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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时空行走者-第145章

小说: 时空行走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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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初和她目光对上,歪了歪头,两个家伙都没有说话。

    那只在白初肩膀上的苍鹰吸引了她,她又转头看向青色的苍鹰,这苍鹰也正看着她,青色的鸟眼对上湛蓝的兽瞳,都很奇怪。

    苍鹰在心里感叹:“这丫头好运气,居然被一名主神看中,日后成就不可限量!”

    朦胧的白光在治愈她的伤口,这其实并不是真实的光,而是无数的细小的纳米机械人,这些小东西是白初体内的组成部分。正深入小丫头身体,帮她治愈创伤。

    纳米机械人,算是纳米机器人吧。在白夜的思维当中,这东西实际只能算机械人,而不能算一定自主的机器人,因为这些机械人的结构太过单一。最重要的是它们不具有高级别的计算核心。

    这有点像二十世纪和二十一世纪的自动化工厂,那些机械臂和车床,并不能自动调节和变化,需要有计算机进行控制,它们像是人的手臂,指挥实在大脑。

    人们思维中的纳米机器人就是白初控制的这一种,由于太过微小,想象一下,在纳米级别组成一台机器已经很难。还要在机器上安装更小更复杂的计算机,技术不是说能建造出渔船,就能突飞弄出航母。

    说白了,是科技的程度没有达到,无法在这些纳米机械人核心都装上一台更细小的超级电脑,只能通过控制中心,对机械人进行操控。

    其实,白夜不知道。他眼中的元气实则就是一种能量化、更微小的机器人,它们有着计算核心。平常没有被激活,随风随水,在天空,在大地之间游荡。

    某时候,有生灵正好碰巧开启了释放这些粒子机器人的按钮,便会感到魔法元素光点像精灵般围绕它们跳舞。然后在特定的精神波动智慧下,爆发出强大的杀伤力。

    这即是元气的由来,也是魔法和斗气本质。

    早些年,纳米机械人已经白夜势力被应用于医疗和生活,不过这些小东西在体内疗伤。会消耗本身的物质和能量。

    在没有能做到完美的体内物质循环和能量之前,生命体内的能量和物质其实是在不断地被消耗。

    有一天,若是做到了完美的物质循环和能量循环,也就是像某些小说中提到的,本身就是一方天地,可隔绝大天地之外。

    只是这道路且漫长且遥远!

    小丫头在白光中,身体破碎的组织在无数机械人帮助下重组,产生新的细胞,迅速构建成器官组织;断裂的肋骨被机械人连接上,胸口恢复完好;后腿上的流脓大洞被修复,死亡的白细胞(姑且以地球科技命名,在不同世界,不同种族,生物体的构成不同)和病毒被机械人们搬走。

    要是有人的眼神能看到病毒,会看见一个个活生生的病毒被一群小机械人抬了出来,聚集在白初右手掌心。

    那少爷呆呆看着,一时都忘了逃跑惊叫,连苍鹰也被这白光深深吸引。

    这即是主神级别的手段,深不可测!

    要想以机械人修复一个陌生生物躯体,不是表面那么简单,简单把机械人放进去就可以。

    生物是不同的,你永远不知道生物会进化得多么神奇,它们的结构又和你有多大不同,不能单纯以为人体具有红细胞、血小板、白细胞,其他生物就一定如此。

    因为它们不同,所以治疗之前,需要了解,需要有数据信息,仿如医生看病,他需要从病人那获得的信息,判断他该吃什么药,怎样会康复,而不是随便弄点觉得能行的药让他自生自灭。

    白初在治疗小丫头时,也是如此,程序还要复杂得多,他要先采集小丫头身体数据,了解她的体内物质,生命细胞,身体组织,然后开始治疗。

    前面说过,元气是一种能量化、更微小的智能机器人,它们就不需要白初这种靠自己本身(施术者)计算,而是它们自己在接触生物体时,自己就能计算完成。

    异世小说里,光明教廷依靠牧师施展光明法术为人快速治疗伤口,但有一个问题?光明牧师了解光明法术怎么治愈伤口的吗?

    他们不知道,他们只是按照传授的法术去施法,对于施法的原理并不懂。

    这里,就是光明系元素自己计算在治疗。

    白初对于小丫头的治疗不仅在于此,她浑身的污渍成片成片落下,这时,白初问了她一个问题:“你的形态需要保持吗?”

    小丫头愣了愣,萌萌的不懂,她感觉身体好轻松好舒服,被白白的光包裹,好想在里面蹦跳。

    白初指了指她的兽腿,兽毛,各种野兽的特征,又指了指她身为人的特征。

    他给她三个选择,一是维持原样,二是成为人形,三是彻底转变为兽态。

    白初以小丫头能听懂的方式告诉了她,她几乎不思考,选择了成为人形。

    她生下来不久,就被父母遗弃,因为没人会觉得这是自家的孩子,那有这样一个野兽和人类混合的杂种?她的父亲把她母亲活活给打死,误以为这女人跑出去给他带了绿帽,还是同一只野兽。

    造成她的这种原因并不是出轨和****,而是血脉里的隐藏基因显现,返祖现象。

    普兰一族当年是曙光城血脉贵族,他们接续的基因血脉是蛮兽一族的烈日雄狮,沧海风云变,往事越千年,昔日跟白夜有过一段缘分的普兰一族消失在了历史的天空。

    尤其是在光明神和魔神施加意识覆盖后,他们不再记得祖上的荣光,血脉虽流传,但随着一代代演变,终究是埋没在了时光里。

    好死不死的是,轮到这一代,潜藏的烈日雄狮基因居然在小丫头身上表达。

    根据她的选择,白光覆盖下,她的兽毛一根根褪去,她的兽耳、兽爪、兽牙,也变成了人类小孩的模样,她的眸子不变,湛蓝美丽,若一颗纯净的蓝宝石镶在那里。

    她在白光里,变成了一个生着金色如骄阳般头发,浑身无瑕,精致可爱的蓝眼洋娃娃!

    白初一挥手,空气里的物质元素被牵引过来,化成了一套小衣服、小鞋子穿在了她的身上。

    她有点好奇,用婴儿般白嫩的肥肥小手摸摸这里,摸摸那里,她才五六岁,这是她第一次穿上人类的衣服。

    她的眼睛没有过多波动,冷漠而冰冷,跟她幼小的年龄和一头骄阳金发一点也不搭配。

    等白初望来,那少爷才猛地一惊,连忙拔腿要跑,他的速度倒是快,一跃十数米,便跑便大叫,想吸引人来救他。

    小女孩在白初怀里不说话,没有说要杀掉那少爷,只有深深的一种漠然。

    白初出了手,他右手的一团微弱黑光射出,这是从小丫头后腿聚集的病毒。

    “啊!”

    逃跑的那少爷刚跃起,右腿就被黑光打出了个伤口,让他顿时吃痛,扑倒在地,狠狠回头瞪了眼白初,又咬牙逃走。

    白初并不在意他逃跑,他的思维里有白夜关于害怕、担心等等的情绪解释,只是他没有感情,所以不存在情绪。

    他牵着小女孩的手,一步步走出了垃圾场,他轻语道:“你的名字以后叫普兰。兰夜。”

    小女孩淡淡地“嗯”了一声,一大一小,外加一只鸟在夜风里远去。

    题后记:最近书评区冒出了许多奇怪的人!大家看看就好,不要去参战,他们的理由都差不多,我决定不理他们了,随他们跳,各位书评可能也不回了!

    在这里假公济私下,推荐几本女频的书,有兴趣的去看看,都是些妹子写的。

    一本是《论神仙的好吃与否》,主角是只小兔子

    还有两本仙侠,一本是《仙香》,一本《论仙二代的逆袭》,妹子脑洞大开,写的仙侠

    最后是一本古言,《云女喜嫁》,我没看过

    有兴趣的,就去看看~

    哦,忘了说,今日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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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息夜之晨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加更的一章,上周答应过一个书友,谢谢各位支持!帮忙找找错别字!刚不小心打错了章节数,现在vip章节名不能改,请各位包涵。这是第五十三章,明天我会问一下责编!抱歉!)

    天光微亮,息夜之城的街道有早起的店铺推开店门,开始做起了早餐生意。

    热气腾腾的蒸汽的升起,油米之香扑鼻,小贩们叫卖的声音,为这晨起的一天平添了几分人气和活力。

    在城南一条街边,一处不起眼的小铺中,一盘蓝莲星普通的早餐被端到了一张露天的小圆桌上。

    小圆桌有些陈旧了,木头已经乌黑,但这并不是脏,而是用的时间上了年头。

    桌面被店家擦得十分干净,乌黑发亮,似乎是在说,它也是沐浴过不少的风雨。

    店家是一位老人,看着这年轻人带着小孩,以为是一对父女,他笑着又给小女孩特意添上了一枚普通的煎蛋。

    小女孩安静地坐在那里,看着面前一盘面条和一个煎好的禽蛋,一双小手颇有些无措,十指捏着小衣角,她不知该如何去做?

    她茫然地望了望她对面的白衣青年,青年一头如冰的银发,他正静静坐着,不悲不喜,无情无爱。

    “这个可以这么吃!”

    青年歪了歪头。抄起了盘边的叉子和刀,给小女孩示意。他用刀将禽蛋切碎,用叉子叉了一块。

    “啊!”

    青年让小女孩张开嘴。将切碎的禽蛋放进她的口中,一股蛋的清香立时溢满她的口腔。

    这是小女孩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吃到人类的食物,这是她有生以来,感到食物的美味。

    普兰家族遗传给她的血脉,足以让她在幼时能够活下去(参考赛亚人编的),可是被人视作怪物的她,只有栖息在垃圾场,寻找着人们丢弃的残羹冷炙。

    她很乖,慢慢咀嚼着入口的蛋。吃得很慢、很小心,她的小脸鼓鼓的,像是一个包子。

    她吃完了蛋,又主动地冲着青年张开口,青年不笑不说,叉着拌了调料的面条送进了小女孩口中。

    这是蓝莲星的作物,并不是小麦,而是像玉米一样的植物长出的棒子,不同的是。这棒子整个都是果实,而不像玉米是一粒一粒的。

    老店家几次暼过这对“父女”,他也想起了自家的儿女,他们都在城里做工。一天繁忙得很,只有偶尔才会回来看看他这个老家伙。

    他知道儿女是真的很忙,一天要为了生计奔波。想要在息夜之城买上一套房,想要后代能进入更好的魔武学院。想要获得更多人上人的资本,他们只能辛辛苦苦地年复一年。

    他抹了抹眼泪。大城市的生活难啊,即使他们几代前就到了息夜城,经由百多年发展,省吃俭用,才成功还清了当年买房的贷款。

    如今儿女大了,他们有了自己的事业,自己的生活,想要再买一套房,只得再更加地加倍努力。

    他叹了口气,转过身去,剁碎了些腊肉块在碗里,用铁勺舀了一瓢滚水,瞬间这些腊肉在碗里胀开,油渍散成花朵,一朵朵浮在水面。

    他端着这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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