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小说系列-第2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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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亦希望,这会是他们三人永远的家!
还记得三月前的那夜,他与英名、小瑜离开慕府之后,便一直往前走;三人也不知该往何处何方,只知必须要远离慕龙镇,愈远愈好。
终于,他们停在了一个小村,这个小村真的是一条不知名的小村,只因小村实在太小了,小得一众村民也省得为其起名字。
然而,这正合应雄及英名的心意;应雄遂以仅余的随身碎银,在村内租了这间小屋,以及买了一些简及必需的家当,三人终于定居下来。
小屋异常细小,应雄唯有与英名挤在同一寝室,就让小瑜睡在另一寝室;不过在这条小村居住有一个好处,便是没有人知道他们三人来历!也没有人知道应雄是大名鼎鼎的慕将军之后,更没有人知道英名是在慕龙镇名闻遐迩、人神共怕的孤星!
他们三个在这里,恍如三个全新的人,一切都可重新开始!
离开慕母自力更生,一切都是值得的!
街坊邻里们只以为他们三人是三兄妹,见他们平素兄友弟恭,妹子温柔,一团和睦,倒是羡煞不少村民。
唯一的遗憾,便是当中的英名在村民眼里,身体较差,时常因体弱多病,而令其兄及妹子彻夜难眠,不过每次在其兄及妹子悉心照料之下,英名总是渡过难关!
而三人的生计,亦因应雄随身携带的碎银已经“床头金尽”,而必须面对现实!
为补生计,应雄终于脱下了自己那身如雪白衣,换上粗衣麻布,甚至赤膊上阵,在村子市集内卖武维生!
对一个曾是翩翩俗世佳公子的人来说,如今要靠江湖卖武,才博取人们抛下一个半个铜钱,不是不令人惋惜的!
然而,应雄从无怨言,这一切一切,都是他心甘情愿,怨得了谁?
应雄虽是每日努力不懈的卖武,唯单靠他一个人在干活,仍难以维持三个人的生计,后来,小瑜也不得不随其同场卖唱,而英名……
为了帮补生计,也为了证明自己并非完全废而没用的寄生虫,他终于在极短的时间内,自小瑜那里学会了拉奏胡琴;在应雄卖武,小瑜卖歌的同时,他也卖着他的胡琴!
想不到,他在胡琴这方面的天资,竟不比他在剑方面的天资为低;自他学会如何拉奏胡琴之后,他更愈拉愈精,甚至比小瑜更精于胡琴之音。
到了后来,他所拉的胡琴之音,更逐渐自成一格,他所拉的胡琴沉郁、苍凉,恍如有诉不完的衷情、故事,令听见的村民无不神往。
而亦由此时开始,英名更“爱”上了胡琴!
这样也好!应雄心想,横竖英名的一双手也无法再提起他的英雄剑,他既无法再“爱”剑,他“爱”胡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好可令英名不会终日自惭废人!
然而表面上,应雄虽赞同英名向胡琴资道求进,唯,私底下呢?
或许,在他深不可测的心坎深处,仍有一丝万一的抱望,他仍在暗暗盼望,投火的凤凰会有重生的一天,剑中神话会有重提英雄剑的一日……
只是,为免自己这万一的盼望,会令英名感到喘不过气,令他感到压力,他一直也只是把这心愿藏在心中,更把英雄双剑埋在小屋后的荒地之下。
可是,他每天在卖武回家之后,还忘不了英雄双剑,有时候晚上无聊,他便会以破柴雕成英雄剑的形状,久而久之,如今小屋内外,已布满大大小小的木雕英雄剑了。
就像今夜……
今夜的星光异常灿烂,因为今夜本应是一个花好月圆的大日子——岁暮。
明天将是新的一年。
这是应雄、英名兄弟和好如初后所过的第一个岁暮,也将是兄弟二人与小瑜离开慕府后的第一个新年,故此为了好好庆祝,三人今日都不往市集卖艺了,反而为预备过年的事而忙碌。
英名与小瑜负责置一些过年的糕品以及斋菜回来,故此早便出外去了;只余下应雄负责打扫小屋,以及在墙上贴上一些他亲手所书的大红挥春。
不过应雄似乎心有偏好,他所写的挥春,都不是那些“财源广进”、“一本万利”的贪心话,他所写的,只是“一团合气”、“阖府平安”而已。
也许,对于曾经拥有一切的他来说,财源滚滚、金银满屋根本微不足道,纵然如今活得清贫,他亦不再希罕;他唯一祈求的,只是他们三人能永远像目前一样一团和气,阖府平安;最重要的,是英名与小瑜能平平安安。
只是最后,应雄还是忘不了写下最后一条挥春——“步步高升”!
他希望谁能步步高升?昭然若揭!
写罢挥春,时候还是相当早,故应雄取出一些干柴,又再次百无聊赖地雕雕琢琢,所雕的还不又是英雄剑?
雕呀雕,一时忘形,他也忘了时间,终于就在他雕成了一柄新的英雄剑的时候,方才发觉天已渐黑,英名与小瑜却仍没回来。
应雄心里不免有点忐忑:“啊?已是申时了!英名与小瑜怎么还未回来?他俩只是外出买菜,怎会去了这样久?不会……遇上什么麻烦吧?”
一念至此,应雄唯有安慰自己:“不,不会的!也许他两只是一时兴之所至,在街上多逛一会吧!是了!之前我不是给了他们一些压岁钱,叮嘱他俩为自己买些新衣过年,想必,他们一定是在买衣裳了!对!一定是!”
一想到那些压岁钱,应雄便不期然苦苦一笑。
其实,在这段日子里他们已是清贫得很,怎还会有压岁钱买这买那?那些压岁钱,实是应雄把他那袭如雪白衣卖给村内大街上的“贾富户”所得。
这袭如雪白衣缝工精美,更是真丝所造,相当名贵,应雄离开慕府也仅短短三个月,这袭白衣并非残旧,故只要应雄肯割爱求卖,亦必会以人愿意求买。
本来,若应雄再次披上这袭白衣过年,也不会寒酸到那里,只是应雄已习惯了如今的粗衣麻布,也不希罕穿什么新衣过年,最重要的,还是英名与小瑜比他所穿的更不像样,他反而希望他俩能换上一些像样点的衣裳,所以最后,他毫不犹豫的卖了那袭白衣!
那袭其实是慕龙于其十六岁生辰之时,亲自为他所买的白色锦衣……
时间一点一滴溜走,可是英名与小瑜仍是踪影杳然,应雄这次是真的担心起来了:“不……妙!即使是往最远的绣庄,也该回来了!他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我太多虑了!英名虽已没有武功,但有小瑜在他身边,他……一定会没事的!”
不错!无论英名走往哪儿,小瑜亦总是在他身边伴着他……
一个女孩子,若非对一个男孩子有过量的情意,又怎会无时无刻想在他身边?无时无刻关怀他?
小瑜的心,应雄是明白的,他又苦苦的笑了笑。其实,小瑜对英名形影不离,应雄的心,又何尝不是对小瑜……?
在岁月的洪流中,他也记不清楚,自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对小瑜有一种特殊的感觉,由那个时候开始,他甚至在梦中也会看见她待人以诚的笑脸,和她暖暖的温柔细语。可是,小瑜对他,虽然有说有笑,但总是与他保持着一段不长不短的距离;她对英名,却是那么亲近,还经常伴在英名身边。
纵是最不解温柔的人亦能一眼瞧出,她心中所思念的人,到底是谁了。应雄虽然有时候会感到不是味儿,但他却从没妒忌英名,因为他比谁都明白,有些事情不能勉强,并非人力所能强求……
反而英名若真的得到小瑜的钟情,他身为大哥,总算也不用为他的将来费心,所以,应雄一直都只是把自己对小瑜的一颗心,藏在心坎最不可告人的深处……
如此一想,应雄霎时想得痴了,手中雕琢的木英雄剑,更突然被他手里的柴刀误削,“拍”的一声,那柄木造的英雄剑赫被一削为二!
剑断!
应雄一怔:“真糟!虽只是一柄木雕的英雄剑,但年近岁晚,却在这个时候剑断,莫非是……不祥的兆头?今夜会有不祥之事发生?”
“啊?我……是否太胡思乱想了?”
不!他一点也没胡思乱想!就在剑断的同一时间,蓦地有人拍门!
应雄火速前往应门,可是,门外的并不是他渴望尽快回家的英名与小瑜,而是他在市集卖武时认识的——癞头小三!
“不得了哪!应雄哥,不得……了哪!”小三满脸慌张,乍见应雄,已上气不接下气的急叫。
应雄见小三如斯仓皇,已知不妙,当下不由分说问:“小三!镇定点!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小三慌忙吞了一口涎沫,答:“应雄……哥,你……二弟……在村内大街之上……”
“出事了!”
出事了!
“隆”的一声!恍如一声晴天霹雳!应雄整个人如遭电殛,呆在当场!
应雄势难料到,英名自失去武功后竟然如斯多灾多难!他到底出了什么事?
“小……三,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二弟……如今怎样?”饶是应雄向来处变不惊,此刻亦难免有点不知所措!
“应雄……哥,听说你卖了自己那袭丝质白衣给大街上的富户贾大户,来换取压岁钱给你二弟及妹子,但……你二弟及妹子见你粗衣麻布过年,心中不忍,且还说……你那袭白衣其实是你爹送给你的,对你极有意义,所以……你二弟及妹子便往找贾大户,希望可用那些钱换回那袭白衣给你……”
“谁知那贾大户极为盛气凌人,坚持说你既然把衣服卖给了他,他绝对有权不换;除非,除了给回他那笔钱外,你二弟可以为他充当杂役一天!”
“那贾大户明知你二弟体弱多病,此举分明是留难他!但你二弟竟毫不考虑便应承了!唉,也不知他为什么,一定要换回那袭白衣?”
小三虽然不明白,但应雄却绝对明白,英名坚要换回那袭白衣,是因为若他能与小瑜在回家时,把这袭白衣送回给应雄,应雄便一定会为二人对他的关心而开心不已,却不虞那贾大户会诸多留难!
应雄想到这里,不由一阵深深感动,心忖:“英名啊英名,你也实在对我太……”心里想着,口里仍不忘问:“那英名既已答应充当杂役,后来又怎会……出事?”
小三答道:“那个贾大户亦没料到你二弟纵使体弱,仍毫不犹豫答应为仆,这些大富人家,最喜欢便是折磨我们这些穷人了!他于是不许你妹子小瑜帮你二弟,硬要你二弟在今日之内打二十桶井水!唉!即使是我们这些龙精虎猛的人打二十桶井水也不行啦!更何况是你二弟?”
“那……他怎样了?”应雄听到这里益发担心。
“真令人想不到啊!”小三在回忆、惊叹:“我以为你二弟连一桶水也打不了!谁知他紧咬牙根,竟然慢慢熬过,终于打足了二十桶水;只是,他已咬得牙根出血,全身大汗淋漓,如同虚脱一样,显见极为辛苦!满以为那贾大户一定会如言换回衣服,谁知,那贾大户竟然冷笑一声,说你二弟是病君,更是天下第一大蠢材!他说他根本便没意思要换回衣服,一切都只是闹着玩的,还要立即赶你二弟及妹子走!”
“什么?”应雄一听之下勃然大怒!
“是呀!你二弟及妹子当然不走了!那贾大户便放出他府内那二十多头又大又凶的恶犬,叫它们咬你二弟及妹子!”
“你二弟虽然已精疲力竭,甚至连站起来的气力也没有,但为了保护你妹子,却仍勉强自己站起来掩护她,终于你二弟便给那二十多头恶犬咬得遍体鳞伤,还……”
想不到,龙吟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