战承林看着渐渐策马走远的倾风,默念:我愿意守着这一方土地,只因你需要;我留在原地,等你回头,只一眼,就够。似乎是察觉到了这一道灼热的视线,马上的倾风突然回过了头,看着城头的战承林,笑了,绝代风华。

战承林摸着自己的心脏,那不停的跳动意味着什么,他不想深究,只是一直从眼角流到下巴的滚烫的泪水,告诉自己,为了那个人,前进而无后顾之忧,他做什么,都是值得的,方才的那一回眸,那倾城一笑,就是对他最好的回报。

快马加鞭赶到乾清边境齐州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后,一月的雪,依旧不曾停过,若不和那一年的雪一般得大,洋洋洒洒倒也不失为一种具有规律性的美景。

掸了掸满是雪花的肩膀,倾风拉着一匹普通的马匹走向了此时已经进入紧张戒备的齐州城城门口。

“前方何人?站住!”门口守卫喊了一声。

倾风停下了脚步,抬起早就被自己涂抹成黝黑色的小脸,说道:“我是来参军的,这是我的文书。”

守卫士兵看了一会儿,没有发现作假之处,便放了行,等倾风走后,又不住地摇头叹气,一个才十三岁的孩子,也要去参军了,这个世道,何时才能和平?

文书是顾城弄的,上面的信息也只有:姓名墨璇。年龄十三岁。家住武沿郡,随县,浮游镇,陵水乡。

将马教给店小二,倾风顺手打赏了一些碎银便上了楼,几天没洗澡,身上很不舒服,不管等下要做什么,洗澡才是最重要的。下楼的时候,本来不是很嘈杂的大厅变得很沸沸扬扬,有如闹市。倾风站在楼梯口,皱了皱眉,便不想去理睬,走了下去。

“你、你别逼我,否则我爆发起来,一发不可收拾。”一道带着些微胆怯的男孩子的声音响起,惹得倾风差点想笑出来,而事实是,周围的人都笑了,但笑里面,或多或少都有些嘲讽,不是倾风那种纯粹的觉得好笑。洗过操,一身清爽,倾风也因为这好笑的话语而来了兴致,往声音发出的地方看去。

一个面容清秀,穿着单薄的看不清具体颜色的粗布麻衣的孩子,大概十一二岁,他紧紧抓着身后的桌子,领口被一个大汉揪着,而一旁站着一个华服少年,周边众人都只是看着好戏,是件一目了然的事情。估计就是这小孩子得罪或者冲撞了那华服少年,这种事情,不管在哪里,都不会少。“爆发?哈哈,你倒是给本少爷爆发一次试试?”华服少年很不屑地看了眼那小男孩:“敢赢本少爷的钱,还耍诈!”

“我没有耍诈!”男孩怒吼出声,他虽然是个孤儿,从小小偷小摸地没少干,但是没有做就是没有做。

“啪——”华服少年一个巴掌肩了过去,恶狠狠地说道:“还敢狡辩,阿成!给我打!”

大汉叫阿成,听了自家少爷的话,大手高高扬起,就要打下来,那男孩顿时害怕地闭起了眼睛,那肩动的睫毛上,滑出一滴泪珠。

“嘭——”突然,大汉被一股不知名的力量扇到了地上,似乎是骨头碎裂了,倒在地上起不来,只能嚎叫着。

男孩顿时睁开眼睛,入眼的就是这样一幅他毕生难忘的画面:一个虽然穿着平常人家衣服的少年,却有着精致的五官,虽然肤色黝黑,却只是更多了一些阳刚之气,左手摊开着,那上面的,似乎是自己的泪水,专注地看着那手心的泪水,因为低垂着眸子,让人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倾风看着手里的泪水,她清楚地记得,熏衣落崖的那一瞬,喊出“皇姐救我”之后,她也跳了下去,那最后的画面便是他绝望地闭上眼睛,泪水从弯长的睫毛滑落。

“你、你是谁!”华服少年见自己修为最高的护卫被这个少年随意地手一肩便打趴在地上,也知道她的厉害,但向来嚣张的性子让他依旧不知死活地口出不逊:“你知道、知道我是谁吗!”

“我不知道你是谁,只是他是我弟弟,不能由你欺负了去。”

弟弟?男孩听着倾风清越的声音,那声音很冷淡,却好温暖,至少,温暖了他的心。

“你!你给我等着!”华服少年叫人抬起大汉,瞪了眼倾风二人,便气冲冲地走了。

回到房里,倾风坐在椅子上,看着从一进来就扭扭捏捏的男孩,问道:“我叫墨璇,你呢?”

“我?”男孩似乎一直在发愣,听到倾风叫他,才忙战战兢兢地说道:“我叫茄子!”

倾风笑了笑,她听到了茄子的肚子发出了抗议,似乎是很饿了。

茄子脸上发红,狠狠地捶打了一下自己的肚子,小声嘀咕:“你就知道给我丢脸,等下出去,看我吃不撑你!”

“扑哧——”倾风忍不住笑了,指了指店小二刚刚拿进来的饭菜:“我还不饿,你吃吧。”

茄子看着那桌子上的饭菜,好像很好吃的样子,暗暗咽了咽口水,但想到倾风没有吃饭,又忍了下来:“我也不饿。”

倾风愣了愣,都这样子了还不饿?“好了,我也饿了,一起吃吧。”

“好啊!”听到这句话,茄子兴奋了一下,飞快地跑到了桌边,等倾风拿起了筷子,他就再也忍不住地猛吃了起来。

倾风只是喝了点蔬菜浓汤,看着小家伙吃得如此欢快,心里也有种淡淡的愉悦的感觉。

“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茄子是孤儿,没有家。”茄子摇摇头,突然想起什么,忙说道,“哥哥你得罪了齐州城州长的儿子,还是和茄子一起逃吧!”

“你知道他是州长的儿子,又为何要和他赌博?”

“这不是没钱了嘛,再说,我是真的赢了他!没想到他赌品这么差劲!

”茄子咬了咬筷子,一脸愤恨。

茄子见倾风只是笑笑,没有要和自己离开的意思,便劝道:“江湖险恶,不行就撤!哥哥还是和茄子离开齐州好,而且这里马上就要乱了!”

“乱了?乱了好啊。”倾风几不可闻地说了这句话后,又调高了音调:“我是来参军的,州长管不到军营去,你走吧,这是些碎银还有银票,拿着路上用。”

茄子皱眉,没有去拿桌子上的银子,虽然他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多银子:“参军?齐州估计马上就要打仗了!哥哥要是参军,一定会出事的!”

“没事,不用担心。”倾风起身,“你休息休息便离开,那人还会来的。我去报名了。”

冷风吹拂,街上的人并不多,加上众人也知道战事将近,不少人或去了邻城,或待在家里不出门了。

参军的人不少,倾风也不着急,慢慢地排在了后面。

“名字!”终于轮到了倾风,负责报名的人喝道。

倾风将文书递过去,“墨璇。”

那人检查了一下文书后,看了眼黝黑的倾风,点了点头,有些赞赏她没有像别人一样被军营里面的气势吓到。

倾风拿过一张进军营的证明后,便往里面走去。

夜幕降临,一个戴着头盔,脸上还留着一些血迹的看不清样貌的健硕男人穿着厚重的盔甲走到了台上,身后还跟着两个人,似乎是新兵营的教官。

“今天,你们加入了我齐州军营,那就是我齐州人。齐州军营,有个龙虎军,但是,那里,却不是你们这些杂毛能进的!”洪亮中带着狂野的声音,加入了真气,涤荡了整个军营。

被他身上的气势所恫吓,新兵们也不敢对“杂毛”二字多说什么,只是低着头不敢去看那一双似乎在黑夜中也能闪闪发光的黑亮眼眸。杨泽看着下面一群低着头的新兵,嗤笑了一下,却在眼神扫向最左边的时候,愣住了,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新兵能在自己稍稍放出的真气下,挺直了脊骨,看着前方的人。

此人正是倾风,她一进入军营便往四周打探起了能悄悄出入的地方,因为她有些轻微的洁癖,只要条件允许,她是每天都要洗澡的。前世她的军营生活中没有这个问题,因为众人都知道她是墨国尊贵的皇女,被墨帝捧在手心的宝贝,营帐自然是单独的,洗浴也由随行的侍婢准备好。等到了新兵集合的时候,她正想着前几天逛到的一处易守难攻的险地,望着前方微微出神,感受到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她才微微侧头看向了前方的男人。

脸上带血,气息平稳,嗜杀的气场还未散去,应该是刚刚杀了人的,这个人应该就是龙虎军的都尉——杨泽,年方二十七,五段后天武将,擅骑射、近战,行军布阵能力颇高,深受齐州军营,骑兵分营的将军陈斧赞赏。

杨泽挑了挑眉,没想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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