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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茶花男子-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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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包,你说的没错。我有老婆了,我妈也因为咱俩的事气死了,我得和我老婆好好过日子了,所以我不能再霸占着你了。所以,你忘记我吧。”

豆大的眼泪在穆天华麦色的皮肤的脸上纵横,苏恒抽出纸巾,刚要给他擦泪,听到这句话,手停在半空中。

“好啊,已经忘记了。这位陌生人,你可以走了。”苏恒再也笑不出来。

头怎么这么晕呢,眼前的景物越来越暗,苏恒刚要去扶住额头,却被穆天华再次搂住。

“病包,以后再也给不了你了,这次,让我们记住一辈子,好不好?“穆天华的泪打湿了苏恒的睡衣。

苏恒望着前方,没有回答。

穆天华开始重重吻着苏恒的额头和脖颈,吻着吻着,便将怀中人打横抱起。

冷眼望着四周景物的移动,感受着那双手臂的抖动,苏恒没了思想。

再做一次,差不多要没命了,真的要给他么?可是,他的泪那么让人揪心。

(下)

“天华。“

被放置到两人一度同卧了六年的双人床上时,苏恒面无表情地望着正前方,轻唤。

床头柜上两人的合影的照片笑得无比灿烂,似乎在玻璃的相框呵护下,尚未褪色。

“病包?病包,穆天华爱你,一辈子!”天华始粗鲁地扯开苏恒的睡衣,一把扯下其睡裤。

“记住,我也是。”

苏恒闭上双眼。

“啊!”

苏恒听到一声狼皋般的嚎叫。

“病包!谁干的!”

苏恒睁开眼睛,几乎是双影的,却仍旧能看到穆天华血红的双目正在喷着熊熊怒火。

“这位陌生人,你现在还有权利过问么?”苏恒面无表情地问。

穆天华一愣。

望着苏恒略泛着红肿的□,穆天华心下一阵内疚。每次和苏恒做过,哪怕他再小心,也不会将伤害减小到这般,他办不到。

“病包……我,病包,祝你幸福!最后一次给你!”穆天华滚烫的眼泪一滴滴滚落在苏恒的肩上,胸前。

穆天华说着,开始抓着苏恒的那处揉搓着,又粗暴地进入,不同于康牧的温柔和技巧,一经进入,苏恒便觉得一股火辣辣的刺痛感,像是一股烈火在燃烧,又像是一把钢锥在穿刺,乱捅。苏恒尽量忍着钻心的疼痛,使劲咬着唇,天华一个用力的挺身,苏恒终于没有忍住,他急忙扭过头剧烈的咳嗽起来。

穆天华停止了动作,望着苏恒有些苍白的倦容,说:“病包,我是不是……”

苏恒极力压抑住干呕的感觉,急忙接过他的话说:“不是的,只是这个姿势我感觉不到温暖,你能抱着我吗?“

天华忽然又红了眼眶,点点头,轻翻过苏恒,从身后紧紧的抱住他,又一挺身便又进入了那温热的肠壁。

横冲直闯过后,穆天华很快就释放了。满意地睁开双眼,穆天华扶住苏恒的腰身,刚要将其挪到自己大腿上,忽然,只听到埋在枕头里一个颤抖的声音:“不要,天华,不要看我!”

穆天华紧紧搂住这微微颤抖的身躯:“病包,为什么?”

“我怕我们再这样,又分不开了。答应我!”

苏恒有些颤抖的声音从枕头中传出。

“病包……”穆天华喃喃地唤着。

“答应我!”苏恒的声音虽埋在枕头里,一股不容抗拒的尊严感却是让穆天华震耳欲聋。

“病包……好。”

穆天华再次将自己送入昔日恋人的体内。

还是旧日的温度,那么,让这个温度永远保存在彼此间……

穆天华感觉自己再次徜徉于大海和花开之间,海,是苦涩的、黑暗的,暗到看不清海水的颜色。墨绿的?深黑的?深蓝的?穆天华不知道。海水怒吼着,冰凉又火热,一浪又一浪撞击着他的心脏,一浪又一浪卷起千堆雪,岸边的枯石被海水才冲蚀着,磨去了一层又一层棱角。岸边掩映着的,却是繁花似锦,桃花大片盛开……

终于,怒浪褪去。

穆天华将身子紧紧贴在苏恒的后背上,只听苏恒说:“抱紧我。”

穆天华将手臂笼得不露一丝缝隙。

“呜呜!”

忽然,猫兔子的声音传来,只见白白的小东西爬上床,滴溜滴溜的大眼睛闪烁着,一面欢喜地舔着穆天华的胳膊。

“天华,带它走。”苏恒说。

“病包?你不要它了么!”穆天华一愣,用唇轻轻吻着苏恒的后背。

这个小东西是天华家里养的一只小猫和小兔子的结合物,奇怪的是这种结合居然会诞下这样可爱的宝贝,天华十分喜欢,就带来了B城,两人一起养了它两年,直到现在,这个可爱的小东西也已由巴掌大长成两岁半多的肉团子了。

“我怕我见到它就想起你,带走吧。弟妹会喜欢它的。“苏恒依旧将脸深深地埋在枕头中央。

“好,病包我带它走。看到它,我就想起你了。”穆天华摸摸猫兔子的额头。

“穆天华,现在就走吧。永远不再见,我怕你呆久了,我会……滚出去!”苏恒说。

“病包?”穆天华有些吃惊苏恒的绝情。

“滚。”苏恒依旧没有转过脸来。

穆天华将被子轻轻帮过去的恋人盖好,开始慢慢穿衣服。

初秋了,然而穆天华体质强壮,只穿了一件红T恤,红运动裤,直到系鞋带的时候,他的视线没有离开过那人。

“病包,你晚上吃饭了么?我想再给你做一次饭。“穆天华试探地问。

“滚。“苏恒说。

穆天华叹息一声:“病包,好好保重。“

苏恒没有反应。

“病包,我不在你身边,以后不能盯着你了,那些带糖的东西,能不吃就不吃,不准熬夜了,记得按时打针……“

“出去的时候……把门关好。“苏恒说。

穆天华再叹息一声,逮着猫兔子,走到门口时,盯着网兜里的篮球望了一阵,逃也似的冲了出去。

将脸一直埋在枕头里的苏恒终于松一口气,勉力支持到现在还没有晕过去,不容易呢。

苏恒刚想勾起唇角,口腔里一甜,大滩鲜血染在浅棕色格子的枕头上,吃力一翻身,脑子里混沌一片。

天华说什么来着,我有老婆了,我妈也因为咱俩的事气死了,我得和我老婆好好过日子了,所以我不能再霸占着你了。所以,你忘记我吧。

那么,就忘记吧——如果这次之后,还有机会看看蓝天,看看绿树,想想事情……

天华,祝你幸福,不准忘记我。

第二十章

(上)

天华找到萧洋时,萧洋正板着一张脸闷在自己的宿舍里敲字。

萧洋一大清早匆匆赶到单位,牛飞便让他收拾那脚丫子味儿的办公室。打扫了一堆烟蒂、扔掉了一堆废纸之后,牛飞竟拿出一摞上个月的选题报告单让萧洋统统重新填写,理由是时间不对。

“主任啊,阿拉伯数字最好改了,您看,”萧洋一边说着,掏出碳素笔,轻轻一勾,果然将日期改成了牛飞想要的。

“你涂涂抹抹的干什么!怎么做事那么不认真!都拿回去重写!“牛飞说完,撩起腿走人。

“我写你妈!“

剩下萧洋对着刚收拾完又满地烟灰的办公室骂一句,竟将那一堆计划书重新整理了一天,直到下班之后,不得不将一堆工作拿回家中。

萧洋开门的时候,咚咚的砸门声让他差点以为遭到了强盗。

“萧洋,你爱病包是么,以后好好照顾他。“

萧洋刚一开门,就见穆天华冲进来,没头没脑却又十分认真地说。

“啪!〃

萧洋微微一笑,冲着穆天华的嘴,不偏不倚就是狠狠一拳。

穆天华也不顾嘴疼,望着萧洋继续说:“我是认真的!以后我不能照顾他了,萧洋,全靠你了!“

萧洋挥臂,再出一拳。

“你干嘛打人啊萧洋!“

穆天华这下着急了,抹一把嘴角的血,“啪“的一拳,结结实实砸在萧洋的左腮上,萧洋脸上青了一大片。

#奇#萧洋飞起一脚,“没有啊,打的不是人啊。“

#书#这次,穆天华没有躲,脸上结结实实地挨了一脚。

#网#穆天华后退几步,鼻子上又狠狠挨了一拳。

穆天华捂着鼻子,认真地对萧洋说:“打够了么?很多事情你都不了解,我这就讲给你听。“

萧洋跳几步,穿上飞腿时掉落的拖鞋,面无表情地说:“放弃就是放弃了,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穆天华从桌上的纸盒里取出一片纸巾,拭去血迹,狠狠地说:“你以为我想放弃!我和他的感情多少年了!”

萧洋抱住双臂,继续面无表情地说:“讲,我倒要听听。”

穆天华一屁股坐在客厅的凳子上,自己倒了杯水,咕咚咕咚喝下去,说:“我和病包都是S城人,是高中时候认识的,那天我十六岁,他十七岁,他高我一年级,我去他们学校就是冲着他的篮球去的,我找他打篮球,我们就认识了,那时候他已经不在球队了,我以为他有低血糖,找他打球的时候拿自己不多的零花钱总给他买一瓶可乐或者从自己家里带,后来打球训练紧张了,我没有时间找他,就趁一天晚上跑到他家,那天天黑,我在路上被车撞了,胳膊都破了,给他我花了自己两个月的零花钱给他买了两大袋子巧克力糖,他却不吃……“

“说重点。“

萧洋努力掩饰着眼神中的妒忌,狠狠瞥了他一眼。

“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一年之后,病包考上了B城的XX大学,他经常回来找我,因为我那时候读高三,我也经常攒下午饭钱去B城看他,那时候,他的视力越来越模糊,后来,几乎都看不见了,他因为看不见,不小心从楼上摔下来,摔断了一条腿,那天正好是省里来人去我们高中选拨篮球队员,可是我不能不管病包啊,我想都没想就把这事瞒了他坐火车去了B城,我抱他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白内障,我让他在B城动完手术之后,就带他回到S城,那时候我已经是高三下学期了。“

“怪不得他有时候带防辐射的眼镜呢。“萧洋有些涩涩地问:“你的意思,你为了苏恒,错过了省里篮球运动员的选拔?“

穆天华点点头。

“那苏恒的腿伤有后遗症么?”萧洋紧张地问。

“怎么可能有!我当时照顾的他好好的!给他洗澡的时候,我从不让他的石膏碰半滴水!”穆天华瞪了萧洋一眼。

“说重点。”

萧洋从桌上摸过一个打火机,点上一支烟,红光一闪,烟云便袅袅散开。

穆天华继续说:“因为没有赶上省里来人选拨篮球队员,我没了打篮球的机会,本来想考上B城三流的大学,可是病包做完手术的前后一段时间都是看不见东西的,腿又不好,我一直在照顾他,所以学习的时间就少了,结果连三流的大学也没考上,那时候他也都要恢复了,我没脸见他,就一直躲着他,他却来找我,那天,我们头一次上床了,我把他弄出很多血,床单上红了一大片,他搂着我的头发笑着说没关系。”

穆天华顿了顿,继续说:“所以我毕业之后就去了B城陪着他,我打工,给人装修啊,擦大厦的玻璃啊什么的。每天像个煤黑子似的的回来,病包从来都没嫌弃过我。他烧好热水笑着说天华,我们一起洗澡啊。然后他给我泡上脏兮兮的衣服。那时候,他美国的爸爸为了培养他的生存本事,大学之后就断了每年给他的大笔美金,可是,他要打针吃药啊,我挣得钱又不多,幸好他有奖学金,而且他很辛苦地帮师兄们写书什么的,他大二大三那年就做过几本很好卖的书呢!那时候,他就小有名气了,我们住在一起,虽然钱不多,可是我们总算也能够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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