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火 花火 大合集-第1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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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品秋冷冷的笑笑回道,我,现在还用不着你来教育。
随后蚊子一拳打在了宇品秋的眼角上,宇品秋没有还手,他想打第二拳的时候,我挡在了宇品秋的身前,我对蚊子说,你凭什么打人?
宇品秋走到我的身前对蚊子说,叶尚文,这次我没有还手,别以为我怕你了,琉婉在这儿,我是看她的面子,还有就是我不该将你妈妈的衣服店给给砸了,你是我的哥哥。
说完,宇品秋用捂着被被蚊子打过的左侧眼角转身离去。
我问坐在地上抱着脑袋的蚊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双手从头上移开,然后昂起脑袋看着天空说,我的爸爸,被宇品秋的妈妈抢走了,然后我的妈妈再也没有结过婚,他为这个男人一直守活寡到现在。
「七」
我不知道,季佳可原来是宇品秋的女朋友,更不知道蚊子追这个女孩,主是为了要夺走宇品秋的幸福,但我知道的是,宇品秋自始至终都没有告诉过我,他有女朋友,而且还是我们学校的校花。
似乎所有的一切都朝着既定的方向发展,那个陷阱早已备好,只等故事辗转到这里的时候,沦陷。
我写情书的本领又见长了,因为在季佳可给蚊子回的第一封信中就牵扯到了哭的概念,她说没有一个男孩如同蚊子这样,了解她的心,洞察到她的孤独跟寂寞。
宇品秋成了我上网的唯一消遣,他说,机器猫啊机器猫,有一天如果我离开了这个城市你会不会想我?
他说,机器猫啊机器猫,我蹲在那堵高高的围墙上等了你看了你整整一个夏天,为什么你只发现我十三次呢?
他说,机器猫啊机器猫,我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爸爸,在这样一个家里,很不快乐,你知不知道?
……
他的签名是这样写的:或许来到这个城市,只是为了证明我再次离开。
我问他,蜘蛛人,难道没有什么可以让你留下么?
他笑了两下对我说,傻瓜,那只不过是一个签名而已。
我说,哦。
城市的黄昏,宇品秋从对面的店铺里借来了一架折叠式梯子,然后我们两个并肩坐在操场后面那堵高高的围墙上,看着天空。
他已经不再喝酸酸乳了,因为这一年里牛奶差点喝出了人命。宇品秋将长长的发甩动了一下,对身边的我说,是你帮叶尚文,追到季佳可的?
我低头说,恩。
他又说,那你知不道这个女孩是我的女朋友?
我昂起头来,不敢看他的回道,刚知道。
他不再看我,目无所定的说,全学校的人都以为我们是真正的一对,只有我自己清楚,根本不是。
我喜欢近现代文学,而她喜欢街舞;我喜欢吃清淡点的食物,而她必须要放很多辣椒;我喜欢女孩子穿素装,而她整天将自己涂抹的像个妖怪;我们之间没有,共同的话题,她喜欢闲暇的时候跟我谈劲舞团,而我通常都是喜欢一个人或者两个人就这么静静地坐着。我们根本就谈不到一块去,所以分手是迟早的事情。
为什么不早跟我说你有女朋友了?我将双手撑在墙上问身边的宇品秋。
他回答得很直接,他看着我的眼睛说,因为我喜欢你,我怕跟你说了之后,你会离开我,我怕自己连坐在这里偷看你经过的权利,也会失去。
我的心,就那么被狠狠地的感动了一下。他接着说,这是两张《蜘 蛛侠3》的影票,今天晚上可不可以,让蜘蛛侠带着他的机器猫,去寻找幸福的契机?
那一刻,除了将电影票狠狠地握在掌心,我无法找到另一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心境。
影院里,屏幕上蜘蛛侠起飞的一刹那,我突然转过脸去问身边的宇品秋,是不是你真的的可以带我寻找未来的幸福?
他将手压在我的手上,然后将嘴巴凑到我的耳边说,阿猫,请相信我这个未来战士,我可以带给你,你想要的明天。
我低头,拿纸巾,宇品秋看得出,我在擦眼角的泪水。
我们两个就这样走在了一起,可电影的结局是,蜘蛛侠并没有给自己的挚爱,找到明天的幸福。
「八」
蚊子告诉我,他还是败给了宇品秋。
这时,离高考还有三个月。蚊子看着紫藤街上绽放的那一朵朵浅淡的紫藤花说,原来,宇品秋喜欢的那个人是你,而且是他主动提出跟季佳可分手的,而季佳可之所以选择我,并不是因为你那些情书有多么感人,而是由于我长得像宇品秋,最后她跟我分手的理由,就是,我原来不是他,对此季佳可说对不起。
蚊子开始一根接一根的吸烟,他问我,上天为什么如此不公?他的妈妈抢了我妈妈的男人害得我妈妈整天被人骂寡妇,我成天被人喊成小杂种,从小就受尽心酸,长大了还要被他的孽子戏弄?
我将蚊子指间的香烟夺下来用力的摔在地上说,你不要抽了,这样抽下去,会死人的。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蚊子哭,他蹲在地上,微微的弯起身子,双手堵在眼睛上,无法制止的失声。
春天过去的时候,宇品秋离开了这个城市,然后蚊子也离开了这个城市。
宇品秋走的时候,见过蚊子一面,他叫蚊子哥哥,他说对不起,我也不想有这样一个爸爸,可是有些东西遇上了,就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宇品秋走的时候,对我说,阿猫,蜘蛛侠的责任是要守护整个人类的和谐,我不在的日子里,让蚊子好好的照顾你吧,看得出他喜欢你,而且他是个不错的男孩子。
我没有哭泣,我倔强的对他说,宇品秋,你以为自己是谁?抱歉,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好不好?
可是,既然这样,为什么我在转身的时候,眼中的脆弱,为什么还会化成伤悲的雨?
他做的第二件事情是对他的爸爸妈妈说,你们有两个选择,第一个是我离开,你们将叶尚文母子接过来,组成一个新的家庭。第二个是,你们离婚,我跟妈妈,而你,我的爸爸,去跟叶尚文他们母子生活在一起,我不知道你年轻时欠下了多少风流债,但是现在既然你欠下了就要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然后,在距离高考还有两个月的时候,宇品秋离家出走。
是季佳可告诉我这些的,宇品秋在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只找了一个人诉说心事,这个人就是季佳可,最后,他对这个女孩说对不起。
而我又将这件事情告诉了蚊子。
距离高考,还有一个半月的时候,蚊子也离开了这个城市。
他说要去找宇品秋。
「九」
一年后的秋天,我在另一个城市,大二。
不闻世事的我,唐突的收到了一封来自西南边防部队来信,落款是,蜘蛛侠。寄信地址不详,我写完了整整十六页纸之后才发现这个问题。
他信里的内容只有一句话:总会有一个蜘蛛侠,带着他的机器猫,找到希冀中的所有幸福奇迹。
暑假回家的时候,我碰到了蚊子,那时他已经开始帮着宇品秋的爸爸,打理那个高级皮包专卖店。
他身边多了一个女子,他对我说,他曾经暗暗地喜欢过那么一个女孩……冬天再来的时候,我碰到一张熟悉的面孔。
白锦年,这年,他二十六,读研二,我二十,读大二。
他告诉我,来年秋天他就要结婚了,他说,人年少的时候,总是习惯于固执,怎么都转不过那个弯儿,等所有的风风雨雨都已经过去,就会慢慢发现,世界上少了谁,天空还是一样的色彩。
咖啡店的音响里正在唱林志颖的那首《十七岁的雨季》:当我还是小孩子/ 门前有许多的茉莉花/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当我渐渐地长大/ 门前的那些茉莉花/ 已经慢慢地枯萎不再萌芽……这一晚,我一个人坐在电影院里,将蜘蛛侠的三部电影全部看完。
影片落幕,灯光亮起。
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我恍然转过身。
再见,蜘蛛侠,再见,机器猫,再见,那些雨季里的故事,以及那些孩子们的脸。
亲爱的,我们要永远亲爱
时间:2010…1…14 来源:80后200910B 作者:支文 字体: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默认 【加入收藏】 热度:241
暮小米,我欠你的,要怎么还呢?
一
这个夏天到来的时候,我穿得人模狗样的参加了两场婚礼。一场是我爸爸的,另外一场是我妈妈的。
彼时,我刚刚过了十八岁的生日,正式跨出了未成年人的围城。在这十八年的无数个日子里,他俩吵架的次数比一日三餐还要有规律,这让我很是怀疑他们当初是怎么走到一起的。不过在我成为一个成年人后,他们终于在一天晚上,眉开眼笑的在离婚协议书上潇洒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照他们的话来讲:“谢天谢地,我们总算摆脱了对方。”
在得知他们离婚的消息时,我正在打PS 里闯关的boss,一路杀得小怪片甲不留。先是我爸爸说,萌萌,我和你妈离婚了。我哦了一声。然后我妈妈又说,萌萌,你是想跟妈妈呢还是打算跟着你爸爸?我说随便,你们商量,我正闯关呢,你们不要打扰我。于是他俩就返回客厅继续讨论,临走的时候,我的游戏人物死在了老怪的手里。
我感觉心里有些怅然若失,但又说不上为何失落。
就这样,他们的爱情走进了坟墓,或许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过爱情。而我则在法庭的宣判下,跟着我爸爸继续生活。和从前唯一的区别就在于,我再也听不到一个女人的歇斯底里和一个男人的暴躁如雷了。
我就是在我爸爸的婚礼上,第一次看见暮小米的。那天她穿着黑色的晚礼服,双肩瘦削,锁骨突出。她站在她母亲的左边,我站在我爸爸右边,她高出我一个头。
然后在一段悠扬欢畅的婚礼进行曲之后,这个叫暮小米的陌生人就走进了我的生活。
我爸爸在他二婚的第一天早上,让我叫暮小米姐姐,我顿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这个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女生,将彻底颠覆我的生活。
果然,那天去上学我照常向我爸爸伸手要打的士的钱时,暮小米一把接过我爸爸手中的钱,横在我面前说,从家到你学校坐27 路公交在五路口下车,过一个十字路口,走一个小站,斜对面就到了。说完她从衣兜里掏出一张磁卡,递给我说,这是公交乘车卡,从今天起你就坐公交车上学。
我心想我拿我爸的钱,关你屁事。
我小声嘀咕了一句多管闲事,然后伸手去抢她手里的钱。
其实也不是我故意要摆阔,虽然我爸爸确实有些小钱,在这个小镇的商人中也能挤进富豪五甲,但我从来没有将此作为炫耀的资本。我要是想要摆阔的话,完全可以让他开着宝马送我上学,之所以上学打的,一是因为没有直达学校的公车,这一点暮小米刚才已经解释得够清楚了;另外也是最主要的理由,就是我们这个小镇的出租车起步价才三块,从家到学校不到一公里的路程,你们说我是花上一块钱坐个公交车,下了车之后还得过个十字路口,走个小站划算呢,还是多花两块钱一步到位方便呢?而且,更重要的原因是,我有睡懒觉的爱好和习惯,坐出租车能为我节省不少睡眠时间。
所以你们能想象得到,当暮小米干预了我的正常作息和日常出行时,我会有多么的义愤填膺。
但事实证明,无论胳膊多么粗壮,都是拧不过大腿的。在这个重新组建的家庭中,暮小米是我的姐姐,她的话远比我这个妹妹说的要有分量得多。
我们之间的第一次较量我便输给她了。其实原因也很简单,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