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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他是白无常-第2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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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只想拖到天亮,也许有回府的差人,可以救我一命。

    “老吴家的玉米熟了,被老吴老婆搓成了粒子,堆到场院里晾晒。”她突然说起了长家里短:“老王心眼儿不好,他放牛的时候,故意让老黄牛偷吃了老吴家的玉米粒子,结果没想到便宜没占着,反倒把老黄牛撑死了。”

    听到了她两句话而已,州府大人已经开始抹汗。

    “人家老吴心眼儿好,不问老王黄牛偷吃玉米粒子的事儿,结果老王却把老吴告到县府去了,真是活笑死个人呦。”她又开始笑,笑得玲珑娇俏。

    州府大人唯有心里哀叹,紧低下头,连大气也不敢出。

    “不过,后面的事情更好笑。”她说得兴趣盎然,灵音不断:“县府大人不但判了老吴要赔老王黄牛,而且让老吴赔两头黄牛,因为县府大人说死的黄牛是怀了牛犊子的。”

    指尖抹去笑出的泪痕,看着州城大人,问得认真:“你说,县府大人知不知道那头黄牛是公的,而公牛是不能怀牛犊子的?”

    州城大人不敢抬头,颤颤微微:“下官那时年轻,不懂乡下牲口这些事。”

    说了这半天,原来是他曾经审过的案。

    “原来是这样。”她撅起红唇,幽叹:“你那时候的师爷是老王的亲外甥,你今天要是不说,我还以为你当初护短呢。”

    “哎?对了。”幽叹过后,星眸一亮:“你想不想知道当初被你判赔人家两头黄牛的老吴,现在怎么样了?”

    能怎么样?

    老吴不服县府的判,扬言要到城府告状,被我差人打断了腿,回家后吃了耗子药死了。

    现在,早就是一把骨头了吧?

    “下官实在不知道。”脸色难看,一声苦叹:“审完这件案子不久,下官就到城里任职了,如果女侠能助下官找到老吴,下官愿赔老吴二十头黄牛。”

    “嗯,你这人,还真不错。”她笑得灿烂:“看在你这么好的分上,我再跟说一件好玩的事儿。”

    她似乎信了州府大人的说辞,又说起了另一件事。

    “有一天,突然下了大暴雨,齐麻子钻到了一个小面馆里,点了一碗热干面。”她说故事的时候,眼睛越来越亮:“热干面这种东西呢,一定要加辣椒吃才地道,可是齐麻子吃热干面,不但不加辣椒,还吃得那么急,像要赶着去投胎一样。”

    “邻桌有一伙人,其中一个问齐麻子,你吃热干面,怎么不加辣椒呢?”她叹了一口气:“也怨齐麻子的脾气不好,直接跟人家说喝汤药忌口不就行了吗?齐麻子偏偏瞪了那人一眼,横横的说,我就得意这一口,不行吗?”

    “这一眼可瞪出事儿来了,他不知道问话的人是新任的城府老爷。”女子又扬起眉毛:“城府老爷一声令下,与他同桌的捕快锁了齐麻子,将他下了大狱。”

    说到这里,她又笑得灵音曼妙:“吃面不加辣椒,要被判坐牢,真是千古难闻的好笑呢。”

    州府大人句不成句,抖做筛糠:“下官,下官是见齐麻子,形色匆忙,怀疑,他是通缉要犯,这才,这才。”

    许说到一半,州府大人再也说不下去了。

    就是啊,该怎么能说下去呢?

    齐麻子被下了大狱后,自己安排了狱卒,天天伙同其他狱犯欺负他,把他当狗养,要他每晚给每个人**趾缝。

    齐麻子不堪受辱,咬下了狱卒的两根脚趾,撞壁身亡了。

    “哦,原来你是怕错过通辑要犯呢。”她点点头,又笑了:“你可真是个心系百姓的好官呢。”

    扬起眉毛,看着州府大人,怜音幽幽:“既然你是这么好的一个官,我就再说一件好玩的事儿给你听。”

    在她说之前,州府大人一声求:“我想求女侠一件事。”

    “什么事?”

    “给我留一个全尸。”

    如此卑微的州府大人,如此可怜的最后要求。

    却将女子逗笑,笑得星月灿烂。

第三百一十二章 好久不见() 
如果一定要死,留一个全尸,似乎更有尊严。

    前方雪细细说出两件州府大人做过的恶事。

    回顾前方雪杀人手段之毒辣,州府大人已知今夜难逃。

    他最后的要求,是求前方雪给他留一具全尸。

    女子娇笑,婷婷起身:“这么快就不想听故事了吗?真可惜,像黄牛与热干面这种故事,我准备了至少十八个呢。”

    州府大人享通官场,自恃洞悉人心。

    可他只是洞悉上差之心,从未将百姓当人。

    直到前方雪来了,已经追悔莫及。

    半世官路,拼命敛财。

    枉读了圣贤书,居然不知道“世间万般带不走,死后两手攥空拳”的道理。

    何必呢?

    卑微的人,软软跪下,重重的磕头:“求女侠给我留个全尸。”

    她没有说话,将刀丢在州府大人的眼下。

    细长的刀,像一片新鲜的柳叶儿。

    “如果你有勇气自己抹了脖子,我给你全尸。”她的声音很冷,冻住人心:“如果你不敢,我保证,你死得比谁都难看。”

    她俏笑,说着闻所未闻的恐怖:“左手抓着心,右手抓着肝,双肩挂肠子,脑袋拴裤裆。”

    说过这几句,扬眉轻轻笑:“不信?试一试。”

    被她吓得肝胆欲破,州府大人拔出细刀。

    刀如秋水,横架在脖子上。

    几乎将牙咬碎了,双手一直抖个不停。

    刀刃很冷,冻透了脖子。

    终于一声嚎啕大哭,州府大人丢了刀,像狗一样的趴在地上,拼命求饶:“女侠,我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不值得脏了女侠的刀呀,你就当我是个臭虫,把我放了吧,我保证拿出所有的家财,给女侠修个祠堂,让女侠受世代供奉!”

    哭声没完,磕头无尽。

    泪眼不可视物时,一件冰冷的事物托住了他的下巴。

    锋利的细刀,慢慢将州府大人的头抬了起来。

    仰视一个美如天仙般的女子,樱唇里流淌出冰冷:“不到绝望的时候,这世上少有人能对自己下得去手,老吴和齐麻子之所以对自己下了手,是因为他们绝望了。”

    事到如今,州府大人才真正懂得,老吴和齐麻子在死之前,其实早已经心碎了。

    “事到如今,你还对自己下不了手,是谁给你的希望!”

    厉声娇喝,骇破了他的心神。

    “女侠,女侠,我真的,真的,下不去手。”瘫软的堆在地上,州府大人哭得可悲,可悲的像临死的老狗:“我能赎罪,我能重新做人,女侠,如果我再犯,你随时来拿我的狗命呀,女侠。”

    樱唇吹了吹刀锋,女子冷笑:“本来你若不求饶,我可以给你一个痛快的死法,可惜呀可惜。”

    她咯咯一笑,举起了快刀:“我要先削掉你的眼皮,这样,你的眼睛就闭不上了,然后,你可以看着我把你的手脚先切下来,再挑出你的肠子与心肝,最后割下你的头。”

    怜音幽幽,冷风徐徐。

    她说出无尽的凄惨,州城大人双眼翻白,面无血色,从嘴里吐出几口绿汤,仰头死了。

    看着他的死相,女子冷笑:“居然吓破了你的苦胆,十足的便宜你了!”

    收起笑容,冷刀如风。

    当夜,州府旗楼上,挑挂着一具不像人的尸体。

    任谁看一眼这具尸体,都会做几年的恶梦。

    大部分人看到了后,直接就吐出了隔夜饭。

    尸体上插着一支旗。

    白色的旗,血色的字。

    前方雪。

    接二连三的贪官被杀,百姓们都暗自解恨,津津乐道。

    朝廷却颜面扫地,龙威震怒。

    前方雪到底是何方神圣!

    如果前方雪是妖怪,那就焚香请神,愿老天保佑华夏平安。

    如果前方雪只是个恶贼,大内府在三个月之内,必须将前方雪缉拿归案。

    否则,大内府的所有捕快,都要给前方雪陪葬!

    这是最不像圣旨的一道圣旨。

    但它确实是一道圣旨。

    足以可见,皇帝在写这道圣旨的时候,估计已经被气懵了。

    九州之广,想找一个江湖大贼,哪有那么容易?

    追一个恶贼归案,十几二十年都有可能,区区三个月,实在太难了。

    而且,前方雪如果从此不再出手,销声匿迹,谁又能把他揪出来?

    大内府的高手们哀声叹气。

    今朝有酒今朝醉吧,既然明知还能再活三个月,不如就此逍遥三个月。

    所以,大内府的捕头驿馆里,一片酒气熏天,赌声不断。

    赢了钱的,趾高气昂,输了钱的,也没有垂头丧气。

    因为今天是约好了的,谁赢了钱,谁就要请大家去喝一壶花酒。

    “燕副头,你去不去?”捕快醉笑,问向一个少年。

    少年虎躯,浑身是胆。

    燕副头是大内府的副总捕,只有区区二十二岁的年纪。

    常言说,虎父无犬子,燕副头的亲爹毕竟是前任大内府的总捕头燕大人。

    “不去。”燕副头的答案,一如既往。

    “兄弟们就奇了怪了,你既没成亲,不怕老婆抓,又不是男风,为什么不喜欢喝花酒呢?”

    男风?亏他想得出来,看来的确是喝多了。

    “因为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

    “只剩三个月的命了,还有什么比及时享乐更重要的事情?”捕头搭上燕副头的肩膀,满嘴酒气。

    “请前方雪回大内府。”

    燕副头答得认真,却招来众人大笑。

    他们笑得如此痛快,仿佛在说醉话的是燕副头。

    众捕头携手揽腕,醉步连连,在快要走出驿馆大门时,回头对燕副头扬起眉毛:“你要是在三个月内能请前方雪回大内府,我们兄弟愿意拜你为总捕头。”

    燕副头低眉一笑:“只求到那日,兄弟们肯让我回归乡野,做一个闲散浪人。”

    这句话,又惹众人大笑,只道燕副头是闻着酒气说胡话。

    要是能抓到前方雪,是立了破天大功,救了大内府所有人的性命。

    前途无量时,他却要浪迹江湖?

    疯了,疯了。

    不过,也不奇怪,他想在三个月内请回前方雪,这件事,本来就是疯的。

    目送兄弟们跨出大内府驿馆,寻着烟花柳巷去了。

    燕副头从怀里摸出一方丝绢,放到鼻下细细赏过少女体香。

    童男幼女,曾在月下盟誓,好甜美的回忆。

    这方丝绢,曾经为我擦过额头。

    将丝绢握在手里,就是牵着你的小手。

    钱芳雪,好久不见。

第三百一十三章 独享之物() 
初冬之时,午后暖日。

    这种太阳,最催人眠。

    如果再喝上两口酒暖了身子,睡上一觉,绝对是人间最美之事。

    半山酒屋,地处荒郊之所。

    放眼方圆近百里,只有它一间可以吃饭、饮酒、住店的酒屋。

    按理说,这间酒屋的生意应该很好。

    其实,并不尽然。

    酒屋依山而建,悬在峭壁半山,故此得名半山酒屋。

    想要做这间酒屋的客人,你得拿出本事来。

    没有悬梯接你,飞进去。

    没错,就看你有没有行走如飞的轻功,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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