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媚娇娃-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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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破损、染了脏污的素色旗服,一副款式简单的珍珠耳饰,与一块鲜红色的玉佩,皆为女孩儿获救那天,身上所穿戴的衣物。
然而她看了,却是摇头再摇头,眼神缥缈,似乎印象全无。“那些是……我的吗?”
她愈想愈没着落,愈找不到线索她便愈加惊慌。
“为什麽?我怎麽会想不出关於自己的事呢?”心急的眼泪大颗大颗落,
她焦躁地握起粉拳敲捶自己的脑袋,尝试敲出点东西。“想起来,快想起来呀……”
“够了!”大掌制住一双纤瘦的玉腕,阻止她自戕的愚蠢行径。“你只是落水,头部受了点伤,导致失却记忆,待复原时机一到,你便会想起来的。现在重要的是先把身体养好,其余就顺其自然吧!”
一如他所推算,她今天醒过来了;但亦如他所担忧,头上几处撞伤,果然对她的小脑袋瓜产生了不良影响。现在失去记忆的她,宛似一只迷途受伤的痛鸽子,无法振翅,也寻不着回家的路。
“可是……”微揪着两道细弯眉,女孩儿溢出了楚楚可怜的泪花。
宛如漂浮在茫茫大海中,连根让她勉强暂泊的芦苇草都看不见,教无依无靠的她,接下来该如何是好?
她的无助,杜冥生也明了。
若撒手不管,任这小病鸽出去跌跌撞撞,肯定也活不了多久,那数日以来,在她身上扎下的针、喂进的珍贵丹药和致力导通的经穴脉络,岂不白费?
他平日虽冷情,不轻易出手相救,但看见的,他就无法放任在他面前死去。他会治好她,而她身体完全康健之时,她的脑子也应已痊癒,能唤回那一丁点记忆了吧?
即便仍想不起,也不要紧。
看这素白衣裳,是京城正流行的旗服,样式虽不华丽繁复,但质料可是上等纯丝;珍珠耳环的成色、光泽皆属上乘,所值不菲;尤其那块足足巴掌大、鲜红如血的玉佩,更是珍稀罕见,价值连城!
她不凡的出身,不难推理。这麽一个权贵人家的千金落水,她的家人必定倾力打捞探救,想来不用太久,就会寻至此地。
“放心吧,只要沿着这条河而下,你的家人迟早会找来,接你回去的。在那之前,你只管先住下来,由我照料。”谁教当初自己多事,现在只好担起这份责任。
女孩儿的眼神茫然了。
要她留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跟这个陌生的男子共处一屋檐下?
“这──”正常人该有的犹疑,她可没遗失。
杜冥生光泽盈润的美唇,不屑一撇。
“收起你的怀疑!如果我心怀不轨,也用不着等到你醒,还跟你废话一堆了。所以你给我安心待下,别多想了。”之前趁着换衣之便,这妮子全身上下早给他看遍了。
她身形太纤瘦、脸形太尖削,胸脯不丰挺、屁股不圆翘,没有腰身,四肢皮包骨……所有女人该有的线条,在她身上找不出半点。既无让他想入非非的条件,又凭什麽陷他入罪?
“还有,眼下你记不得自己的名字,可总要有个称呼,我先帮你取个名儿吧……”他沉吟了一下,“芸芸众生,尔为其一,就叫『芸生』好了,以後你我兄妹相称,免人多说是非。”
虽不知她年岁多大,可瘦小如她,看来像个发育不良的孩子,当兄妹是最恰如其分。
“等等,你还没告诉我,你是……”
“姓杜,字冥生,『幽冥、生死』的冥生。”
她颔首,嚅嚅地道谢,“谢谢你救了我,还收留我……这份恩德,我没齿难忘。”
於是,河边这人烟杳至的小屋里,多了一个女子;杜冥生的生活里,多了一个芸生。
要说起杜冥生的居处,大抵没有比“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更佳的形容词了。这坐南朝北、长形见方的屋子里的摆设,简单得一进门,即可一目了然。
一张木桌、一条长凳置於中央;一方别致的书柜,与一排抽屉特多的斗柜,分别贴靠着西、北两面墙,也各自衔倚着张挂了雪白绸幔的床榻;一面两摺屏风,巧妙地将摆有大澡桶的那个角落,隔成了一个小澡间。
窗明几净,举目所及皆是一尘不染。
微动的白纱,屏风上的泼墨山水画,和安放在斗柜上的古筝,都使这原本平凡无奇的小屋,变得格外的雅致不俗。
而屋外,前有清凉流水,柳林如烟;後傍巍峨青岫,修竹挺立。
矮竹篱芭围成的小院落里,有着几株桃杏红粉,和一组浑然天成的石桌、石凳,几座简单约三层架上,铺放着几样待风乾的药材。
放眼环顾,水色山光,一派苍翠,更有引人之虚。
原属於单身男子的小屋陈设,并未因另一人的加入而有丝毫变动。
因为不确定芸生的家人何时会来寻她,是以杜冥生没有为她添置任何器具的打算,过渡时期,勉强凑合就好。顶多只是花点钱,请城里的妇女帮着打点几套姑娘衣裳,虽然尺寸不合、花色老套,可他管不了那麽多,能穿最重要。
日子是克难的,也有些不可避免的亲昵碰触。
屋里仅有一张桌、一条凳,所以他们得并肩而坐,同桌共食。他总是粗声命令:“不准挑食!”然後把她挑出来的菜又夹回她碗内,看她噘着嘴,用一种痛苦又好笑的表情吃下去。
床,就那麽一张,所以他们必须同榻而寝。
郊野之地,夜里百虫乖张暗动,纱帐的保护极为重要,打地舖这种蠢事,杜冥生才不干!当初发善心收留她,可不表示他便得任她鸠占鹊巢。所幸床榻够大,睡两个人绰绰有余,君子坦荡荡,只管直挺挺地躺平了、双眼一闭,不一会儿便各自会周公去,根本没什麽好别扭。
只是,她夜里常为溺水的恶梦所扰,总难安眠,气息不定、辗转反覆,他近在咫尺,自然也难安稳。最後,他借出了一条臂膀,好让她在梦里又溺水时,能有人拉上一把,不至於睡到溺死。
很有用。久了,也就习惯了。
身边多了一个女人,并不代表杜冥生就此免去煮饭洗衣的劳务,相反的,他样样都得多做一份,因为举凡种种家务,芸生没一样会的。
似白璧般无瑕的双手,证明了她过去是个事事由人伺候的千金大小姐。尽管她有心、肯学,杜冥生也试着教,可惜,成果往往是他又多了治不完的跌打损伤,和面目全非的家园,他於是作罢不教了。
千金小姐终究是千金小姐,回家後一样有人伺候,让她现在学会又如何?
是以,他仍做他该做的。举凡统筹三餐的厨师、劈柴挑水的长工、洒扫庭除的仆佣,乃至洗衣佣人兼铺床叠被、伺候她大小姐晨间梳洗的“丫鬟”,他全数包办。
有些寒伧的清淡日子,就这麽平顺地过着,等待芸生的家人来寻,好让他卸下这份责任。
“哇!冥生哥哥,这儿的景色好美!”拖着有些过大的布鞋,踩着小碎步,一声声软腻的、清亮的呼喊,像滑嫩的杨柳丝般,飘荡在空气中。
青翠的林径上,杜冥生背着采药专用的竹篓子,面无表情,大掌牵着小手,以一贯的速度健步缓行。
这座山他们三天两头就来一趟,再了不起的景色也早看厌了,她干啥每次都好像头一回来似的,乱兴奋一把?而听着身旁小女子唤着熟烂的称呼,他心里只有一个字──
烦。
没错,烦死了!
每天早上一睁眼,她便“冥生哥哥”、“冥生哥哥”喊不停,直到晚上合眼,彷佛这四个字是生活唯一的重心,开口的第一句开场白、口头禅,非要天天绕着转,她不嫌腻,他耳朵都快生疮了!这妮子敢情是跟麦芽糖结拜过,相约一块儿来腻死人的吗?
清静的山林,只闻细泉涓涓,莺燕啼音悦耳,要是没有她,他心情应该会愉快一些。
带她出门,是不得已;牵着她的手,更是不得已中的不得已。
病人复健,适量运动是必须的,所以他只好每天带着她一道上山采药。握着她的手,一方面是为了避免脚程慢的她被遗忘在身後,让虎啊、狼啊的刁走了,或是不慎一脚跌进山凹去他还不知道;一方面也便於测量她的脉搏,以确定适时停下让她休息,免得小女子上气接不了下气,晕了过去,累他还得抱她回去。
绑手绑脚的日子,过得已经是不痛快,而更叫他气结的,是至今已整整一个月,竟然还不见丝毫寻人的风声!她的家人是怎的?全死光啦?他接下来又该怎办?难道要把这麻烦从此搋在身边,过一辈子不成?
烦恼、烦恼,又烦又恼,真是理也理不清!
男子迳自沉溺在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中,无心留意周旁,却陡地被拽停下了脚步。
拉住他的,正是惹起他烦恼的祸首。
“冥生哥哥。”
“嗯?”又要烦他什麽了?
“你快瞧那棵树上,好像有鸟儿在打架!”
杜冥生整张脸历时垮了下来。鸟打架?关他屁事呀!但那张仰望的小脸仍牵动了他的眸光,不得不一同往“事发现场”移去。
只见一只爪尖嘴利、体型颇大的黑鸟,和一只体态适中的褐色雀鸟,正在枝枒间激烈纠斗。雀鸟显然是在扞卫自己的巢,而黑鸟仗着天生的优势,屡次猛烈扑击,褐雀即使自知不敌,依然奋力抵抗。凄厉的啼声不绝於耳,被啄落的羽毛无力地飘飞四散,挂彩的雀鸟眼看是命在旦夕了。
“冥生哥哥……”小手扯扯他的衣袖,拧着白净的眉心,惊慌紧张的模样,不用说他也知道她在想什麽。
唉,这黏人的麦芽糖,还有副水做的菩萨心肠哪!
弱肉强食,乃自然界不变的定律,人不该擅自插手变更,然而此类道理,对这妮子根本使不上。
就好比山林中,四处都有猎户设置的陷阱,不论什麽动物,一旦落入,都注定在劫难逃。常在山中采集药草的他对此已是屡见不鲜,他无心介入,毕竟那是猎户人家的维生之道。
可每当他狠心推却不理,芸生便一路垂着头,默默无语,明眸揪泪,幽怨地瞅着他,彷如他的所作所为是多麽罪大恶极。
为了平息她无声的抗议,他只得回以“上天有好生之德”的高格义举,把一干笨野兔、呆松鼠一一救出,带回去侍奉、休养。他也不忘留下一锭碎银给失了收获的猎户,以免自个儿的“功德无量”害人无妄地喝西北风。
“冥生哥哥?”见他迟迟没动作,焦急的人儿抓得更紧了。
是是是,鸟大侠这就来主持正义了──
杜冥生无奈轻喟,弯下腰,拾起一颗石子儿,弹指投射,不偏不倚,正中黑鸟。
鸟儿猛然受到惊吓,也顾不得眼前快得手的好处,连忙振翅高飞,呼啸而去,方才全力抗敌的雀鸟,则在威胁远离後,不支坠地。
“啊!”失声一喊,芸生赶紧奔了过去。
小心翼翼捧起双眼已经紧闭、羽翅凋零的雀鸟,感觉鸟儿的躯体迅速冷去,芸生含泪的眼眸随之望来。“冥生哥哥,牠……”
“呜呼哀哉了。”他淡然结语。
晶莹的泪滴浸润了手中的小小身躯。“为什麽……”
男人没什麽同情心地耸耸肩,“保卫家园,壮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