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列侯-第11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日达木一丝不苟的向甘父行礼:“高原雄鹰向伟大草原狼王致敬!前方三十里外一片巨大的河谷地,那里应该就是尹吾了。”
“雄鹰今天精神很好,我看到几只不知死活的豹子被你射杀了,勇猛的武士们尽情的享受那些战利品吧!”甘父深谙与各部族交流的手法,恰好甘父所部也属于月氏人分脉的戎族分支之一,整个河西从休屠王浑邪王一直到祁连山下,所有部族都曾是古戎王的子民。
日达木很高兴,被戎族的勇士夸奖是最大的荣耀,武士的眼里金子可以随时获取,草场和牛羊可以凭着武力夺来。女人是强者的附属品,只有强大的实力是无法换来的,任凭你花言巧语千百句。不如拿起弓矢炫耀武力来的更直接。
张骞闭紧嘴巴不发一言,心里默念:“我是汉使,我是汉使,我是汉使,甘父只是向导,只是向导……”
商队里以武力定名次,张骞和司马谈始终是最菜的。幸好他们俩地位特殊,强悍的汉人马贼们时刻保持对他们的尊敬,因而小月氏人和羌人还以为这俩人是商队要保护的重要人物。平时虽然不愿搭理两个菜鸟,但也没有做过任何过分的刺激。
迦呼罗是小月氏人的首领,他的曾祖父是月氏人的翕侯,六十年前。冒顿单于第一次远征月氏时战死。他的祖父继承翕侯之位,有死在三十年前那场月氏国毁灭之战里,二十年前他的父亲拒绝胆小的同族们迁徙向西的邀请,坚持留在祁连山到陇西高原一带,坚持要守住先祖留下的基业,发誓要和死仇匈奴人战斗到血流干为止。
只有迦呼罗知道甘父的真实身份,月氏人分支的印记不会在两三代人之间洗去,甘父的祖父在冒顿单于第一次西征时降服。第二次西征月氏的毁灭之战里,充当先锋杀了许多同族子民。虽然那时候甘父还很年轻,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但是迦呼罗还是很憎恨他和他的族人,因为他的祖父是月氏人的叛徒。
迦呼罗冷哼一声:“匈奴人!我提醒你要注意那些骆驼,它们的负重能力非常出色,但是行走速度太慢太慢了,而且骆驼非常扎眼,每个牧民看到它都会流口水,用缓慢的骆驼只会招来更多的马贼,你最好在尹吾把它们处理掉。”
甘父面无表情的点点头,日达木有些为难的看着两个人,上古戎族的构成非常复杂,几百年前被打崩溃的戎族并没有就此消亡,分散居住的戎族依然保持着天然的亲近感,日达木和迦呼罗是非常好的兄弟,日达木又非常尊敬甘父,两边都是他无法舍弃的联系,崇尚武力解决问题的羌族汉子也傻了眼。
闷声不吭的行进二十多里路,眼看尹吾就在眼前,看见赵顺骑着马飞驰而来。
路过之处无论是汉人,匈奴人,还是戎族都对他致意,赵顺曾是商队第二神射手,日达木来了之后很不服气要和他比赛射杀马贼数量,结果每次杀完马贼两人的总数完全一样,坚持了半个月还是因为赵顺的斥候任务繁忙,渐渐的跟不上杀人机器日达木屈居第三。
强者值得尊敬,就连日达木也认为赵顺是个和他不相上下的厉害武士。
“前面就是尹吾,我在右贤王帐下张榜捉拿商队一支,总人数八十,有骆驼二百黄羊二千,说的就是咱们!”
“怎么办?”
“凉拌!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咱们人多势众怕个球!”
吕横扯着嗓子大吼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咱们这么多人还怕什么?不服气就让匈奴的铁蹄来抓就是!”
“绝对不行!咱们立刻折头把黄羊和骆驼到附近部落处理掉,然后改头换面进入谷内不要随便声张,每天出入谷内外的部族那么多,匈奴人绝对找不到我们的!”甘父立即作出否决,汉人搞不清楚西北的山河地理人文风俗,居住在本地的小月氏人和匈奴人都表示此策可行。
匈奴是松散的部落联盟制度,依靠每年在漠北龙城的大会来提高凝聚力,但是有许多部落一辈子都没去过龙城,比如敦煌以西的羁縻部落就是如此,他们对匈奴的归属感仅仅是在部落名字前加上个右贤王,他们从来不是匈奴人,更不会去右贤王庭去效力。
过了河西走廊往西走,右贤王的控制力大为衰减,尹吾还勉强能算右贤王马鞭的末梢,可即便如此匈奴对此地的控制力量也非常之低,尹吾是东西来往迁徙的个部落必经要地,从这里有三条路通往西域三个方向,过了这儿商队真可谓是天高任鸟飞,匈奴人再也不可能找到商队了。
张骞灵机一动:“你的意思是,咱们躲在尹吾直到天暖和再出发?”
“灯下黑!”
司马谈提起光秃秃的毛笔,在日记上写下这三个字。(未完待续……)
第137章 一定要活下去(一更求订阅)
PS:这支匈奴人是长期驻守之军,久疏战阵只有一半的战斗力。祝大家情人节快乐,有对象的过好节日,祝没对象的马上找到心仪配偶。明天会按时爆发,尽请期待,求订阅,求月票!
商队掉头转向往南,这时候商队里忽然传来一阵骚动,十几个被绑缚的奴隶不知用哪种办法切开绳索逃出来,一边跑一边大喊大叫。
日达木勃然大怒,领着四十个羌族武士追上去,一刀一个把他们的脑袋全部砍下来,余下的奴隶像群受惊的兔子吓的直打哆嗦。
就这么耽误不少时间,调动羊群和骆驼又非常消耗时间,一来二去就把守在谷口的匈奴人引过来。
匈奴骑兵来了!
冲过来是一百多骑匈奴骑兵,他们是右贤王帐下负责尹吾卫戍的常备部队,人数虽少战斗力却远高过尹吾附近的游牧部落,用来对付只有几百到上千口人的小部落是完全足够。
商队里大部分人首次面对凶残的匈奴骑兵,看到右贤王的银色狼旗,年轻的骑士不禁面色微变。
马贼们以往面对是匈奴部落骑兵,在大漠上欺负小部落压力不大,左右贤王帐下的正规匈奴骑兵还从未碰到过,即便冯寿曾经交过手的匈奴骑兵也并非王帐之下的精锐。
汉人骑士很忧虑,羌人武士面无表情,他们没接触过凶残的匈奴精锐,更谈不上有丝毫的畏惧感。小月氏人不但不怕反而个个咬牙切齿,恨不得抽出刀子把银狼旗下的匈奴人砍成两截,那面旗帜亲手毁掉他们的家园。几十万人流离失所如丧家之犬四处流窜,国仇家恨近在眼前岂能无动于衷。
“所有人做好战斗准备!”
张骞迅速从皮兜里拽出个牦牛号角,高原上特有的呜咽号声像一道战斗命令,商队里二百多号人同一时间抽出弓矢。
甘父握住战功大喝道:“赵顺,开始报数!”
“太阳在南,以太阳为正点,四点方向一百三十六名骑兵。距离我们六百步远,所有人做好战斗准备,麻利的上好弓弦并数清楚箭壶里的箭矢。不要在关键时刻掉链子。”赵顺的俏皮话让武士们心神一凛,商队里许多黑话是张骞从曹时那儿学来的,平时交流夹杂几句黑话也是辨识身份保护隐秘的手段,掉链子是嘲讽一个人无能的黑话。没有人愿意在战斗中掉链子。
“四百五十步!可以试拉弓弦找找感觉。顺便找准你们最擅长的抛射角度。”
赵顺笑嘻嘻的瞥了一眼:“还有三百步的距离!咦?对手好像要校射了。”
零零散散一百多支箭矢落下来,有几只可怜的黄羊中箭身亡,全员至今仍保持零伤亡。
“二百步!对付又校射了。”
赵顺笑眯眯的看着漫天箭雨落下来,这一轮箭雨明显更具有杀伤力,有几个倒霉鬼很不幸中箭,索性都练过躲箭的技巧,几箭射中的不是要害部位。
“没射中要害,流血不多。我不会死!”
“射中肩膀,没有伤到骨头。我不会死!”
“射中右手小臂,不能拉弓了,我也不会死!”
凡是中箭的伤者大喊一声,顿时间商队里士气大振。
受伤的人翻身下马,迎着漫天泼洒的箭雨不慌不忙的拔出箭矢,这个时候砍下箭杆和拔箭一样很危险。
商队里全是见惯厮杀的汉子,在陇西郡专门请教一共学习战场急救护理术,伤者从皮兜里翻出伤药涂在伤口上,再用纱布死死缠住防止失血过多死亡,凶悍的羌人直接拿出火折子往伤口上按。
顿时间,青烟冒起散发着焦糊味。
“啊!”
凶猛的羌人齐声大吼,愤怒和仇恨是激励士气的良药,列阵的骑士们挺胸抬头直面箭雨侵袭。
在战场上最重要的不是血勇之气,而是对生死看淡的从容和淡定。
匈奴人的软弱出乎他们的预料,箭雨的打击力度远比预料中的要小。
或许是因为这支匈奴百人队长期疏于战阵,又或许是他们仓促应战状态得不到有效发挥,感觉就像弓弦没上好士气不足的样子。
几轮箭雨射击没起到效果,匈奴骑兵发觉异常。
冲锋的速度有所下降,往日里一两波箭雨下去对面的游牧民阵形就乱了,放进距离一波冲锋杀散掉,接着是单方面屠杀。
领头的百骑长惊愕的发现,在己方箭雨猛烈的覆盖之下,不知是临危不动亦或是被他们的骑兵给吓傻了,总之那商队竟然阵容不散。
匈奴人的进攻陷入短暂的迟疑,突击的速度有所减缓。
赵顺大笑道:“匈奴人变阵,看起来这群狼崽子想一劳永逸的解决咱们。”
众人哈哈大笑,横在心头的那一丝凝滞随之消散,即便迎面杀来的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匈奴人又能如何?照样杀掉就是!
“勇敢的鹰眼之王,你能看清那百骑长的表情吗?”日达木在队伍的另一头喊道。
商队现在有一百六十号人,规模翻倍使得商队暴露的几率大增,为了确保安全,斥候的重要性大幅提高,赵顺是商队里最好的斥候,其本人是草原上最狡诈的恶狼,比匈奴人更加难缠和狡猾,曾经多次逃脱匈奴和汉军的追捕,拥有出色的侦查和反侦察能力。
出色的箭术并非他的最强之处,赵顺天生有一双鹰的眼睛和狼的耳朵,之所以屡次三番的逃出追击,全凭近似野兽般灵敏的嗅觉。
赵顺张望一下:“那个百骑长在迟疑,他似乎要让突击的阵形散开,变成兜圈子骑射压制。真是个天真的人,现在冲过来还有一丝可能,纯粹比射术是在找死。”
“一百二十步。该我们出手的时候了。”
“放箭!”甘父手中的箭矢应声脱弦而出,弓弦回弹的下一瞬又扣住一根箭矢拉动弓弦,木头戒指似的扳指轻轻一动,箭矢瞬间飞出去。
十息之内连发十矢,每一箭拉弓如满月,发力的瞬间处在最强的巅峰状态,要知道那可是一石五斗足有90市斤的重型战弓。每一根箭矢携带的动能可以刺穿最坚硬的铁甲,面对只穿皮甲的匈奴骑兵,简直就是一场大屠杀。
一支箭矢急速钻入匈奴士兵身体。箭矢从他的胸口没过刺破胸腔,又从后背飞出直钻入他身后的目标,第二个人同样一声不吭的栽倒,眨眼之间竟然完成一箭连穿两人。
“好无趣。我们太强而对手太弱了。太没有挑战性了。”冯寿无聊的弯弓放箭,才片刻间已经连续射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