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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生死疑云-第33章

小说: 生死疑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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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事情还有其他内幕?
  难道这一切,竟然都是温柔婉约的冯小乐干的?
  谁能相信?谁愿相信?
  过了大约两三秒钟,岑宇扬和冯小乐对视一阵,终于苦笑一声:“是,你是个善良的女孩,你说吧。”他略顿了顿,站起身,走到冯小乐身边,握着她的手,慢慢道,“虽然你只不过将我当兄弟,我却一直喜欢你,不管你怎么样,这种喜欢是不变的。”他想了想,又加了一句:“不管你是人是鬼,都是一样的。”
  冯小乐微笑一下,眼角飞速落下一串泪水。
她一向宁静自如,此时放下心中包袱,决心全部说出来,相对其他人的震惊,她反而最为轻松。
  “我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她无奈地摇了摇头,慢慢地讲一段虽然短、却制造了许多疑云、发生了许多意外的故事。
  
  
  昨天夜里,林霖雨的门前出现了一行血脚印,大家都十分惊慌。
  冯小乐也很害怕。
  她一回到房间里,立即上床,用被子将自己紧紧裹住,一动也不敢动。她似乎感到黑暗中有个莫名的影子飘荡在她周围,这使得她总想回头看看身后有什么,却又害怕一回头看到可怕的东西,越是如此,就越是害怕,很快就出了一声大汗。如此翻来覆去折腾了许久,她才渐渐睡着。半梦半醒之间,她仿佛听到一个人在叫她的名字。
  “小乐。”很轻很轻的声音,就在她耳边,似乎很熟悉,却又无从分辨。她想睁开眼睛看看是谁,然而眼皮十分沉重,仿佛粘在一起,怎样努力也无法睁开。
  “小乐。”又是一声呼唤。
  冯小乐分明感到自己的眼皮是紧闭的,然而,透过闭着的双眼,她却看见,一个人形的黑影,在她的面前站立。
  她忽然被一阵强烈的恐惧攥住了。恐惧象一把钢钳,紧紧地钳住了她,她想喊,却发现自己无法出声。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一阵又一阵地冒冷汗。
  那个人影十分模糊,仿佛一团烟雾,看不清轮廓,也看不清五官,但是她感觉她微笑了一下。
  冯小乐不知道它要干什么,在潮水般的恐惧中几乎要被淹没了。
  她不自觉地张大嘴呼吸,努力地调动全身力量,想要摆脱这种梦魇般的感觉。
  她挣扎了许久,而那黑影却仿佛消失了,或者说,是融化在了黑色的空气中。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等到她终于爆发出力量,全身一震,蓦然坐了起来。
  是一个梦?她疑惑地朝四周看看,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也没有什么黑影。
  那是一个梦吗?
  冯小乐一直都不能确定那段时间到底是梦、还是真实的。
  当时她如此害怕,立即下床,摸索着开了,直到一室光华笼罩,她才长长地舒了口气,疲倦地坐到床上。
  刚一坐下,她又想到一件事。
  既然林霖雨的房门前留下了血脚印,那么,如果刚才那个黑影不是梦,是不是也会在她的房间里留下血脚印?
  想到这个,她觉得极度惊恐,竟然不敢弯腰一看,坐在床上鼓励自己许久,才朝地上看去。
  地毯在灯光的照射下,一览无余,干干净净,什么脚印也没有。
  她大松了一口气,慢慢将视线收回——就在此时,她看见鲜红一闪。
  她心头一跳。
  再细看时,又什么也没有。
  她疑惑万分,仔细查看自己视线范围内的每一件东西,可是再没看见那一点红。
  最后,她的目光落在自己的脚上。
  她忽然有点不敢看自己的脚。
  等她慢慢地将脚提起,只见脚底沾满血迹,血已干涸,呈现出暗红色。
  她觉得不能呼吸了,抬起另一只脚看,也是如此。
  这是为什么?
   她仔细看自己的脚,发觉那些血,都是从自己脚底流出,两只脚上各有一道伤口,似乎是被什么东西划了一下。
  略微有点痛。
  这些血迹,都只集中在脚掌上,靠近脚跟处一点没有。
  这意味着什么?
   林霖雨房门前的血脚印,也是一样的只有脚掌,没有脚跟。
  难道那些血脚印,竟然是她自己留下的?
  这个想法,让她几乎晕了过去。
  但是她毕竟不是个软弱的女孩,最初的震惊过后,她马上想到,如果其他同伴发现这件事,他们会如何反应?
  他们会如何对付一个鬼?
   她无论如何不相信自己是鬼,但是这件事情,却是一定要掩盖才行。幸好伤口在脚底,她只要洗净血迹就可以了。
  这么想来,她马上穿好拖鞋,下了床,悄悄开门,走下楼梯——一个人在黑暗中经过那段楼梯,需要相当的勇气,为了不惊动他人,她又不敢开灯,一路走下来,心脏几乎吓出了毛病。
  身后似乎总有个脚步在轻轻地响,但是她一停下来听,却又什么也没听见。
  她想要回头,却又不敢,只得加快脚步跑到浴室,打开灯——无论如何,灯光能令人安心。
  为了防止身后突然出现什么东西,她面对门口,打开水喉冲洗脚底,洗净之后,用纸巾擦干。
擦干之后,她正要关灯出门,想想不放心,又抬起脚来看看,这一看,让她的心脏几乎停止跳动。
  脚底竟然又是一片鲜红。
  她记得清楚,自己的脚底确实洗得很干净了。
  而且那个伤口也没有裂开。
  她小心地将鞋子柃起来——果然不出她所料,拖鞋,两只拖鞋内部,全都染满了鲜血。她几乎没被满眼的红色吓倒在地。
  她第一个想到的是,决不能让别人发现她的鞋子里有血。
  洗?
  她摇了摇头,能否洗干净姑且不论,这种天气,拖鞋一时半会是干不了的,很容易被大家发觉,在人们中间的怀疑气氛之下,任何一点动静都会成为获罪的把柄。
  她不知如何是好。
  正在此时,她又听见了那种细细的脚步声,慢慢地,一步一步朝她走来,仿佛有点迟疑。
  她屏住了呼吸。
  “谁?”她问,心提到了嗓子眼里。
  脚步声停了,一个人出现在她眼前。
  “小乐。”那个人满面惊讶地看看她的脚。
  是岑宇扬。
  冯小乐一手拿着拖鞋,一只脚悬在空中,就这样面对着他, 被他的出现弄乱了。
  岑宇扬会怎么对付自己?
  岑宇扬看看她,再看看她手里的鞋子,眼神复杂地变换了一阵,忽然俯身将她手里的鞋拿下来,低声道:“别出声,明天再说。”
  她点点头——除了点头,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一路上,如梦似幻,她被岑宇扬拖回了房间。在她那个小房间里,岑宇扬才告诉她,无论她是人是鬼,他都无条件地帮助她,因为喜欢她,仅因为喜欢她。
  她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心里又苦又甜。她没有想到,在这个人人互相怀疑的时候,还有一个人,以为她是鬼,却还是肯喜欢她、帮助她。
  就在那个夜晚,他们细细地说了很多话,计划了第二天如何处理这些鞋子。
  要处理这双鞋子,最好就是洗干净它,但是这显然是不行的;又或者是让它消失,这显然也是不行的——她没了鞋,大家肯定会发现。
  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让它混入所有的鞋子之中。
  也就是说,让其他的鞋子,都染上血。
  他们原本准备连夜行动,但是每个房间里都有人,要偷到所有的拖鞋而不被人发现,实在太难,况且又害怕有人半夜起来发现,只得第二天再作打算。
  第二天,冯小乐强作镇定,给大家熬了粥,便和白笑笑、岑宇扬一起出去玩。原本大家都要一起去西山的,但是岑宇扬却拉着白笑笑和她留在了谷地——这当然是他们预先已经商量好了的。
  在谷地里,趁着白笑笑和冯小乐说话,岑宇扬将一棵小树用细细的皮筋拉弯,捆在草丛中。那皮筋本就极细,又预先被他用刀切过,在弹力之下,只维持了几分钟便断了,而这几分钟的时间,已足以让岑宇扬回到白笑笑和冯小乐身边。白笑笑当时背对着这边,看不见这一切。
  等到皮筋绷断,树蓦然一弹,弹起时带动地上一块石头,发出“啪”的一声,白笑笑吃了一惊,立即回头,冯小乐和岑宇扬两人也假装吃惊地回过头去,三人同时看见那株小树无风自动。他们呆呆看了一阵,白笑笑显然十分紧张。按照预先商量好的,岑宇扬大喊一声“快跑”,冯小乐立即跑了起来。
  他们知道白笑笑一定会跟着他们跑,因为她胆子再大,也不敢在刚刚发生了前两天那些事情之后,再独自面对这样一株奇怪的小树。
  他们带领着白笑笑朝西北的树林中钻去。
  那个树林,大家都知道地形十分复杂,进去很容易迷路,所以在前一天夜里,他们两人就已经准备好许多纸巾,揉成小团,以做路标,以免迷路。
  实际上,跑进树林没多久,他们便故意甩开了白笑笑——白笑笑方向感很差,这谁都知道。
  利用这个时间,趁白笑笑在林中乱转,冯小乐将随身携带的小包递给岑宇扬,自己跑回了别墅。
  冯小乐跑得很快,她原本是要趁大家都出门的时间下手,没料到,到了别墅前的竹林里时,林霖雨他们才出门。她一时无处躲藏,便走进了地下室的通道,从那里进入别墅,迅速跑到各个房间里,偷了每个人的拖鞋,用铁丝捆在一起,又到厨房里取了菜刀,咬咬牙,在自己胳膊上割了一道血口子,将那些鞋子都染得通红——这是岑宇扬特地叮嘱她这么做的。
  “一定要将所有的鞋子都染红,这样万一被人发现,你的鞋就不是唯一染血的鞋子了。””岑宇扬在那个阴暗的夜晚这样对她说。
  她觉得他说得对。
  手臂上的割伤很痛,幸好不深,略微包扎便止住了血。
  她带着这一捆拖鞋,从大门出去,穿过竹林,按照预先计划好的,她应当将鞋子扔到水潭里,那样最不容易被人发现。但是她害怕途中遇见林霖雨等人,便绕道北边的荒山,那里路面虽然不好走,但是没有竹枝拌脚,反而走得快些。她走得飞快,耳朵里隐隐听得林霖雨等人的笑声从竹林里传来,一颗心紧张得仿佛要爆炸了。
  总算到了西面的谷地,水潭在望,她飞奔过去,将鞋子朝水中一扔,便慌忙跑了。
  她刚刚来得及跑到北山附近的草丛里躲起来,便看见林霖雨他们说笑着从竹林中穿出,走到了谷地中。
  当她做这一切的时候,岑宇扬在做另外一件事。
  虽然白笑笑方向感不好,他们却还是要防止她突然福至心灵找到方向,提前跑出来;何况也怕她真的迷路。
  岑宇扬留在树林里,既是为了带着白笑笑绕圈子,也是为了不让她迷失在树林深处——他们并不想害谁。
昨天夜里,他们商量的时候,已经考虑到,岑宇扬要带领白笑笑兜圈子,又要将她带出树林,说不定会和她迎头撞上,如果让她发现,就大大不妙。关于这一点,岑宇扬束手无策,冯小乐却想出了办法。
  因为冯小乐是女孩子,女孩子对于装扮,原本就是天生的高手。
  冯小乐想到的,是他们十个人每人都有的旅行服装,那种衣服,肥大宽松,穿在身上,看不出身形,用来是掩饰,是极为理想的。
  放衣服的杂物间,离冯小乐的房间有段距离,冯小乐经过前半夜的折腾,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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