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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06 巨星知我心-第1章

小说: 06 巨星知我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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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多年来的感情纠葛几乎让他心碎欲死,
他决定带着这用生命换来的孩子回故乡,
原以为父子俩可以就此低调过日子,
谁知冤家路窄,竟在意想不到的场合与旧情人重逢,
在那充满魅惑的电眼注视下,他迷失了心的方向,
却不知自己已一步步踏入复仇的陷阱中……

'寻心之六'巨星知我心  by凌豹姿

  中永和文化……凌豹姿
  每个地方的历史实在是很有趣,我之前住在中、永和,稍微的研究了一下地方上的历史。
  永和是个非常小的地方,他被中和这个大地方给包围住,一般而言,永和早期住的都是公务员、教师的阶级,这些阶级是早期的中流砥柱,这些人奉公守法、默默努力,因此永和的治安、水平都很不错。
  如何看这个地方水平如何,其实最简单的,就是看他的书店。
  永和不属于台北车站附近繁华的地带,但是光是他的书店就有三家,一家顶溪的诚品,一家是老区的金石堂或何嘉仁吧,我忘了,另外一家则是地区性的百货双和SOGO楼下诚品。
  永和真的非常、非常的小喔,但是竟有三家不算小的书店,当初我满吃惊的,我以前住三重时,三重那么大,也不过只有一间何嘉仁而己,所以由此可以看出永和读书的风气很盛,要不然绝对养不起这三家书店。
  更好玩的是在捷运站旁,就有一家超大的文具店九X九,从前我对文具没有多大的爱好,对我而言,笔就是写字而已,有一次无聊,转了进去买笔,从头到尾绕了一圈后,才知道文具也能做得那么有趣。
  然后永和有个比较有名的街巷叫做韩国街,早期韩国的东西并不流行时,大部分衣服摊贩会来这里采买,因为韩国制品比较便宜,这里是唯一有卖韩货的地方。
  他大部分都是批发,但是如果看到你想要的想跟他单买,有时店家也会愿意,韩货的食品就更多了,有兴致的人,可以到顶溪一号出口旁噍瞧这条稍稍已经有点没落的韩国街,这是我带我朋友每次必逛之处,因为他有他的特色。
  永和有三座桥通往台北地区,离台北很近,因此这几年北县的房价,除了新板区超高之外,双和……中永和是第二高的。
  这里有夜市、百货、便利的交通、免费的市区公交车,还有河堤的运动公园,会有一票中年人在那里打棒球。(笑,冲啊,中年欧吉桑)。
  提到公园,当然就会提到号称万坪的仁爱公园。(疑,真的有万坪吗?),还有号称是狗狗乐园的四号公园。(为何叫狗狗乐园,因为这座公园不但不禁止狗进入,还设了一块地方,叫狗狗跑步区,酷吧。)
  我走过仁爱公园外围时,里面的露天咖啡厅会育人驻唱,说实在的,唱得真不赖,尤其是仁爱公园最近的夜晚灯光弄得很美,很多人都到那里去散步。
  永和也是我近来常常见到最多人骑单车的地方。
  你会看到一票欧吉桑、欧巴桑骑脚踏车在马路上当交通工具,甚至有位欧吉桑告诉我,他是因为环保才骑脚踏车的,只有要去很远的地方,才会放弃而骑机车。
  治安又好,大部分遇见的人都相当亲切,这里的人生活素质高,也懂得花钱,中永和甚至是大卖场捉对厮杀之地。
  他的大卖场多得会吓死人:家乐福、大润发两间(一家在中永和交界点、一家在南势角)、特力和乐、B&Q、COSCO、环球的JUSTCO(可惜这一家刚倒,他的日式产品是许多人的最爱,很遗憾它没有开起来。)
  他甚至有亚力山大跟国宾影域,真够酷呆了。
  我想他唯一没有的大卖场,应该是IKEA,其它的全都包含了,所以你可以想象这里的人有多么会花钱,又有多么享受他的生活质量。
  大概就是如此,由这个地方开设的店来看他的生活型态,我觉得非常有趣,可以理解这里的人大部分都是些什么人。
  只是粗略的介绍一下,希望有住中永和的读者,下一次可以到韩国街逛逛,或到乐华夜市吃东西,然后在百货周年庆时,去逛双和SOGO百货,想看电影时,就进到环球去,然后你就可以了解这个地方的多元化。

  第一章
  盛夏的夜晚在乡下地区更形燥热,白日曝晒后的地面,到了夜晚,热气从地面慢慢蒸散上来,缓缓的遍布在后面的后院上。
  简陋的院子里,简易的电风扇转动,将风儿吹送到庭院里坐着的两人身上,两人的不远处,点上了一片秋香绿的蚊香,红色燃烧的那一端上飘散着袅袅的白烟,蚊香特有的味道也缓布在这个安静的空间。
  丁宗儒脸色带着憔悴跟疲累,好似历经了太多人事沧桑,让他二十多岁的脸孔,却已有三十多岁的疲倦。
  他坐在院前,两脚于轻置地面,声音很柔慢、很低沉,在黑暗中隐隐的有几丝难以言喻的伤悲。
  「爸,我把北部的工作辞了,我想回来找个工作。」
  就算听闻这个消息,丁宗儒的父亲丁一峰苍老的面孔,没露出什么惊讶表情,丁宗儒声音变得更轻。
  「我在台北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她、她……」
  丁宗儒双手握紧,好像回想这段往事仍让他痛彻心肺,他声音转为非常嗄哑,「她……她过世了。」
  丁一峰点头以示了解,从儿子带着简易行李跟旁边的小生命突然出现时,他由惊讶慢慢的转为接受,他知道自己的儿子不会做出任何坏事的。
  丁宗儒双肩像要受不了这些年来在北部的肩头重担一样,泪水微微泛湿了他的双眸。
  「我、我们并没有结婚。」
  「那你幸福吗?」
  丁一峰的问话十分温和,并没有责怪的意思,丁宗儒泪水婉延顺着脸孔而下,他对父亲撒了生平第一个谎言,「非常的幸福。」
  丁宗儒将旁边的布包慢慢的抱在胸前,被包在布与衣服里的,是一个未满周岁的小婴儿,他的泪水掉在这个几乎是用生命换来的小孩身上,他只希望能得到父亲的谅解跟接纳,轻声道:「这是我的亲生小孩。」
  老人望着熟睡着的婴孩,丁宗儒是他一手教养长大,他一直以自己这个小孩为傲,他知道他不会做任何有辱自己的事情,若是丁宗儒不想讲太多,那他也不会问太多,他唯一能给的就是信任。
  他将小孩抱过来,小婴孩张开了双眼,先是空白的朝他看了看,接着笑了起来,甜蜜的笑容立刻掳获了他苍老的心,他抱紧了手里的孙子,问的话只有一句:「迁入户口了吗?」
  在这个时刻,无条件接受他的父亲,没有问题跟责难,让丁宗儒泪水无法控制的落下更多,他现在已经心神疲惫至极,若再有责难,他恐怕会崩溃。
  「嗯,我报好户口了。」
  「那他就是我的小孙子了。」
  丁一峰将婴孩轻轻的摇拍,小孩咯咯的笑了起来,他的笑颜太过可爱、迷人,像是有魔力一般,让丁一峰盯着他惊叹道:「这个孩子真俊、真可爱,笑起来像是有魔力一样,他以后一定会迷死一堆女孩子。」
  丁宗儒浑身突然颤了一颤,他曾听过记者也这样形容过那个人,只是谁能看到表面上英俊迷人的他私底下的冷酷无情,但是这一切已经成过往,再也跟他毫无相干。
  他将目光转向小孩时,他的眼神转为温柔跟疼爱,他靠在父亲的肩上,破碎不成语的道谢:「谢谢你,爸。」
  「谢什么,傻孩子。」
  丁一峰低语的拍了拍一身憔悴的丁宗儒,丁宗儒望向后院里在天空上高高悬挂的弯月,台北看不见这么美丽的月亮,他在台北迷失了方向,失去了一切,爱情、事业,跟对一切美好事情的想望,于是带着心伤逃回家来,就像是倦鸟归巢,此刻,疲倦、迷惘、伤痛再度的涌上破碎的心口。
  弯月带着几丝慈悲的银光照亮着他疲累的困乏身心,就像他身边的老人,让他知道不论他再难过悲伤,他永远都有一个家可以归来,让他疗伤止痛,忘记曾经那么痛苦的往事。
  「为什么要这样做?」
  丁宗儒并没有用责怪的口气,但是地上三、四只挣扎的昆虫,还是让他有不舒服的感受,丁罗汇将手里一只小昆虫放开,冷眼的让它跌在地上爬行,他冷冷的语气,完全没有一丝孩童幼稚的腔调,冷酷的眼神,让他看起来根本就不像个五岁小孩。
  「我只是在作实验而已,我想要看拔掉它们的翅膀,它们还会飞吗?」
  「爸爸之前不是有跟你说过,要爱护动物吗?」丁宗儒的声音严厉了一些,尤其是昨天他还特别针对这些事说过的。
  丁罗汇不解的张大双眼,他不懂父亲的话。「为什么要爱护动物?」
  丁宗儒低声的教导他道:「你喜欢别人折掉你的脚,让你不能走路吗?如果你不喜欢的话,那昆虫也不会喜欢的。」
  「昆虫是昆虫,跟我又不一样,我绝对不会让任何人碰我的脚。」
  丁罗汇双眼抬上,眼眸里全无一丝惧怕跟后悔,也像毫无一丝人性,丁宗儒心口颤抖,他知道这个孩子像谁,但是没有想到个性会像到这样的程度。
  冷血、无情得令人惊悸,在他身边所有事情都只是供他学习的信息,至于别人的痛苦,他根本就感受不到。
  了宗儒抚摸着他的黑发,蹲下身来,他按住丁罗汇的脚,虽然舍不得,仍然做了,他用力的在上面捏了一把,丁罗汇痛叫一声,丁宗儒问道:「会痛对不对?」
  丁罗汇眼泪跟鼻涕一起流下来,他用力的点了个头,刚才冷酷的腔调变成了撒娇的童言童语。
  「好痛啊,爸爸,真的好痛,不要再捏了。」
  「所以你也不能对昆虫这么做,好吗?」丁宗儒苦口婆心再说了一次,他对他的教导总是不厌其烦,必须一而再、再而三的一再说明,他不是听不懂字面上的意义,他是不懂为何要这么做的涵义。
  丁罗汇终于心不甘情不愿的点头了,「好,爸爸。」
  丁一峰手里提了水果,从远处走了过来,丁罗汇忘记了刚才的流泪,他欢天喜地的冲了过去,亲腻的拉着丁一峰的大手,甜甜笑道:「爷爷,有没有买布丁?有没有?」
  「有,有,买了三个,等会你吃一个。」丁一峰老脸上满是笑容,他拉着丁罗汇的手,丁罗汇笑嘻嘻的道:「爷爷,我可不可以吃两个?」
  「你做了什么好事,为什么可以吃两个呢?」
  老人对着小孙子又甜又可爱的脸蛋,只有无数的开心跟欢心,这个小孩子是让他疼到心里面去,既聪明又可爱,带出去,只要他肯笑,绝对会迷倒一帮阿婆、阿婶、阿姨跟姊姊。
  「我有帮爷爷扫地。」他邀功似的说着,口吻比五岁小孩还要幼稚。
  丁一峰看庭院前真的扫得干干净净,他点头道:「好,你吃两个。」
  丁宗儒在一旁看了这一幕,走过来,帮忙提丁一峰手里的水果,他摇头念道:「爸,你别太疼他,他今天坏极了。」
  「我没有坏,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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