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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盗受-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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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小久很难受,心里很难受,一直一直挣扎,当雷风行叫了他的名字后,他愣了一下,很没出息地掉了泪,但之后还是继续挣扎。死木头,明明认出来了,还装不认识!我咬死你!

用力的咬在雷风行的肩上,直到有血腥味钻进鼻孔,戚小久还是不放,而雷风行也不喊痛,整个人像傻了一样,只会紧紧抱着他,在他耳边不断的喊着他的名字,“小久——小久——小久——”

咬了半天牙都酸了,戚小久非常嫌恶的皱了眉,这人的肉好硬……

“喂,雷木头,你傻啦!”戚小久看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不知道是被雷风行大力勒的,还是不好意思,一张脸涨得通红。“喂,你放开好啦!放开啦——”一边推一边咬,这雷风行雷打不动。

“不放,小久,我再也不要放开你了。我爱你,至死不渝!”

他说小久我再也不放开你了。

他说我爱你,至死不渝!

听到这句话,小久忘了挣扎,忘了害羞。

以往的事,一桩桩,一件件,在眼前走马观花的闪过,但是倔强又执着的雷风行,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即便是情到浓时。但是他今天说了,他说我爱你,至死不渝!

很冲动的,戚小久就吻上了雷风行的唇,激烈的,思念的,向往的,加快的,种种味道一起,涌入了心,再也再也再也再也不分开了!

不管前面是什么样的路,不管这根木头还有怎样的执着,不管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他们再也再也再也不要分开了!

闭着眼睛,承接雷风行更加狂热粗鲁的吻,唇齿相依,相濡以沫,这,便是他们的人生。

围观的百姓现在也不只是围观了,一起鼓起了掌,雷风行身子一紧,拥紧了戚小久,“我们走——”施轻功跃出,很快的离开。

“哇——”方才那个没走远跑回来看热闹的戚小久身边的虎头虎脑的小厮,非常不增的一来就看到这样一刻,于是他急急的赶回去报信……“二爷坏人劫持了——二爷被坏人劫持了——”

再说雷风行,直接把戚小久带到自己暂住的地方,一路飞的时候,戚小久便问了,“你怎么有空来东突?不做你的捕头了?”

“捕头我早就不做了。有一个更正真的人补上了我的位子。我便处处找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比如爱打架的,爱偷小东西的,爱生事的少年,教导他们做正经的事,闲了的时候,就去看看有没有江洋大盗,去抓了来交给官府。”

“闲人一个,但是很自在,我很想找到你,告诉你,我可以不做捕头,告诉你我可去做另外的有意义的事,告诉你我想和你在一起,告诉你猫和耗子是可以在一起的,只要那个猫,已经不是猫,耗子,也就不是耗子了。”

“这次追着一个小贼到了东突,但是没想到遇到了你。”

“所以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逃开……”说话间已经进了房间,后面的话,全没在了唇齿相依中。

鸳鸯帐暖,被翻红浪,又是久别重逢,这样的浓情,自是合了时宜。

当然,后来孔昭被小厮唤来寻找小久撞破床上奸情,孪生兄弟相逢之类的,都是后语。

只是这有情人,终成眷属,便是佳话。

番外孔昭和东方昊的故事

我叫孔昭,这个名字出自一句话,“我有嘉宾,德音孔昭,视发不佻,君子是则是效。”先生说这是一个好名字,并且希望我可以有君子之言行。

我只有先生,没有父母。自我记事起,便跟着先生过日子。

先生是一个非常勤勉,气质极其出尘的人,或者说,是山人。我听到很多人这么称呼先生。

我从记事起就经常跟着先生到处行走,并不常在一个地方住很久。我曾问先生为什么,先生说:破万卷书,行万里路。

有志的读书人,理当如此。

我也曾问过我的父母,先生笑而不答,问题用其它的话避过。先生一向坦诚,也只有这个问题,会让他回避。

于是我便知道了,我的父母,可是是个禁忌的话题,于是,便不再问。

先生是文人,他只教我识字读书,不教我武功。

幼时有一段日子我们是在蜀中的一个山里过的,在那里,我们第一次住了好长一段时间。我问先生为什么,先生说:这里风景怡人,湿润非凡,适合人居住。

我来时注意到一座一座大山,我想先生是不是觉得山太高了,可能走很久走不出去,所以暂时不想动?

没有武功年纪又小的外乡人,是经常被欺负的。我也不能例外。

初到这里时,我听不懂这里小孩子的话,他们也都很排斥我,不跟我一起玩,还要打我。那里村口有一家姓雷的人家人很好。主人是个捕头,儿子叫小行,虎头虎脑的,跟我一样的年纪已经开始练武功,并且一招一式都像样子,只有他肯跟我玩。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觉得这个人很亲切,并不是因为只有他跟我玩,并不是因为他会帮我教训那些欺负我的人。只是一种感觉,嗯,对,感觉。

很可笑吧,那时候,小小年纪的我,已经知道了什么叫感觉。

雷家的主人很凶,如果小行帮我去教训了那些野孩子,小行就会被罚扎马步,他爹爹说,不准做欺负人的事。

后来我不再跟小行玩,因为我觉得他一定会被罚。

其实我一点都不需要他帮我去教训那些人,我并不把那些人放在心上。当然,如果那些人太过分了,我自己有办法去教训他们,而且不会像他那么简单,还被大人知道,逮起来罚。这个小行,很是一根筋。

我请先生教我阵法。我知道那个东西很厉害,我也知道先生会。先生只是很认真的问了我一遍是不是真的想学,我很认真的思考过,然后点了点头,先生就再也没问,开始教我。

我习了一段时间后,才遇到那个人。那个在我后半生里占了很重要地位的人,可惜,第一次的见面一点都不美好,如果不是他提起,我差点忘掉。真不知道那样一个骄傲的人,怎么会一下子喜欢了我。

对了,那个人,叫做东方昊。

不过显然,那时,我并不知道。

先生一直身体不好,尤其是因为带着我,辛苦了那么多年,更是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我们钱用得差不多,需要出川一次,出了川,来到了一个大城镇,就是在那里,我遇到了东方昊。

那一年,我十岁,听东方昊说,他十六岁。

先生没有娶妻,只与我两个人相依为命。我没有看到过他做什么营生,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钱可以一直够用,但是真的,我们从来没有缺过钱用。

只是隔一段日子,或者半年,或者一年,先生总要到一个大点的城市,找城里最大的票号,提银票。

每次都很顺利,只有那一次。

那些大银号做事很有效率,不知道那一次为什么,真的很慢。掌柜的说有个什么大人物在那,我跟先生不是大人物,当然要等着了。平坦我很乖,怕先生担心,并不会乱跑,但是那一天,我实在等得无聊,就跑出去玩了。

我被一圈十五六岁的人围成一圈,他们问我要钱。我身上没有钱,当然,有也不会给。虽然他们都比我大,但是我不怕他们。我袖子里有先生给的药粉,说是防身的,可以让人没有力气的,等他们一近,我就洒。

可是有一个小乞丐不小心被人推到了圈子里,他们嫌那小乞丐碍眼,就开始揍他。我本来想,既然他们的视线不在我身上,我一走了之也不错。可是当我看到那个乞丐被他们打得开始吐血沫,就有些走不动了。

我大声叫他们住手,然后撒了药粉,把小乞丐抱在怀里。小乞丐伤得很重,一直一直吐血。我刚想去叫大夫,却发现那一堆一倒了以后,又一堆人开始向这边靠拢。

他们是一伙的,但是我已经没有药粉。

我对这个世间本来就没有什么感情,虽然先生说这世间其实是好人多,可是自我记事以来,真的没碰上几个。

可是我打不过他们。

就在那个时候,我看到了东方昊。他骑在一匹通身黑色的马上,衣衫很华美高贵的样子,他长得很好看,剑眉斜飞,轮廓深刻,鹰眸薄唇,可那双眼睛里,很空,有种傲视天下的味道。

我一边护着怀里的小乞丐,一边挨着打,一边看向他。我没有向他求饶,甚至还有些防备。我知道他们不是一伙的,但是我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其实只是想让自己转移注意力而已,这样,就不会疼了。

我知道光天化日的这些人不敢打太久,会有人来管,而且又抢不到钱。

那个人并没有上来阻止,他以一种研究的目光看着我,直到我气息有些不稳了,他才出手,赶走了那些人。

他问我:你认识这个乞丐?为什么一直护着他?

他的眼神表明了他明明猜到了我们不认识,居然还要问,真是可笑。

我嘲讽地看了他一眼,没有瞪他,只是很不屑与他说话的那种眼神。我把小乞丐放在地上,把身上带着的伤药给他吃了,再把身上中午没吃完放着的饼给他,转身离开。

我不想理那个自以为是的人。他以为他有多高傲,穿着那样的衣服坐在马上就了不起吗?他以为他救了我,我便应该磕头感激吗?他以为他问话我就应该回答吗?

真是可笑,自信过了头。便何况,他真实只是冷眼看着,并没有要插手要管的意思。

我回去的时候身上有伤,先生罚我抄书。先生问了我原因,可是我没有说,一个字也没说。只是不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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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再见到那个人的时候,是十年后了。

那时先生刚刚去世了,先生去世前塞给我一块玉佩,说是跟我的身世有关。他说如果我想要去找出自己的身世,那么便往京城去,但一个不小心,很可能失了性命。如果不想找,便远离京城,找个偏僻些的地方,平平淡淡的,也是一生。

我在先生的坟前磕头,我告诉他我想去找出自己的身世。不管那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终究让我做一个明白人。如果真的因为此事死了,也没有关系,反正世间也没有什么可以牵挂的东西,我便下去陪先生。

初到京城,拿着先生留给我的银子,我一时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于是便进了一个学堂,帮着做教书先生,因为整日无事可做,还是很无聊的。

先生虽说我要找寻身世的话需往京城,并没有说我要怎么找,做什么事,找谁。也没有告诉我,我的父母到底是谁,所以我一点头绪都没有,就在京城里悠闲的混日子。

听说京城里的文人都喜欢去一个叫做皓月楼的地方,我便也去看看,其实最想看的,不是皓月楼这个地方,而是这京城的文人,都是个什么样子。很让他失望,这些人,都是些好面子,真本事倒没有多少的’文人‘。

他现在沉稳了很多,并不像小时候一样,什么都表现在眼里,他对所有人的看法,都装在心里。

他长相并不算好看,很是平凡,加上他特意敛下的眼神,平凡到别人不会注意到他,所以这里并不会注意到他。除了一个人。

当他走出众人圈子,在墙角喝茶,颇不以为然的回头看了一眼时,他又看到了东方昊。依旧是傲视一切的神情,依旧是有些许探究的眼神。他怔了一下,不过他很好掩饰过去了,他才不会让别人看出他来。

结果那个人穿过众人走了过来,抓起我的胳膊,说了一句话。他说,我找了你十年。

我这次是真的愣了,忘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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