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乱九宫-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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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妮莎打听过,这村子名为犀牛角,位于通向眠龙城和圣光城的岔道上,规模也比一般村子要大,但它的村容实在跟它的名字难以相称。一如往常,国王大道直接从村子中心穿过,不过,这里多了一条从南方进入的繁忙道路。多数村子都是市集和农夫聚集的地方,然而这个村子,从村里可以看到周围的几个农场,连养活自己的村子都不够。所以,犀牛角村主要是靠作为交通枢纽而繁盛,商人的车队在前往眠龙城或者虎眼泉再过去巴布朗山脉的矿场途中,或者来往于附近村子时常常会在这里停留修整。村里的所有设施都围绕着商人和他们的车队、车夫和装卸货物的搬运工而建。往南去的道路主要是为了方便西海岸的水产交易,商队如果要前往沐光寨则另有更直接的道路。
村里到处是印满车轮痕迹的空阔沙土地,有的空无一人,有的只有几个闷得发慌的守卫。每一条街道都宽阔得足够让马车通过,沿街都是马厩和拴马柱,地上也压满车轮痕。没有草地,孩子们就在街道上一边玩耍,一边躲避马车和车夫的咒骂。村妇用围巾包着头,低着头脚步匆忙,有时还遭到车夫们的调戏,说出的话令麦特王子光是听听都会脸红,有些连马特都为之瞠目。这里没有女人隔着篱墙跟邻居聊天。土褐色的木房子一座挨着一座,相互之间只隔着狭窄的巷子和墙壁。没什么人肯花这心思去粉刷这些木墙,它们光秃秃地遭受着风雨侵蚀,即使有少数刷过石灰,也已经褪色褪得不成样子,大概很多年没有翻新过了。屋里的窗子上挂着厚重的百叶窗,常年不开,以至于铰链已经锈蚀。这里也很吵杂,锻铁场里的敲击声,车夫发出的喊叫声,旅店传出的沙哑笑声,处处都充满噪音。
傍晚时分的犀牛角村还算热闹,唯一的小酒馆里喧声震天。里面果然已经有音乐艺人了,他们演奏的筝鼓几乎完全淹没在粗哑的笑声和醉酒的吵闹中。店里挤满衣着粗鄙的男人,他们在店里走来走去,挥舞着手里的啤酒杯,占侍女的便宜。侍女们脸上挂着例行的僵硬微笑躲闪,早已见怪不怪。吵攘的声浪几乎把屋顶掀翻,酒味和汗臭味混合起来的发酸气味也令人难受。至于那些穿着丝衣和天鹅绒、镶着蕾丝的商人,则躲在楼上的专用餐室里,跟这些声音气味隔绝。
“住,还是不住?”麦特挑衅似地问公主。从眠龙城出来,他就不停地与凡妮莎作对,用各种手段阻止她找到布兰特,因为只要一见到布兰特,凡妮莎就要戴上禁魔石,恢复自己的身份,那样一来,他的爱人索兰达就有可能暴露身份并因此被杀。
“当然住。”凡妮莎把银币往柜台上一扔。顶着索兰达的外貌唯一的好处就是走到哪里都没人敢惹她。索兰达身材高大、一脸凶相,就算不动手,那两只筋节虬张的大手也有着足够的威慑力,使人不敢靠前。“一个上等间,外加两大杯早稻黑啤酒!”
酒馆老板笑眯眯地把银币搂进口袋,“两位真是找对了地方,我们这里的上等间是出了名的整洁干净,保证你们一只跳蚤也找不到。”说着,朝麦特神秘地挤了挤眼,一脸坏笑。
“我想店老板是误会了。”上楼梯的时候,麦特王子不无尴尬地说,“而且,你付的钱足够我们在这里连吃带住蹭上一个月。”
“我只是想让他别来烦咱们,”凡妮莎也一脸坏坏的笑,“你知道咱俩身份特殊,没准儿通辑令正在派发途中,这时候最好别有人把你认出来。”公主指着楼梯底下玩飞镖的一群人,他们用来当靶子的正是画有通辑犯样貌的通辑令,射中眉心者才有啤酒喝。
迎面走来一个女侍应,手里拿着一只木托盘,正冲着麦特妖媚地笑。凡妮莎拉过她的肩带,把一枚银币塞进她的胸衣,开口问道:“有没有最新的通辑令?我们是赏金猎人。”
女侍应打量了一下两个人的样子,摇摇头,“没看到。不过你不像赏金猎人,”她继续冲麦特傻笑,“倒像个丝丝文文的贵族少爷,”她用胀鼓鼓的胸脯撞了王子一下,吃吃笑道,“我叫苔丝,有空来找我,反正天黑以后你也没事干。”
“为什么?”凡妮莎敏锐地捕捉到苔丝的话音,“为什么天黑之后没事做?”
“你们是外地来的?”看在那枚银角子的份上,女侍应终于注意到问话的凡妮莎,“每年的这个月,犀牛角村一到晚上就没人敢出门了,因为路上会有鬼魂抓人作替身。”
“什么?”凡妮莎仿佛咬到了自己的舌头根儿,尽管自己信奉上帝,却从没真正见识过鬼魂,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刚要追问下去,楼下有人高叫添酒,苔丝就像泥鳅一样溜开了。
回到房间,凡妮莎开始脱衣服。
“嘿!”麦特一把按住凡妮莎的手,大叫,“你在干什么!你知道自己现在是谁的样子吗?快给我穿回去!”他揭起床单被单胡乱盖在凡妮莎的身上。
“呵,当然,”凡妮莎看了看自己,又冲麦特呲牙一笑,“你不是早就想看嘛,我可以成全你啊,前提是你别来给我添乱。”接着公主换上夜行的黑衣,把长发用一根鹿筋藤束在脑后。
“你想要出去,寻找那个鬼魂?”麦特番然醒悟。
“还不算太笨嘛。”凡妮莎赞许道,“这事很不寻常,我决定去看看,兴许,”她顽皮一笑,“跟我的布兰特有着莫大联系呢?”
“我也去。”麦特鼓了下腮,旋即站起身。
“休想,”凡妮莎一把按住王子,“你只会拖慢我,也许还会帮着那鬼魂把我困住。”
“好主意,”王子高兴地一拍手,“这么说我去定了。”
第244章 剥皮埃比
入夜时分的酒馆果然寂静下来,凡妮莎经过马厮的时候看到店主在擦抹桌椅。看来这一个月真的是这里的禁忌之月,而行凶作怪的鬼魂也从未遇上敌手。
“我们这是去哪儿?”麦特看着四周黑黢黢的低矮建筑,心里有些发毛。
“哪都成。”凡妮莎信心满满,“最好到一个偏僻地方来顿烛光晚餐,你不是一直期待跟索兰达有这样的浪漫时刻嘛,”她笑着瞥了王子一眼,“现在让我代替她做你一晚女友吧。”
麦特伸出手让公主看自己手腕上的伤,“真正的索兰达不会在我身上割口子放血,你代替不了她。”
“随你便。”凡妮莎撇撇嘴,并不为自己作解释。
正走着,突然从黑暗中冲出一个东西,狠狠撞在麦特王子身上!
“哇!”他们大叫起来。凡妮莎更是抽出了腰间长剑对着王子。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一个年轻的声音战栗着叫道。
“抬起头来,没人要杀你。”凡妮莎收剑回鞘,看出对方只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不过他身上散发着腐烂肉质的恶臭,模样也邋遢不堪。“怎么回事?你是谁,打哪儿来?”
“快走,她要来了。”年轻人没有停下脚步,踉跄着朝酒馆的方向走,因为那是此时这小村子里唯一有光亮的地方。凡妮莎注意到年轻人脚上没有穿鞋,所以他走起路来才没有任何声音,甚至近在眼前了自己也没有发觉。
“她是谁?喂,在跟你说话。”凡妮莎用力去拉年轻人的手腕,手上的触感却是滑如苍苔——这年轻人在流血!
“她就是她,她要来了,快躲起来,快到人多的地方去,不然她会偷走你,把你折磨得生不如死!”
“慢点,”凡妮莎看了看四周,这里是一个比较开阔的小广场,广场正中还立着一只铜质的犀牛,每只牛角上有一块发光水晶,照得四周通亮,这给了三个人以安全感,看起来这里不像随时会有人冲过来。“你说清楚些,谁会来‘偷’走你?”
年轻人喘了口气,吞下麦特递来的水袋里的水,“我叫埃比,我住在高汶堡。”凡妮莎吸了口气,高汶堡,那可是离这里不下百里的烈炎国中部城市,“一年前、也许两年,我记不清了,我随父母经商路过此地,那天晚上,我们都喝了酒,当我醒来时就躺在一张铁床上,手和脚都被绑着,那个女人,”他的情绪激动起来,浑身不停地发着抖,“那个女人用刀剥下我的皮肤,她一点一点地割,不顾我大声的叫喊。”说着,他撩起破烂衣襟给他们看,果然,埃比的肚子上、两肋以及后背都缺少大片皮肤,从伤疤的新旧颜色来看,确实是长期受虐造成的。
“她剥你的皮干什么,为了贴在自己身上?”麦特问。凡妮莎也作同样的假设,那女人也许因为谋件事故而毁容,所以需要移植别人的皮肤。
“不是的,”埃比痛苦地回答,“她的男人,她把我的皮贴在她死去的男人身上,希望他能复活。”
凡妮莎和麦特对视一眼,不寒而栗。
“那么,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凡妮莎警惕地问。不能相信任何人,只相信自己,吃过大亏的人不会忘记自己一贯的作风。
“是那个男人帮了我。”埃比继续往酒馆的方向走,“帕弥拉的男人。她每年的这时节都出来寻找猎物,她的男人见我可怜,就递了把匕首给我。”
“等等,你不是说他已经死了吗?”麦特问。
“是的,他肯定是死了的。”埃比的舌头直打卷,“那种惨相,他无论如何都活不了。”埃比边走边解释,“我最初看到他的时候还以为他活着,因为他能说能笑,四肢也活动自如,可当帕弥拉掀开他的衣服的时候——他的躯干被什么东西整个儿掏空了,本来是内脏的地方什么都没有,一根脊椎连接上下两部分身体,活像一只正在爬动的灰色沙蝎!”埃比回忆着那骇人的一幕,浑身直发抖,“帕弥拉从上到下恢复他的皮肤,她需要很多年轻人来匹配那男人的肤质,有的男孩并不合用,便被她一刀杀死,只留下对的皮肤。”
“看来你运气不错。”凡妮莎拍了拍埃比的肩膀,然后转向麦特,抬起他的手腕用力一挤,原本已经开始结痂的伤口再次迸出血珠,“今天是你的幸运日。”公主把麦特的血滴在埃比身上,引来王子一阵呲牙咧嘴的咒骂。
“你在干嘛?”埃比甩开公主的手,看着两个人,“我得快走,那里还有一些人,我得找人去救他们。”
“哦。”凡妮莎点点头,“那就去吧,祝你好运。”
“你们不帮我救人吗?”埃比诧异地问,收住脚步。
“那些人没救了,忘了他们吧。”凡妮莎拉过麦特,正面对着埃比,“不过你说得对,多找些人来总没坏处。走吧,我们会护送你到前面的酒馆。”
“怎么了,”麦特低声问,“你不是正想去找那个抓替身的鬼魂吗?这是条线索啊。”
“别说话。”凡妮莎扯过王子让在自己身后。
“你不相信我的话?”埃比看出端倪,“我说的都是真的!”
“这一点我毫不怀疑。”凡妮莎朗声道。
“那么请跟我来啊,”埃比招手道,“连帕弥拉的男人都伸手帮忙,你们没理由不帮我。”
“可我们刚刚就是从酒馆溜出来的,”凡妮莎微微一笑,“你走错方向了。”
“不对,明明是那里有光!”埃比指着亮灯的方向。
“那边是村外坟场,亲爱的剥皮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