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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饥饿的盛世-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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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书之用,谁献得多,皇帝就给谁奖赏。

为了防止人们怕“犯忌讳”而不献书,皇帝特意在谕旨中说:

文人著书立说,各抒所长,或传闻互异,或记载失实,固所不免,果其略有可观,原不妨兼收并蓄。即或字义触碍,如南北史之互相诋毁,此乃前人偏见,与近人无涉,又何必过于畏首畏尾耶!

这段话,说得心平气和,通情达理,比照起康熙和雍正对忌讳文字的狭隘态度,真是天渊之别。大意是文人学士写书,岂能本本政治正确,有点失实之处,在所难免。即使有些书触及民族问题,比如南北史中南方民族与北方民族互相咒骂,也不过是前代人的偏见,与藏书者无涉,你们何必过于畏首畏尾,不敢进献呢!

皇帝一声令下,各地积极执行,五花八门的图书源源不断地从民间输送到皇帝的书房,短短一年半时间,各地送来珍本图书一万三千五百多种,“遗文秘册,有数百年博学通儒所未得见而今可借钞于馆阁者”。

酷爱读书的皇帝十分兴奋。然而读了几日,皇帝却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为什么这一万多种书中,居然没有一本稍稍“反动”点的书呢?

原来,在编辑一部前无古人的大书计划背后,还隐藏着皇帝一个隐秘的想法。编撰图书,弘扬“正气”,是文治中“阳”的一手。然而任何一个重大举措,只有“阳”的一手是绝对不够的。皇帝修此大书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想借这个机会,调查一下“反动书籍”或者说“违碍书籍”在民间的收藏、流传情况,也想看看民间所藏的“悖逆书籍”,到底“悖逆”成什么样。他需要一个通盘的了解,以便采取措施为后世彻底扫除那些“异端邪说”。

可是这一万多本书中,居然没有一字违碍,很显然,各地送书时,是经过精心筛选了。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八月,皇帝下诏指责各地官员:“乃各省进到遗书不下万余种,并不见奏及稍有忌讳之书。岂有裒集如许遗书,竟无一违碍字迹之理?”

既然这个办法没有达到目的,皇帝也就不再隐讳了。他直接在全国发动起了一场“禁书运动”。皇帝命令各地大员,“再令诚妥之员前往(藏书之家)明白传谕,如有不应存留之书,即速交出”。并且要求各地官员严格搜缴,否则“并于该督抚是问”。

然而,禁书工作进展得十分缓慢。对于这种容易给自己惹麻烦的事,各地官员习惯于用老办法,对付拖延,拖过去再说。特别是江浙等文化大省,所报上来的禁书数量寥寥,让他郁闷不已。对这些榆木脑袋的老油条官僚,皇帝真是无话可说。他们完全不了解他的良苦用心。皇帝知道,语言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事实能让人开窍。所以他一直寻找机会,制造一起震动全国的大案,杀一儆百,在地方大吏的背上击一猛掌,使这些颟顸的家伙惊醒。王锡侯案,正撞在了这个枪口上。

说起来皇帝蓄意制造的这起大案完全是一起冤案。《字贯》的作者王锡侯这一年已经是六十五岁的皤然老者,他自三十八岁考中举人后,连续九次会试都落第了。奋斗一生,腾达无望,生计不继,只好写了这本《字贯》,出版卖钱。没想到没赚到几个钱,却惹来杀身大祸。

皇帝的话永远是正确的,虽然他的下一句话比上一句话拐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以“文字忌讳”罪“村野之人”,却没有遇到丝毫抵抗,那些已经被他驯服成绕指柔的官僚体系雷厉风行地执行了皇帝的意志。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王锡侯被押解到北京,投入刑部大牢。刑部判决照“大逆”律将王锡侯凌迟处死。乾隆皇帝大开宏恩,从宽改为斩立决。他的子孙王霖等七人从宽改为斩监候,秋后处决。妻媳及年龄未及十六岁之儿孙都赏给功臣之家为奴。据抄家的地方官汇报,王锡侯的全部家产,把锅碗瓢盆、小猪母鸡统统计算在内,不过六十几两银子。王氏被押上刑场之时,“被诛时情状甚惨”,(《盐乘》)全家痛哭震天,见者无不掉泪。一个清贫的小知识分子家庭就这样被彻底碾碎了。

比王锡侯更冤枉的其实是江西巡抚海成。虽然他在禁书运动中首当其冲,成绩一度居全国之首,却因为这一次疏忽,被皇帝指责为“可见海成从前查办应毁书籍原不过空言塞责并未切实检查”,全面抹杀了他以前的工作成绩。在短短两个月间,海成先是被“传旨严行申斥”,随即“交部严加议处”,继而“革职交刑部治罪”,步步升级,直至刑部拟为斩决。皇帝这才觉得火力够了,下令从宽改为斩监候。两江总督高晋也受到牵连,受到降一级留任的处分。

冤枉是一目了然的,然而也正是因为冤枉,这起大案才震动全国,令全国官员战栗。皇帝几乎是蓄意地通过这种方式唤醒他的奴才们,像海成这样查办禁书的“模范”尚且“空言塞责”,你们该吸取什么教训?皇帝并不讳言他拿海成开刀就是为了给大家一个教训,“使封疆大臣丧良负恩者戒”。皇帝在上谕中说:“各省地方官当共加感惕,务须时刻留心查察,倘所属内或有不法书籍刊布流传,即行禀报督抚,严拿重治。”倘若仍然“漫不知儆”,“嗣后别经发觉,必当从重办理”。(《清高宗实录》)

制造恐怖,杀一儆百,是皇帝的惯用手段。在乾隆一朝政治中,经常可以见到出其不意、轻罪重罚的事例。

除了情绪和性格因素外,乾隆行政之忽宽忽严,更主要是策略的考虑。

几乎所有雄才大略的君主都深懂恐怖的妙用。恐怖使官僚机构更有效率,使底层民众更有纪律,使统治者的仁慈更容易让人们记住,因而也使统治者更安全。马基雅弗利说,“令人畏惧比受人爱戴更安全”。一个不懂得“杀人立威”的君主,早晚会受到被统治者的轻视。而仁慈和宽容,只有在恐怖和严厉的背景下才更为人们所珍惜和颂扬。所以成功的统治者必须具有两面:一面是圣人一样的仁慈,另一面是狮子一样的残暴。

对于极端珍视权力的乾隆来说,不让人掌握他的统治定势,是极为重要的事。使人们永远处于战战兢兢不知斧头何时落下的心理状态,是他既定的统治目标。乾隆一贯认为,适时制造一两起出奇的、出格的大案,才能最有效地起到震慑、恐吓的作用。这是破除阻力,推进某项政策的事半功倍之策。他非常喜欢史马迁的这段话:“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

意思是说,商鞅对在道路上扔垃圾者施以重刑,是治国的好办法。把灰倒在道路上,这是小小的过错。对此小错而施以重罚,可以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乾隆认为,为了达到这种效果,冤枉几个小民,甚至几个官僚,都是无足计较的成本。因为他胸怀的,是整个国家,整个社稷。

皇帝果然达到了目的。“字贯案”有力地推动了禁书运动。在此案之后,各省的禁书工作都雷厉风行地开展起来,各地先后设立“书局”,专门负责查缴“不法违碍”书籍。各地官员放下手头其他工作,把禁书当作当前最重要的核心工作来抓。他们在地方广贴告示,恫吓藏书之人,如果再不交出违碍之书,将“贻累及身,更累及于子孙”。许多地方官员充分发挥创造性,想出了种种阴毒的办法。比如浙江巡抚三宝说,他将全省的教职人员都分派回老家,让他们深入各自的亲戚家里,“因亲及友,细加访询检查”,并且把缴书的成绩作为将来升官的依据:“将来即以缴书之多寡为补用名次先后。”在三宝的启发下,各地官员也命令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中,甚至穷乡僻壤的农民家中,逐户搜查。整个大清王朝几乎被掀了个底朝天。

随着禁书运动轰轰烈烈地进行,越来越多的违禁图书被送到北京。成果是如此丰硕,以致朝廷原来暂时存放不法书籍的方略馆居然书满为患,无法容纳,甚至院子里也堆积如山。

那么,这些如山如海的书籍中到底都有些什么内容,让皇帝如此兴师动众去搜罗并消灭呢?

康雍两代,禁书大约有以下两类:

一是有反清思想的书籍。汉人历来有狭隘的民族观。黄宗羲说:“中国之与夷狄,内外之辨也。以中国治中国,以夷狄治夷狄,犹人不可杂之于兽,兽不可杂之于人也。”那些宣传“华夷之分,大过于君臣之伦”的传统历史观,以及宣传“夷狄异类,近于禽兽”的狭隘民族主义的图书当然是犯忌讳的。

二是记录了满族人征服中国过程中种种暴行的野史。明末清初的书籍中,记载满人暴行,咒骂诋毁者,为数颇多,这都是清代统治者十分在意的禁书。

而到了乾隆朝,文字狱的范围在这个基础上又大大扩展。乾隆皇帝做事的特点是通盘考虑,斩草除根。康熙、雍正所针对的,主要是已故作者的作品,而乾隆却把矛头扩大到了所有活人的“违碍文字”。他要修正的,不仅是反满情绪,还包括汉族人对所有少数民族政权的“错误看法”。所以,他要禁绝的,不只是明末清初的野史,而且还包括宋元明时代所有指斥少数民族的字句。

因此,在乾隆的标准下,文字禁忌可谓多如牛毛:要忌虏、忌戎、忌胡、忌夷狄、忌犬戎、忌蕃、忌酋、忌伪、忌贼、忌犯阙……对于事涉“女真”“满洲”字样的书当然要求更严。女真在中国历史上活动很长时间,从宋至清,凡书中有涉“女真”“女直”“满洲”,甚至“辽东”字样的书籍,哪怕只提一个地名,都有违碍的可能。用这个标准来衡量,“忌讳”文字当然比比皆是,不法图书当然也就处处都有了。在宁左勿右心态的支配下,各地官员凡遇涉嫌“忌讳”的图书,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收缴,请示“一体送毁”“概毁全书”。

皇帝为什么对民族情绪视如大敌呢?原因是清王朝与历代汉人王朝的建立过程不同。

清代帝王最爱说的一句话是“我大清得天下之正”,也就是说大清之取天下,是有史以来最光明正大、顺理成章的。

清代君臣这样解释这个“正”。他们说,曹魏、西晋、唐、宋诸朝,都是原来的臣子趁着混乱从孤儿寡母手中抢得了政权,有偷和骗之嫌,实在称不上光明正大。至于汉朝和元朝,则是赤裸裸凭头颅和鲜血建立的,比前述诸朝实在硬气得多。“然汉自灭秦,元自灭宋,虽未尝不正,而与鼎革相接。”(章学诚《丙辰劄记》)比如宋朝本来没有过错,元朝强抢,是不是有点不好意思?再比如明太祖虽然是一介平民,但毕竟是元朝的子民,“以纲常伦纪言之,岂能逃篡窃之罪”?(《大义觉迷录》)

只有清代皇帝不存在这个心理负担,因为他们的天下是得之于“流贼”,而非得之于明朝。他们与明朝本是“邻国”,见邻国奴才起来造反杀了主子,出于义愤出兵镇压了奴才,替这家主人报了仇,“明朝天下亡于流贼李自成之手,是强盗劫去家财,赶出明之主人者,李自成也。我朝驱逐流寇,应天顺人,而得天下,是乃捕治强盗,明罚敕法之天吏也”。(《大义觉迷录》)“于故明但有存恤之德,毫无鼎革之嫌”。所以说起来,别人得天下都是靠抢和骗,而“我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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