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闻录之每夜一个离奇故事-第17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能破这个案子我也求之不得,不过那块皮只能借你一天,因为明天省里的专案组就要来了,某位领导的公子也离奇失踪了,他走前说是来了我们市。’他轻声解释道,我无心和他多言,只是希望尽早拿到人皮。
靠着他的地位,我很轻易的拿打了李充留下的那块皮肤。
我开始仔细观察,但是很失望,只是非常普通的人皮,而且开始*变质,呈暗紫,上面的花纹也看不清楚了。
不过,我让控尸虫吃掉了腐烂的部分,还是看到了纹身的内容。
这让我非常奇怪,因为纹身有很多种,第一种是毛利人流传下来的,用鲨鱼牙齿及动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锤敲击入肤。第二种是用数根针绑在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点刺入肤。第三种是用电机带动针刺入皮肤,而现在大都是最后一种,而李充的纹身非常奇怪,并不想是纹理上去的,反倒是如同胎记一样,自己长出来的一样,而且纹身的图样也很奇特,看上去像某种动物的一部分,似乎是马的腿,或许,李充纹了一只马。
但是这些东西对我没有太大价值,但是,我很快又从阿美的嘴里知道李充和他的伙伴都酷爱纹身,并一度想学习手艺,开一家自己的纹身店。
不过这个城市里的纹身店大大小小也有几十家,我只好一家家去询问,并终于晓得最近有一家新开一年不到的小店生意非常好,而李充也提出过去那家店纹身。
这是家普通的纹身小店,类似于筒状的连接房,第一间是主人居住的地方,里面则是纹身室。
不要小看纹身,那无疑是一次小型的手术,如果随便乱做,很容易皮肤感染,大部分纹身店对自己的器械都要求很严格,何况这个在市中心的店面,里面都是不锈钢的手术器械已经一次性的手套,刺针等等。
老板是一个瘦长个头,满脸微笑的中年人,他穿着时尚,头上蒙着一块红色头巾,带着黑色墨镜。但是我看着他的笑脸却非常不舒服,因为那笑容仿佛是用东西吊起两边脸的肌肉堆叠出来一般。
他以为我是来纹身的,当我向他提及李充和他的朋友是否来这里纹身的时候老板的笑容虽然还在但眼神有些异样。
‘他们纹了,但很快就走了,本来我想叫他们一星期都要保持干燥,并且来擦洗一下,但却没了踪迹。’老板眯着眼睛说。
我没有多问,于是干脆叫他帮我纹身,老板愣了下,马上答应了。
他带好手套,拿出刺针,温水和肾上腺素准备为我止血,当要开始的时候,他才问我到底要纹什么图案。
‘就纹李充纹过的吧。’我头都不抬的告诉他。
‘好的。’老板低声应了下,开始纹身。
我丝毫感觉不到疼痛,虽然我的身体和常人无异,但我是没有触感的,不过我却注意到,他用来纹身的色料有些怪。
一般的纹身色素经酒精浸泡的液体植物色素。由于植物色素是从天然植物中提取出来的,渗入皮肤时,比较不易受感染。但他却是从里间房子里取出一个颜色暗沉的瓶子里拿出来的色素。
当我询问他时,老板随意的告诉我这是他们家传色料,非常安全,而且颜色鲜艳不容易掉色,并开玩笑地说如果我实在不放心可以当场给自己用一下。
纹身的图案纹好后我看了些,果然如我所料,只是一只马而已,而且后腰的位置也是同样的马腿,我付过钱后就出去了。老板则依旧堆积着笑脸弯腰告别。
我将人皮还给了他,并独自回到宾馆。
当我洗澡的时候,对着镜子看着那纹身,热气慢慢弥散,镜子里的马图案没有什么异样,我失望的转过身。
但是那一刹那,我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因为我感到控尸虫有些奇怪——它居然没有我的命令自己出现在我脚下。
当我再次转身看背上的纹身,那纹身真的变化了。原本固定不动的图案居然开始活动,在白雾缭绕的狭小浴室里,那马的样子开始剧烈的变形。
马的身体开始膨胀变成了牛的样子而马头也由雄壮潇洒而变的狰狞起来,最后居然形成了张熟悉的脸孔。
那是李充的脸。没错,虽然模糊,可这张我看了好几天的脸绝对不会记错,李充的脸,牛身,马腿,一个怪物般的家伙居然纹在我的背上。
而更令我不解的是这东西开始随着我的脊背慢慢蠕动起来,李充大张着嘴,*的眼睛从镜子里瞪着我,他的嘴巴开始慢慢像我的颈部靠近。
虽然我不曾感觉疼痛,但是我从镜子里看到平面图案的东西咬住了我的脖子,肌肉开始剧烈收缩,我感觉自己的仿佛被人用绳索勒住了一样,呼吸有些困难了。
而李充依旧死死咬住不放,我无法和一个图案,而且是我自己身体上的图案作战,一时间我完全没有了主意,控尸虫就在我脚下,但我总不能命令它将我自己吃掉吧。
那时候我想到了阿美,于是我大喊起来。
‘虫子,你不相见阿美么?’李充的脑袋似乎疑惑了下,但依旧咬着,我只好又喊一句。
‘她可是一直等着你,而且还有了你的孩子了!’李充的眼睛开始缩小,咬住我后颈的力气居然也小了。
我让控尸虫撕下了那张纹着李充脑袋的背皮,不过很快又恢复好了。
皮上的李充望着我,张了张嘴,但很快变闭上眼睛,整张团开始迅速的变黑,犹如一张被浸泡的国画一般,模糊成黑乎乎一团,接着从皮上掉了下来,化为乌有了。
我依旧有些后怕,如果我是自己的身体,或许我已经步了李充的后尘,我开始为自己随意在老板那里纹身的鲁莽行为而后悔。
而这人面牛身马蹄的怪物,我也知道是什么了,接下来,我要再去趟那个老板的纹身店了。
那天晚上我就赶了过去,我原以为老板早就关张走人,没想到他居然坐在里面微笑着望着我,仿佛是在等我一样。
‘我没有看错人,普通的办法对付不了你。’他再次站起来,全然没有先前的谦恭。
我没有做声,只是盘算着该从什么地方给他致命的一击,因为显然他对我很了解,我对他则一无所知。
老板解开头上的头巾,摘下墨镜。
他没有头发,但这不是主要的,关键是他的眼睛以上的额头皮肤颜色明显于眼睛下面不同,仿佛是一个人从眼睛处切开来又随意和另外个人组合在一起。
‘不要想着如何击倒我,我对你很了解,你控制的虫子无法对活人造成直接伤害。’老板微笑着说,但那笑容令我心里发凉。
‘不过你放心,我也无法杀了你,本来我想多收集一些材料再离开这里,不过既然你来了,我只有赶紧走了,我可以告诉你,我通过纹在那些人背上的纹身来吃掉他们的肉体,而这些新鲜的血肉是我非常宝贵的材料,至于究竟要做什么,暂时还是个秘密。’老板伸出左手食指放在嘴边,仿佛谈及的不是人命而是蝼蚁。
不过我依旧不语,只是想着该如何拖住他并叫警察来。
老板摇摇头,‘不要想着叫帮手,除非你想这里多死点人,真是的,你和那孩子一点都不一样啊,如果是纪家的孩子在,一定会义正严词地问我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为什么这么残忍,并且拼死也要留我下来。’老板依旧带着挑衅的眼神看着我,我惊讶他居然也知道纪颜,但我压根不知道有一个这种人存在。
我哼了一声,的确,了解事情的真相远比抓到凶手更重要,这的确是我和纪颜的区别。
‘好了,我似乎说的太多了,这里的残局交给你了,真可惜,人的皮肤是多好的艺术品啊。’老板哼着曲子从我身边走过,我没有任何办法,因为我知道自己没能力留住他。
在小店的后面如同一个血腥的屠宰场,所有失踪者的尸体都找到了,但他们基本都骨肉分离,犹如遭受到啃食一般,我不知道老板收集如此多的尸体做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将受害者的鲜血禁锢起来,并参杂在颜料里刺进下一个人的皮肤。
就如同伥和老虎,上一个死去的人摇身一变就变成了吃人的恶鬼。李充是被自己背上的纹身吃掉的,所以只留下了留有部分纹身的那块皮肤了。将案子的内容告诉了那男人,他很高兴,这也算是帮他一个忙,了解最后一点关系吧。只是可惜阿美,我只有告诉他李充和他的朋友去了外地做生意,希望时间可以慢慢让她以后接受残酷的事实。”黎正站了起来,似乎有离开的意思。
“那么,那种人面牛身马腿的怪物到底是什么啊?”我忍不住问道。
“窫窳(yayu)啊;一种嗜爱食人肉的怪物,我也不知道那个老板是如何召唤它的,算了,你也不懂,我先走了,有事的话就打这个电话找我。”黎正在日历上写下一组号码就匆匆离去了。
我无聊的打开电脑,发现了这样一则新闻,“黎队长破获系列连环杀人案,多名遇害青年冤魂平息。”
第九十夜 窥脑
人类的大脑仅仅只是开发了不到百分之十,绝大多数人则更少,这是现在科学家得到的认可,谁也无法知道或者预测如果人脑开发到百分之百会出现怎样的情况,无法开发的大脑如同一个被封印的盒子,你猜不到打开盒子出来的会是天使还是恶魔。
记得早在儿时看过一篇郑渊洁写的童话,大体上是说一个小男孩的大脑完全的开发,成为了个超人,真正的是德智体美劳赚大钱追美女打击社会恶势力保卫和谐社会勇斗火星人捍卫地球和平大叫一声我是奥尔曼等等,但童话终究是童话,谁也不知道人脑到底蕴含多少力量。
如果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告诉你他能窥视人的脑子,你会作何感想呢?或许只是将他看做一个精神病患者?可是我面前的确坐着一位这样的男人。
他三十岁出头,如刺猬一样尖利上翘的短发非常精神,犹如刀斧削砍过的脸颊微微有些向内凹陷,泛着健康的红润,鼻子略踏但很直,只是唯一于其他人不一样的是凸起额头下的眼睛。
那眼睛我从未见过,就如同画的一样,狭窄而细长,仿佛比一般人的眼睛多往太阳穴两侧延伸了一部分,我看不清楚他的眼球,因为他飞快的转动着,有些不安。
“您说您可以窥视到人的想法?”我故意这样问道,因为这类事情已经不是新闻了,很多人都自称可以看透陌生人的想法,但事实证明都是骗子。
“不,不是想法,是脑子!”他固执地摇晃着不大却非常原的脑袋,如同一个转动的地球仪,而且还特意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脑壳。
“那怎么可能呢?”我有些好笑,别说他看不见厚厚脑壳内的大脑,即便看的到又能代表什么,人脑不都差不多么。
“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两个人的脑子是一样的,就如同马一样。”他得意的微抬起头。
玛瑙么,我的确听闻过这类传说,传说玛瑙实为奇石,马死则扣其脑而视,也就是马死后形成的石头,不同的玛瑙颜色代表了马生前的能力。
“起色如血者,则日行万里,能腾空飞虚,脑色黄者,日行千里;脑色青者,嘶闻数百里外;脑色墨者,入水毛鬣不濡,日行五百里;脑色白者,多力而驽。善辩者克闻马声而辩其脑色。”男人仿佛背书一般念了出来,这并不让我吃惊,吃惊地是这本