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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望尘无幻-第4章

小说: 望尘无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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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无幻,他……怎么会杀自己最喜欢的人?”

“少爷他根本不知道,老爷给灵犀小姐服下了摩兰散。郡主,服食摩兰散的人会从体内开始溶化,内脏先溶化为血水,然后是手脚,接着是皮肤,最后溶化的是人的大脑。不到全部化为血水经历最大的痛苦,中毒的人不会死去。少爷知道的时候,已经太晚了,灵犀小姐当时多么的痛苦,她想尽了一切的办法寻死,少爷怎么也阻拦不了。看着灵犀小姐痛苦,少爷也一样心疼,他苦苦的求过老爷,老爷却无情的说每个杀手和成大事的人,都要没有感情,这个是必经阶段。少爷甚至绝食,甚至自残,甚至想到了要服食摩兰散,但是老爷都会有办法阻止,他就是要少爷看着灵犀小姐一点一点的痛苦而死,可是他却没有办法。最后,少爷只好亲手杀死了灵犀小姐,然后看着灵犀小姐化成了血水。”

“他,他……”望尘听着这些惨烈的故事,想不到那个杀人者,竟然曾经有过这样的故事,这么惨烈,这么,决绝。

“然后少爷一病不起,昏迷了三个月。此后醒来就判若两人,话不多,每次杀了人以后都会到灵犀小姐的坟前伫立很久。他从来没有从自己亲手杀了灵犀小姐的阴影里面解脱出来,老爷为了逼他忘记自己的感情,不惜逼他服食月霜草。这种毒草会在每月的月圆夜侵蚀服食者的身体,会让服食者痛不欲生,在这种巨大的痛苦下慢慢遗忘自己的感情,而且如果没有缓解的药,下一次毒发的时候会更加痛苦不堪。可是少爷仍然还是会记得来祭拜灵犀小姐的坟,你知道为什么少爷要听命于老爷吗?就因为这个坟冢是老爷的筹码,少爷不想灵犀小姐死后连个坟都没有。他其实不在乎自己的生命,他在乎的人很少很少的……”师剑稍微的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郡主,你的事情我也曾经听说,可是你要知道,少爷和你一样都是迫不得已。所以他很照顾你,他希望同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第二次,你不要太误会他。”

望尘慢慢的点头,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快,她不知道要说什么。

“郡主,你知道吗?我一直以为,少爷这辈子,除了灵犀小姐,他不会再娶任何人。”

12。

平旦十分,曹无幻从榻上惊醒。梦里还是那延绵万里的大火,他轻轻的咳嗽,消瘦的肩膀慢慢的在颤抖。

他不知是从什么地方抽出一方雪白的丝帕,捂在嘴上,咳嗽的声音更加剧烈,雪白的丝帕上终于染开了樱花一样的血红。

经脉本来就有伤,又被父亲震裂。晚上的打斗,自己用的术法都是极费精神,满身都是伤病的他,有些吃不消了。

他慢慢的伸出手,只见这个时候他的指甲竟然都已经成了青绿色,一个响指。房间里面的灯亮了,他坐起来,虚弱的靠在了榻边缘。望着不知名的方向,出神了。

妙翼?原来自己奇怪的,不是幻觉。第一次见到那个组织了整个武林来追杀自己的女子是,觉得熟悉的。原来,她,果然是灵犀的姐姐。

灵犀,我终于找到你的家人了。我终于知道你是谁了。可是,灵犀,你的全家都是死在我的手上,你们一家在地下相见了。你,是否,开心?

夜里的风,不知道什么时候倒灌了进来,吹得曹无幻有些冷了,他抬头,看到了门口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自己的新婚妻子,望尘郡主。

看着曹无幻的脸色和青绿色的指甲,望尘郡主倒吸了一口冷气,想起了师剑说的话,师剑好像说,这种毒草的名字,叫做霜月。那么他现在毒发了,会痛不欲生吗?沉默了很久,望尘本来准备得很好的话,在此时却不知道要怎么开口了。曹无幻在风吹的时候,终于轻轻的咳嗽:

“进来把门关上好吗?很冷了。”

望尘马上走了进来,关上房门。手里那瓶三年前就握紧的九墨正玉丹,竟然在这个时候毫不犹豫的拿了出来。望尘这三年都没有动过,九墨正玉丹,天底下最好的疗伤灵药,可解百毒。据说这个江湖上一共就只有九颗。三年前,自己拿到手中的时候,就决定这辈子都不会用,除非迫不得已。瓶子里面有三颗,给自己瓶子的人……

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

望尘郡主没有让自己再想下去,她只是慢慢的走到了曹无幻的身边,把碧色的药丸倒出一粒托在手心,“把这个吃下去吧。”

“九墨正玉丹?”曹无幻有些惊讶,不过他还是在惊讶之后,摇头,“不必了。”

“你怕有毒吗?”望尘看不透他嘴角挂起来的浅浅微笑。

曹无幻摇头,他当然不是怕有毒。他缓缓的抬手,看了看自己青绿色的指甲。疼痛还在侵蚀自己的神经,于是他忍不住的颤抖。曹无幻当然知道,只要把眼前的丹药吃下去,自己一直以来的痛苦就可以解决了,可是……如果没有了毒药在身,恐怕父亲,是不会甘休的吧。

“师剑都告诉你了。”曹无幻突然明白过来望尘郡主为什么突然来找自己。肯定是师剑觉得有必要给郡主解释一下曹府的各种奇怪的事情。所以他虽然是问,但是却用了一种肯定的语气。

“是的。”望尘郡主的目光瞬间变得辽远,“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见望尘郡主这么说,昨天还在冷眼相见的郡主,今天却用这样的口气叹了白居易《琵琶行》里的句子,他微微笑了:

“郡主的事情,我也并不是完全不知晓。‘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

望尘看着曹无幻用这种口气说出来的诗句,竟然是李义山的《无题》诗。她以为,曹无幻是不会看李商隐的诗的。她半天才说:

“我一直以为曹公子不会看义山的诗,你会看的是兵法,是《三国》。”

曹无幻笑了:“我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倒是,郡主似乎一直都很执著于李义山的诗,似乎这个就和郡主的一些故事有关了。”

望尘沉默,是的,曹无幻说的不错。喜欢李义山的诗,是和过去有关。不过那些都是过去了,现在提起,又有什么用呢。她现在已经是宰相的儿媳,曹无幻的妻子。

“所以,你还是留下那些药吧,没有必要为我这个杀人者浪费。”

望尘看着他,一时间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她在听到了师剑对自己说出的、关于曹无幻过去的时候,明明是想到了很多,想说很多的。可是现在,竟然一句都说不出来。她不了解面前的丈夫,甚至不了解这座阴森的曹府,不了解朝廷里面的明争暗斗——就好像很多年以前自己不了解江湖一样。暗潮涌动。

见望尘郡主沉默,托着一粒药丸不知道要怎么样才好。曹无幻帮她收回了九墨正玉丹,把那个瓶子放回了郡主手中。

“郡主你,今夜前来,只是为了给我这些药吗?”

望尘摇头,也只是沉默了。曹无幻,他是用了多少努力,才把那种亲手杀死了自己最爱的人的痛苦当中解脱出来。她震惊,她一直以为,他和他父亲是一样的,勾心斗角,喜欢势利和朝廷,没有人情冷暖。因为,她知道,曹宰夫人早逝,曹宰相和他的儿子,不知道用了多少人的生命,才缓缓的从一介草官,成为了今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手眼通天,无处不在的权柄。她以为,他和曹宰相是一样的。

“谢谢你。郡主。”曹无幻在望尘郡主沉默的时候,慢慢的说了这句话,“谢谢你的关心,不过,我杀人,所以,我迟早会死。不必为我浪费灵药。”

13。

次日。曹宰相在去上早朝的时候,还是关照了望尘郡主,要好好注意。不要随便出门,并且是不带侍卫。望尘郡主安静的坐在大厅里面,喝着曹家的茶,师剑一早就被曹宰相派了出去。落雁死后,似乎自己的生活更加沉默了。没有任何人可以说话。不知道,自己的一生,是不是就会这样,困死在曹府。没有出头之日。看来,这个就是自己的命运。笼子里的凤凰,要么涅槃重生,要么老死樊笼。

“平日里,没有事情的话,就看看这些书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曹无幻,抱着一摞泛黄的书页,谈谈的对着望尘郡主开了口。

“谢谢。”

“浅奴,来见过少夫人。”曹无幻向厅房外招手,望尘抬头,看见了一个穿着蓝衣服的姑娘,眼睛大大的,头发柔软就好像丝绢一样。乖巧而安静,她进来微笑着对望尘郡主开口:

“浅奴见过少夫人。”

望尘有些不解的看着曹无幻。曹无幻还是用他一贯波澜不惊的口气说:

“你需要侍女,浅奴在府里也有些日子,她的功夫也不赖,是我很得力的助手。她懂诗词,你们可以切磋。我常不在府里,刀剑上行走,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不来。”

望尘起身:

“曹公子似乎想得很周到啊。”

看来,这个曹无幻,并不是那么冷血无情的。那个叫灵犀的女子,曾经,一定是很幸福的吧。

曹无幻想了想,又说:

“浅奴,如果我有一天回不来,你要记得把我交给你的东西给少夫人。”

浅奴点了点头,

“少爷你放心,浅奴会记得的。少爷你去办你的事情吧,我会保证少夫人的安全的。”

曹无幻点头,看了看望尘郡主,然后回身非常迅速的走出了曹府大厅。那个叫浅奴的婢女,一直目送着曹无幻离开院子。然后她回头,唇红齿白:

“少夫人,你真的是很幸福呢。我从来没有见过少爷关心过除了灵犀小姐以外的任何人。浅奴羡慕你。”

望尘笑了,有点自嘲。她幸福?原来,她的幸福,就只是剩下了这些?这样在曹府里,看着李义山的诗,看着蒋捷的词,看着《诗经》,然后终老一身的、这样的幸福?

“少夫人,今天浅奴带你去附近的街道看看吧,想必夫人在王府,是很少出门。没有机会和下层人接触。其实,京城有很多地方值得去呢。”

望尘看着笑意盈盈的浅奴,终于笑了:“好。”

浅奴带着望尘郡主来到的都是京城鲜为人知的小街道,里面有精彩的剪彩,精致的食品,琳琅的潢饰。望尘从来没有见过的,这些京城的景象。她一直以为,在这样红砖碧瓦的地方,只有宫廷、只有朝野、只有纸醉金迷。

路过一家叫“欢宴”的茶楼的时候,浅奴微笑,指着高出凸出的台子,上面青色的帷幔飞扬,有着江南烟雨一样的蒙蒙。浅奴说:

“少夫人,那里,你看那里。那里,就是灵犀小姐曾经卖唱歌舞的地方。少爷从前很喜欢来的。我们也进去看看吧。”

“灵犀……她,曾经是个歌女?”

浅奴看着望尘郡主脸上起伏不定的表情,她点头:

“灵犀小姐曾经是整个京城唱《诗经》里歌舞最好的歌女。她的名字,已经可以名动京城呢。当时她一点也不比白居易《琵琶行》里描写的歌女差,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她,擅唱《诗经》歌舞?”

“嗯,灵犀小姐最喜欢唱《诗经·邶风·击鼓》。”

望尘自己怔了怔,那个叫灵犀的女子,那个带着血与坚韧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女子,竟然也喜欢《诗经·邶风·击鼓》吗。“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虽然自己喜欢李义山的诗,喜欢蒋捷的词,但是,对《诗经·邶风·击鼓》仍然是不能忘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里面有一句,已经被人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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