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穿越电子书 > 有山有水有点田 >

第93章

有山有水有点田-第93章

小说: 有山有水有点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秦乐撇撇嘴,不悦道:“总要有人给他们牵线搭桥吧?”

    筱雨在一边说道:“秦捕快以后是要除暴安良,行侠仗义的,这种俗事秦捕快做起来未免大材小用了。”

    恭维的话一说,秦乐十分满意。筱雨可是第一个叫他“秦捕快”的人啊!秦乐装模作样地点点头,话题又回到了他即将成为捕快的事情上,他还用了“走马上任”四个字来形容他即将开始的职业生涯,让筱雨又是一阵闷笑。

    说说笑笑便回了秦家村,悦悦家里必定会因为秦乐的喜事而闹腾一阵,筱雨去一趟镇上也不是没有收获。谢明琛表示她可以随时带着初霁去医馆,剩下的事情便是给初霁整理要带去的各种东西了。

    想到以后初霁就不在家中住,筱雨心里总有些忐忑。初霁虽然已经好多了,可说到底还是一个敏感的少年,他喜欢谢明琛没错,但谢明琛不可能一天十二个时辰都跟他在一起。筱雨相信当谢明琛陪在初霁身边的时候,初霁一定不会失控,毕竟筱雨同谢明琛提过这种“心理疾病”,谢明琛是明白初霁的症状的,他也一定做好了应对的措施。可若是谢明琛不在初霁身边,初霁要怎么办呢?筱雨少不得在初霁去谢家医馆前要对他再三叮嘱耳提面命一番,她必须给初霁做好心理建设。

    三日后,悦悦来筱雨家,喜气洋洋地对筱雨道:“我小哥的文书办下来了,他当捕快这事儿也算是尘埃落定板上钉钉了。我爹娘高兴,让整治一顿酒席,请走得近的亲朋好友吃喝一顿。明儿你可记得来啊。”说着悦悦有些不好意思:“你一人来就好了,我爹娘只打算整治两桌饭菜。”

    筱雨明白,点头笑道:“我还说你们家怎么一直没动静,原来是这事儿没彻底定下来你们不安心。成,我明儿早些去,帮着打打下手。”

    悦悦忙点头,又道:“对了,明儿个李捕头和杨捕快也要来,我小哥跟他们说好了。”顿了顿,悦悦道:“你家那起案子他们也知道的,尤其是李捕头,人还是他亲自下手抓的,你看……”

    “没事。”筱雨笑道:“借着你家这喜事儿,我还能再谢他一番。”

    悦悦家的喜事儿算得上是秦家村今年第一件喜事了。捕快算不入流的公务人员,但好歹吃的是皇粮,在老百姓眼里多少也是个官儿。有了这顶帽子,秦家村人以后势必要高看悦悦家一眼。

    筱雨备了份薄礼,第二日衣着干净地去了悦悦家。她来得早,自然是在灶房帮着悦悦娘等人打下手。

    悦悦家一家子都忙碌开来,但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笑容。秦乐叔公竖了大拇指说秦乐有出息。在老人们看来,能跟官家攀上关系,尤其是能成为官府里的人,那就是件顶顶光宗耀祖的事儿。

    秦乐今天也是特意穿戴了一番,九成新的衣裳穿在身上,瞧着十分有精神。

    他在筱雨面前转了一圈儿,问筱雨道:“我这身打扮怎么样?”

    筱雨点头道:“脸上再抹点儿粉儿就好了。”

    “抹粉儿做什么?”

    “就可以登台唱戏了啊。”

    秦乐脑子转了会儿才反应过来筱雨这是在说他臭屁,哼了一声,眼珠子一转嘻嘻笑道:“忘了跟你说,今儿秦泰也会来。”说完他便等着看筱雨的反应。

    筱雨翻了个白眼。来就来呗,多大回事儿。她也不搭理秦乐,秦乐讨了个没趣,寻了个借口走了。

    悦悦娘端了盆生肉过来和筱雨聊道:“本来我们没当回事儿,农家孩子哪个不是在地里刨食,瞧他大冬天的在院子里比划来比划去只当他闹呢,没想到他还真的入了李捕头的眼,去镇上做捕快去了。”悦悦娘说着都有些不可思议:“还亏了筱雨你,不然他也没那机会。”

    筱雨笑道:“也要秦乐哥自己有这个意思和决心才行,这靠的都是他自己,没我什么事。”

    悦悦娘道:“前几天他跟悦悦回来和家里人说了这事儿,我们还担心他做这捕快有危险,说得急了,他才小声跟我们说,前三年都是不出任务的,要有什么案子,要抓什么人,他都不能去,只能在衙门待着,要学三年再看他的能力。这样一说我们才放心,好歹还安全三年。”

    筱雨顿时闷笑一声,刚好秦乐从门口经过,筱雨更加止不住笑意。

    悦悦娘也乐呵道:“他好面子,没跟你说吧?”

    筱雨含笑点头。

    “这孩子就这样,死要面子的。”悦悦娘笑道:“我跟你说了,你可别拿这事儿笑他啊。”

    “嗯,我省得的。”筱雨答应道。

    约莫要到正午时分,李明德和杨威才骑着马来了。一个是北县捕头,一个是有资质的捕快,还骑着寻常人家无法拥有的代步工具马,自然是让人津津乐道了一番。

    悦悦爹作为主家,上前迎两人入座。李明德拱手抱歉道:“对不住对不住,本要早些时候来的,谁知道突然有了事,给耽误了。”

    “李捕头和杨捕快能来已经是我们的荣幸了,不耽误不耽误……”悦悦爹笑着请二人入座,热烫的菜食这才一道接着一道地上了上来。

    李明德抬头环视了一圈,当看到坐在另一桌上的筱雨时,视线一顿。随后他朝筱雨笑了笑,拍了拍胸口,对她做了个口型,无声地说了个字。

    筱雨立时愣了一瞬。

第111章 远方来信() 
李明德说的,分明是一个“信”字。

    联想到他说话之前拍胸口的动作,筱雨心里顿起涟漪。

    他是说,他胸口有揣着一封信?难道是余初写给她的信?

    因着李明德的一个动作和一个口型,筱雨在吃饭的过程中总是心神不宁的。所以她也彻底忽视了另一桌上秦泰不断投向她的关注目光。

    酒足饭饱,悦悦爹等几个秦家本家的男人都喝得上了头,李明德趁着他们拉着杨威说话的功夫,瞅了个空当示意筱雨避开人跟他叙话。两人在院子外的墙角下见了面。

    李明德从怀里拿出一封黄色封笺,笑道:“他写给你的信。”

    筱雨微微张了张口,沉默地接过信,低声道了句谢。

    “没了?”李明德挑眉笑道:“筱雨啊,你这反应也太淡漠了些。”

    筱雨抿抿唇不说话,李明德兀自笑道:“那等寄回信的时候我可得说,你很平静地从我手上接过了信,没手舞足蹈更没兴高采烈,摆明了对这封信的出现没有欣喜。”

    筱雨弯了嘴角道:“明德哥给人写回信,要怎么写我总不能干涉。”

    “说的也是。”李明德摸了摸下巴:“那我可就这样写了,你也赶紧把回信写好,我好一并寄出去啊。”

    筱雨摇摇头:“我就不写回信了。”

    李明德顿感惊讶:“他大老远给你写信,你还不给他回一个?”说着李明德以手扶额,长叹一声:“筱雨啊,你怎一个淡漠了得……”

    筱雨正经地道:“我字不好看,未免被人笑话,还是不要写字的好。”

    这话一说,李明德顿时愣住,然后立马捧着肚子大笑起来。

    筱雨不急着看信,她将信揣在了怀里,理了理襟口,道:“明德哥,你好歹是个捕头,注意稳重的形象。”

    李明德扶着腰,一边摆手一边收敛情绪,不小心被自己的笑给呛着了,顿时一阵咳嗽。半晌后他方才抬头一张通红的脸,冲着筱雨摇头:“我总算明白他怎么就跟你脾性相投了……得,你们俩那就是同一种人,他是气死人不偿命,你是笑死人不偿命。”

    “杀人才偿命呢。”筱雨轻飘飘丢下一句,往前走了两步:“我去帮着做事儿去,明德哥,那边的人在寻你了。”

    李明德又是一阵大笑,朝着前来寻他的杨威等人走去。

    信揣在怀里,筱雨做事的精力集中不到一起。悦悦娘以为她累了,忙对她道:“筱雨你是客人,还麻烦你来帮忙……这边儿的事儿我们来就行了,你歇着去。”

    筱雨也不推辞,和悦悦娘说了两句,告辞打算回家。

    只是她出门的时候却被秦乐眼尖地瞧见了。秦乐拦住她问她上哪儿,筱雨说回家,秦乐便道:“还早着呢,晚饭吃了再回去呗。”

    筱雨摆手正要推辞,秦乐忽然侧身对旁边笑道:“秦泰!这边儿!”

    朝他们这边方向来的正是秦泰。

    秦乐席间也喝了几盅酒,精神比较亢奋。他只意识到筱雨和秦泰两个人在他面前见到面了,一心想撮合自己哥们儿和妹妹好友的秦乐当即便咯咯地笑了起来,带了点儿醉意说:“筱雨啊,秦泰好不容易才见你一面,你俩说说话呗……”

    筱雨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扫了同样脸色通红的秦泰一眼,淡淡地道:“不用了吧,我跟秦泰哥不熟。”

    秦泰头低了低,脸藏到了阴影里。

    秦乐便有些不高兴:“多说几次话不就熟了……”

    “让我三婶知道了,准该唠叨我了。”筱雨搬出长辈来,这下她不等秦乐先开口,直接道:“我家里还有事儿,就不多留了。秦乐哥,祝贺你当捕快啊。我先回去了。”

    说完筱雨也礼貌地跟秦泰道了别,按住胸口快步离开了悦悦家。

    耳边只听得身后传来秦乐不满的嘀咕:“好不容易才见一面,走那么急做什么……”

    回家的路上筱雨走得很快,且一直用一只手捂着胸口。胸口处放着李明德给她带的信。

    虽然他们短暂的对话中没有提及余初的名字,但两人心照不宣,这信,是余初写给筱雨的。

    算一算他也走了三两个月了。

    筱雨步子慢了下来,她从怀里掏出信,感受了下封笺里信纸的厚度。不算厚,顶多只有四五页的样子。

    古代的通讯业很落后,一封信从写信者寄出,到收信人收到,相隔要是远了,能在路上走好几个月。寄信要花费的银两不算小数,寻常人家轻易不会写信。

    他有事要办,却还惦记着抽空跟她写信……

    想到这儿,筱雨脸上便泛起一丝笑来。

    她慢慢拆开封笺,从里面抽出信来,一边闲庭信步地走着,一边认真地看着。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余初写的字。

    筱雨的手是拿化学仪器的,笔杆子上的功夫不行,硬笔凑合,毛笔就惨不忍睹了。虽然这具身体本身的写字水平还算不错,但筱雨没能适应她的执笔书写习惯,写出来的字也只能是堪堪入目罢了。

    所以当她第一次看到余初的字,她就只有一个想法他的字写得可真漂亮。

    笔锋犀利,有些瘦金体的风格,一笔一划都好像藏有刀锋,让人一看就为之一振。

    筱雨的记忆里这个时代是没有瘦金体这样的书写风格的,官方行文使用隶书,民间写字多为楷书和行书。不知道余初这笔字是本就有人习得还是他自己自成一体的书写习惯。

    若是筱雨知道,余初平日里写字多为狂草,给她写信是怕她认不出他的字才收敛了狂笔转而写成这样的,不知道她要作何感想了。

    三页信纸,最多不过五百个字,筱雨却看得极其认真。余初心中大概交代了他的行程,还不忘调侃她两句,字里行间自然流露出对她的亲密。

    筱雨阅完信,复又将心揣进怀里放好,这才步履轻快地返家。

    她不打算给余初回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