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历史电子书 > 美国的故事 >

第149章

美国的故事-第149章

小说: 美国的故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让国务卿麦迪逊弄来一笔专款,用于搜集证据、运送证人,还给了海伊一大摞签好字的空白赦免令,让他便宜行事。只要伯尔的同伙肯指证伯尔,他们的罪就可以被赦免。总统势在必得,法官只能退后一步。在听了六个小时的激烈辩论之后,马歇尔同意把决定权交给大陪审团。如果大陪审团认为政府应该以叛国罪起诉,他不反对。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双方唇枪舌剑,法庭上火花四射。5月28日,两边的律师团队都迎来了援军。“伯尔队”增加了三位成员,最厉害的是马里兰州的头号大律师路德马丁。马丁曾参加过制宪会议(参看057其他人),他因新宪法没能取缔奴隶贸易而愤然离席。他是马里兰州最成功的律师,他的业务量在全国也是最大的,一般人请不起他。马丁与伯尔交情深厚,专门赶来为朋友免费辩护。“国家队”多了两位,其中一位是35岁的弗吉尼亚律师威廉沃特。他将是美国任职时间最长、最有成就的总检察长,也是马歇尔时代最出色的律师之一。他的口才与马丁不相上下,虽然此时的他还有点嫩。沃特的政治观点与马歇尔对立,但马歇尔对他评价特别高,赞他“才华无双”。好了,光看这几位,你就知道下面是怎样的恶战了。

    在海伊的请求下,马歇尔决定把听证会延后几天,等待政府的“明星证人”,陆军总司令詹姆斯威尔金森。他是此案的关键人物,就是他凭那封密信举报伯尔的(参看上一个故事)。这位老兄从新奥尔良启程前往里士满,也不知道他坐的是马车驴车还是牛车,反正大家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快被他折磨死了。“伯尔队”可不想白白浪费时光,他们马上就要上演那令人眼花缭乱的一幕。

    6月9日,伯尔和律师们来到法院,要求法院向政府索取一些文件,就是威尔金森寄给总统的那封密信和战争部给威尔金森的命令,因为这些文件对被告来说性命攸关。伯尔说,如果海伊能提供这些文件,一切好说;如果不能提供,我请求法院向总统下传票,命令总统带着文件到法庭作证。这一招儿帅极了,直接逼着马歇尔与杰斐逊短兵相接。杰斐逊说:“伯尔把他的诉讼案变成了两个巨人之间的搏斗,变成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对抗。”不仅如此,这个要求把公众舆论从伯尔身上转到总统身上,把政府从攻方变成了守方。

    其实,马歇尔才不想跟总统作对呢。在四年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他成功地避免了与行政权的对撞,但这次躲不开了。杰斐逊痛苦,马歇尔也痛苦。他们骨子里都不是愿意争斗的人。两人的脾气都很好,一个温文尔雅,一个谦逊有礼,看上去都属于人畜无害的类型。可是,当他们都不得不露出獠牙的时候,却一个比一个凶狠。总统敢处心积虑要人命,大法官难道不敢给总统下传票吗?

    当然,伯尔不是愣头青,他不想逼得太紧,以免引起马歇尔的反感。威克姆说,只要总统提供文件,我们不要求他亲自来。即便如此,这也已经很“过分”了。海伊完全没料到被告会玩这一手,他有点发蒙。他求救般地对马歇尔说:如果法庭认为这份文件很重要,我可以提供。马歇尔可不想替他扛着,他告诉海伊:我没看过怎么知道它重要不重要?这事儿要由双方的律师协商。结果,协商变成了吵架,一个说要,一个不给,根本无法达成一致。马歇尔一看海伊这么不开窍,只能敲打敲打他:你们谈不拢,本法院恐怕要发传票了,如果你认同我们有这个权力。海伊当然不能认同。给总统发传票?疯了!

    海伊的态度让马歇尔别无选择,他说:好吧,既然如此,我要听听两边的辩论,然后决定法院是否有权给总统下传票。于是,双方即刻转入撒泼模式,用最恶毒的语言抡圆了互骂了四天,马歇尔听着都脸红。他很温和地提醒他们注意分寸,可是,他的话说了跟没说一样,律师发起疯来跟泼妇没区别。然而,这一片骂大街的声音中也夹杂着司法史上最精彩的陈述,它来自马丁:

    “先生,这是场罕见的战争。总统已经事先断定我的客户‘毫无疑问有罪’。他以为他有上帝之能能窥视我这位受人尊敬的朋友的心是他放出了战争之犬和政治迫害的地狱之犬来猎杀我的朋友难道这位挑起事端的合众国总统想扣押审判需要的、生死攸关的文件吗?在所有的案件中,被告有权看到与他的辩护有关的所有文件,这是神圣的原则。任何企图掩藏本可以救命的证据的人都是杀人犯,他将受到天堂的惩罚!”

    自从1775年帕特里克亨利“不自由,毋宁死”的演讲以来,里士满已经很久没听到过这么摄人魂魄的语言了。马丁的话引起的震动可想而知。“国家队”里只有沃特勉强敌得过。他用自己特有的华丽句式反击马丁:

    “伯尔的律师想从对政府的攻击中得到什么?他们难道以为法庭会带着政治偏见为他们提供论战的场所吗?他们难道想利用法庭发泄他们对政府的诽谤吗?”

    应该说,沃特的反驳还算有力,但在气势上比马丁差一截,他毕竟太年轻了。不用想就知道,当马丁的话传到白宫,总统是个什么反应。如果你当时跟杰斐逊面对面,估计你会看到他一脸要杀人的样子。他对总检察长罗德尼说:你去给我查查马丁是不是也参与了伯尔的叛国阴谋。他跟伯尔过从甚密,难保干净。我们是不是应该指控他?看来杰斐逊气糊涂了,这种昏招都想得出来。要是让人探到底细,他这个总统就别当了。这不就是马丁说的“政治迫害的地狱之犬”吗?罗德尼是明白人,敷衍了一下,不了了之。

    6月13日,马歇尔宣读了法庭的决定,也被称为“历史性的抉择”。他说:总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本法院将向总统发传票。“有关案件的证据的重要性取决于证据本身,而不是掌握证据的人的身份。”接着,他从两个方面解释了他的立场:第一,传票应该发给总统吗?马歇尔说,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不能接受传票,他是英王,因为英王被认为没有能力做坏事(立宪君主)。但总统不是国王。他来自人民,任期满后还要回到人民中。他与普通公民没有区别,必须受法律的约束,也必须回应法院的传讯。第二,关于“行政特权”的问题。总统掌握很多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他有权决定不把这些信息透露给公众。但在这个案子中,没有迹象表明交出这些文件将危害国家安全。如果总统不同意,他可以在给法院的回复中说明理由。但是,马歇尔再次强调了他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的观点:最后的决定权在法院不在总统。“法院将考虑总统的理由”。

    马歇尔在这个裁决中为后世确立了几个重要原则:第一,没有绝对的“行政特权”。第二,在总统宣称享有某些特定的“行政特权”后,法院有权考虑总统的理由并根据案情决定是否索取这些信息。第三,为了决定是否公布某些信息,法院可以命令政府提供这些信息,然后由法院进行闭门检查。检查时双方律师可以在场。第四,如果一方拒绝提供信息,法院可以得出对另一方有利的结论。在1974年的“美国诉尼克松案”中,法院就是根据这些原则迫使尼克松总统交出与“水门事件”有关的录音带的。

    给总统下传票的决定毫无疑问是美国司法的里程碑,开启了总统和政府官员在“法之下”的先例。别忘了,这不是最高法院,而是联邦地区法院,给总统的传票。还有什么比这件事更能体现司法的独立和法治的至高无上呢?

    话又说回来,杰斐逊在法院还没发传票的时候就在准备文件了,因为海伊早就给他报过信儿。他不想直接跟法院对着干。毕竟,公众舆论,还有外国使节,都看着呢,咱不能闹得太不像话。马歇尔的决定虽然撮火,但把东西给他又何妨?正好可以证明伯尔有罪。他在把文件寄给海伊的时候专门强调,这是总统根据自己的判断交出的,与法庭的传票无关。马歇尔也没再理论,大家都找个台阶下来就得了。

    就在马歇尔下传票的同一天,威尔金森来到里士满。6月15日,威尔金森到法庭作证。他还以为会受到明星般待遇,却不知就在他拿出他破译的那封假定来自伯尔的密信时,他的麻烦开始了。大陪审团的成员都是人精,领头的是约翰伦道夫。伦道夫一看就知道威尔金森抹去了信中跟他自己有关的内容。比如,信的第一句是“你5月13日的信收到了”。这说明威尔金森在收到这封密信之前就知道伯尔的事,他很可能是伯尔的同谋。可是,当他把密信寄给总统时却把这句话抹掉了。别的不说,这一处就足以让威尔金森的信用破产。伯尔说,这信根本不是我写的。上面又没有签名,你凭什么瞎猜?接下来更热闹,律师的提问让威尔金森的破绽越来越多,他前言不搭后语的回答好几次引来哄堂大笑。大陪审团都忘了审伯尔了,他们的火力全集中在威尔金森身上,竟然投票表决是否起诉威尔金森。16人的大陪审团,投票结果是9:7,这位大牌证人以两票之差勉强逃过被起诉的命运。

    不管怎样,政府还是很认真地找来48个证人,一个一个地过。尽管这些证人的证词跟马歇尔对叛国罪证据的要求有差距,但是,6月24日,约翰伦道夫向法院递交了大陪审团表决的结果:以叛国罪和重罪起诉伯尔。这一回合,政府胜。在对叛国罪的起诉中,大陪审团说伯尔虽然不在现场,但他是1806年12月10日布伦纳哈塞特岛事件的主谋。马歇尔一看这份起诉书立刻明白了其中的缘由,心中暗暗叫苦。

    本来,马歇尔不主张以叛国罪起诉的原因是,12月10日,伯尔并不在布伦纳哈塞特岛上,他没有参与“战争行为”。按宪法的定义,只要你没参与实际行动,你就没叛国。但大陪审团仍然坚持以叛国罪起诉,因为他们引用了马歇尔在“伯里曼案”中的判词:

    “如果战争行为真的发生了,所有的参与者,不管他们离现场有多远,只要他们参与了阴谋,他们就应该被视为叛徒”

    马歇尔当时说这段话是有语境的,但别人可不管,谁让你是大法官呢?既然你说的每个字都是法律,那就让你尝尝你自己定的法律是啥滋味。这是杰斐逊的聪明处,他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马歇尔一面解散大陪审团,一面宣布“伯尔叛国案”的审判日期定在8月。与此同时,他写信给大法官同事们,征求他们的意见。他知道,“伯里曼案”的那段话是基于英国普通法的“推定叛国”的概念,意思是你不必亲自参与行动,只要你有动机或阴谋,法院就可以认定你叛国。这还有准儿?难怪这一条在英国造成了很多冤案。“推定叛国”显然与美国宪法是矛盾的。马歇尔问:“上一个案子的结论适用于这个案子吗?上一个表述是否应该被推翻?”

    就在马歇尔纠结着法理的时候,伯尔和律师们紧锣密鼓地挑选陪审团成员。这帮大律师眼里不揉沙子,第一拨48个候选人被律师一筛,只剩下4个。海伊说你们这不是故意找碴儿吗?这么挑剔,哪辈子能凑齐12个人?其实,倒不是律师们搅局。所有的媒体都被“伯尔叛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