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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4章

崇祯盛世-第434章

小说: 崇祯盛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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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办法就是让起诉陪审团的一部分成员进入小陪审团,并构成小陪审团成员些就是,国王从起诉陪审团中挑出他所信赖的一部分成员(这些成员构成小陪审团的大部分),然后再点缀性地从外面加入几成了小陪审团。

    显然,这样的小陪审团一般都会说被告人有罪,因为其中的大部分陪审员原先就是检举被告的人,更为重要的是起员若在法庭审判中(作为小陪审团成员)“裁定”被告无罪,就会受到重罚,因为国王规定一个陪审员不能作互相矛盾“王的这种做法一直心怀不满,因为这会明显地导致审判不公。后来民众的不满情绪日盛,国王不得已于1351—1352年下令允成员提出反对或回避,自然那些曾参与起诉陪审团的成员一般就会遭到反对,从而被“淘汰出局”。由此,渐渐地,大小陪并终于在后来完全分离。

    但是,国王仍绞尽脑汁力图控制小陪审团,比如陪审员要由王室官吏挑选;在很长时间里(约至在陪审团面前提出其它证据或证人;甚至在更长的时间里,不准被告获得法律顾问的帮助;陪审团若作出了错误的有罪裁定被追究责任,被告对错误的有罪判决也没有正规的可救济的途径(对刑事陪审团的错误裁定提供新一轮的审判直到17世纪中14世纪已被许可),但是若陪审团作出了无罪裁定,开释被告,即使是正确的裁定,陪审团定要受到国王的严厉处罚,国王正是这样通过种种办法来控制刑事陪审团(这种严厉的控制当然也同样见诸于民事陪审团),使其服务于国王打击犯罪的。无庸多言,刑事陪审团也同样不过是王室实现、维持其中央集权的工具而已。

    也正因为如此,许多刑事被告人拒绝接受陪审团审中难有公正可以得到保障,但是国王通过种种酷刑来逼迫被告接受陪审团审(直到18世纪,被告人不申请陪审团审,对此,maitland 直言道,陪审团(刑事与民事)之所以能在英国得以迅速地蔓延与扩张且得以稳固,根本上是出于英王室的政治需要。

    张慧仪和郑月琳这段时间的心事都扑在了皇帝的新法上面,张慧仪其实是很想做好自己的工作的,不管对皇帝抱着什么样子的态度,但是能够让她接任父亲的职衔,这对于张慧仪来说,她不得不尊重自己现在的工作,跟对皇帝的不满,没有太大的关系。

    而郑月琳显然比张慧仪更想将她的官做好,她知道崇祯皇帝朱由检其实就是检荀楼,对这个男人接触的越多,她发觉自己的全心都放在了这个男人身上。

    崇祯皇帝朱由检所制定的这套司法体系和法律制度,其实是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的,他借用的颁布,是以民国时期,从封建主义社会,向着资本主义经济过渡时期的法理。

    而那次是不成功的,不要说是张慧仪和郑月琳,即便是崇祯皇帝朱由检自己本人,也并不是很清楚这套本身就是有着很多漏洞的法律体系,在大明这个时代推行,会变得怎么样?(未完待续。。)

第0763章 很自私的人

    崇祯皇帝朱由检的心很累,思路也乱了,不能够再回现代去的事实,已经被他所接受,但是这样的接受,无异于封死了他大部分的希望,只剩下门缝中的一丝光线,可以让他展望未来。

    但,他却渐渐的失去了展望未来的心情。

    看见了张慧仪和郑月琳的时候,崇祯皇帝朱由检也仿佛是看见了自己的这门缝中的一丝光线。张慧仪和郑月琳都是他重生大明之后新认识的女人,这两个女孩是如此的单纯,如此的聪慧,如果他不是皇帝的话,任凭哪一个女孩,都足够陪着他度过美好的一生。

    不过,他是皇帝,而这时代,也适逢乱世,没有办法让人去安安静静的度过人生光阴的。

    崇祯皇帝朱由检的脸上带着一个软皮面具,张慧仪和郑月琳都看不见他的表情,当然不知道检荀楼此刻的心理状态,不会知道他此时的心态,就像是一个七八十岁的老者。

    张慧仪和郑月琳面对着检荀楼的目光,同时害羞的低下了头,张慧仪的害羞之中,带着一丝欣喜,而郑月琳的害羞之中,带着淡淡的委屈。

    崇祯皇帝朱由检看着娇美的两个女孩,心中一阵伤感,他已经没有了跟女孩子们卿卿我我的心思了,大明的责任,和对周皇后的家庭责任,这两个责任像是大山一般的压着他,让他完全没有心思再去想女人们的事情。

    “你们来找我?”崇祯皇帝朱由检淡淡道。

    两个女孩子都没有说话,都在等着对方先开口,但是两个人都能够听得出来检荀楼的声音比平时都要低沉了许多。当然也能够听的出来。他的心情不好。

    还是郑月琳先点了点头。轻声道,“知道你要走了,我陪着慧仪来送送你。”

    崇祯皇帝朱由检淡淡的哦了一声,听着郑月琳的甜美声音,看着这自己曾经是那么喜欢的女孩子的甜美长相,他心里涌起了一丝的愧疚,他不该去招惹女孩,尤其是像他这样没有什么用处的人。

    崇祯皇帝朱由检在经历了能够去现代。又不能去现代去之后,实际上,他的信心也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一个人从失败中走出来并没有一条财路被夺走而更让人无法忍受的。

    三个人一阵沉默,谁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崇祯皇帝朱由检轻轻的叹口气,看了看郑月琳,虽然经历了无法回现代的事情,他的心境大受挫败,却并没有忘记以前的事情。他记得自己曾经对张慧仪做出过的曾诺,“我可能以后都没有办法成亲了。你不要误会,不是你的原因,是我自己的原因,大明国事如此,看来是暂时无法好转的了,可能要十年,可能要二十年,可能我也不知道,我不能耽误了你的一生!”

    这是崇祯皇帝朱由检的心里话,他早就想跟张慧仪说的,但是这样的开口是十分困难的,如果不是张慧仪今天站在他的面前,他可能永远都没有办法再以检荀楼的身份单独的跟她面对了。

    张慧仪一阵愕然,但这愕然的时间却很短,她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轻声道,“知道了,不过,我会永远等你的。”

    郑月琳也是同样的愕然,她没有想到皇帝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也没有想到张慧仪会回答的如此的干脆。她站在一边,有些尴尬。

    崇祯皇帝朱由检同样也不知道张慧仪会回答的这么快,似乎,无论她跟说什么,或者是自己要做什么决定,她都会答应他,不会有丝毫的反对,不会有半点的怨言!崇祯皇帝朱由检的心揪在了一起!

    在张慧仪的心中,虽然她跟检荀楼还没有正式的成亲,但是她已经将自己当成了是他的妻子。

    “你不用这样,你可以有你自己的生活,你现在是大明的第一任女官了,大明至少京畿地区还是很稳固的啊!”崇祯皇帝朱由检就差没有说出来让张慧仪去重新找一个男人了,如果可以的话,他都有可能帮着张慧仪指一门不错的婚事!他跟张慧仪之间,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呢!

    张慧仪是一个很聪慧的女孩子,她当然知道检荀楼的意思,美眸中涌上了点点泪花,“你别说了,你想娶了谁,你就去娶了谁,我要等谁,我就去等谁,谁也管不了别人,这不就是皇帝的新法的精神吗?你处处以大明为重,以皇帝为重,你不该不懂皇帝的新法精神吧?”

    崇祯皇帝朱由检有些震惊,没有想到张慧仪将自己的法律精神,吃的比自己还要透彻,这才多久的时间啊?他觉得自己找对了人!但是张慧仪越是这样说,他的心里就越是难受!他是真的没有时间,更没有心情!

    郑月琳听着从两个人的对话,心中也非常的难受,她跟皇帝的关系,跟张慧仪和检荀楼的关系是不同的,她其实已经是皇帝的女人了,只是皇帝还没有给她名分,但是郑月琳其实很懂皇帝的为人,知道皇帝绝对不会不管她的事情的,只是目前因为天下不稳,因为京畿地区的老百姓还不是很受教化,大臣们还没有接受新法,新法还没有在大明发挥作用!

    “你也不用将国事想的过于不堪,皇上的御林军新胜,建奴新败!至少建奴方面的威胁是暂时缓解了,至少在三五年当中,建奴不敢再过长城来侵犯我大明腹地!而在皇上新近整改了京畿地区的户籍和增设了身份证制度之后,老百姓的构成也更加的稳定,皇上的不断补发京畿地区的救济粮,也让整个京畿地区的人口更加的稳定,虽然在清除白莲教的过程中,动作过于操切,死的人过多,但是随着新法的推行,会使得京畿地区更加的具有法统精神,更加的繁荣安定的,我和慧仪刚才还在谈论皇上的陪审团制度呢。”郑月琳是很聪明的,看见场面冷淡,适时的开导着崇祯皇帝朱由检。

    崇祯皇帝朱由检看了一眼郑月琳,对于郑月琳这么一个能够跟自己的周皇后不相上下的大美女,而且还跟自己已经有过了那层身体关系,他就更加的怜惜,痛惜着,但是他也同样没有办法再将自己的时间分配给郑月琳,不知道该怎么安置她,“谢谢你陪着慧仪来看我,你们回去吧,我以后会更忙了,而且你是皇上的御用女官,一般人都不再方便跟你私下见面。”

    郑月琳的美眸中瞬间的也涌上了泪水,虽然崇祯皇帝朱由检刚才跟张慧仪说话的时候,她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了,但是当这样冷酷的话语从她深爱着的皇帝的口中出来的时候,同样是残忍的让人无法承受着的!

    张慧仪看见郑月琳的身子晃了晃,虽然她现在心里也正不好受呢,却还是扶住了郑月琳,对检荀楼道,“你说什么啊?月琳虽然是皇上的御用女官,但是她可以参政,跟我有什么不一样的呢?干什么要这样说?”

    崇祯皇帝朱由检不想再说这事,他知道以郑月琳的聪明,一定明白自己的意思的,他只是没有办法像是对张慧仪那样,跟她说的直白!事实上,基便是他不接郑月琳入宫,也没有人再敢跟郑月琳有什么瓜葛了,谁敢跟曾经和皇帝同乘御撵的女人成亲?

    “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统治工具。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法律部门,包括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宪法是高于其它法律部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国家根本**,它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最基本的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法律是从属于宪法的强制性规范,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是国家法的基础与核心,法律则是国家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普通法律,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规范的总称。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崇祯皇帝朱由检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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