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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章

大明崇祯第一权臣-第3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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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怎么行,这一次,绝对要把张斌干下来,本来有些话他还没太大的把握,但这个时候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他装出嫉恶如仇的样子,咬牙道:“皇上,这些事还需要证据吗,卢象升、孙传庭不都是他的亲信,现在都被他想方设法推上了总督的位子,还有毕懋康、邹维琏、蔡善继、陈子壮、倪元璐、钱士晋等,甚至总兵曹文诏、俞成龙、戚元功、郑芝龙等都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亲信,这会儿都已经是正三品以上的高官了,整个福广都成了他的天下,他在福广为所欲为,无法无天,这还不能算是结党营私吗?”

    崇祯闻言,脸色又便的凝重起来,温体仁说的没错啊,这些人都是张斌培植起来的,虽说没有什么结党的证据,但是,他手下都有两个总督,十余个正三品以上的大员了,就算他不结党,也是一股庞大的势力啊,这样下去,还得了!

    他点了点头,郑重道:“张斌手下的势力的确过于庞大了,长卿,你说,怎么处置?”

    如果某个大臣势力过于强大,就必须打压,这跟是非对错没有关系,这是为君之道,如果不打压,任其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威胁到皇权,这可是很多朝代都验证了的,血的教训。

    比如隋朝,开国之君就是北周随国公杨坚;

    又比如唐朝,开国之君就是隋朝唐国公李渊;

    再比如宋朝,开国之君就是后周大将归德节度使赵匡胤。

    这些都是势力庞大到一定程度的大臣,推翻原本的皇朝,自己当皇帝的典范,这点,可不能不防。

    还好温体仁他们还没把都司卫所的情况搞清楚,因为那些都是归五军都督府管的,英国公不想让他们知道他们就很难查出来。

    崇祯也只知道福建都司都指挥使就是张斌的岳父洪先春,他要是知道福建行都司的都指挥使张勇正是张斌的大哥,这会儿他考虑的可能就不止是削弱一下张斌这么简单了!

    温体仁见崇祯终于入套,连忙义正言辞道:“微臣建议将张斌撤职查办,押回京城问罪,他的一干党羽,包括卢象升、孙传庭、毕懋康、邹维琏、蔡善继、陈子壮、倪元璐、钱士晋等、曹文诏、俞成龙、戚元功、郑芝龙等,全部撤职查办,押回京城问罪!”

    这也太狠了吧,毕竟张斌是有功之臣,再说很多事情张斌也是没有办法而为之,最多算个功过相抵,撤职查办就有点过分了。

    崇祯摇头道:“不行,张斌毕竟有功于大明,不能如此草率的将他撤职查办。”

    温体仁装出痛惜的表情,焦急道:“皇上,张斌都搞的福广天怒人怨,民不聊生了,不能让他再胡作非为下去了啊!”

第七卷 第六章 贪腐之道() 
温体仁带着党羽到崇祯跟前诬陷张斌,说什么张斌结党营私,任人唯亲,欺上瞒下,残害异己,欺压百姓,强取豪夺,这些倒还罢了。

    这些罪状虽然是诬陷,但还有那么一点点牵强附会的证据,不过,他最后来一句,张斌都搞的福广天怒人怨,民不聊生了,这就有点过分了。

    这完全是胡说八道,一点依据都没有,福广两省的老百姓这会儿可以说是安居乐业,生活富足,哪里来得天怒人怨,民不聊生!

    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他这么说自然是有目的的,因为他准备派人去福广搜刮一番,将福广的财富搜刮干净,到时候,自然会天怒人怨,民不聊生!

    这是阉党的惯用伎俩,他们经常强取豪夺,激起民变,但是,传到天启耳朵里却是刁民抗税,意图造反!

    崇祯比天启还要难糊弄一点,所以温体仁才会这么说,他这是为了今后的搜刮行动埋下伏笔,到时候,搜刮完民脂民膏,肯定会搞得天怒人怨,民不聊生,他可以直接在崇祯跟前把手一摊,推脱道:“皇上,您看,我说张斌搞得福广天怒人怨,民不聊生不假吧!”

    阉党有这么无耻吗?

    魏忠贤在日,更无耻的事情都做过!

    比如,天启朝有名的黄山吴养春案就是阉党强取豪夺,搜刮民脂民膏的典范。

    吴养春,徽州歙县人,说起来跟毕懋良和毕懋康兄弟还是老乡,不过这个吴养春并不是什么进士出身的高官,他就是个商人。

    徽州歙县正是徽商的发源地,这里的商人可谓多如牛毛,而歙县吴氏则是徽商中最有名的一支。

    这个有名可不是在徽州有名,而是在整个大明都有名,因为歙县吴氏为了光耀门槛,给朝廷捐纳过两次。

    所谓捐纳其实就是花钱买官,这是明朝中后期特有的规矩,有钱人家可以向朝廷捐献一定的银两,朝廷则会根据银两的数量给予一定品级官职作为回报。

    当然,这个捐纳得来的官都是没有什么权力的散官,也就是自己管自己,管不到别人,也不会对朝堂产生什么影响。

    歙县吴氏祖上靠采买黄山上的木材起家,后面又响应朝廷号召,为边军将士输送粮草辎重,换取盐引,做起了盐业生意,并因此而暴富。

    名利,名利,这名利二字不知道害死多少人,这人一有了名,就想求利,这人一有了利,就想求名,而在明朝经商是贱业,当官才是光宗耀祖的行当,于是乎,歙县吴氏暴富之后便开始捐纳买官了。

    歙县吴氏第一次捐纳是在万历初年,那时候万历刚继位,京城地震,北方遭遇旱灾,南方又遭遇水灾,吴养春的爷爷吴守礼主动捐出白银二十万两用来赈灾,朝廷大为褒奖,授吴氏南都光禄寺属官两员。

    歙县吴氏第二次捐纳是在万历二十五年,那时候万历朝鲜战争正如火如荼,皇宫又遭遇大火,朝廷急需用钱,吴养春的父亲吴时佐率兄弟子侄捐献白银三十万两以为军资,助明军在朝鲜击败倭寇,朝廷再次大大褒奖了一番,并授予吴养春这一辈兄弟五人中书舍人之职。

    应该说,歙县吴氏是当时商人的典范,虽说他们捐助银两是为求官,但也为朝廷赈灾和对外战争做出了不少贡献,按理来说,朝廷应该好好褒奖并给予一定的照顾。

    万历朝的确是这样,朝廷褒奖完歙县吴氏,还对他们相当的照顾,其他做盐业生意的商贩在换取盐引的时候总要被贪官污吏盘剥一番,歙县吴氏却从来没被刁难过。

    但是,一到天启朝,这朝廷对歙县吴氏的态度就变了,或者说贪官污吏的手已经管不住了,他们可不管你歙县吴氏是受到万历皇帝褒奖的义商,一旦有机会,他们就要扑上去撕咬几口。

    比如,吴时佐死后,因为吴养春是长子,分得了黄山两千多亩山地和淮阳等地的盐业生意,而次子吴养泽却只分得了盐业生意没分得山地,于是他不服,跑去跟大哥打官司。

    结果,这场官司旷日持久,直到吴养泽死了还没个定论,有个姓骆的巡按御史还将两千多亩山地中的一半给侵吞了,说是吴家隐报商稅,特将一半山地没收入官!

    这事还没完,紧接着吴养泽的家仆吴荣竟然侵吞了吴养泽的家产,还霸占了吴养泽的小妾,真是岂有此理,吴养春作为家中老大,这时候又去帮吴养泽收拾家仆,状告吴荣,想让官府严惩,结果吴荣一通贿赂,买通了贪官污吏,竟然脱罪跑了!

    吴养泽的家产就这么没了,吴家起码因此损失了将近一成的财富,也不知道是官府拿的多还是吴荣那个恶仆拿的多。

    这事其实还不算什么,让吴家万劫不复的另有其人,这人就是吴养春的族侄吴孔嘉。

    吴孔嘉这个人心胸极度狭隘,他父亲原本体弱多病,有次因为族中事务跟吴养春起了争执,结果不久就病死了,他父亲的死应该说主要还是体弱多病所致,哪里有吵一架就能吵死个人的说法。

    但是,吴孔嘉却把这帐记吴养春头上了,执意把吴养春当杀父仇人看待!

    吴养春也算是有担当的人,虽说吴孔嘉的父亲原本就体弱多病,活不了多长时间,但跟自己吵了一架不久就病死了,他总感觉自己有一份责任在里面,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便对吴孔嘉和他母亲照顾有佳,并资助吴孔嘉参加科举。

    吴孔嘉十年苦读,包括去县里、省里、京城赶考十多年时间,没有去赚过一文钱,他家里的生活费用,还有他读书考科举的费用全是吴养春出的,按理来说这吴孔嘉不应再怨恨吴养春,毕竟人家就跟他体弱多病的老父亲吵了一架,结果负担了他家十多年的生活费和读书考试费用,已经算够可以的了,可这吴孔嘉却一直怀恨在心。

    有时候,仇恨的确可以使人变强,这吴孔嘉在吴养春的资助下参加天启五年乙丑科会试和殿试竟然一举取得了一甲第三名的好成绩,也就是俗话所说的探花郎!

    一甲第三名,按例授翰林院编修,这个吴孔嘉任翰林院编修期间也没编点好东西出来,竟然积极参与编修了臭名昭著的《三朝要典》,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抹黑东林党。

    魏忠贤一看,这小子不错啊,有前途,于是就将吴孔嘉收为义子。

    天启朝,魏忠贤的义子那可都是了不得的人物,最少也能混个六部尚书,进入内阁都不是个事,吴孔嘉当时还在翰林院进修,还没放出来,所以还没辉煌腾达,但是,他却利用魏忠贤义子的身份开始报复歙县吴氏。

    那时候正好在修复万历朝烧毁的皇宫三大殿,吴孔嘉立马拉着魏忠贤的亲信霍维华提议,取黄山之木,意思就是让歙县吴氏免费提供木材,耗光吴养春的家财!

    这家伙,修复三座大殿那得多少木材啊,吴养春闻讯,吓了一大跳,赶紧派人带着三万两银子去京城打点,想让朝廷收回成命。

    好死不死,他派去京城打点的人竟然把银子送给了内阁首辅阉党大佬冯铨,冯铨收了银子跑去跟魏公公关说,吴孔嘉闻讯,干脆跑去跟阉父魏忠贤哭诉,求阉父为自己做主,收拾歙县吴氏。

    这是好事啊,你报仇,我抢钱,相得益彰啊。

    魏忠贤立刻让人写了封奏折,称徽州小民吴荣状告吴养春,交结官绅、霸占黄山、盗采木材,听闻皇宫三大殿修复需取黄山之木,竟然让人贿赂朝臣,想阻碍此事,请皇上下旨,缉拿这刁民。

    这点小事有什么好说的,被魏忠贤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天启压根就没问怎么回事,直接就允了。

    这下吴养春一家就惨了,他父子三人加上姻亲五个,全部被锦衣卫缇骑抓到京城,吴养春又吓的托人送了五万两银子给锦衣卫指挥使田尔耕,想请他高抬贵手,放自己和家人一马,结果自然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田尔耕直接将他们关进诏狱,严刑拷打,打的吴养春父子三人皮肉俱脱,一命呜呼,甚至连判决都没听到就被折磨死了。

    魏忠贤最后钦定,吴养春一家坐赃六十余万两,其余姻亲各坐赃十三万六千两,他们“侵占”的山场合白银三十万两。

    这坐赃也是魏忠贤发明的强取豪夺的名目,反正,被他逮住关进诏狱的人,不管什么原因,死是死定了,就看折磨多久,怎么折磨,他越痛恨的人折磨的就越久,不过折磨死了还只是开始,他还要坐赃,也就是抢钱,他定下多少钱,被折磨死的“人犯”家属就必须给他上交多少钱,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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