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电子书 > 玄幻电子书 > 湛蓝之誓 >

第134章

湛蓝之誓-第134章

小说: 湛蓝之誓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单纯对付一个骑兵,黑铁级时的黎恩就可以凭借丰富经验尝试一下。

    就算不如他经验丰富,只要有青铜级实力,一对一胜过普通的骑兵也是有些把握的。

    但哪怕是普通的骑兵,这样二十骑联合起来一起冲击,就会出现根本避无可避的情况,只有硬拼了。

    和二十个骑兵硬碰硬…就算现在白银级的黎恩也不会随便尝试。

    纵然胜利,自己也会付出惨重的代价。(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 开幕(Ⅴ)

    虽然骑兵着实有一些优点,但对于现在、不,哪怕是将来当上一地领主的黎恩,也不会将建立一支骑兵作为首选。

    毕竟,如果没有特殊训练过,骑兵在对抗同为人类的步兵时才会发挥出全部威力。

    他重生在这个世界上,还获得了万物怀表这样的宝物,虽然有非常大的优势,但他也并非是庸俗之人。

    许多贵族获得力量,都会想着打些胜仗,夺取别人的领土来壮大自己。

    如果没有办法。黎恩也会这样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喜欢如此。

    如今他已经有比较完善的开拓计划在手,哪怕白手起家,也大可以迅速发展。

    没有必要的话,他可不愿意与同为人类的贵族乱开战端,而是先以对抗月汐兽潮为主。

    这倒也不仅仅是个人好恶问题了。

    在和平时期,以内斗为主倒也显得不奇怪,往往是贵族们比起对外开拓更喜欢夺取现成的领地。

    但在外地将要广泛入侵的时候,还内斗不休就是找死了。

    甚至不用琼斯举例说明,单纯黎恩自己的见识里,就有不少临敌内斗,结果大败皆输的事例。

    琼斯倒是还给出过另外一个选择,但黎恩没有太多思考,就干脆地拒绝了。

    那就是,重复当年白之王的伟业,哪怕只有十分之一也好。

    趁月汐兽潮开始之初,大贵族们普遍受损,而兽潮又未进入到最强阶段的时候,出兵强行统一。

    就算一时间攻打不下的强大势力,也要迫使他们妥协,成立一个紧密的联盟,而自己担任盟主。

    争分夺秒地将人类的力量整合,一致对外,强行与月汐兽潮进行正面对决。

    取得胜利,哪怕是惨胜之后,就可以争取到一段时间。不仅提升了自己的威望,巩固了统治,同时也可以休养生息,为下一次月汐兽潮积攒力量……

    嗯,这个计划才是真正的宏伟壮大,和当年白之王的轨迹也是神似,让黎恩都起了疑心。

    当初,万物怀表连带着里面这老鬼琼斯,会不会就在白之王身边某个将领或者谋士的身上,为他出谋划策?

    乃至于就在白之王的身上,怪不得白之王能做出那么多大事……

    虽然乍一看,能重现白之王的轨迹,的确是十分了不起的事。

    但此一时彼一时,就连琼斯也说了,黎恩如今所拥有的条件和时间恐怕远不如当年的白之王,而七国比起当年来说又扩大了不少。

    当年白之王的成功就算得上是一个奇迹,而今天这样做,成功的把握更小,连奇迹恐怕都无能为力。

    黎恩两世加起来,也算是有七十多岁了,虽然现在仍然不缺年轻人的热血,但不会随便热血上头,被冲动所随意驱使。

    因此,他放弃了这个选择。

    一队骑士表演完,又来了另外一队。

    连着几队都是骑士,让黎恩又有了一点想法。

    就算不考虑进攻别的人类贵族,但大贵族出行喜欢带骑士和骑兵来护卫,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马匹强大的冲击力和机动力,决定了他们对付步兵,正规军或者贼寇都好,都可以轻易以少胜多,即使面对大军,也有很大的机会能够安全撤退。

    因为经常带在身边,骑士和骑兵往往会作为贵族的门面之一,有时比起单纯的房宅庄园以及藏家之宝都要管用的多。

    “这么说,若是组建一支比较小的骑兵队,倒也不是不可以……”

    黎恩正自言自语着,就突然听见琼斯的话声。

    “嗯,大规模的骑兵,我一时间还帮不上你太多。

    但若只是一小支精锐的话,我还是有些办法的。”

    黎恩不由得大喜。

    ……

    看着下边场地里纵马驰骋的骑士们,莱斯林虽然一直都有所羡慕,但白白羡慕是没有用的。

    他自己也在自己的一块领地上倾力培养了十人的骑兵,并不是那种骑着马的哨探,而是货真价实能够持矛冲锋,然后挥剑战斗的骑兵。

    不,准确的说,他是专门找来了骑士的训练方法,按照那个来行事的,每人还配了一个扈从。

    过不了多久,计划成功的话,他便有能力扩编自己麾下的骑兵。

    到了那个时候,这些骑士就可以充当队长,每人带两三个学徒,迅速拉起一支近百人的骑兵队来。

    到了那时候,就可以把某些眼中钉的家伙给拔除掉,让自己原本分散的领地联成一体,成为霸业之基!

    心潮澎湃之余,他也不再羡慕,收回了眼光,便开口问道:“我的那支骑兵,练得如何了?”

    之前的秘密聚会已经散了,如今他已经在自己的包厢之内,身旁也只有两个心腹人士,自然不用再遮遮掩掩什么。

    “少爷,昨天收到的信里写了,您的计划大获成功。”

    健壮的管家低声说道。只不过看他的表情,怎么看都像是做了一笔成功的生意或者抢了一笔钱的大盗那样。

    不过事实其实也差不多吧,妮娜这样想到。

    少爷的计划其实并不刁钻难懂,但却少有破绽。

    私下里派出心腹带着可靠的士兵和骑兵们装作匪徒在商道上打劫,同时也兼着练兵的任务。士兵都携带着军用的弩箭,又有骑兵追杀,自然不会有人逃出去泄露真相。

    又派人去宣传有一股悍匪到了这里,那个头领多么多么强,匪徒们多么多么凶狠。

    当商人们恳求领主府出兵剿匪的时候,自然又敲了一笔军费,然后随便杀进几个土匪窝,从里面“搜出”一点被劫的货物,这就算大功告成了。

    既达到了练兵的目的,还赚了一大笔,又得到了斩杀悍匪的的名声,这可真是一举三得的好事。

    老实说,妮娜也觉得这样做有些不义,但少爷早就说过了,这世上的贵族,没有几个是心善的。

    你不凶狠地对待他们,他们就会反过来咬你。

    只有对外人凶狠,才有善待厚遇自己人的资格呢。

    想起那时少爷看着自己的眼神,妮娜不禁有些陶醉了。(未完待续。)

第十九章 开幕(Ⅵ)

    接下来的表演,虽然都是当今的精兵勇士,对于黎恩来说也不足为奇。

    前世战乱多年,有哪个是他没见过的?

    而更重要的是,骑士团之流对上兽潮并不足以作为凭借。

    现在的黎恩,当然还没有正面抗衡一支精锐部队的力量,被五六个骑士围住就必定要负伤,就算凭借复杂地形与之周旋,风险也是不小。

    但按照现在的进度来看,他到达黄金级也就是几年之内的事。

    到了那时,他一剑就能将一个普通骑兵连人带马斩为两段,就算披挂上沉重的板甲也至少是个重伤。

    更不要说几年之后,他的手下少说也应该有百十号人,只要不是与上千正规军死拼打阵地战,又会怕谁?

    然而,唯有两队,让黎恩看得也是警惕了起来。

    其中有一队,居然没有一人骑马,全都是小跑着上场,踏地有声。

    这一队有四十人,都是身高拔尖的壮硕汉子,大多留着络腮胡子,肌肉成块纠结,皮肤裸露之处都是古铜色。

    他们虽然都身穿皮甲,但那皮甲隐隐发黑,制式和光泽与一般皮甲大有不同,虽然是皮革,但却显得十分坚硬,有棱有角。

    每人背着木制包铁的硕大圆盾,手中提着半人长的战斧,腰间还挂着两把小斧,虽然卖相比那些英俊潇洒的骑士要差上一些,但那股凶悍之气,黎恩却是看得分明。

    为首的一人,并未带着头盔,而是披着一件完整的魔狼皮,狼头部分就像兜帽般戴在头顶。

    别人不一定认得,但黎恩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这便是苍白公国最为精锐的士兵——魔狼军团的成员。

    苍白公国位处北地的最北端,那里常年苦寒,一年中有六七个月都是大雪飘舞,又因为地势起伏不定,没有条件养太多的好马。

    在那里,马匹是需要专门修建棚屋来养的奢侈品,只有富裕的贵族才能养得起一两匹,多半也舍不得狠骑。

    而那里的铁矿也并不算很多,往往还得从外边进口,打造武器够用,但铁甲就是极少,大都用着特制的皮甲。

    虽然没有组建骑兵的条件,但苍白公国的国民却养成了坚毅的性格与强健的体魄。

    病弱无力之人,往往贫苦冻饿而死,但稍健硕点的,七岁少年就可以跟着父兄狩猎,或是一个人照看牛羊。

    十几岁的往往就自己独立,或带着几只牛羊另寻牧场,或称为强健的猎手。

    不缺肉食,天天的生活又等同于锻炼,大多数年轻人只要训练十几日,只要不求令行禁止,就算优秀的士兵。

    而这魔狼军团的成员,更是勇士云集。

    苍白公国人常说自己有狼之体魄,在魔狼军团中体现的尤其明显。

    成为军团成员最重要的考核,便是进入黑森林的外围猎杀一头魔狼。

    虽然允许带上武器防备遇上强大的魔兽或者狼群,但猎杀回来的那头魔狼必须要是身上没有一丝伤口,皮毛完整才算合格。

    甚至有些自视甚高的勇士会真的赤手空拳进入黑森林,虽然死亡率不低,但每个能够出来的,都是魔狼一般的汉子,面对寻常民兵,赤手空拳都可轻易杀死。

    苍白公国的士兵虽然数量较少,但个个精锐,关键时刻更可以全民皆兵,不容小觑。

    而进了魔狼军团,又有强度更高的训练与相对优秀的装备,虽然是步兵,但往往可以和骑兵相抗衡。

    别的国家,一个骑士团加上骑马的扈从也到不了千人,而魔狼军团足有一千二百人的编制,又有上千的年轻勇壮打破头想要往里挤,苍白公国的农业与商业均最弱,但在北地却能牢固立足,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些精锐每一个少说都有黑铁级的魔力,没有觉醒魔力也得是天生神力才能合格,敢于拼命,若非气候问题,苍白公国必定会向外侵略扩张吧。

    毕竟加拉凯斯附近的气候以及算是温和,虽然现在是早春,但从严寒地带而来的魔狼军团勇士们已经出了许多汗,怪不得他们没有披着标志性的狼皮出场。

    只有那名首领,似乎是自己实力过人,才敢披着狼皮上场。

    似乎当初白之王反过来扫荡黑森林的时候,就有用到苍白公国那个地区的士兵。

    黎恩现在也有着一些想法,但还未想得周全些,就见到又有一支队伍入场了。

    也许是之前魔狼军团虽然勇猛,但卖相不好,有些吓人的缘故,民众们没有太多的欢呼声。

    而接下来这一队,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那也是一队骑士,然而与之前诸国的骑士团不同,他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