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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老公真给力!-第34章

小说: 老公真给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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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将那七彩的酒液放在他面前,淡淡扯了扯唇:“尝尝,新发明的迷幻,喝了可以让你忘记一切烦恼。”

    这个男人没有犹豫,端起来便是仰脖一饮而尽,酒吧老板不无可惜的摇头:“你这种牛饮方式,简直就是暴殄天物,不过,我喜欢!怎么样,味道爽吧。”

    那些五颜六色的酒浆,每一种颜色都有一种味道,酸甜苦辣咸涩猛然在他嘴里炸开,一路从嘴巴火烧火燎的烧到胃管里,确实是,劲爽至极。

    “再来一杯。”这个男人说。

    老板得意的笑了:“每天只此一杯,绝无续杯。”

    男人有些无趣的扯了扯嘴角:“那你又是何必端出来。”

    “你难道不知道越是稀有,就越是珍贵吗?大批量的供应了,也就沦为大排档的啤酒了,来这里要喝的,就是越少越值钱,这是刚研究出来的新品,也就你博了头筹。”

    “哦,那我真是该谢谢你。”男子淡淡的玩味。

    “不客气,堂堂榕城最有身价的大佬开口道谢,也算是给足我面子了,我不贪心,记得付酒钱就行。”

    “宋磊——”男子喊了一声,隐在暗处的身影便现了身。

    此人,是宋磊。

    宋磊从口袋里拿出支票本,容铭远刷刷刷签下自己的名字:“这个,够我一年的酒钱了吧。”

    酒吧老板爽利的弹了弹支票:“容总这么大方,我也没理由小气不是,这杯酒,就当我送了,不上账了。”

    “白三少,你可真大方。”

    白元修笑的像一只狡猾的狐狸:“好说好说,给点利息也是应该的,那容总你继续喝,我回去忙去了。”

    容铭远又是喝道凌晨,酒吧打烊了才被宋磊送回。

    三年了,宋磊记不清多少个夜晚,看着容铭远这样醉生梦死。

    三年了,整整一千多个日子,容铭远就活在这样痛苦的炼狱里,不得轮回。

    再过一月,就是苏染的忌日了。

    每年的这段时间,容铭远就格外沉默,格外孤僻,他封闭的心门里囚禁着一个自我折磨的恶魔,他用酒精麻痹自己,麻痹自己的胃和神经,然后,宣泄一场无声的哭泣。

    宋磊多少同情,偏偏什么都做不了。

    时间让这一切都变得苍白。

    容铭远已经因为胃出血住了好几次院,医生都劝他必须借酒了,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可越是这样,他就喝的越凶。

    宋磊悲哀的想,他约莫是想用这样的方式来惩罚自己,

    祭奠他死去的妻子和孩子。

    今晚,他喝的太多太多了,所以在半路上就吐了。

    等宋磊把他背回家,天色都微亮了。

    莫千语开的门,她已经等了整整一~夜,这三年来,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度过了多少个漫长独孤而噬心的夜晚。

    这三年来,容铭远没有跟她说过一句话,更没给过一个好的脸色,她猜容铭远肯定知晓那两份报纸是自己拿过去的,因为她强烈而深刻的感受到他浓烈的恨意,可他,却什么都没做,就这么将她留在他的身边,每日每夜的看着,时时刻刻的折磨着。

    他沉~沦在火淬的炼狱里,要她,也永世不得超生。

    他于无声处,彻底圈禁了她的灵魂,她的人生。

    他们就用这样相互折磨的怨怼方式,整整度过了三年。

    莫千语觉得自己老了,她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整个拿去为苏染陪葬了。

    即便如此,她依然关心着他,因为她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了他。

    是的,日久生情,或许不那么贴切,可却真实的印证在她身上,一个男人,看了三年,那么冠盖满集,那么耀眼生辉,她没理由不动心,不爱上。

    所以,如果他要永世沉~沦,她愿意一辈子,就这样陪着。

    至少,在外人眼中,他是属于她的,她是,唯一的容太太。

    尽管,那名不副实,三年来她一直未能得到那一纸婚书,一直独守空房,容铭远从未碰过她,可她,现在是以容太太容氏集团的夫人身份活在世人眼中的。

    她愿意守着这份孤独,愿意守着这场荣chong,这份万丈光芒。

    她相信,终有一天,这个集财富权势于一身的男人,会发现她的好,哪怕仅仅这样看着,也是幸福的。

    宋磊把容铭远背进卧室后就告辞了,莫千语先去厨房泡了杯解酒茶,又去洗手间拧了块热毛巾,这才跑到容铭远身边,可茶杯还未放下,就被容铭远随手打翻,滚烫的茶水烫了她的手,也烫了她的心。

    容铭远在chuang上辗转扯着自己的衬衫领子,她强咽下那莫名的心酸与委屈,又拿着毛巾上前劝道:“铭远,我先帮你洗把脸,这样睡了才舒服。”

    洗脸也是没成功,因为毛巾又被容铭远丢远了,他不耐烦的喊着让她出去,莫千语的眼泪止不住的落下来,捂着烫疼的手哭着跑到了客厅。

    容铭远从chuang头倒了一把安眠药吞下去,这才慢慢睡了过去。

    医生说他简直是在自杀。喝酒又吃安眠药,不费吹灰之力的耗费着自己的生命,他也只是越演越烈,对楼下那哽咽的哭声,置若罔闻。

    苏染已经太久没有入梦来了,哪怕是那样失望与愤怒的诅咒,醒来后无尽的后悔与空虚,他还是想在梦中见一见她,见见他们那未出生的孩子。

    他害怕,自己记不住他们的面容,他害怕,这样漫无止境的等待中,会逐渐模糊了她的容颜。

    *******************************************************

    莫千语没有处理手上的伤口,她悲从中来,忍不住,痛痛快快的哭了一场。

    早上八点的时候,佣人过来收拾房子,她就回房去了。

    客房,这是属于她的房间。

    主卧,是容铭远的私人空间。

    她是他身边唯一的女人,却没有资格住在主卧里。

    放在chuang头的手机嗡嗡震动起来,是莫国华派人发来的信息。

    莫国华在监狱里已经整整度过三个年头了。

    容铭远确实有法子,可以步下天罗地网,杜绝莫国华一切想方设法想出来的手段

    莫千语又困又累,这几年已经不想管他的事情了,可最近,莫国华却找人通知她,她的妈妈还活着,想见亲生母亲,就要想办法把他弄出去!

    她的心,再一次乱了。

    她花了三年时间,找了无数私家侦探,可毫无线索。

    如果不是死了,就是真的被莫国华藏起来了。

    许靖华不也说过,这世上,恐怕除了莫国华当真无人知晓她母亲的下落了吧。

    人一旦有了牵挂就有了软肋。她也很想把莫国华弄出来啊,可真的没有办法,又能怎么办呢。

    她自己都还是靠着许靖华的庇佑,苟延残喘的活着,她该找谁诉苦呢。

    抬手,不一小心擦到了手背上的伤口,疼的她呲牙咧嘴,手背上已经起了水泡,自己,是处理不了的。

    听到主卧传来的动静,她知道是容铭远醒了。

    无论喝了多少酒,吃了多少安眠药,他的生物钟强大到可怕,总是能准时醒来,然后神清气爽的去上班。

    看不出一丝宿醉的痕迹。

    他已经换好衣服,正在打领带,清隽的下巴上遍布细密的胡渣,她进洗手间帮他放水挤牙膏,然后在一边讪笑:“铭远,我先下楼帮你准备早餐,你洗好了就下来吧。”

    他往往都是没有任何的回应。

    这个地方,似乎永远都只有她一个人在自说自话,自导自演。容铭远来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

    他有太多的住处,莫千语其实很难真正找到他。

    早餐是佣人做的,她特地煎了两个鸡蛋,又泡了一杯他最爱的黑咖啡,香气四溢,满屋子的咖啡香,她心满意足的看着亲手布置的餐桌,站在桌边等他下来,可是,他竟然连个正眼都没有,就这样摆弄着袖扣的钻石袖扣离开了。

    佣人有些同情的看着失落的莫千语。

    莫千语轻叹了一口气,他的心,筑起了层层防御,束之高阁,是她自己欺骗自己,其实,他留她在身边的真正目的,除了报复,不就还是报复吗?

    她随意处理了一下手上的伤口,就约杨清歌出来逛街。

    三年前,杨清歌因为艳照门闹的声名狼藉,后又因嫁给乔云琛以为可以咸鱼翻身,谁知,是船翻了。

    乔云琛被判的第二天,她就去医院打掉了孩子,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嫁给了当地一个有钱的老男人当续弦,做后妈。

    孩子大了,都有自己的事业,每天奔波各地空中来回飞,一年到头根本没几天时间在家,老男人又很chong她,想要什么只要动动手指头就悉数买回来送到她跟前,每天换着法子讨好她。

    如今,她一身名牌,过的养尊处优,反倒叫人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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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惊艳双胞胎() 
莫千语手上的伤口引起她的注意:“你这谁烫的?”

    “自己不小心烫的。”看着杨清歌容光焕发肌肤水嫩光彩夺目的样子,莫千语顿时觉得自己黯然失色,立刻沦为了她的陪衬。

    杨清歌慢条斯理的喝着咖啡,手上鸽子蛋大的红宝石别样引人注目,莫千语挑眉:“新买的?跖”

    “老头子送的。”杨清歌淡淡一笑,“刚拍回来的,五千万。拗”

    “他还真是舍得下血本,把你宠上天了。”

    娱乐圈荣宠沉浮了这么多年,腥风血雨一路闯过来,最后嫁给了老头子,反倒平顺许多,除了年纪大点,器不大活更不好之外,倒也确实没什么可值得挑剔的。

    生活是一部没有预演的纪录片,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好不好,恐怕也只有自己知道,杨清歌懒懒垂下眼眸:“还可以吧,宠的我还算满意,倒是你,就打算继续这么耗下去?”

    “不然呢。”莫千语的脸上似乎笼着化不开的清愁,舍不得,放不下,唯有继续。

    “也是,毕竟是那么要命的一个男人,光看看,都赏心悦目,比老头子强。”

    她羡慕她,她又羡慕着她,每个人都对自己现有的生活感到匮乏与不满足,继而看着别人的生活蠢~蠢~欲~动,也就,有了那么的孽障。

    无趣的喝完咖啡后,杨清歌又带着莫千语去逛街,如今她的生活除了逛街花钱买衣服买化妆品之外,似乎就什么都不剩了。莫千语也好不到哪里去,顶着容太太的头衔,却越活越糟心。

    百货商场正面有一块巨大的led显示屏,车子开到入口处的时候,忽然排起了长队。

    杨清歌蹙眉,问怎么回事,司机回答:“是上面的广告,前面的车子都在看广告,所以不动了。”

    “广告?”杨清歌和莫千语同时朝巨大显示屏望去。

    上面,正在播放一场秀。与其说是童装的广告,不如说是,那一对牵手走来的男孩女孩的双人秀。

    女孩粉~嫩的脸,穿着一件碎花棉布裙外罩一件黑色小毛开衫,一双金色平底鞋,男孩内穿一件白衬衫,搭着格菱纹背心,外穿黑色手工小西装,脚踩一双白色小羊皮皮鞋,约莫三四岁的孩子,却有了超越年龄的沉稳与老辣,他目视前方,隐隐透着少年人的无畏,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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