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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一段锦-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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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后来,我的朋友里,竟然也有金日蝉的儿子们。不过,上官家和霍家,我还是主动的回避的。

此时此刻,我已经有了初步的政治嗅觉。

这些家族太过兴旺,已经飞到巅峰的鸟,是不会飞再高了,接下来的,只要不掉下来,就是万幸。

而且,随着这两大家族权力的膨大,开始了内部的冲突。

街头时常能看见霍家和上官家的人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

这并不是好兆头,我知道,他们的好日子不远了。

老百姓也十分痛恨这两个家族。仗势欺人的恶棍,即便披上华丽的外衣,也仍旧是恶棍。这一点老百姓看的最为清楚。

金尊冷 刘徇(三)

我时常行走在各大酒楼,赌场,窑子,甚至是官员家族的宴请上。

只不过,我的话比较少,我喜欢听,听到了一些事情后,再故作含糊的笑笑。反正已经没人注意我了,在他们眼里,我也是恶棍,混混,或者说,是如其他人一样的,长安城的纨绔。

我身边的朋友形形色色,有江湖侠士,有正义的文人,也有龌龊的官员,更有彻底的贵公子。

不过,张彭祖永远都是最特别的一个。

我跟他说,跟我混没出息。

他却神秘的笑笑。

然后告诉我,你这是大隐隐于市。

我给他一拳。

他从不还手。

“你知道吗?陛下的身子不好。”

他凑上来幸灾乐祸的说着。

我厌恶的看了他一眼。类似的难听话我听了很多。虽然我也恨刘弗陵,恨他抢了我爷爷的王位,甚至恨他将我扣留在长安。但是,我终究不能算是小人。

张彭祖的意思我很清楚。

可是我告诉他,我永远都只是个游侠混混。

我知道,陛下将我留在长安是怕哪个诸侯以我为借口揭竿而起,这个世道,谁会真正将心掏给对方,一切不过是因为利益罢了。当要推翻君王的时候,我便是最好的借口。而长安是他的地盘,在这里,没有其他诸侯敢来,我便成了他眼皮底下的蚂蚁,随时可以控制。将晙留下,是为了牵制鲁国,鲁国地大物博,且兵力雄厚,是长安最好的屏障和后援。说到底,晙不过是陪着我做了大汉朝的人质。

想到这个,我便会觉得对不起晙。

他是为了我才被囚禁的,虽然他从不提及此事,然而,这份恩德,我该如何报答。

我时常面对着渭水河而立。

那汹涌而去的河水,就像是我的心潮,永远没有平复的一天。

和自然相比,人是何其的渺小和脆弱,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便有可能牵连出一系列的变故,最终,将一部分人成就,将另一部分人葬送。

就好像当年被抓的阳陵侠盗朱世安,他的一封告密信,本来只希望将公孙丞相拉下马,却不料,最终受害最深的,竟然是我的父亲和爷爷。

冰冷的河水,泛着青黑的颜色。

仿佛历史的长河,不断的奔流翻滚。

沉浮中,将我的心事一重重的淹没。

在这样的日子里,我声名狼藉,只有倚翠楼的姑娘们乐意见到我,旁人家的女儿,总是对我避之不及。

也许,在世人的眼里,我真的成了无恶不作的坏蛋,甚至是随时可能坏人名节的恶棍。

我的确有过太多的女人,因而,对于女人我从不觉得新鲜。

唯独那个,我搬去尚冠里后,出现在我生命里的女子。

我作为一个著名的混混,在街巷里时常遇见她。

可是,她却从不曾回过头来,也许,是我的恶名吓坏了她。

她总是目不斜视的从我身边走过。

身上带着一种冷冷的香。

再后来,我干脆爬上院墙,看见她坐在那里,一笔一笔的勾画着什么。

原来她是一名画师的女儿。

也许是她的面纱让我产生了兴趣。

那块布,虽然叫纱罗,实际上,却是一点不透的。

她到是死心塌地的要将面孔掩起来。

可越是这样,我越想看看她的脸。

这件事情,后来成了我一直追寻的问题。

她的身子很婀娜,其实并不亚于倚翠楼里最好的姑娘,只是她太喜欢穿白衣了,让我不敢有轻易走近她的想法。

那白色的,样式简单的深衣,没有半点花饰。就像一道天然的屏障,将像我这样的男人阻挡在外。

后来我才得知,她比我要年长一些,至于她到底多大,我却永远没有机会知道。

她的话很少,以至于在后来的日子里,想要回忆她的声音都变的十分的困难。以至于在我的记忆里,她渐渐变成了一团白色的影,发着微微的光。像西域进贡的和田玉一般,永远都是那么遥不可及,却自顾自的美丽着。

可是,就在我为了这个垂纱女子日益遐想的时候,她竟然嫁给了别人,那个少府的都水长商誉。

知道这件事情,是因为那天我去了倚翠楼。

看见一个英俊的年轻人正在舞剑。

他醉的十分厉害。

然而,长剑,我颇为忌惮的长剑,在他的手里,竟然舞动的那么飘逸洒脱。

于是,我驻足看了好一会。

直到一个男子闯进来阻止了他。

后来我搂着一个姑娘离去。

无意间,听人说起,此人叫商誉,陛下赐婚明日便要迎娶杜飞华为妻。

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令我有些无措。

我皱着眉头,放下了手里的酒杯。

杜飞华就是那垂纱的女子。为什么事情会发展的如此之快。

然而,我已经不是往日那个冲动行事的正义少年。

陛下赐婚,我无法干涉,那是最正式不可侵犯的婚姻。

我呆了好久。

直到那姑娘用手推我,才恍然间醒悟过来。

那天晚上,我喝了好多酒,然后昏天暗地的睡去。那姑娘扫兴的推门出去。

谁也没看见,我痛苦的抱着被子,蜷缩在帐子里的一幕。

那是我今生最龌龊不堪的时刻。

然而,从那时起,面对杜飞华的我,就总是这个样子。这根本就成了我无法左右的事情。

终于,我还是熬到了第二天早上,约上了张彭祖,我们拦住了杜飞华的送亲队。

我要求看看她的样貌。

那时候,我真有种诀别的感觉,女人出嫁后,自然不可能再被我轻易看见,他的丈夫定然不会允许别的男人流连在妻子身旁。

于是,我只想让自己记住她的脸,尽管传闻中说她十分丑陋,可是那婀娜的身子和顾盼神飞的眼睛都让我不相信这些话,即便是真的,我也要知道,我心里一直不敢轻视的女子,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总要留下个形象,让我怀念吧。我不是个肯于轻易放弃的人。

谁知,她仍旧戴着面纱。即便在出嫁的日子里。

我的心顿时沉了下去。

那面纱,成为一道越不过去的壁垒,阻隔了我的殷勤。

我不得不退了下去。然后,故作镇定的带着兄弟们去吃花酒。

我不能让他们看出我的不快,要知道,我可是个混混,长安城著名的无赖恶棍。

如果杜飞华或者商家为了这件事情来为难我,那我也认了。

可是,事情竟然真的没有了下文。

我鲁莽粗俗的出现被他们忽略掉了。

这让我明白了,杜飞华根本没把我当回事,而商家也根本没把她当回事。

我们同样带着面具,同样不被人喜欢,也许,这就是我们的宿命。

然而,宿命,同样是宿命,将我最终推到了权利的巅峰。

也是宿命,让姜浪萍在我之前,走进了杜飞华的生活。

那天,他手持火浣鼠毛皮来找我时,我便惊异于他超然世外的风度。

当得知他是姜望云的儿子,为了杜飞华的自由而要见天子时,我更是佩服他的胆识和勇气。

那份勇于承担的爱恋,让我彻底的被他们两个人吸引。

金尊冷 刘徇(四)

当再次遇见他时,他的身后坐着仍旧垂纱的杜飞华,我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将怀里的毛贵扔给了他。

或许,我是希望毛贵跟着他们,保护他们,就像我如影随形一样。

其实我很羡慕能四海为家的姜浪萍。

虽然他比我还要不幸,始终需要在追捕中度日,然而,那大山河磨砺出的旷达和淡远,让我如不敢轻易走进杜飞华一样,不敢轻易靠近他。

他们的身上有一种力量,抛弃一切,奋不顾身的力量。

连我这样的游侠都不得不退避三尺。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那时候,我并不嫉妒他,我只是羡慕。

后来,我继续做我的混混。

渐渐的,我就习惯了这张面具。

我把它经营的非常好。简直就如天成的一般。

再后来,在我几乎要真正沉沦为一个混混的时候,许平君嫁给了我。

陛下,也开始了一系列人们从未料想过的反扑活动。

不可否认,那些事情,策划的极其漂亮。

我还记得,我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梦里到处都是金色,有一只黄金的巨龙,腾空而起。

后来,我才知道,潜龙在渊的我,终于等来了一飞冲天的机会。

这个机会是刘弗陵给的。

在他将那块龙佩交到我手上的时候,便将我的命运一下子改变了。

这次,我和晙几乎是同时保持了缄默。

这实在是太重要,重要到几乎会掉脑袋。

所以,我们不能做什么,一切要看宫里的动静。

刘弗陵竟然在大局将定的时候被甘泉宫的大火烧死了。

我和晙谁都不信。然而,竟然找到了尸体。

后来,霍光接来了刘贺。

我们只能按兵不动。

我做上皇帝,是一个月后的事情。

上官燕的谋略和胆识终于被历史见证,她下诏废了刘贺,又送来了黄鹄歌向我求证。

我几乎是颤抖着双手,将那枚龙佩递到她的眼前。

就这样,在刘弗陵和上官燕的合力下,姜浪萍的预言被证实,我,改名刘徇。

成了汉朝历史上第十位皇帝。

可我没想到,入宫后的第一件事情,竟然是要我娶霍光的小女儿霍成君。而我的糟糠之妻许平君竟然要屈居她之下成为婕妤。

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这又让我想起当年长安街头的那场殴斗。

我打废了霍云的一只胳膊,之后竟然险些因此而被诬谋反。

老臣们七嘴八舌。

我知道不能硬碰。

于是,我的人生里,开始戴上了第二张面具,那就是帝王。

身为帝王的我说了这样的话。

“朕在寒微时有把故剑,如今竟丢失了,尔等将它给朕找回来。”

朝臣毕竟都是明眼人,见我这样说,各个都敛了声音。

这些人历来都是顺风倒。

霍光迫于上官燕的压力,也不敢对我太过轻视,因而,只能随了我的愿。

可是,我没想到,平君的怀孕让霍府振动不小。

我承认,这是我政治生涯刚刚开始时,不小的一个疏忽。

我总以为刘弗陵是自杀,因为不能诞下继承人。

从他将龙佩递到我手上,到留下黄鹄歌,使得他的死亡,成了众所皆知的自杀。而且,目的和动机,都极其令人不齿。

曾经的一个时段,我也愚蠢的相信了那些传闻。

传闻是最可怕的东西,即便不是真的,传说的久了,也会变成真的,因为人人都会选择相信。

连我都差点被假象蒙蔽。

因而,我极其热切的期盼子嗣的到来,我不希望再次陷入刘弗陵般的尴尬境遇。

果然,平君不负重望,在我登基不到一年后,怀上了我的第一个孩子。

我承认,她并不十分美丽,也没有我日思夜盼的气质风度。

她只是温柔顺从。

然而,我是个念旧的人,既然在最卑微的时候和她牵手,就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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