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仙路-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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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给我就行了~~~~~~”李凌才刚说完,轰~~~~~~~~~~的一下,一个晴天霹雳,瞬间就把他给打趴下了,一直趴进了十来米深,被活生生的给土葬了。
还好,当头的这一道威猛绝伦的暴雷,被那架庞大的客机遮住了大半,这客机完成了义务挡灾的使命后,哗的一下晃出万丈悬崖。
扑通一声,黄明兰圆瞪着双眼,嘴巴张得大大的,倒了下去。富贵一家手忙脚乱中,把她抬到了一颗大树底下,给她盖了几件外套后,在寒风中,胆战心惊的看着一道道闪电,不断的轰击远远的山头。
上次挨雷时,李凌才是炼气初期,这次却已是筑基期的仙真了,雷火虽劈得甚猛,但劈到土葬在深处的李凌身上时,大部分能量,却遵循物理定律,被山石泥土这种天然的地线,导流到整个大地中去了。
仅有不足一成的天威,直接作用到李凌身上,却未能一次便把他伐成个炭团,真气早就耗尽的李凌,靠着猛嗑起死回生的仙丹,却也在狼狈中,扛过了一道又一道的劫雷。
一连九道暴雷闪过之后,天上的那朵墨云,终于散尽,李凌费力撑开埋身的土石,从坑里跃跃撞撞的爬了上来,苦笑道:比上次虽然猛了很多,可本道爷的筋骨,比上次却也结实得太多,看来人定胜天的豪言,还真有几分道理,这天劫的孽报,似乎也没啥了不起。
他奶奶的,为保一条小命,竟花了九十亿美金。李凌心疼的看着手里剩余的一粒仙丹,感慨不已。
这猛人,上千粒的库存仙丹,才扣出十粒用来挡灾,还真是要钱不要命的守财奴,没办法,以前穷得太狠了,仓促中,没想清“人死了,钱没花完”才是人生最痛苦的至理名言。
李凌正想把这粒仙丹塞进口袋时,猛觉身上寒凉,一看之下,顿时傻眼:天啊,我竟然在几百双眼睛面前,玩起了裸体秀……
不过,还好,全身都被轰成个黑球了,这么远,他们未必看得清,大概还以为我只是换了套衣裳。李凌转了转眼珠子后,重新跳进了坑里,又扯了些土石把自己埋起来,只留了个脑袋露在外面,谁知才刚把自己给活埋,天,突然就黑了。
天啊,天下掉下个…好大的一坨陨石啊,竟比这个山头还大!
众人惊恐中,疯狂往山下奔去。那陨石却在天上转了转后,对准李凌的大头,猛砸了下来。
呜呜呜,Y书不都是说九九归真么,一九得九,二九十八,三九二七……九九八一,应该都是整九才对,俺都扛过九次了,怎么还弄了个第十次的天葬出来,呜呜呜…这没道理啊!
死亡的恐惧,终于真正降临在李凌的头上,李凌平生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天威的恐惧,这是一种真真正正,要把他整个身心都彻底埋葬的天威之怒,仅仅是因为无功无德之后,竟还敢砸死一头白眼狼。
窥天者,入天罗,无论是顺天还是逆天,只要是超出了宇宙常理,触碰到了天道法则,就陷入了天罗地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天罗地网的监察下,岂会有漏网之鱼?
上天有好生之德,再奸再恶之徒,未尝没留有一线生机,扛得过则生,扛不过则死。不过,李凌一个修真的菜鸟,平时连准备渡劫的觉悟都没有,仓促之中,拿什么去扛?
嗖,李凌在极度恐惧中,灵魂深处,突然飞出一个巴掌大的小印章,迎向那座巨大的石山。唉,原来丢失的天师印,竟然藏在这里。李凌苦笑中摇了摇头:太袖珍了,虽有忠心护主的勇气,却是在做螳螂挡车的蠢事。
谁知那个天师印飞出李凌的识海后,迎风暴涨,一下子就涨成个四方的石山,轰~~~~~~~~~~~~的一声天旋地转后,天下掉下一块巴掌大的石头,正砸中李凌的额头,把他砸出了老大的一个包包。
识海之中,又出现了那枚印章,只是颜色灰败,周边还隐隐有裂纹。李凌心中升起一股明悟:原来这个天师印,竟是历代天师用来挡天劫的仙器。
这种仙器,只要储存了足够的法力,从理论来说,威力可达至无穷无尽,可挡住任何天劫,但理论终归只是理论,还需实践检验。很显然,才这么一个小小的天劫,它都从实践上,已经被天劫给打败了,否则李凌现在的额头上,也不会被砸出一个这么大的牛角。
“这山上,怎么还埋着个黑不溜秋的牛头怪啊?”李诗诗跟着醒转的黄明兰一起上来后,见李凌竟狼狈成这样,取笑道。哼,清天白日被雷劈,不是妖孽就是祸胎。
黄明兰见李凌惨成这样,差点又给吓晕了,定了定神后,哄道,“乖,天上已经没打雷了,别藏了,快出来,地下冷,会冻着。”
“我埋在地里有大山这么厚的衣服穿,暖和着呢。”李凌傻笑道,“出来后,就会有点不太方便,也太清凉了些。”
啊?黄明兰愣了愣后,这才醒神,急嚷道:“谁有衣服啊,快贡献一套出来。”
“我贡献一条内裤。”富贵不好意思道,“本来有好几套,都跟在大箱子里随机托运了,现在连飞机都被雷劈到山沟里去了,也没法再找上来了。这内裤是刚买的,没穿过,大领导不要嫌弃。”
黄明兰放眼望去,大家都纷纷摇头,显然带了大件行李的乘客,遭遇也跟富贵类似。黄明兰气苦:难道大冬天的就穿条短裤在山上秀肌肉,还不如埋地下更暖和些。
李诗诗却怪笑道:“我有一套,不过是夏装的粉色连衣裙,就不知你敢不敢穿?”
“冬天穿连衣裙,太冷了,还是继续埋着吧,我立马打电话叫他们安排直升机送过来。”黄明兰掏出手机一看,气苦,没信号。
“裙子就裙子吧,也不是没穿过。”李凌浑身震了震后,功德飚到了42000,看来这次是救了210条人命,重新拥有仙真之威后,也不再怕这点子自然低温了。
十几分钟后,天啊~~~~~~~~~~~~~~~所有人都石化了,这真正是:四大古美皆虚妄,嫦娥下凡也寻常,唯叹胸壑少丘峰,倾城倾国也枉然。
第84章 身世之迷
“大领导,我这里还有两个大柚子,您拿去垫一垫,勉强还能凑合。”福贵傻兮兮的递过两个大柚子。
“本道爷又没打算做人妖,垫你个大猪头!”李凌恼怒中,伸手就给了他一个大爆栗。
李诗诗呆了半晌后,这才奇道:“你刚才还黑不溜秋,脏得像个邋遢鬼,这山上除了些土石疙瘩,啥都没有,你上哪儿洗的澡?”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李凌神秘一笑道,“像我这种从肉体到心灵都纯洁无瑕的人,哪还用洗什么澡,随便抖抖,三千红尘,十方俗垢,便抖得烟消云散了。”
“胡说八道。”李诗诗低骂了一声后,便扭过头去,愤愤不平:若是个女子也还罢了,连一个臭男人都把我比下去了,真是岂有此理!
更气人的是,那个跛子以前明明就快要人老珠黄了,竟突然就二八回春成一个小姑娘,现在显得比我还俊俏了许多,太没天理!
“诗诗啊,怎么我第一眼看到你,就有一种你是我亲妹子的感觉?”李凌嘴花花道:这女人,来头有点大,可不能得罪了。
“你这套泡妞的段子,早就已经过时了。”李诗诗轻嗔了一句后,忍不住看了看他的脸蛋,心神一阵恍忽,不敢再看。
“才刚和小媳妇泪别,你就敢花心了?”黄明兰恼极,当即便猛K了他一下:去花别人也就罢了,连这种封建世家的红颜祸水也敢花,不多敲几下会反了天了。
“姐姐,你老敲我干嘛。”李凌嘴里哼哼道,“她姓李,我也姓李,我又不是基佬,怎么会搞同姓恋呢。”
啊?这哪跟哪啊?众人愕然,突见富贵慌道:“大领导,搞同姓恋也会得艾滋病吗?我才刚刚钟情了一个名叫富丽花的靓妞,这可如何是好?”
“一边凉快去,别瞎捣乱!”李凌拉过异常郁闷的李诗诗,与她并肩而立,臭美道,“我们都这么美,难道美得不像是一对亲兄妹吗?”
咦?富贵揉了揉眼,大嚷道:“不是兄妹,是双胞胎姐妹!咦,仔细看看,还是不太像,大领导比她美得太多了!”
咦?黄明兰也留心的看了看,这两人的轮廓倒有八分相似,都是那种黄金分割的标准美,只是自己弟弟分割的比例,超过了纳米级的精度,而那个李诗诗,恐怕只是用卷尺量的,还是粗糙得太多了些。
“诗诗,我弟弟跟你倒还真是很相像,你哪年哪月哪日生的?报出来跟他比比大小。”黄明兰打趣道,
“说不定我这弟弟,还真是你流落在外的亲兄弟,你爸虽是高官,但你妈却是少数民族,多出个哥哥或弟弟来,也没违反政策啊。”
李诗诗的心神猛地一震:这野小子,长得跟我们两兄妹还真是很相像,又都是姓李?难不成是我爸爸在外面留下的野种?不对,我们兄妹长得都像妈,不像爸,莫非我爸妈当年在外面奔波时,还真遗落了一个亲生的儿子?
李诗诗想到这里,不紧不慢的报上了自己准确的生辰年月,谁知李凌一听之后,哈哈大笑,一把就搂住了她的肩膀,亲热道:“原来我们还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庚亲啊。老庚你好,咱们这对兄妹,是天生注定的。”
啊?是老庚来着,那就不可能了。李诗诗再看了看李凌的脸庞,顿时释然,像这种异常标准的古典美,挑出十个绝对有九个像是亲兄妹。
哼,我弟弟的身世,上面早就查得清清白白,跟你们陇西世家五百年前都凑不到一起。黄明兰见李诗诗失落的样子,暗自好笑。
“老庚啊,你现在也算是个超级富翁了,怎么还不快去把伯父伯母找回来享福?”李诗诗讥讽道,“为人子者,孝字当先,你放着自己的爹娘不去找,却守着一个文秘的小官昏昏度日,你就能这么心安理得吗?”
“有什么不能!”黄明兰大怒道,“我弟弟没享过他们一天的福,才刚生下来就扔给了别人带,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从小还被别人打得在脑袋里摞下病根,差点就没能熬过今年。
他们当初不要这个儿,现在想享福却也为时过晚,小凌子,清明十五,多给他们烧点纸钱就够了。”
什么!李凌的脑中,顿时炸响一道惊雷,急问道:“兰姐姐,我爸妈他们到底怎么了?”
“唉,孽障!”黄明兰叹了口气道,“你爹娘当年是石头铺村方圆百里最负盛名的一对懒鬼,生下你后认为是个累赘,才刚生完产,就一起偷溜了。
我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查出他们最终的下落,他们后来做点小生意发了点小财,却又不安份,梦想着去传说中遍地黄金的西方天堂发横财,结果偷渡到了欧洲混得比国内还艰难,又辗转到了非洲去开矿山,倒也还富裕了一阵子。
只是后来那个小国打内战,他们连着整个矿山,都被轰炸得无影无踪了。”
黄明兰说到这里,搂着他道:“好孩子,别伤心,他们几次发财都没想着来接你,实在是一对没心没肺的自私鬼,去了就去了吧,你以后多给他们烧点纸钱,尽尽孝心就行了。”
天啊,原来自己的父母,竟是一对这样的奇葩,难怪二爷爷他们,从不在自己面前,提起他们的往事。李凌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老庚,你怎么也上了这趟机,差点就跟着我们倒大霉。”闷了一阵子后,李凌忍不住嚷嚷道。
“别老庚老庚的瞎嚷嚷,多难听啊。”李诗诗恼道,“你实在要叫,就叫我诗诗吧。我去云西看我爸,哦,顺便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