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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暗影歌者的咏叹调-第24章

小说: 暗影歌者的咏叹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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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下心中的激动,朱利安对普林斯摆出一个标准的绅士礼:“您可能不知道,我的父亲是道森子爵,在服装业还是有一些话语权的这件法袍您是从哪里得到的?”

    “一个偶然的机会吧。”普林斯群星大学学生的身份还没有暴露,于是他打了个哈哈,混过了这个问题,“您知道它的来历?”

    朱利安眉毛一挑:“当然知道,您身上这件应该是圣杜姆帝国开国女王,蕾蒂一世时代制作的款式,能保留到现在很不容易,还请您务必珍惜她。”

    “恩,我会的,谢谢。”面色平静的目视朱利安拧开房门,普林斯的心里却是一阵波涛汹涌。

    圣杜姆帝国开国女王,蕾蒂一世?蕾蒂杜姆?我妈的名字也是蕾蒂啊她姓什么来着?

    苦思冥想了半天,普林斯绝望地发现,从小到大,自己似乎从来没有对于母亲姓氏的记忆

    算了,应该是重名,圣杜姆帝国开国那是一万年前的事母亲再怎么能活,也不至于一万多岁了吧?

    告别了充满信心与对自己光明未来的憧憬,昂头挺胸的朱利安,普林斯打开房门,却发现艾丝塔和同学们已经在外面等了有一段时间了。

    “刚才那个蹦出去的,是朱利安道森?”艾丝塔的表情很奇怪。不管是谁,看到一个像三岁小孩一样走路连蹦带跳地跑远,表情应该都很奇怪。

    普林斯扁了扁嘴,伸手从胸口掏出装着魔化水的水袋:“就是他,而且又是个来偷乐谱的雅贼我把歌剧魅影的剧本给他了,要不然怕他不走。”

    卸掉脸上的妆容,摘下伪装面具,脱掉作为演出服的法师袍,叠好塞进包里,收拾整齐地普林斯拍了拍艾丝塔的肩膀:“走吧,天都快黑了。”

    进入熟成之月(九月),白天的时间就在一天天变短。到了现在,秋叶之月(十月)的中旬,晚上六点,就已经彻底进入夜晚。

    而现在是傍晚五点,外面的天色已经有些昏暗,类似于美丽世界这样的公共场所已经在室内点起了照明用的灯光。

    “啊,都这么晚了?”正趴在桌子上,流着口水睡大觉的艾丝塔一下子抬起头,脑袋狠狠磕在普林斯的下巴上,发出咚的一声,“怎么不早叫我?”

    “我这不是看你睡得香,不忍心么”普林斯翻了个白眼,转身就走,“那你接着睡吧,我买菜去”

    呼——

    一阵风声,穿戴整齐的艾丝塔“飞”到普林斯身边,浑身上下活力十足:

    “走吧,买菜去今天晚上吃啥?”

第38章 谁告诉你“百团大战”一定是打仗的?() 
距离那场演出后,已经过去了半个月。

    天气渐渐转冷,星辰城也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小雪。

    一个星期前,朱利安道森向美丽世界酒馆送去了七张门票,并邀请公主乐团的所有成员去星辰城剧团观看自己的演出。

    演出的曲目毫不意外的是普林斯曾演唱过的那场歌剧魅影。整场音乐剧还没有排练完毕,这次上演的是普林斯上次所演唱的对唱片段。

    普林斯和艾丝塔在前排的贵宾座位上,欣赏完了整场演出。

    不得不说,身为科班出身的专业歌手,朱利安与克里斯蒂娜(女性歌手的名字,这倒是个巧合。)的演唱几乎天衣无缝,在专业舞台的气氛烘托下,整场演出的水平极高。

    结束时,全场响起了经久不散的掌声,即使是在场地灯光亮起,主持人宣布退场之后也仍然没有停止。“无奈”之下,朱利安只得与搭档再次上台,演唱了几首已经排练完毕的曲目。

    最终的返场次数定格在五次,这是一个值得骄傲的记录。走出剧院时,普林斯从观众们的眼中看到了对完整版音乐剧的期待之情星辰城是个很繁华的商业大都市,想必他们到时候必定会买票赏光。

    虽然脸上没有流露出什么特殊的情绪,但普林斯心里还是很高兴的。虽然没有署名,但这毕竟是经由自己之手流传出去的第一首歌曲,作为一个还没到十七岁的少年,普林斯还做不到无喜无悲。

    在群星大学的生活非常平淡。早上八点半,第一节课会开始,一般要一直上到中午十二点,随后便是一顿丰盛的午饭。在美丽世界的工资与公主乐团的演出分成不低,至少足够让普林斯与艾丝塔在星辰城的物价下过上顿顿有肉的“幸福生活”。

    下午一般没有课程安排,留给学生们自行安排。普通学生往往会选择在试炼场的擂台上巩固今天所学的知识,而工读生们则大部分会出校打工,为自己的生活费与来年的学费而奔波繁忙。

    某种意义上来说,普林斯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只不过,新生大赛冠军的名号摆在这里,倒也没什么老师会担心他的学业不过笔试成绩倒是需要上点心,毕竟上课所讲的内容和普林斯的技能交叉不大,上课时他大部分时间在睡觉,亦或者是无所事事地发呆,看那些畅销的骑士。

    在这两个月内,普林斯与艾丝塔算是彻底混熟了。本身就是同住一室的室友,每天下午又要一起去美丽世界上班。普林斯的性格并不难相处,艾丝塔更是几乎没有任何的公主脾气,很快,这对室友之间便建立起了一种有些奇怪的关系。

    在外人看来,他们是一对无话不谈的好友,关系之亲密,甚至会让一些好事者(以乐律系的学生为主,她们往往很难在学校内找到男朋友)怀疑他们的关系是不是超越了友谊,达到了那个禁忌的领域。

    但实际上,他们之间还真就纯洁的很。

    普林斯身怀女性恐惧症,虽然这两个月在乐律系“姑奶奶”的“摧残”下有所缓解,但仍然没有在短时间内痊愈的迹象。

    艾丝塔呢,本身就是个大大咧咧的性格,据说还有一个互相之间都很讨厌的未婚夫。每天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在下班后管普林斯要钱买零食,有时候甚至连晚饭都吃不下多少,还得普林斯帮她解决。

    在“梦游乌龙性取向大危机后”,普林斯便会在睡觉之前锁上卧室的门,然后在第二天早上把大字摊开在沙发上的艾丝塔叫醒。当然,每周大概只有一两天需要这么干。

    但有时候,不知道什么何时进化出了“梦游撬锁”这个神奇技能的艾丝塔还是会摸进普林斯的卧室,然后让普林斯在满脑子的眩晕感和半边身体毫无知觉的痛苦中醒来,推着这穿着小熊睡衣的迷糊鬼去洗手间洗漱。

    虽然几乎没有公主性子,但从小在皇宫中长大的艾丝塔的金钱意识十分淡薄,也不会做家务。整个寝室的卫生都是由普林斯负责。到后来,有些松鼠属性的普林斯干脆全面接管了艾丝塔的钱包,成为了整个电系学院二二二寝室的大管家。

    综上所述,至少在普林斯看来,他和艾丝塔的关系,其实更接近于

    饲主与宠物的关系

    对于这个问题,艾丝塔的看法十分开明,让普林斯连连感慨圣光教会害死人:“宠物我觉得当个宠物挺好的啊在家里我还得上文化课,学魔法我可羡慕小时候养的小乌龟了,每天吃完了就去晒太阳,一点都不累,过的可舒服了”

    要不是艾丝塔的智商不低,而且非常聪明,普林斯甚至怀疑她从圣光帝国逃出来是她爸爸故意的放水行为让这样的公主来继承皇位,圣光帝国前途堪忧啊

    不对,圣光帝国的最高权力者好像是教皇来着

    让我们将时间拉回到现在,朱利安高水平演出的一周之后。

    从最近几天开始,学校里的气氛便渐渐开始活跃起来,在下课与休息的时间,到处都可以见到兴致勃勃,与自己同伴们高谈阔论的学生们。

    在他们兴奋的讨论中,一个词语的出现概率非常高:百团大战

    百团大战?咱们要打仗了?

    普林斯对学校内的动态并不是很关注,那些兴高采烈的热烈讨论他其实听不太懂,但这个火药味十足的词语却是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推开寝室门,整坐在客厅沙发上,低头抄着同学笔记的艾丝塔抬起头,对他露出一个微笑:“回来啦?中午吃啥?”

    “你怎么就知道吃等我看看厨房里还有什么吧,又该买菜了”脱掉校服,换上厨房里用的围裙,忙碌了一会的普林斯突然从厨房里探出脑袋,脸上带着疑惑的神色,“对了,咱们是不是要打仗了?”

    艾丝塔楞了一下,脑袋一歪:“打仗?没听说啊你听谁说的?”

    “我刚才从教室回来,听见他们都在说什么百团大战百团大战这不就是要打仗了?”

    刚切完辣椒的普林斯随手摸了一下眼皮,随后被辣的直流眼泪,一只眼睛红彤彤的。

    “百团大战”艾丝塔翻了个白眼,露出一个“被你打败了”的表情,“我的‘公主’诶咱们学校的百团大战哪是要打仗”

    “是社团招新啊我的普林斯大哥!”

第39章 女装其实是非常爷们的!() 
三天后,群星大学主操场。

    与艾丝塔并肩走在跑道上,普林斯打量着周围的摊位,感觉眼睛有点看不过来。

    群星大学每年开展一次,被称为“百团大战”的社团招新,已于今天早晨正式开启。作为一个新生,普林斯自然是要来看看的。

    说来有些惭愧,普林斯出身的魔焰城次级魔法学院,为了保证学生的精力全部用于学习,继而维持自己“国家级重点次级学院”的名头,对社团这种学生组织持有的态度是绝对的禁止。所以,普林斯对学生社团其实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

    就连这个概念,都是从隔壁的一所普通中学里得来的

    作为一所大陆顶尖的高级学府,群星大学内部一共拥有上百个学生组织。除了由每个学院直接管辖,系主任担任指导老师的专业技能研究形社团外,几乎任何你能想到的爱好,兴趣都能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组织。

    舞蹈社,辩论队,主持人协会,相声(一种从蓬莱传进大陆的艺术形式)社除了这些由学生建立的社团,就连能在某种程度上参与学校政务的校级,院级学生会,也是在今天进行招新工作。

    现在已经是冬天,冬季的星辰城没有北境那么冷,但在零下几度徘徊的温度还是能让人感到透骨的寒冷。

    普林斯没有穿校服,而是套了一件从家里带过来,据说是自己父亲青年时代穿过的黑大衣。拖到脚面的黑色长衣没有一丁点的装饰,甚至连风衣,冬季大衣上常见的腰带都没有一条,过时的款式看起来有些老土。只有背后两个为翅膀准备的开口还算是个装饰品。

    与土气的普林斯相比,走在他身边的艾丝塔就完全是另一个极端。逃出皇宫的时候,她从衣柜里带出来一大包的东西,其中就有不少服装。

    圣光帝国人的服装审美比较偏向于浅色系,与偏爱深色的圣杜姆帝国人形成了绝好的反差。一身雪白镶金边(真金,并非金线)的短款冬装大衣,一条白色裤子加上一双同样是白色的保暖长靴,让艾丝塔收获了无数来自周围的目光,回头率极高。

    一个一身黑,一个一身白,这对室友倒是有几分蓬莱传说中“黑白双煞”的意思。

    “诗歌同好会,朗诵家园,群星演讲大队”走在跑道上,双眼在摊位条幅上扫来扫去,普林斯意兴阑珊地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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